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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沒有報名去跑步會不會被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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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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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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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494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請問... 沒有報名去跑步會不會被K?
    發表於: 2008-10-17 at 9:09am
報名費由200元至900元不等,專就全馬以下的路跑活動言之,超馬有1000元至2500元不等。參加路跑活動的支出,應屬於的範圍,多數人的金錢有限,尤其收入不高者,更不能不精打細算,支出仍然以食為最為優先,若連肚子都不填飽,如何能長跑慢跑?食衣住行獲得滿足,才有餘力(多餘的錢)用在育樂方面。台灣不是人人都有能力繳得起報名費,就如有數十萬連午餐費都繳不起的家庭(雖然不能完全排除其中有些特例是故意耍賴或惡用金錢如父母將錢拿去飲酒作樂而不繳午餐費,畢竟應屬少數),要他們花200元參加路跑活動,就是極端困難。路跑活動從來沒有一個機制,是對於中低收入民眾給予優惠或免費的措施,也許會輕微影響參與的情況。如果確屬無力繳交報名費,仍然熱愛跑步,因此而不報名仍然參與,值得同情。
馬先生在台北市長任內,曾經有幾年是每個行政區各辦一場免費的路跑活動,讓民眾(不限於台北市民)可以免費參與,花的是政府的預算,如今想來是德政,可惜在馬市長最後一年任期就消失了,自稱也熱愛慢跑(台北畫刊曾經報導)的郝市長,似乎無意回復,令人可惜。
有人只參加住處附近活動,有人遠征全球各城市馬拉松,除了主觀意願外,客觀的經濟、財力因素也不可忽略。同樣跑太魯閣馬拉松,有人住天祥晶華,有人睡火車站的地板,社會本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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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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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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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Ray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10-17 at 7:49am
Dear Summer,
你在實際行動之前還願意發問,這樣的禮貌值得鼓勵喔!
總覺得台灣的路跑運動雖然有時候參加人數眾多(比如說ING等有知名度的)
但是實際上的運動風氣、民眾支持精神還有相關活動配套措施還差國外很遠,
看看東京馬拉松的盛況就知道啦!
因此台灣還需要眾多跑者以實際行動"付費參賽"來支持,拓展路跑/馬拉松運動。
 
如果真的喜歡跑步,雖然來不及參加,但是在平日住家附近跑跑,
或是到現場加油,也都會很有趣喔!
 
下一次希望你可以順利參加喜歡的比賽^^~
人人來跑步 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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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霖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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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0-20
位置: 大安森林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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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5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黃柏霖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10-16 at 12:55pm
以前剛開始參加路跑的時後有作過這種事,沒有報名情況下跑了兩次
兩次都是仁愛路的比賽
原因有兩個:一方面路跑比賽報名通常不是太方便,一方面有時後知道比賽的時後已經過了報名日期
那時後心裡想就算沒報名,跟著跑也無所謂吧.就算主辦單位申請了路權,應該也不代表其他人不能使用道路,不干擾比賽也就是了,從光復路口跑到台大就折返,回到光復路口就停下來休息,當然也未使用補給.雖然自認沒有影響比賽,不過心理就是一個''怪''字形容,碰到沿線裁判雖然並未被阻止,可是還是叵不自在.
從此以後舉凡未報名比賽一律不跑
報名坦蕩的跑,終究才是正道,而且現在報名也方便多了Big%20smile
 
 


編輯者 黃柏霖 - 2008-10-16 at 1: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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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蟲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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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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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04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蟲蟲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10-16 at 12:2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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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人 獅子頭

以老牛的觀點,沒有報名而使用主辦者的路權是一種竊盜行為,那利用他人號碼布參賽就是一種偽照文書的行為,如果在比賽中抄捷徑就是詐騙的行為,以上種種都是違法的行為,我輩應該謹記在心,奉為上法.ClapClapClap

 
有道理...小弟會銘記在心Star
馬拉松的不二法則:充分準備+穩定配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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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頭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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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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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3194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獅子頭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10-16 at 11:26am
對策的第一點:在事前的宣導,是可以執行的.
第二點在終點前的檢查真的很難(我這兩個月當裁判就有深深的體會,因為不可能把選手攔下來的).沿線的裁判要請沒有號碼布的人離開也很難,因為他會說路又不是你家的,不然就是說,我要怎樣回去,會沒皮條的.
 
其他的部份很難執行,因為還有許多人的觀念還沒建立,許多人都在想,我來跑是你的福氣,不要太搖擺.主辦單位以和為貴,也沒有太多人手去處理這等事(有些單位也不處理),所以我說老牛的觀點超越一代人(30年).EmbarrassedEmbarrassedEmbarrassed
光我們永慢提倡的不借用他人的號碼布,不抄捷徑,都已經很不容易了,要如此嚴格的執行,實在很難.
不過,沒有號碼而去跑的人畢竟是少的,以此來安慰自己.(有沒有一點阿Q)ConfusedConfusedConfused

編輯者 獅子頭 - 2008-10-16 at 11:3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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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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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7-0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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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0094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王坤樹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10-16 at 11:17am
重要的是跑者要有羞恥感,別認為做那些事無傷大雅,還堂而皇之為之。O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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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利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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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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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053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信利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10-16 at 11:17am

假設的場景:

1.有三位5千公尺1萬公尺長跑好手,本週末連袂到泰雅渡假,沒有報名泰雅馬拉松,週日早上六點前和選手們一樣站在起跑點,鳴槍後一路和領先群集結往前跑,約至十公里處突然停腳不跑了,不巧絆倒了可能會得前三名的選手,導致受傷,輕者可能可以再跑,但失去速度,嚴重者就?如此情景意外險理賠誰買單?

2.沒有報名者下場跑,硬要進入終點門,徒增計時裁判困擾。

3.沒有報名者下場跑,如在狹窄賽道人擠人往前跑,報名選手心情應會很差。

4.沒有報名者,使用他人號碼布下場跑,和報名選手在賽道中產生碰撞,而有任何一方受傷怎麼辦?

5.沒有報名者,使用他人號碼布下場跑,成績優異得獎造成糾紛很麻煩。

 

對策:

1.起跑前三分鐘,在起跑點廣播沒有報名者、冒名頂替者,請離開起跑點,不要下場跑步。

2.授權延途裁判,可將沒有報名者請出賽道,終點前100m50m設兩道關卡,不論任何理由,身體正面要有號碼簿(需完整顯示號碼)、成績卡、信物,否則禁止進入終點。

3.事後發現有冒名頂替者,列為拒絕往來戶。

 

★以上純屬個人思考,不知這樣會不會太鐵面冷酷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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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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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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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5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otto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10-16 at 11:07am
文章發表人 老牛

又把我這經常在關門前拖著老命回來的人當什麼了?Angry
老牛兄!你的感受我瞭解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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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01-14
位置: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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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90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貓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10-16 at 10:40am
老牛先生.... ClapClapClap
生活態度:好吃、好睡、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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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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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05-08
位置: 臺灣 北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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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7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老牛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10-16 at 10:13am
獅老大說得妙,但也讓您受驚了!真歹勢!Embarrassed
果真有抄小路的行為,應係詐欺行為理應長期禁賽!不然〝牠〞把大家當成什麼了?又把我這經常在關門前拖著老命回來的人當什麼了?Angry
我是北港慢跑的老牛,不是北港牛墟的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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