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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臺東縣超級鐵人三項協會 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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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興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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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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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0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陳俊興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我見"臺東縣超級鐵人三項協會 聲明稿"......
    發表於: 2012-04-12 at 4:15pm

不管是226,南橫經典100K...,賽事辦得好,大家對這些賽事的幕後工作人員都讚賞有加.其實那個單位主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把賽事辦好,大家稱讚,還想再來.

希望台東這得天獨厚的地方(可以辦226,南橫100K...等),可以有人繼續推出可口美味的大餐供大家享用.
 
能跑就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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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天命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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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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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8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各安天命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4-12 at 3:37pm

討論虛無的事? 英英美代子?

準備超鐵賽事要能有好成績,首重訂定訓練計畫,除了能按部就班照表操課外,尚有營養、後勤、排班(休假)、訂房、存錢……等枝微末節的瑣事才能成就「自己可掌控」的因素;至於天時、地利等則屬「不可測」之變數,大概只能靠祈禱了……。如果大型賽事的主辦單位離賽前半年都未公佈簡章、甚或訊息時,則可推測是不會舉辦了,這叫做「常理」;臨時起義才決定要舉辦的話,能保證會有如何的品質呢?除了「虛應故事」、「大拜拜」式的團練模式外,實在不敢領教那樣草率的賽事風格。

主辦超鐵賽是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除了超乎常人的熱忱外,實在不敢想像有何利可圖?比起單純的參賽者而言,非但早到晚退,1整天的比賽幾乎須擔心戒懼2天始能放下心中大石,若再加上賽前路線規劃、探勘,以及「顧問盃」模擬賽,實在難以想像將付出多少心力以克盡其功!這是參賽者可以體認及感恩的……

但是1個有制度、有誠心的主辦單位,就應該要以負責任的態度開誠佈公賽事訊息,要照常舉辦就要有決心,若不舉辦更請早些公告,免得一堆愛好者空歡喜(白忙)一場!

以古鑑今,之前的陋聞不得不提,當年(2008)屏東號召的「300壯士」最終告吹,除了讓大批支持者寒心外,協會自身公信盡失的傷害更大,切不可兒戲;也就在同年台東超鐵成立,原訂同1天撞期舉辦「123」成功打響招牌,不才成就了2010年的全台第2場「226」嗎?「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唯一「總統級」的三鐵賽事「東之美」招牌夠亮了吧?不就因內部財務分配問題而鬧分家?再加上「城鄉生活」也來分一杯羹,台灣後花園也太「熱情」了吧!

再次言明,我只是1個只想好好充實規劃,並充分享受賽事的愛好者而已,絕非想擴大其內部事端,只希望能藉由輿論壓力促使該協會能早日公告今年的「226」到底會不會照常舉辦,以便早些擬定訓練計畫,如此卑微的心願,只求能早日獲得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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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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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7-1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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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3500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cesar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4-12 at 1:01pm
奇怪!那麼多人在討論虛無的事,是否大家吃飽飯了,變成英英美代子?(沒事幹?)LOL
還好我沒聽到,應可圖個清淨。
不過話說回來,還是上網關心一下。
不管怎樣,哀心此事希望能有個圓滿的落幕(結局)。
 
大家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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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6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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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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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3876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4-12 at 11:36am
文章發表人 yd小小

文章發表人 Cuckoo Bird

阿賁姊所言甚是,做人要有guts嗎!
"匿名"就是不桿出來件人or吳臉件人Thumbs DownThumbs Down
 
文章發表人 3876

同意賁小妹的看法!
要指控人,請先以真實姓名發言,對自己的言論負責Exclamation
Cuckoo Bird,3876,我們都是同一國的(不桿出來件人or吳臉件人Thumbs DownThumbs Down)LOLLOL
請別把我和你算是同一國Angry,3876可是普查的UNIQUE ID,比姓名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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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ckoo Bird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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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2-01-19
位置: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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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Cuckoo Bird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4-12 at 9:50am
偶可是有登記真實姓名的喔,尼器茶查究朱到啦!!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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渲人 由上至下檢視
Groupie
Groupie


註冊日期: 2011-11-08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64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渲人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4-12 at 9:31am
文章發表人 酷斯拉

請問以上的跑友,這兩人中飽私囊如何相挻?
酷斯拉先生,在網路上發言指控他人中飽私囊之前,應先有確實之證據,否則便是無的放矢。
現在大家都在等著您提出真實的證據與您真實的姓名。
 
否則即使您躲在幕後逍遙,總有一天會被網友們抓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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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慢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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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1-12-15
位置: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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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87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永慢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4-12 at 9:27am
網路匿名為常態,真名實姓比率低。雖屬化名,亦有眾所週知者,於本網站之『獅子頭』『老貓陳』均屬之。
不用真名實姓發言,也不違遊戲規則,況隨時可以註冊新身分,或許有人在本網站有多個代名在發言。
許多事情,天知地知,你我不知。姑妄聽之,諒必信者不信者,半信半疑者均有之。若有甲具名指控乙,乙或自辯,或坦承。自辯恐淪於各說各話,聽者茫茫然,唯天不可欺。(甲指控乙,有可能是真的,有可能是假的。若指控內容非真實,或出於誣衊,或出於誤認)
縱令訴諸公堂,法官誤判者,舉世皆有。很多事情,但求無愧我心,豈能盡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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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祺育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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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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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420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傅祺育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4-12 at 9:26am

感謝各位關心!

聲明事件已請律師處理。

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東超鐵,我是第1屆理事長,吳宏達是第2屆理事長,第3屆?爭權奪利?家門不幸又外揚,慚愧!別見外。



編輯者 傅祺育 - 2012-04-12 at 9:27am
生活可以將就,也可以講究。
「不把速度、耐力和成功放在心上,反而獲得更多啟發與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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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小小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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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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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yd小小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4-12 at 9:15am
文章發表人 Cuckoo Bird

阿賁姊所言甚是,做人要有guts嗎!
"匿名"就是不桿出來件人or吳臉件人Thumbs DownThumbs Down
 
文章發表人 3876

同意賁小妹的看法!
要指控人,請先以真實姓名發言,對自己的言論負責Exclamation
Cuckoo Bird,3876,我們都是同一國的(不桿出來件人or吳臉件人Thumbs DownThumbs Down)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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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6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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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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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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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賁小妹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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