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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猩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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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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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偉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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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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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力偉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開猩馬場
    發表於: 2009-10-21 at 2:39pm
來一點笑話大家開開心:
有一位牧師和一位公車司機同時過世了,但是公車司機上了天堂,牧師卻下了地獄。
牧師一生貢獻於教會卻下地獄,覺得相當地不平。 於是向上帝抱怨。
牧師:“主啊!我一生都貢獻於教會,每個禮拜天都帶著您的信徒做禱告。 為什麼我卻不如一個公車司機?下地獄了呢??”
上帝:“對啊!就是因為如此你才下地獄的。
你每個禮拜天都帶著信徒們禱告,講經,但他們都在下頭睡覺!
但是公車司機每天在街上橫衝直撞,他的乘客卻在禱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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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偉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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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0-2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7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力偉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10-21 at 2:40pm
連二:
早上七點半
****
媽媽:「快起床,上學要遲到了。」
阿金:「媽,我不要上學。」
媽媽:「你說這什麼話。」
阿金:「我不想上學,學校老師不喜歡我,小朋友討厭我,連警衛伯伯也不睬我。」
媽媽:「你這死囝仔,快起床啦!都四十幾歲當校長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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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達馬蹄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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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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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0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達達馬蹄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10-21 at 3:10pm
文章發表人 王坤樹

我不能認同以馬拉松的有趣好玩來美化「錯誤又要不得的代跑行為」。
 
上面開「代跑」話題的朋友你在誤導大眾了,還好網站中有正義感的跑者是不會沈默的。
 
儘管台灣馬拉松場次已漸膨脹,主辦者與主辦單位的心思與創意也逐場開展,
這多多少少都多元化了馬拉松運動,也可能讓參賽者衍釋出不同的參賽價值觀。
 
參賽者容或可能有嘉年華心態參加,但掛他人名號or代跑行徑實不可取!
 
我喜歡競賽---跟所有的人、跟自己都是一樣。
從起點到終點聯成一條個人真實的紀錄,
我用個人真正記錄來尊重主辦單位的全心投入、
跑得好、自己爽!
跑得快、多點時間迎接跑友!
跑得慢、或許可以多交交同速跑友也或許要再多多訓練!
但不管怎樣這都是自己的---
 
代跑者或許有起點    但   他的終點線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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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ilin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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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07-29
位置: 新竹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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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13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juili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10-21 at 3:25pm
想競賽~~~就自己報名或跟團隊報名
沒報名~~~就表示意外的因素多於參賽的決心~~~
決心在那霎那間下不了的拿捏~~~又何必來淌這個惡名呢?
那就當個觀眾或啦啦隊的也好~~
就算代跑了成績也很優異~~~但那總不是自己的~~~
作了弊還有臉上台領獎的~~~內心是如何的想法呢?
如何教導下代的學子呢?
此風不可長~~~
 
~~~風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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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誠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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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05-01
位置: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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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6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志誠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10-21 at 3:52pm

明珠妹妹  我跟妳 不熟! 

要怪!就要先怪我們家猩猩,誰叫他在本文開頭就提說要去偷別人的號碼布,害我一時失察發言釀成大禍,也不見猩猩趕緊來救我,幫我滅火。CryCry

經仔細閱讀其言後恍然大悟,深感自己的思慮欠缺有所不妥,明珠妹妹所言極是,說得對!要罵也罵的對!謝謝指教!。Clap

 
紅蓮姊姊: 同上 LOLLOL

有些問題像阿星哥哥及交通問題,這些暫不急著回應。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撿鑰匙的遊戲,想起這事就讓我蠻開心的。

 
至於看完大樹哥哥的留言感想是

固執也有優點,那就是明天的思想,今天就可以知道。

對於某件事情信念的堅持就稱之為正義,我不予苟同。

世上有許多道理其實大家都是知道的,當掛上別人號碼布時,為的就是覬覦那份不該拿的獎金獎品,這是不對的行為,無庸置疑。

然有時是為其他原因掛上別人號碼布,下場去跑那也無需墨守成規。

重點是我們如何去適應在面對多變的社會、思想潮流之下,維持愛好慢跑的趣味不減,馬拉松活動中除遵守簡章的約束外,它的另一不成文的規定是什麼?

紅線在那裡?
 
同時請看清楚核心問題是在「馬拉松比賽活動中訂出一規則」遊戲規則之下。
(以上發言 若有涉及人身攻擊,先予致歉。我是先揣測大樹兄禁得起方才如此的,倘若不然,我可以,也應該當面公開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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賁俊蓮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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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02-19
位置: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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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2314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賁俊蓮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10-21 at 4:15pm

撿鑰匙會開心?那可不一定啊.年輕時只玩過一次,那男生看到拿著key的我(不美又大隻的),笑的很勉強,我想他一定不開心Cry,很無辜百般無奈的載了我,從工業區出發還不到鐵砧山就爆胎LOL

轉個念換個開心的心情.舊的帽子不見了,剛好買一頂香噴噴的新帽子.
小情人沒有來,就數著他送我的相思豆,加深對他的想念也不錯.
剩不到一小時就要下班去練拳了.今天要驗收新招,想到就開心∼因為把鶴形打的猴三Embarra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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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Chen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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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01-30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13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TimChe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10-21 at 4:25pm

賽會前,常有人因故無法參加,主辦單位如能允許或從中協助轉讓,這對向隅的跑友幫助不小, 也減少原跑友的損失, 應是雙全的事。

國外有些賽會是允許正式轉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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賁俊蓮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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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02-19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314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賁俊蓮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10-21 at 4:33pm
陪跑也有週全及尊重大會的做法.
樓上的朋友想去艋舺練跑,有上他們的留言版表明願意付茶水費.
愛路迷的朋友們也很大方的說了,歡迎一起來熱鬧,繳費就∼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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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wu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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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9-09-17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08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yswu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10-21 at 4:36pm
主辦單位如能允許或從中協助轉讓,這對向隅的跑友幫助不小, 也減少原跑友的損失, 應是雙全的事。
 
非常認同, 上述建議對推廣馬拉松活動也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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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chu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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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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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528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mingchu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9-10-21 at 4:56pm

主辦單位有權訂自己的遊戲規則,也是要有轉讓的賽前期限(比賽之前多久期限),

尤其是限制人數的場次,報上名又不能去,

主辦單位訂規則,轉讓給想參加的跑友無可厚非,

但要公開、公正,避免路協2009金門馬之半路殺出程咬金事件。

 

志誠大哥,「熟不熟?!」這件事過了這麼久了,就不要再酸我了!

害我錯失跟malonlon做朋友的機會,

馬拉松場上大家都是一家人啦!Big%20smile

 

你若不想跑,會找到一個藉口;你若想跑,會找到一個方法.

阿朱的部落格http://lu1973.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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