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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水庫馬拉松的競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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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matchless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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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markmatchless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曾文水庫馬拉松的競賽規則
    發表於: 2003-10-11 at 9:47am
大會明文規定:「所有能在五小時三十分以內完成全程者,將可得到完成馬拉松賽之成績證明書乙紙及廿週年紀念章。」聽起來似乎很有吸引力,但卻也間接暗示了:凡是無法在五小時三十分內完成全程者,什麼東西也妹有!!!大會甚至還嗆聲:「二小時三十分後折返點將撤回。」哎~~~這年頭跑馬拉松真是越來越難混了,別以為跑得慢的人會比跑得快的人輕鬆,也別以為用走的比用跑的還輕鬆,如果可以跑得動跑得快的話,誰願意在眾多選手中吊車尾呢?猶記得金山馬拉松跑回終點那一刻,幾乎整個大會都在收場子,選手們也差不多都解散了,而我就眼睜睜看著那些背著疲憊身軀,堅持不肯放棄的選手們陸續奔回終點,無奈,記時鐘早已超過六小時,工作人員寧願把剩餘的獎牌收起來也不願把他們分發出去,也許主辦單位的心情我永遠都沒辦法體會,但如果不親自下來跑一場,誰又能真正了解跑馬拉松的箇中滋味?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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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2222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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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sean2222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3-10-11 at 12:56pm
記得去年我曾參加了個十二小時競走賽。

大會規定只要在十二小時內完成超過40公里的話,
將獲得一張獎狀及獨制獎牌。

因是在晚上8時開走,很多體力不者或難禁冷風都,紛紛棄賽。

我不自量力兼經驗不足,走到35公里左右時,因事先未塗上潤滑劑,導致大腿內側嚴重磨損,破皮又紅腫。

再加上汗水不停流過,傷口灼痛難當,稍舉步就呼爹喚娘。

一度想要放棄參賽,但想到還差5公里就可獲獎牌獎狀,而朋友們又鼓勵為我打氣,竭了一會兒後,負傷再上陣。

為防雙腿傷口再擦傷,唯有以大八字步法前進,但還是很痛,差點流出眼淚來。

看在獎狀獎牌的份上,謝天謝地,數小時後終於成功完成40公里。

誰知道頒獎時,大會宣佈所有參賽者,不管有沒有走超過40公里,就算一公里也好,全都可得獎狀獎牌。

不足40公里者和只報名不參加者當下歡呼,
只委屈了一些原本想放棄但最後又苦苦撐下去者,如我,
有一種被耍的感覺,辛辛苦苦才拿到獎牌,有些人卻可坐享其成,唉∼~─

如果大會嚴格執行規定,獎牌和獎狀是珍貴無比的,
若不,人人都可得獎,又有何意義而言呢?
只是癈鐵一個,癈紙一張(對我而言)

sean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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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忠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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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鄭永忠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3-10-11 at 1:23pm
Sean:

十二小時競走,是否在檳城舉行?

嘩!其實獎牌是有形的物體,不然放寬完成全程獎牌時間,倒是可以在証書以時間作為區分,就像八打靈再也半馬拉松一樣,半馬特優証書是一小時四十五分或以下,優等証書是一小時四十六分至二小時,而普通証書則是二小时零一分至二小時十五分,讓選手也有一個努力向上的推動力。

無論如何,心靈上的感受與成長,才是最令人回憶無窮,小弟是普通跑者一名,太多全馬的痛苦回憶,特別是二零零零年初征新加坡全馬,証書和完成全程獎牌時間是五小時半,小弟卻跑出差勁的六小時十分,跑進體育場,主辦當局差不多要收完東西,當然沒發完成賽程獎牌和証書給我,幸好尚有一位工作人員給予一件賽會的T恤作紀念。

從此,小弟就發奮圖強,連續兩年都跑進五小時內,克服了自己最慘痛的經驗,成為日後警惕自己,不可再讓歷史重演的推動力!


鄭永忠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

中午一時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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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2222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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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忠:

其實當初報名志在參與,不為得獎!
只是生氣大會如此沒有“宗旨”。

雖然皆大歡喜,但讓真正吃苦的人所付出的努力“付諸東流”。

那是去年在檳城舊關仔角舉行的。

sean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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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2222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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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sean2222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3-10-11 at 4:29pm
工作人員體貼送t恤,
永忠有沒有感動到哭?

sean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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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忠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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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

當時的我,只有一個慘樣!主要是孤兵作戰,沒人陪伴!而且當時的新加坡馬拉松,比賽環境並不如現在的好!

況且,在渣打銀行未在去年接手贊助之前,無比新加坡馬拉松,只有你跑到半馬或全馬,而且是在限時內,才可領T恤,所以有一點感動啦,但還未到哭的地步!

這並非我不感性,而是當時兩腿已抽筋得很夠厲,隔不多久就來一次,搭德士回酒店差點被德士司機誤當成癮君子。

當時的新加坡馬拉松,跑者在很多的交通燈前都要停下來,所以沒經驗,簡直是哭笑不得,尚記得最後一段是與一位日本籍中年婦女一齊慢慢跑進新加坡國家體育場。

而且,試想想當時我們已超時,所以背包車都不在,嚇得幾乎要哭出來,因為我的相機和護照都在裡面,所幸冷靜思考之下,猜對了是在體育場的守衛室,趕緊去拿,幸好取得到後,還趕得及在無比馬拉松招牌拆掉前拍照留念,所以這張照片放在我辦公室桌上,得空時回憶,有不同省思!

鄭永忠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

下午五時三十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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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2222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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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忠:

真的很想知道你當時是怎麼慘法!

投稿去心情故事,如何?

sean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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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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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已訂出遊戲規則,則參與者似要自己評估是否接受與參加,有人沒能在時限內完成,實不可避免,若能通融一下,一方面更有人情味,另一方面則對收拾善後影響不大,堪稱皆大歡喜。如為特定活動製作之紀念牌,沒發出去帶回去,也不能退貨換錢,似宜續發,即使略超過時間。
2.人總有第一次,每次全馬或超馬都會有許多人是初馬,就算之前曾精苦練,也難以完全掌控時間,因為成績確會受諸多主客觀因素影響,永忠兄初次跑六小時許,後來加強練習均於五小時內完跑,至令人欽佩,足以為實力不佳者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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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忠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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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星兄和Sean兄:

剛看完一場足球歐錦賽入選賽,英格蘭以零比零踢和土耳其,終於可以直接晉明年歐錦賽決賽,雖然大衛帕甘踢失一個罰點球,射成沖天炮,但沒影響晉圈

其實跑全馬是為了自己,與自己過去的成績競賽,加上刻苦訓練,我想一般跑者應該是能跑進五小時內,就好像我最近鼓勵一位逾四十歲的同事,經過兩次全馬失敗,跑不完全程,不斷鼓勵他加油,給予信心,多勤力訓練,結果在第三次出征全馬(今年宋卡全馬),以漂亮的四小時五十分跑完,我想這也是他的勝利,令我感到很欣慰,而且也干掉我,小弟只跑出五小時零五分。

我其實是憑著一股傻勁,我想這也是很多跑者的背後推動力,得空時,有時間,會寫一些慘痛的經驗,特別是初征新加坡全馬和連續接下來的兩個新加坡全馬,一定會寫,讓大家有個借鏡!

鄭永忠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二日

凌晨三時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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