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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些難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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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海哥 ![]() Groupie ![]() 註冊日期: 2008-04-09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58 |
![]() ![]() ![]() ![]() 發表於: 2008-06-05 at 10:31pm |
Q1:E,天災無法抗拒,退費恕難照辦,別忘了主辦單位同樣有成本負擔。
Q2:小圈如假日馬拉松者,倘時間還夠那選B再來一圈,若如三峽越野算了,下次再來。
Q3:B,沒什麼好講的,拿足6個信物就讓你過,其餘沒什麼好說,畢竟終點裁判沒有從頭到尾盯著哪位選手。
很多規則不太合情理,但就是規則,譬如起跑時第一次犯規,大家重來,第二次犯規,犯規者出局,第一次犯規者卻無事,同樣犯規下場天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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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onlon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5-05-28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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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關於比賽流程進行中一些臨時狀況的處置,權責是在主辦人還是裁判長? 問題一在規則中的標準處置好像沒有.小弟上過台中縣的C裁講習,不過上C裁的水準都還太淺,沒想過這個問題耶!像星爺出”跑者適不適用消保法”的考題給陳法官百信威龍,這個考題我想也可以推給好像上過北縣B裁的 鐵人協會舊的討論區掛了,無法轉貼這個問題. 如果是小弟作答,小的選A.拚了! 反正好幾年前就有颱風過後2~3天還是照比,結果出海游泳掛了兩個選手的案例. 就算是天侯良好,也難保比賽沒有選手死傷.嘉義也有完成百岳的老手在雪北不知手上拿什麼的被雷擊死亡.馬拉松比賽(或任何其他室外比賽)中途遇雷陣雨,不就要一一停下來檢查選手身上是否帶有導電物品?或取消比賽? Q2,要看狀況,看那一圈多大,像三峽或中寮?,那小弟就投降了! 如果是台北大學的100,一圈才4K,勉強可接受再補一圈.一般的馬拉松當然還是要看限時,時間夠天氣可以就當作是跑50K的超馬來安慰自己,反正都是一張証書,跑業績又不跑成績.如果牽扯到會裡的成績獎勵制度,先向大會反應再賽後討論處理. Q3.我是參賽者,無權回答!不過我也可以當証人.距福和橋約1K地上確實有掉一個信物.沒人想撿,因為兩邊有錄音,撿了也沒用.很後悔當時沒有撿,不然就可以拿去驗DNA,証明那是星爺的.而且我也可以作証我最後一圈快完成時有追過威龍哥一圈,星爺小的只領先半圈多一點而已. 編輯者 malonlon - 2008-06-05 at 9:37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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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榮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7-10-17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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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星爺的問題 果然不是很好回答
小弟就越俎代庖 把自己的想法嘗試表達一下
1. 倘若打雷 加上天氣原本就不佳 那就選手安全第一 選B
先延後半個到一個小時
至於之後天氣轉好 倘若沒有交管與路權問題 那就向選手致歉 並重新比賽
若有路權問題 那就選擇更期或是縮短賽事(縮短的前提是無法再借到場地比賽)
至於最差的 天候還是不佳 那就延期 辦理退費
2. 我直覺會選擇B 因為 最重要是對得起自己
或許成績會不佳 但 倘若能在時限內完成 多跑一圈又何妨
就算在時間內跑不完 也還好 多賺到好幾公里 不是嗎?
3. 這個答案就比較直接了 必然選擇B
但 會先紀錄他的時間與成績 並請他繼續跑
並立刻向更上一層 如大會的總負責人反映 由他來裁決與求證
不過 比賽場上瞬息萬變 能不能做到現在所寫的 恐怕是很困難的
這點 在去年的風城盃過後 真的很有感觸
也常常回頭想 自己有很多事情應該能處理得更好的
以上純屬個人淺見 應該請其他更有經驗的前輩們指導.... 編輯者 宏榮 - 2008-06-05 at 7:36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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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l the wind ~~
http://hungjungtu.pixnet.net/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hungjung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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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3-02-11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4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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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1.你是鐵人三項主辦單位負責人,千餘人分五梯次下水,第一梯次下水了,第二梯次下水了,第三梯次的鐵人已經磨刀霍霍,誰料,頓時閃電響起,大雨滂沱而下。糟了,雷雨中讓千餘人在開放水域中,風險太高了。 A.你要賭一賭,雷不會擊在水面,讓競賽繼續進行? B.派出可使用的所有船隻,在最短時間內將水中的泳者全部撈起來,其餘的鐵人往室內塞,躲避雷擊之風險。 C.等雨過天青再重新來過? D.或等雷不再打,跳過游泳,改為騎跑兩項進行?比賽已難公平,第一梯次已經有人游了600公尺,耗了許多力氣。 E.或決定活動延期?可是參加者有來自全國各地,甚至國外者,要退費嗎? 2.跑一場繞圈馬拉松,卻不慎遺失了信物之一物或全部,怎麼辦? A.投降了,因為沒將信物保管好,咎由自取。 B.再去繞圈圈,拿取足夠信物後進終點? C.去找完跑的選手請求商借信物? D.和終點裁判打商量,發毒誓,絕無短路,懇求准予進入終點? E.沿路尋找地上有無遺失之信物,撿起來使用? 3.在終點前擔任裁判工作,負責人叮嚀過要檢查有六個信物才准放行,卻有人手上僅有五個信物,稱漏拿一個信物(或失落一個信物),堅持已經跑完應該跑的路,要求比照其他選手入場,該怎麼辦? A.相信他的誠意,從寬認定? B.嚴格執法,鐵面無私,請他再繞一圈去取信物? C.看情況:熟人並與他個人歷來實績相近,就相信他,准予入場;若意外的快(平日都跑超過四小時,這一天卻330就要進終點),就不讓他進場?若非熟人,就一律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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