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者廣場 首頁
論壇首頁 論壇首頁 > 其他各式討論區 > 天南地北留言版
  最新文章 最新文章 RSS Feed: 新店烏來一帶旅遊時應提高警覺
  常見問題集 常見問題集  搜尋論壇   行事曆   註冊 註冊  登入 登入

新店烏來一帶旅遊時應提高警覺

 發表回應 發表回應 頁面  <1 234
作者
訊息 反向排序
蕭萬呈 由上至下檢視
Senior Member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05-16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8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蕭萬呈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新店烏來一帶旅遊時應提高警覺
    發表於: 2005-07-12 at 1:12pm
文章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據說同一地點,在以前團練也曾經發生類似的狀況,因此罕有在此團練者。

馬路消息,聽說在一、兩年前,發生過全軍覆沒無一倖免之慘狀,是友會不是本會?

 

回到最上面
阿德 由上至下檢視
manager
manager
圖像

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新北市板橋區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60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阿德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07-12 at 1:04pm

新店市轄區遼闊, 地形多樣,形成阻隔,平面的警力,支援困難, 有很多治安死角 .

上個月網路上有流傳 , 有少女光天化日在碧潭被不良少年圍毆 ,而母親就在附近一百公尺處而不知女兒被扁.

幾年前在中興路的地下道 內,有統帥工業區的上班族離奇死亡.

今天就在新店與木柵老泉里交界的北二高寶興便道路旁發現袋屍 ,很多公司的同仁車子都停在那裡,因為都有聞到味道, 中午偶們都改吃素食 ......

回到最上面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Senior Member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3-02-11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494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07-12 at 12:59pm

就算金錢損失不大,心中的痛恨懊惱傷心可能會持續好一陣子,因為我們都有相同的經驗。近十餘年未曾騎機車,除了基於環保觀念外, 前一部機車買來不及一個月,里程不過七百,就被借走了,何方神聖,不知;何時歸還,下輩子。近三年來單車被借走三部之多。鎖,足 以防君子,不足以防小人。上千萬元的汽車也有失竊的案例,真是可怕。真的,若自己略加小心,財不露白,被害的機率仍然可以降低。

寬心一些想,財去人平安,社會新聞中,亦偶見人傷財失,甚至財去人亡者,才是不可彌補的不可挽救的悲劇。

據說同一地點,在以前團練也曾經發生類似的狀況,因此罕有在此團練者。

回到最上面
lian 由上至下檢視
Senior Member
Senior Member
圖像

註冊日期: 2004-08-26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51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lia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07-12 at 12:29pm

 

厚議兄很遺憾聽到這樣的訊息!

上次龍潭團練後、曾跟蕭前會長等人去到登山口、將車停妥後、見

到有同車跑友把背包放在後座、當下便做出提醒、勿將背包、貴重

物品放在目光可及之處、因為在一些停車場、旅遊場所、雖然人

潮眾多、但別人不見得會管閒事、也有很多遊民、流浪漢、在這些

場所徘徊、這時小偷只要一塊石頭、便能打破玻璃、

拿走貴重物品、因為職業的關係、時常接獲類似的案例、

其他如車上的液晶螢幕、回數票、零錢、及小包包、

在下車時可暫時放在車子後行李箱內、錢不露白、

車內儘量不要放置會引起犯罪誘因的物品、

希望看到此篇文章的跑友、能互相提醒!!!

 

 

回到最上面
步行者 由上至下檢視
manager
manager
圖像

註冊日期: 2005-01-21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140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步行者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07-12 at 10:50am

星期天於新店廣興團練發生了一件令人遺憾的事情  大家一早於六點左右按時起跑出發  近九點時我與大家紛紛跑回終點時  發現我停於集合地點"長福宮"附近停車場的座車左後車窗被打破  置於後座的兩個背包被偷走  當下立即先清點損失  借用秀澤姐的手機辦理停卡掛失停機的手續  接著世勳大哥幫我報警處理  駐守於龜山派出所的警察大哥幫忙連絡人員到場採集指紋與我做了詳細筆錄後也提 到  這一帶多處是夏日出遊的地方  容易成為竊賊犯案的目標  不但犯案還會將派出所製作的警語、標示牌、監視器一一都破壞殆盡  而轄區礙於撥款時效的關係  只能等經費撥下來才能置換新的監視設備  唯有平時利用巡邏車加強巡邏來降低犯案的事件 

這個教訓讓我學到下次千萬不能把貴重物品或是背包放在車內  如此不但能保護自身財物  也能避免引起歹徒的注意  希望大家也能引以為戒  不要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在此感謝會長 淑芳姐 月幸姊 占夫哥 秀澤姐 世勳哥 水河哥 象錄哥 郭珍姊 武姐 子容哥以及各位大哥大姊的幫助與關心  讓我能迅速的處理後續的善後工作  感謝大家!!!!   

回到最上面
 發表回應 發表回應 頁面  <1 234

討論區選單 討論區權限 由上至下檢視

Forum Software by Web Wiz Forums® version 9.73
Copyright ©2001-2011 Web Wiz

頁面執行時間為 0.06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