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9-10-30_洄瀾杯100公里路跑全國錦標賽(本欄990927截止) |
發表回應 ![]() |
頁面 <1 234 |
作者 | ||||||||||||||||||||||||||
步行者 ![]() manager ![]() ![]() 註冊日期: 2005-01-21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140 |
![]() ![]() ![]() ![]() 發表於: 2010-08-31 at 7:25pm |
|||||||||||||||||||||||||
2010洄瀾杯100公里路跑全國錦標賽簡章 一、 前言 花蓮的山水、風景舉世知名,北有聞名遐邇的太魯閣國家公園、東有深受大家喜愛的七星潭風景區,以及自七星潭以南縱貫整個東部海岸的風景景點,包括:濱海自行車道、北濱公園、南濱公園、東海岸沿線等,處處都是令人驚豔的美景,更是一塊值得大家一窺的處女地,多年來就等待懂得欣賞的人前往尋幽探祕。 新光集團重視秀麗山水的呈現,以及體育活動的推廣。本次賽事特別自新光集團所屬的「新光兆豐農場」為起點,除了將農場的規畫成果、環境維護的成效提供給大眾欣賞之外,更要讓喜愛運動的民眾體驗花蓮自然天成的美景。 花蓮的美是眾所皆知的。蜿蜒的鄉間小道,沿途盡是秀麗的風景,在拙樸的鄉間辦理賽事,還可以忘卻比賽時的疲累。不管是挑戰50K或是100K,對選手而言,是耐力的考驗,亦是極限的挑戰,必須有過人的毅力才能抵達終點。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委會 花蓮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花東縱谷風景區管理處 四、 承辦單位:花蓮縣路跑協會 五、 協辦單位: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消防局、更生日報、東方報、洄瀾有線、花蓮酒廠、台日馬拉松交流協會、國立東華大學、教育電台花蓮台、名捷車行、新光兆豐農場 六、 活動日期:2010年10月30日(星期六) 七、 競賽分類: 全民健跑5公里、20公里、50公里、100公里 八、 開跑時間:上午6:00 九、 開跑地點:新光兆豐農場 十、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下午17時整 十一、 賽事特色: (一) 本賽事登記為國際超級馬拉松總會銅牌賽事,競賽成績可以列入總會記錄。 (二) 本賽事路線有精準丈量,符合國際田徑總會規定,50公里和100公里比賽結果包含分組成績記錄均將正式列入超級馬拉松國家記錄。 十二、 大會流程: (一)10/29(週五)報到 (時間及地點請上本協會網站查詢) (二)10/30(週六)06:00 50公里、100公里起跑 08:00 5公里、20公里起跑 11:00 5公里、20公里組頒獎 12:00 50公里頒獎 19:00 100公里頒獎 20:00 比賽結束 十三、 競賽獎勵 (一)全民健跑5公里組和20公里組,男女各取前6名,不分年齡。 (二)50公里組和100公里,總名次男女各取前6名,20歲以上每五歲分 組,每組報名人數1-5人取一名,6-10名取2名,11人以上取3名。 (獲總名次者不再列入分齡組) (三)20、50、100公里限時完成者均獲大會完成紀念品。 (四)20K、50K、100K完成者大會於賽事結束兩週內寄發。 (五) 50K、100K本次增設團體獎,每個項目須有五位選手參賽成績總合為計算依據;頒發前三名團體獎盃(男女可混合組隊參賽)。 十四、獎金
十五、比賽場地敘述 (一)每圈10公里整,大會會公布每人成績。 (二)比賽路線為柏油路面,大部分平整,沒有紅綠燈,無須交通管制。 (三)每2.5公里設有補給站,供應:可樂,礦泉水,運動飲料,塩及黑糖, 水果,飯團。(如有親友團補給時,請於大會規定範圍內,進行補給) (四)100公里組限時14小時,50公里限時7小時,20公里限時3小時,早晚間參賽需自備照明。 十六、報名費用:(報名者均獲贈大會排汗透氣衫及新光兆豐農場免費遊園)
十七、報名方法:(即日起開始報名至9月30日截止) 欲報名之選手請自行於本會網站下載(花蓮縣路跑協會網站http://msa.kingtex.com.tw/sport/報名表並填好報名表(請於報名表上清楚書寫個人資料)及備妥參賽費用,請用掛號寄至花蓮郵政151號信箱,花蓮縣路跑協會收,報名完成後大會將於賽前一星期於大會網站公布選手號碼及報到須知時間地點。 (一) 郵局繳交報名費:以報值掛號方式寄至「 花蓮郵政第 151 號信箱」。(如遇費用金額龐大或有零錢者,可買郵政匯票,抬頭「花蓮縣路跑協會」對於賽程或報名有疑問者請上網站花蓮縣路跑協會網站觀看,或電話(0919358632)。 十八、違規罰則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2.未穿著本次活動號碼。 3.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4.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有陪跑行為。 (二)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 1.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2.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3.冒名頂替報名者資格參加比賽者。 4.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者(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 十九、申 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三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充當大會賽事基金。 二十、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衣物保管:大會將於活動當天10月30日上午5時開始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活動號碼領取,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 (二)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三)隨身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四)請詳讀競賽規則。 (五)請服從裁判人員及交通警員之指示進行路跑。 (六)報到完成後,請小心保管活動號碼,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七)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 (九)為維護其他用路人之權益,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通行,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十)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二十一、附註 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大會為本次參賽選手提供每人新台幣參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一、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 特別不保事項: (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二)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活動當天現場將提供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三、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
![]() |
發表回應 ![]() |
頁面 <1 234 |
討論區選單 | 討論區權限 ![]()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發表新文章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回應文章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刪除您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編輯您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此討論區舉行投票 您 不能 參加此討論區舉行的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