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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的運動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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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Mark~老哥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3-01-1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4 |
![]() ![]() ![]() ![]() 發表於: 2003-04-21 at 9:13pm |
TO:
嗯~蕭會長和施總都說的很有道理,不過像兄弟會大腳ㄚ是採用會服自治法,只要是大腳ㄚ會員都要將比賽服前面和後面印上台中市大腳ㄚ長跑族協會,不知道會服的定義是什麼是顏色還是俱樂部名稱,還是統一精神,還是更多更多也許吧! 個人覺得加入就是要穿印有會名稱比賽服,至於是會給的或自治的可能要因個人尺寸或衣服材質習慣來提給會審核,如果無特殊障礙或影響應該不至影響太大,不然如果有人是老外巨人的體格或是家裡伙食辦的很好的體型穿不下,不是也要訂做吧! 以上個人淺見 還請各位多多不吝指正 Mark~老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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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ingYam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2-08-20 位置: 美國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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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加入, 應該就是認同其宗旨, 穿上隊服也是自然且驕傲的事, 不然難道只是想趁團報之便而已? 不過, 既然只有少數, 必有其特殊原因, 應不必祭出家法, 溝通了解一下, 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斬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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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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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頭 ![]() 系統管理 ![]() ![]() 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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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比賽比今年的百公里賽更累更嚴格,可是當天本會12位選手全部穿著本會隊服,50公里的14位選手也沒有人例外,這就是永和慢跑的精神,也是我們最後的底線,不可挑戰的規定,以前是不成文的規定,我個人認為還是不夠,今後還是要定出辦法,讓每一位會員遵守,為了這個規定可能有正反許多意見,有人可能認為是不合理的,但是我認為加入永和我們沒有其他的要求,就只有一項,要穿著隊服,這是會長以下許多先進多年努力的結果,也是我們與其他人的不同.
因為有少許人的例外,我們不希望照成效應,所以除了規勸了解外,也要定出辦法,才能讓大家有一個依据. 我今天的態度會如此強硬,實在是我們的要求不多,而且也只有這一項是一定要遵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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