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北回慢跑辦理嘉義二鐵,讓我們有參加的機會,並享受嘉義大學與蘭潭的美景,也感謝辛苦的工作人員在烈日下為選手服務。但無可諱言的,今日賽事最大的瑕疵在於甲組領先選手騎錯路線事件。
我參加乙組回到終點後,即去取相機拍攝參加甲組隊友衝線畫面。豈料在我相機裡,最早回來的隊友在終點線前被負責盡職的終點裁判「硬是推出去」無法完賽,經詢問之下,原來是騎車階段,六位最領先的選手因為裁判指引錯誤,騎出比賽路線,已經被沒收比賽。可是我在乙組路跑折返後明明有看見隊友和認識的許水萍進行路跑階段,而他們也確實有跑回終點。果然沒多久,兩位參加甲組的年輕選手對著工作人員大聲咆哮,表示因為工作人員指錯路,害他們騎錯,之後一路上裁判都對著他們說:「你們騎錯了。」讓他愈聽愈不是滋味,為什麼會有這麼烏龍的情形,因為大會的疏失,讓他們無法順利比賽,一路上還受到工作人員的指正,最後到終點沒有成績,大會要給他們一個交代,叫大會把那個路口的工作人員叫出來和我們對質。
這時同樣被沒收比賽,原本在騎車階段維持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孔沁安和許水萍也在向工作人員說明,那兩位年輕選手原本分別為第三名和第五名,我的隊友是第四名,另一位選手第六。兩位年輕選手對於自己所受的委屈希望大會明察後給他們一個合理的答覆和應有的道歉。工作人員說會處理。
後來隊友跟我說,大會經過協調後將孔沁安和許水萍列為第一名和第二名,並且完成頒獎,其餘四名選手暫不予處理。我去工作人員處瞭解情形,其中一位工作人員跟我說,那些選手怎麼能指責大會的疏失呢?大會工作人員叫他們騎回來,他們自己不回來的,而且他們騎錯路是在直路上,是自己跟著其他騎自行車的觀光客轉彎的,而且沒有前導車帶領還騎得這麼高興?這樣的說明真是讓我覺得匪夷所思。
第一、既然孔沁安和許水萍是騎在最前面,理應路跑完成從轉換區出去就有前導車在帶領,為什麼會看不到前導車?前導車怎麼會是在前六位騎車的選手之後?況且這兩位選手參賽經驗豐富,又是整個賽事的領先,前面沒有任何選手,怎麼可能會跟著騎車的觀光客轉彎?
第二、雖然秩序冊裡有比賽路線圖,但是蘭潭地區的叉路頗多,秩序冊裡交管組共設有17處,每處一位工作人員,這些工作人員站在路口是指引路線的嗎?他們有沒有確實清楚比賽路線是在哪裡?如果是指錯前面最兩個選手,後面四個選手有一定的距離,怎麼會這四個也騎錯路?在這種路況下,方向標示牌應是必備的吧!但是除了嘉大門口前面那個牌子之外,就沒看到方向標示牌。
第三、既然前六位選手已經被沒收比賽,大會並未列入成績計時,最後協調結果前兩位孔沁安和許水萍列為第一、第二名,其餘四位不予處理,這更是匪夷所思,雖然兩位選手實力超群,但這樣處理恐有大小眼之嫌,且主辦單位會受到沒有原則之譏。
辦一場比賽要花費很多人力、物力,投入許多精神和時間,出現瑕疵是主辦單位最不願意遇到的事。我們自己的協會辦過比賽,也出現過指引路線錯誤的問題,一場精心籌辦的賽事就這樣不完美,真的很令人痛心。但是身為賽事的主辦人並非把比賽辦完,有瑕疵有問題卻視而不見,誰抗議聲音小就不予理會,蠻幹是要不得的事情,應該是要把參賽選手放在最優先的位置考量,不是這樣嗎?選手報名比賽,就是對於主辦單位的信賴,把平時的練習成果在賽場上發揮,公平、公正的狀況下安全的完賽,勝負自己概括承受。但是遇上非歸因於選手的因素,叫這些遠地而來的選手情何以堪?尤其看那兩位學生選手從高雄到嘉義參賽,實力這麼好,卻連成績都沒有,回去怎麼交代,我問那學生說主辦單位會補發嗎?他說意義已經不一樣了。
大會工作人員回覆他們檢討會議再討論怎麼解決,希望不是只有乎巄他們。
最後還是說聲,工作人員辛苦了,謝謝!
小蔣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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