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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腳ㄚ長跑協會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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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莉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7-11-12 位置: 水星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661 |
![]() ![]() ![]() ![]() 發表於: 2013-02-25 at 6:13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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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兄您好,
聽到嫂夫人受傷的意外很擔心,不知道傷得如何? 無論事情怎樣發生,又怎樣發展? 小雞僅表達關心之情.
其實我也有著不愉快的經驗,幾年前跑宜蘭羅東12公里賽,12公里是小比賽沒舌大獎金吧? 豈知,就在離終點約50公尺,有一位女跑者從小雞身後猛然超車?(大家都是跑場常客,我也不會指名道姓)
當時我們都有進入總成績的可能, 可是也不用爭成這樣吧? 她就惡狠狠的撞了我一下,連聲抱歉都沒,我想她撞人都沒感覺吧? 唉!我不是很會爭的人ㄟ,想贏我?說一聲就可以了,不用拼成那樣你死我活的?
昨天高雄馬,跑到7公里處,正開心正HIGH? 結果一群21公里的"肖年家"(註:21公里晚出發)從後頭趕上來,很奇怪哦,超奇怪,當時大馬路上整個內車道是空出來給他們領先集團衝刺用,結果那個也不是第一集團的集團,其中跟在後頭的那位?是閉著眼睛跑步是吧? 又硬生生將小雞撞下去?????
我是犯著誰了?他們這樣跑(撞東又撞西的)是快了幾秒鐘?
但是,生氣了3秒鐘我很快調整情緒,畢竟我快樂的世界不是那些毛頭小子可以攪亂的~ ~ ~
穩住! 穩住! 我告訴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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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蟲 ![]() Groupie ![]() 註冊日期: 2011-01-03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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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現在知道了,連<心安>都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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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水源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1-11-07 位置: 新北市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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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已沒心情處理只想趕緊回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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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蟲 ![]() Groupie ![]() 註冊日期: 2011-01-03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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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還是很好奇,像版主夫人在賽事中<犁田>,看照片還傷得不輕,意外險到底有沒有理賠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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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水源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1-11-07 位置: 新北市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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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跑友的論述及大腳ㄚ協會的回應,協會也對此回應我想這事件就到此為止,會刊登2處只單純的跑者廣場無法上傳照片而已,無多作連想,對於批評不妥我也欣然接受在此致歉,一切還是回歸原始點跑步的初衷,內人依然會與我繼續共同參加優質比賽享受跑步樂趣,並能與跑友們相互加油跑在美麗賽道上,內人近期會好好休養以迎接她的櫻花初馬平安完成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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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ery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2-05-10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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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araman:
對於您第一次的回覆認知上有誤解,對於您致上歉意.希望由您這邊更多的解釋能讓此事件有更圓滿的結果. 編輯者 svery - 2013-02-25 at 3:57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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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ya ![]() Groupie ![]() 註冊日期: 2010-04-09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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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這事件這樣整理, 對不對;
1>2/24 AM0900 終點前1公里, 女子總3.總4二位跑友(看了n1所PO最後一張照片)互相競爭結果, 發生擦撞.跌倒
2>2/24 AM0910 會場頒獎前,當事人就有過說明.解釋.爭執.......(個人有在會場, 但沒有目睹)
3>2/24 PM2200 一方公開PO文, 要另一方的社團層級處置(主題:給大腳ㄚ長跑協會的一封信)
個人是覺得:
1> 2/24 AM0900 事件發生時,主辦單位是怎麼處理的?(當事者, 可都是女子總自輩得獎者)
.......還是, 沒有向主辦單位申訴!!!
2> 2/24 AM0910 二方已互相說明解釋, "立即面對面說清處" 不就是最佳處理方式!!!
3> 2/25 PM2220 PO上n1
......寫這封公開信!不知是要社團做什麼?
個人認為,
社團主事者很是辛苦, 舉凡各種事務.需求都要服務.....但這才是正道!
至於, 是否要處理,澄清, 或是背著原罪.....習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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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光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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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蟲 ![]() Groupie ![]() 註冊日期: 2011-01-03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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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意外>,不知道算不算在意外險承保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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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j711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11-02-23 位置: 台南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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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把文章PO也到moible01
已獲得大部分不了解事情發生經過的網友支持 不但批評人也批評社團 看來已經被成功的模糊焦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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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aman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2-07-08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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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有跟當事人問過整個情況,現場也有兩位我們的會員有目擊, 造成受傷是事實,當事人當然會生氣,只是現場是,當時在離終點約 1公里處,白小姐剛超過當事人,這時當事人想再超前時,剛好前方有一位男性跑友,而使得空隙變得狹窄,當事人踢到白小姐的腳,以致跌倒受傷,白小姐也有停下來,問當事人的狀況,此時剛好本會的一位會員目睹,並停下來幫忙,所以白小姐才會繼續比賽,並在終點等當事人,並道歉,事實上並非白小姐踢到當事人。 至於事後發生爭吵,應當是雙方事後爭論的言詞,我個人認為大家都在跑步界,就像一個大家庭,不要傷了大家的和氣,希望事情能和平落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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