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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桃園全國馬拉松賽大會公告:風雨無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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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cesar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2-07-1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500 |
![]() ![]() ![]() ![]() 發表於: 2008-09-28 at 11:58am |
這幾天牙疼
![]() 這樣也好,只好乖乖的把藥吃完,不需要再掙扎了! [/QUOTE]
![]() 糖小粒牙疼是否糖果吃太多了?
小心發炎處有可能是牙周病,這種病幾乎可整倒一個人的意志力。
趕快去檢查洗掉牙結石,否則會像偶一樣,治療至少要六個月又十天,痛死我了!(下月是最後一次復檢,希望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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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7-11-20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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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把藥吃完了,覺得不是很舒服,後天再去回診好了!謝謝奇奇兄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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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樂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08-09-28 位置: 台灣台中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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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 << 風雨無阻>> 讓偶感嘆良久.跑者只有跑ㄇ???超級<薔蜜颱風>陸上海上都已發布警報.主辦單位.還大言<風雨無阻>.天意不可違的道理?.都拋之腦後.還好<廖兄>提出.斟酌-真拙-珍琢.的呼籲.總算.跑者之中.還有一些智者.<樂與恨> 常常一念之間.<<知足常<樂>> <<一失足成千古<恨>>.樂與恨.就發生了.吾輩跑友.當三思?莫被勇氣衝昏了頭.<留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蘇東坡在<<赤壁賦>>提到.<渺倉海之ㄧ粟.哀吾生之須臾>. 身體髮膚.能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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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樂 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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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3-02-11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4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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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因天候因素(主要為颱風)未能如期舉行之活動,應否退費,情理上仁智互見,法律上各說各話: 若為原告(請求退費之跑者)律師:依民法第266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如僅一部不能者,應按其比例減少對待給付。前項情形已為全部或一部之對待給付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被告於 若為被告(主辦單位)律師:依民法第234條規定,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之時起負遲延責任。依民法第237條規定: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本件雙方關係並非契約,而係體育活動,應不能認有民法相關規定之適用。縱認如原告所主張應得適用民法規定,由於被告舉辦之活動,已於 至於法官要如何判決?要問一下法官。我現在不是法官,過去不曾當過法官,這輩子將來也不可能去當法官。 同一案件,法官亦有可能有歧異之判斷,例如廖學廣在擔任汐止鎮長任內,曾因徵收鎮長稅遭檢察官起訴,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十八年,上訴後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如蘇建和等三人曾經由數十位法官判決死刑確定(但因法務部馬英九部長未准執行),後來經獲再審,曾經三位法官判決無罪。檢察官上訴後發回,更一審判決死刑;被告又上訴,再發回,現在更二審繼續審理中,媒體偶有報導。 純聊天,在微風細雨的颱風假早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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