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獅內閣最後的一次幹部會議 |
發表回應
|
頁面 <123 |
| 作者 | |
獅子頭
系統管理
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200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主題: 獅內閣最後的一次幹部會議發表於: 2008-02-29 at 10:32am |
|
(罰錢事小,禮貌不可省)
沒關係,如果有人錢多,我也可以?牲一下,讓你喊到爽,我收錢收到爽.
|
|
![]() |
|
步行者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5-01-21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140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08-02-29 at 10:14am |
|
如果有人要問:
" 聰(蔥)會(生)長在哪裡? "
難道也要罰嗎 ?
|
|
![]() |
|
Gary Chaing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10-28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84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08-02-29 at 9:45am |
|
"如果是說獅子頭會長期跟在我們身邊" ,提醒各位跑友,切勿說這句話,尤其是大太陽的馬拉松場合上,否則爆掉了還要跟在身邊,那可慘了,想超車又不敢超車。應該可以說 "如果太陽出來了,獅子頭會長期跟在我們身邊嗎? "
|
|
![]() |
|
cesar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07-1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501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08-02-29 at 9:45am |
|
此規定中是不能有會長兩字,如獅會長,濕會長,前會長,亦同.
這有點強人所難,因一般人的習慣,對一位當過會長或首長者,他卸任後都會尊稱他一聲「前會長」或「前院長」,如一時的習慣改不了,可否免罰錢? (罰錢事小,禮貌不可省)
不過獅子會長有此意願,我想我們還是尊重當事人的意思。
|
|
![]() |
|
獅子頭
系統管理
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200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08-02-29 at 9:28am |
|
看守內閣會長規定: 2008年3月23日下午6:00後,再叫施文聰為"會長"者,罰金十元,充為會務基金,跑界各路精英亦同.
PS:此規定中是不能有會長兩字,如獅會長,濕會長,前會長,亦同.
如果是說獅子頭會長期跟在我們身邊,還是要罰. 編輯者 獅子頭 - 2008-02-29 at 9:33am |
|
![]() |
|
獅子頭
系統管理
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200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08-02-29 at 9:25am |
|
2008年2月28日獅內閣最後一次幹部會議,本次會議討論決議:
1.代理報名:本會規定,會員可以替非會員報名,但是現在執行起來出現幾個問題,本次會議作成決議如下:
會員仍可以代理報名,但是先決條件是代理人本人也要報名參加,也就是非會員的報名問題,代理人要負完全的責任.代理報名雖沒有人數限制,但是如果需要舟車住宿的服務,非會員為最後優先,並一代理人以一人為限,如果自行決定舟車住宿問題就在在此限.
2.本會一年聚餐改為兩次,一次為固定的三月份週年慶,另一次由會長決定時間,再由輪值組長執行.
3.本屆幹部任期至3月23日下午6:00止,全體幹部總辭,成為看守內閣,新幹部成員由游會長組成.
|
|
![]() |
|
發表回應
|
頁面 <123 |
| 討論區選單 | 討論區權限 ![]()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發表新文章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回應文章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刪除您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編輯您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舉行投票 您 不能 參加此討論區舉行的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