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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的跑步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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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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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阿德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特別的跑步婚禮
    發表於: 2005-08-25 at 10:53am
不收禮金 , 歡迎各界賢達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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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振曉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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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蔡振曉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08-25 at 10:47am
跑步結婚、九一一宴、恭喜新人、永慢北馬、喜事連連、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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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頭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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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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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獅子頭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08-25 at 10:45am

婚禮進行前,要舉行結婚進行曲,就是新人及所有參加典禮的來賓都要跑14公里(由馬場町跑到景美橋前折回,沒有跑完的人,不能獲 得典禮的入場券.

進行曲的規則是,大家不能超過新郎,否則罰跑三趟,新郎不能落後新娘三公尺,新娘要騎自行車以時速20公里前進.(所以新?要加 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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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萬呈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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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28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蕭萬呈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08-25 at 10:20am

謝謝星爺的智慧。

恭喜恭喜,繼今年二月份雅卿與海晞結為連理枝後,恩恩愛愛婦唱夫隨,由於效果十分良好,有樣學樣:代擬喜帖如下:

 

我倆瑾〈有人指定要用這個字〉訂於二○○五〈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一日〈農曆八月初八 〉星期日  上午六時二十分,假台北市水 源路、青年路紅綠燈進入的馬場町公園舉行跑步結婚,並備雞尾酒,喜糖,喜餅等宴請嘉賓。

        恭  候

  光 臨

             陳  英  謙

             李  奇  瑾 敬 邀

 

 

 

節錄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條條文內容:「婚禮須莊敬隆重,結婚人穿禮服,或整潔服裝,禮堂應保持寧靜。」

說明:結婚乃成家之禮也,係人生大事,依民法規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國民禮儀範例第四十一條乃規定婚禮儀式: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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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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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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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494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08-24 at 9:07pm

特殊的結婚典禮程序:
新人跑步14公里。如果有傷未能跑,騎單車代替。雖不必牽手,但要行影不離。若不跑快,餘人兩兩相隨,成雙成對。
更換禮服。
新人行三鞠躬禮。
來賓致賀詞。在場之來賓,不分男女老幼,均可致詞,新人有權利隨時喊停。〈有人說過的話,盡量不要重複,全部程序不要超過半個小 時,希望每個人都能簡單扼要,不要長篇累牘〉
來賓提問。在場之來賓均可提出問題,由新人回答。新人可以拒絕回答,當然也有權利隨時喊停。
新人有說謊之權利,信不信由你。〈全程序以半個小時為度〉
新人考試。〈內容保密〉
新人致謝詞與說明婚姻願景。
禮成。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歡迎大家修正補充。最好比照二月婚禮,廣發武林帖,不,是新聞稿,讓媒體來報導,也許略有助益於永和慢跑知名 度之提高與慢跑風氣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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