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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7~8月天南地北哈啦版 - 事件日期: 2009-07-01 - 20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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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花迷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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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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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桐花迷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行事曆事件: 98年7~8月天南地北哈啦版
    發表於: 2009-07-20 at 12:54pm

他剛剛去泰國看女郎們---

"以風為衣•躺在赤裸的沙灘",過著天堂般的日子

一過台灣這地獄之門, 看到史洪竟然在台灣就可以鄰近天堂

不覺鬱足了起來......

 

老人家, 心情大起大落, 不太好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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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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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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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史洪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07-20 at 1:44pm
我們先別吵他
讓他靜一靜
這幾天他怪難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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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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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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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07-20 at 2:45pm
躺在赤裸的沙灘?赤裸的躺在沙灘?
為何赤裸有罪?有女性外國選手在西子灣海灘脫去上衣,被警察伯伯勸告或要求穿上上衣。人本是赤裸而來,衣服也是文明發達後的產物,所有動物僅有人類有衣服,盛夏還有穿著厚重的西服者,自我拘束。除了在居家中可以一絲不掛外,連泳池都得穿上衣服,如果有不對外開放的泳池,限赤裸下水,想必會生意興隆。
難過?或許出於個人的際遇,外在社會或地球言之,並無足以難過之新聞事件。要說因為本月初東土耳其斯坦的種族衝突而難過,似也不至於吧?人生總有各項起伏、風波,面對它、放下它,就不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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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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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王坤樹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07-20 at 5:35pm
二十載經營的婚姻,殘酷發現搖搖欲墜,唉!情何以堪。
暹邏蔚藍的天空,和心中的blue格格不入。
 
不足為外人道也,容我自私隱藏。
需要點時間自我療傷,不會有事的,謝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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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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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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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07-20 at 9:38pm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祝早日破繭而出,海闊天空。若有必要,何妨諮商於專家,或許多老年輩們。永和慢跑內,結婚三十年、四十年者,也大有人在,真正一帆風順者,恐怕絕無僅有,風波挫折,人生之常,婚姻生活亦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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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ilin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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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07-29
位置: 新竹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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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13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juili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07-21 at 7:38am
文章發表人 王坤樹

二十載經營的婚姻,殘酷發現搖搖欲墜,唉!情何以堪。
暹邏蔚藍的天空,和心中的blue格格不入。
 
不足為外人道也,容我自私隱藏。
需要點時間自我療傷,不會有事的,謝謝大家的關心。
樹哥哥:
好好喬
會有好方法的
加油
跑友們!
都會支持您(們)的!
希望沒有造成您的困擾!
真的!
加油的喬喬囉!
~~~風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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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立葉 由上至下檢視
Group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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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11-15
位置: 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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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4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傅立葉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07-21 at 8:21am
樹前輩:兩個不同的個體要放在一起本來就很難,有時候也會不合,雙方的家庭的養成不同,小孩的教育問題等等,現在我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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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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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7-0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0094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王坤樹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07-21 at 10:23am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但當發現愈救愈沒希望時,那沮喪的心情更令人心痛。
謝謝前輩們的賜教。
這是公共論壇不適合談個人感情私事,此事就此打住請別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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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莉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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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12
位置: 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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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366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肉莉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07-21 at 12:17pm

小雞美媚個人認為跑者廣場提供許多慢跑訊息/更多慢跑專業知識,這是非常難得的公共論壇。

前一陣子恰巧與友人談到,慢跑?難道只是慢跑??慢跑就是一直跑???不問道理/不需協調/無礙一切放空空?除了慢跑其它免談!

那對我而言跑將是一項無意義的活動,而我也會因而失去了動力。

 

慢跑與工作/生活/家庭/興趣/社交….乃至於您的幽默感皆息息相關:

工作順與不順可藉跑步調節壓力,

生活想充實也可透過慢跑協調,

有活力的家庭更須靠健康的身體維護。

因此小雞喜歡某版面,有慢跑/有海邊/有哈啦/還有小斑馬都是有助於大家的再出發!

 

p.s.藉此表述給勇於發言的跑友~鼓鼓掌



編輯者 肉莉 - 2009-07-21 at 12:2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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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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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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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494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07-21 at 1:07pm
私事不再提,公事可以談。傳統上有些律師不碰離婚訴訟,一律拒絕,曾經執行過一陣子律師業務,對於離婚訴訟,來者不拒,一則案源有限,飢不擇食,再則若由社會新聞看來,離婚未必絕對是壞事。偶有夫殺妻,妻殺夫之報導,諒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有時想如果辦妥離婚,徹底分開,兩人就不會成為殺人案的加害人與被害人了。離婚對於當事人當然都是傷害,要完全平復可能要漫長的一段時間,最無辜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心理所受衝擊,非身歷其境者難以想像。執行公證業務以來,偶也處理離婚事件,不必勸和,往往會詢問是否經過深思熟慮。傳統法官就離婚訴訟,往往勸和不勸離,早年離婚訴訟獲准機會不高,約十餘年前離婚訴訟判決原告勝訴的比率就大幅提高,若由司法院網站查離婚為案由之判決,判原告之訴駁回者已居少數。早年不太離婚,主要因女人以男人為長期飯票,就恐離婚後無以溫飽,不管男人如何不肖,就是逆來順受,如今女人強於男人者多矣,哪怕離婚後無法生活。約十年前報上有『離婚500』之小廣告,反應社會對於離婚之需求,由於傳統觀念幫人當證人簽字離婚,為壞事,所以親友罕有願意幫忙當離婚證人者,遂有人因此找出賺錢之道。離婚500是噱頭,據說實際上會假借各種名義加價。有人找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包括律師及其事務所助理當證人,就收費2萬元,真是好賺。打離婚協議書只要花半個小時即可搞定,比起訴訟案件之撰狀省許多精神時間。離婚之後仍然有人反悔,於是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主張證人未親自見聞夫妻離婚之意思表示者,法院判決還不算太少。早年女子離婚後經過半年才可再婚,理由很簡單:馬上再婚若生育子女,不知是前夫或後夫的種。後來DNA科技發達,誰為精子提供者,一驗即知,少有誤差,自然也就不再限制女子再婚之期間。因此若於上午九時辦妥離婚登記,同日十時馬上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戶政事務所也不能拒絕。早年還有人為避債而虛意離婚者,亦有人因此弄假成真,皆因對於夫妻財產制之誤解,現在這樣的誤解少了,卻非完全不存在。更早年(1984年)以前,登記為妻名義之不動產,原則上視為夫之財產,這種不平等規定早就修正了。亦有人離婚後復合者,或可謂之破鏡重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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