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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腳ㄚ長跑協會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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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svery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2-05-10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5 |
![]() ![]() ![]() ![]() 發表於: 2013-02-25 at 3:56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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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araman:
對於您第一次的回覆認知上有誤解,對於您致上歉意.希望由您這邊更多的解釋能讓此事件有更圓滿的結果. 編輯者 svery - 2013-02-25 at 3:57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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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水源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1-11-07 位置: 新北市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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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跑友的論述及大腳ㄚ協會的回應,協會也對此回應我想這事件就到此為止,會刊登2處只單純的跑者廣場無法上傳照片而已,無多作連想,對於批評不妥我也欣然接受在此致歉,一切還是回歸原始點跑步的初衷,內人依然會與我繼續共同參加優質比賽享受跑步樂趣,並能與跑友們相互加油跑在美麗賽道上,內人近期會好好休養以迎接她的櫻花初馬平安完成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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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蟲 ![]() Groupie ![]() 註冊日期: 2011-01-03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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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還是很好奇,像版主夫人在賽事中<犁田>,看照片還傷得不輕,意外險到底有沒有理賠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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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水源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1-11-07 位置: 新北市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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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已沒心情處理只想趕緊回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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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蟲 ![]() Groupie ![]() 註冊日期: 2011-01-03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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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現在知道了,連<心安>都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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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莉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7-11-12 位置: 水星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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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兄您好,
聽到嫂夫人受傷的意外很擔心,不知道傷得如何? 無論事情怎樣發生,又怎樣發展? 小雞僅表達關心之情.
其實我也有著不愉快的經驗,幾年前跑宜蘭羅東12公里賽,12公里是小比賽沒舌大獎金吧? 豈知,就在離終點約50公尺,有一位女跑者從小雞身後猛然超車?(大家都是跑場常客,我也不會指名道姓)
當時我們都有進入總成績的可能, 可是也不用爭成這樣吧? 她就惡狠狠的撞了我一下,連聲抱歉都沒,我想她撞人都沒感覺吧? 唉!我不是很會爭的人ㄟ,想贏我?說一聲就可以了,不用拼成那樣你死我活的?
昨天高雄馬,跑到7公里處,正開心正HIGH? 結果一群21公里的"肖年家"(註:21公里晚出發)從後頭趕上來,很奇怪哦,超奇怪,當時大馬路上整個內車道是空出來給他們領先集團衝刺用,結果那個也不是第一集團的集團,其中跟在後頭的那位?是閉著眼睛跑步是吧? 又硬生生將小雞撞下去?????
我是犯著誰了?他們這樣跑(撞東又撞西的)是快了幾秒鐘?
但是,生氣了3秒鐘我很快調整情緒,畢竟我快樂的世界不是那些毛頭小子可以攪亂的~ ~ ~
穩住! 穩住! 我告訴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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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水源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1-11-07 位置: 新北市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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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為免傷大家和氣就此打住吧,我也將FB上相關文移除,希望大家能在賽道上盡情奔馳,大家加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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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j711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11-02-23 位置: 台南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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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PO文是一件很容易失控的事
一件事被不了解實情的網友加油添錯 到最後會變成多糟糕的結果 跑者廣場大部分是馬場上的跑友 比較不會有情緒化的發言 但是另一個論壇就不一樣了 不倫不類的比喻 沒有運動家精神 護航 騎重機踹女童都出現~ PO文者怎麼不澄清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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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aman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2-07-08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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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腳ㄚ長跑協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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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don't hurry ! life is full of fun and j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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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J ![]() Groupie ![]() 註冊日期: 2011-09-04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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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就我的認知是... 公共意外險,被保險人是主辦單位,不是跑者。保險公司理賠的對象不是跑者,是主辦單位。 發生的意外,如果可歸責於主辦單位,而主辦單位依法負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就承保限額內給付主辦單位。 怎麼樣的時候主辦單位負賠償責任呢? 1. 法院判決 2. 在保險公司參與並且同意之下的(主辦單位跟請求賠償的人)和解 這個保險,是主辦單位幫自己買的保險,減少發生意外的時候自己的賠償責任;而不是幫跑者買的保險。
編輯者 CWJ - 2013-02-26 at 1:50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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