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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錄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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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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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00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象錄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抱歉
    發表於: 2004-05-16 at 8:16pm
抱歉
週六承天寺練跑 回程快結束下坡路段 見前方有會友散步下山 一時興起叫著“閃 閃 閃“快步追上打招呼 忽然感覺不對 回頭見一年長者一臉不悅喃喃說話 一下子不知所云 仔細聽是“顧恁自己 也不顧影響別人“ 唉呀 真是抱歉打攪到別人了 趕快趨前再三道歉 老人家還是不高興的走了 本來暢快的心情盪到谷底 只有倖倖下山 休息時與會友哈拉稍有忘卻 回家後又久久不能釋懷 這裡提出來 除了對那位長者再度表示歉意 也對全體會友表示歉意
象錄 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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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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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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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494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4-05-16 at 9:30pm
1.言者無心聽者有意,誤會往往造成,又豈僅上例。鄉野道路,人人可行,互相禮讓,皆大歡喜。
2.坦承以對,足為殷鑑。若要說干擾人,小弟也常在山野狂呼,或將擾人清眠,下回是不是要叫小聲一點?還有若在路跑活動中突然高聲呼喊加油,雖出於善意,惟恐有人因此嚇了一跳〈自信音量足以參加大聲公比賽〉,是不是應該賠償收驚費用,或為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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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ingYam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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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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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79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RunningYam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4-05-18 at 1:38pm
象錄兄,“閃 閃 閃" 可能過於唐突擾人, 打斷對方的談話與思緒, 不妨輕聲放慢通過.

把自己試想為騎機車, 而步行的人為慢跑者, 就可理出超車的禮儀. 基本上, 速度快的要讓速度慢的. 在清幽的山林中, 常聽有人練嗓門, 個人以為是一種噪音. 而熱鬧的場合中 (如路跑活動), 則不同了, 不作怪才是怪呢! 同理心很重要.
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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