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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臨場延長馬拉松關門時限是件好事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長跑相關討論與資訊
討論區名稱: 比賽感想
討論區簡介: 抒發與交流比賽的感想與心情
URL: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13378
列印日期: 2024-05-03 at 3:13pm
軟體版本: Web Wiz Forums 9.73 - http://www.webwizforums.com


主題: 我不認為臨場延長馬拉松關門時限是件好事
發表人: CWJ
文章主題: 我不認為臨場延長馬拉松關門時限是件好事
發表日期: 2013-03-10 at 10:28pm
馬拉松的關門時限,應該是賽前訂出來明確公佈,而且不應該因為氣候等等原因縮短或是延長。
有些跑者,可能在賽前為了挑戰這個時限,做了很多的訓練;
也可能有些跑者,正在賽道上,發現自己快要無法在時限內完成,而咬著牙不休息,冒著受傷的風險,終於在原本的時限內完成...
如果臨時延長關門時限,某種程度上是抹殺了這些可能的努力跟犧牲。

馬拉松的關門時限,不應該臨時延長,甚至要嚴格執行,1秒鐘都不能妥協。當然,也包含途中可能設定的關門點。
如果延長了30分鐘,那主辦單位有什麼立場對第31分鐘後回來的跑者嚴格執行關門?

鼓勵更多人養成運動習慣,參加長跑活動,是好事。
不過,嚴格執行關門時限,才是運動精神,馬拉松精神的展現。



回應數:
發表人: 黑貓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52am

贊同....

當跑者報名參賽時....
相信已經讀過大會的規則..
關門的時間也寫得清清楚楚.....
敢報名...就要衡量本身的實力和體力....
延長關門....是在施捨
失敗..下次再戰...


發表人: 桔子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7:37am
+1 延時間對辛苦的志工會更累,時間到了被關門就明年再來因為你沒準備好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8:16am
絕對贊成
我曾經遇過有人心中盤算自己無法準時回來
也衡量自身狀況後決定放棄
結果突然的延長關門時間
情何以堪啊
簡章如何規定就如何執行吧
除非有辦法一開始就說明清楚,而且確定每個選手都能知悉
才能改變


發表人: Kay Chen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8:28am

雖然小弟跑的慢......但...100%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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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就是要一直打~馬就是要一直跑~


發表人: ㄚ超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8:58am
文章發表人 CWJ

如果延長了30分鐘,那主辦單位有什麼立場對第31分鐘後回來的跑者嚴格執行關門?

這句話一針見血,贊成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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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愛抓野馬,野馬不用錢,愛怎麼抓,就怎麼抓!


發表人: 藍天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9:20am
6小時30分宣布延長30分鐘,據我現場的估計大約只過約70名左右的跑者通過,這些跑者在整體來說,到最後2公里處還能以跑步方式前進,他們心裡也明白已超過關門時間了,但仍然不放棄的往奔跑,相信此時的他們內心是(戰勝自己)(肯定自己)的,而非貪得那一張完賽證明。
(更正經查資料為2009年)的那一場我人生的初馬,也是在櫻花馬完成的,我的成績是6小時01分,照理說我不應該得到完賽證明,但那一年天氣也酷熱無比,場上哀嚎遍野,大會裁判長也作出延長30分鐘決定,雖然我意外的得到一張完賽證明,但我不會因此而自滿,我心裡明白,我在這一場比賽中是(不合格)的,有沒有(證書)對我還說一點都不重要,我只會更激勵自己日後要加強訓練,下次能在大會的關門時間內達陣。
延長與否是主辦單位的權限,但不能因此而抹殺那些已奮戰6個多小時的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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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是要讓身體越來越健康,而不是用運動來傷害自己,建立正確德運動觀念


發表人: 馬非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9:54am
見人見智~~
 
只要主辦單位,衡量當時交通,安全.工作人員.評估後一切都符當時之要求
 
適度延後不也是對後面明知不可為也為之,挑戰自我的跑友一種鼓勵(((今年萬金石,好像也延長了20餘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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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非,非馬跑不快.
馬飛,一跑馬就想飛
嗎啡,跑馬就像吸嗎啡~中毒了~上癮了~愛死了



發表人: yun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9:57am
藍天兄:

2009年第一屆櫻花馬為該路線首次辦理賽事,原訂六小時關門時限過於嚴苛,故當天大會作出延長關門半小時之決定
(此後櫻花馬路線均以六小時半作為關門時限)
2010年櫻花馬時限為六小時半,並不是你所理解的這樣,你的證書是理所當然,2010當天大會絕無延長時限,準時關門
2011年櫻花馬時限為六小時半,準時關門
2012年櫻花馬時限為六小時半,因首次採晶片計時系統,簡章已載明加計人龍通過時間10分,6小時40分準時關門


發表人: sbj711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9:59am
台灣的宴席文化裡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就是明明寫明中午12點 或晚上6點半準時開席
但是就是有些賓客12點半 7點才到 為什麼呢??
因為他們心裡想著 一定還有很多人沒到 不會準時開席 會延後30分開席
所以遲到的越來越多 遲到的越來越義正嚴詞 遲到的越心安理得
主家也因賓客到席人數不多而延後開席
看來馬場文化在台灣也快入境隨俗了!!
以後會發生選手因為天氣熱 補給站缺水.....等等原因 強迫主辦單位延長關門時間也不足為奇了!!


發表人: 陳泰元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0:03am
拜年馬例外哦!新年討吉利!
關門時間有定,但留個10分鐘緩衝,這次櫻花馬就是這樣!
情理法兼顧,很好!ClapClapClapC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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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恆久忍耐,愛是跑馬拉松!」


發表人: 桔子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0:09am
我有記錯嗎?櫻花馬本來都是6小時30分每年獅子頭都是一分不差關門,有一年有個檢察官跑初馬晚了幾分,他朋友幫他和永慢去要一個機會,但是一樣沒有那時我為大會這樣做十分認同。


發表人: 陳泰元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0:20am
晶片 613, 大會時間619,這六分差,就是需要緩衝時間,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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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恆久忍耐,愛是跑馬拉松!」


發表人: egg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0:25am
大會時間 6:29:51 ,我通過了終點,我向來自我要求於賽會時限內完賽
大會時間 6:31:30 ,我回到42K處,為正在最後關口奮進不懈的跑友加油打氣拍照,提醒他們終點就在不遠處,千萬不要放棄,直到賽會延時結束,跑者堅持到最後的精神與身影,每每感動著我,讓我深深愛著馬拉松這項運動
主辦單位當然有權因事因地因人而調整賽事,並為結果負起全責
 
樂於付出,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我愛馬拉松
永慢加油~~~~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1:03am
當然是晶片時間啊!


發表人: 桔子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1:11am
國際慣例都是大會時間為準,


發表人: sengsong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1:15am
文章發表人 陳泰元

晶片 613, 大會時間619,這六分差,就是需要緩衝時間,OK?

緩衝時間?不就是一開始就說好的外掛十分鐘人龍時間?
混到超過十分鐘的人才過出發點的人就只能吞下去,低於十分鐘的人賺到偷笑?
所以期限是六個半,加上人龍六小時四十分,本來心理建設就要努力六個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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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成雙


發表人: yun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1:47am
如果我是選手,覺得在時限內已經完成不了賽事,乖乖的聽從裁判建議搭上收容車
在收容車回到終點時卻發現時限被延長了
我當下的心情應該是極差吧?!應該會感覺被主辦單位耍了
早知道就不搭收容車了

我不確定這樣的機制中間到底鼓勵了選手什麼
是鼓勵大家千萬別上收容車嗎?走也要把它走完
因為我們台灣最重人情味,只要你能報上名,我們一定讓你完賽



發表人: 風城加菲貓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2:07pm
個人就是7小時關門最後一位進場跑者,不管天候跟缺水問題考驗...我完成這場馬拉松!這就是跑馬的精神"自我挑戰,永不放棄"
也許每個人跑馬目的都不同,..延長時間對於當時瀕臨崩潰的我,起了鼓舞作用..個人一點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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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跑...


發表人: egg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2:26pm
因為人龍,延長至6:40關門
因為缺水,再次延長至7:00關門(我不知道是否有關連)
我支持主辦單位的該堅持及該權宜調整
掌聲噓聲,最終都由主辦扛起,這就是擔當
 


發表人: std31141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2:54pm

東京馬~跑得慢的晚20分鐘出發~關門時間一樣~都是看大會時間~這就是國際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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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系肉腳...


發表人: topos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55pm
雖然我是超時完成,但是我還是贊同準時關門(含加計人龍通過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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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關門必達土潑鼠,跑馬在我之後的要小心~
我跑不快,但我跑的開心享受到關門最後一刻,關門前回來也是有完跑證明
6H關門必達秘訣(前21K跑2.5hr後21K走3.5hr)或(前2hr跑16K 中2hr跑走14k 後2hr走12K)


發表人: KHOO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2:25pm
文章發表人 yun

如果我是選手,覺得在時限內已經完成不了賽事,乖乖的聽從裁判建議搭上收容車
在收容車回到終點時卻發現時限被延長了
我當下的心情應該是極差吧?!應該會感覺被主辦單位耍了
早知道就不搭收容車了

 
這個狀況應該就是延長時限會受質疑的最大原因。
 
我也不支持延長時限。


發表人: 藍天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3:07pm
基本上收容車從26公里處2點左右開始回收,上不上車裁判只會勸說不會強制,上車的人大部分都是身體出現狀況居多,然而收容車回到會場前,有另闢地方將選手晶片取回,沒有發生選手蒙混過關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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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是要讓身體越來越健康,而不是用運動來傷害自己,建立正確德運動觀念


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4:23pm
是否延長關門時間,大會裁判長有最後決定權。
個人此次被委為大會裁判長,全馬關門延長20分,是本人同意,公平性引起爭議,個人虛心向所有參賽者致歉。
 
會延長20分關門時間都是個人的婦人之仁。當本會郭理事長第一時間提出延長20分關門時,我當下沒反對就同意,並立即對外宣布這消息。
個人是基於:
1.尊重本會理事長的建議。
2.終點早已傳來山上缺水緊急通知,水不足是我們的錯,終點裁判能補救的只能放寬關門時間來彌補我們的錯。
3.6:40後時仍有大批跑者要進場,若人少或可鐵石心腸說關就關,見他們那般殷切想完成,才動了婦人之仁。
不論大家是否接受我個人上述的偏見,請先接受我的致歉。
櫻花馬若有下回,一定檢討改進。
 
王坤樹


發表人: Andrew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4:42pm
雖然我也不贊成延長關門時間,但台灣馬拉松這塊園地就是有這些婦人之仁的前輩們,才顯得它可貴、可愛,令人愛不釋手,令人不忍離開這塊園地,為了健康一場接一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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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馬可跑硬是要跑的人!


發表人: 黑貓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5:05pm
這讓我想起武嶺的NS單車賽.....
沒有在時間內完成的選手..
完賽證上..蓋上一個"殘念"章......
有遺憾...但是..你完成了....
一樣值得鼓勵Clap
下次再加油Beer.......


發表人: Johnson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5:31pm
剛看了一下成績
參賽編號 姓名 組別 團隊名稱 總名次 分組名次 大會時間 淨時間  嗚槍時間  出發時間 完賽時間
1690  陳智煒男丁組 頹廢鐵人  9   1  03:22:40 02:50:55 08:29:53 09:01:38 11:52:33
0733  洪瑋麟男戊組 花都    15  1  03:27:23 02:55:39 08:29:53 09:01:37 11:57:16
大會簡章第八點規定:
8. 請跑者準時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出發者,大會有權禁止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大會依舊給予成績且排入排名內,而且這兩位跑友都是初馬,在櫻花馬這硬斗的賽道上,淨時間還可以在三小時內,要是在平地馬隨隨便便都是總排名的常客.
 


發表人: phchou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5:37pm
文章發表人 王坤樹

是否延長關門時間,大會裁判長有最後決定權。
個人此次被委為大會裁判長,全馬關門延長20分,是本人同意,公平性引起爭議,個人虛心向所有參賽者致歉。
 
會延長20分關門時間都是個人的婦人之仁。當本會郭理事長第一時間提出延長20分關門時,我當下沒反對就同意,並立即對外宣布這消息。
個人是基於:
1.尊重本會理事長的建議。
^^^^^^^^^^^^^^^^^^^
2.終點早已傳來山上缺水緊急通知,水不足是我們的錯,終點裁判能補救的只能放寬關門時間來彌補我們的錯。
3.6:40後時仍有大批跑者要進場,若人少或可鐵石心腸說關就關,見他們那般殷切想完成,才動了婦人之仁。
不論大家是否接受我個人上述的偏見,請先接受我的致歉。
櫻花馬若有下回,一定檢討改進。
 
王坤樹
哈.. 這個好像是政治干預專業, 搞到父子騎驢的窘境. Wink 
不過, 我還是非常肯定這次的賽事. 7000人的比賽, 在這個小小的山城舉辦,  動線規劃, 組織管理, 井然有序. 全程最侷促的大概只有進雙溪火車站的時候了. 可見北馬是人才濟濟, 用最有限的經費, 辦了最成功的比賽. 賽事中的若干缺失, 都可以說是瑕不掩瑜. 但是小弟有個建議, 這樣難度的賽事, 對初馬選手而言, 挑戰性太高. 不平衡的選手結構, 造成了賽事品質的難以掌握, 主辦單位的負擔增加, 比賽的風險難以評估. 所以後續是否要針對初馬者大力行銷, 主辦單位可能要斟酌. 總之, 雙溪是個跑馬的好地方, 這個路線一定要永續經營 ~~~


發表人: PRC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5:46pm

1690 陳智煒 男丁組 頹廢鐵人 9 1 03:22:40 02:50:55 08:29:53 09:01:38 11:52:33

0733 洪瑋麟 男戊組 花都   15 1 03:27:23 02:55:39 08:29:53 09:01:37 11:57:16
 
這兩位也太猛了! 看起來是一起出發的,年輕有為
 
支持大會裁判長,也對樹大哥的負責態度感到激賞
雖然今年沒參加,但是往年參加印象太美好!!
這場鼓舞兩千多人跑初馬的比賽要繼續辦下去!


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5:49pm
文章發表人 Johnson

剛看了一下成績
參賽編號 姓名 組別 團隊名稱 總名次 分組名次 大會時間 淨時間  嗚槍時間  出發時間 完賽時間
1690  陳智煒男丁組 頹廢鐵人  9   1  03:22:40 02:50:55 08:29:53 09:01:38 11:52:33
0733  洪瑋麟男戊組 花都    15  1  03:27:23 02:55:39 08:29:53 09:01:37 11:57:16
大會簡章第八點規定:
8. 請跑者準時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出發者,大會有權禁止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大會依舊給予成績且排入排名內,而且這兩位跑友都是初馬,在櫻花馬這硬斗的賽道上,淨時間還可以在三小時內,要是在平地馬隨隨便便都是總排名的常客.
 
這應是錯誤的登錄,於終點印成績證明時已被發現。
上二名選手皆沒完成全程,於中途就折返沒拿到信物。
因終點前的裁判沒發現他們沒有信物,他們也不知沒信物不能進終點感應區,結果闖進終點造成排名序大亂。
但也立即被發現有誤,立即被告知成績不算。
並立即通知終點前之裁判,要嚴防沒有信物之選手,禁止其入終點拱門。
 
頒獎名單也就沒被列入這些人。
 
終點裁判組


發表人: Johnson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5:59pm
感謝大會裁判長樹大哥解釋.
不然櫻花馬再加上這種天氣,能跑這種時間真的太讓人驚訝了.


發表人: angela000217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6:12pm
我的初馬是國道,前21公里我兩小時接著大爆掉走了不知有多久,我看時間我再走下去鐵定被關門我評估自己有沒有辦法完成最後我咬牙跑下去也在關們前幾分鐘回到終點(關門時間5小時30分)
 
另一次是跑內湖的越野賽21公里,來到16公里看一下時間接下來的5公里我無法在有限的時間內回到終點所以我棄賽,沒想到搭車回到比賽會場才知有延後關門心中是XX又OO,我個人認為沒在有限時間內回到終點也不用有所謂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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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土哪有花,魚兒缺水沒明日,孩子想要有個家。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難伸,設身處地捫心想,誰肯將刀割自身 。


發表人: 劉小禎11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8:55pm
永不放棄 是我認為馬拉松最重要的精神 .但是 我更覺的 在安全的範圍內  主判 一定要有裁量權  那包括 :比賽延長 或是太熱的 或是太冷的狀況等 他可以停賽..
只要記錄的是  正確 的時間  沒有 切西瓜 沒有做弊  跑完給張 確實的時間證明  那沒有甚麼的 而最重要的 是 事實記錄 ..至於是 ndf或是 殘念 那就是 秀才人情紙一張 怎樣說都對


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0:24pm
小弟是覺得說這點應該還好

之前高雄馬有過相關討論:若是高雄馬想要成為國際賽事,那國際田協嚴格規定的禁止非官方補給就不能出現

假如櫻花馬的目標是要成為國際賽事,那勢必要嚴格執行賽前講好的關門時間

不過我覺得永漫沒這企圖心,場地限制也太大、全台等級最高的初馬獎等等也都和國際賽事的訴求不同

只要賽前簡章有說會視情況考慮延後關門時間,相信大家都可以接受。但是簡章沒說的話最好還是別隨便更動就是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一旦大會確定要延長關門時間,務必要盡快把消息傳給賽道上全部的跑友(看是請各補給站傳答還是找人騎車沿途告知等等);尤其是收容車

否則對於部分只差原始關門時間一點只好放棄的跑友來說很不公平

所以大會若真決定要延後關門時間的話,最好別拖到最後半小時或一小時才說,起跑後約三到四小時內決定應該是比較好


發表人: vl69
發表日期: 2013-03-11 at 11:45pm
文章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小弟是覺得說這點應該還好

之前高雄馬有過相關討論:若是高雄馬想要成為國際賽事,那國際田協嚴格規定的禁止非官方補給就不能出現


不見得吧?
東京馬名列六大賽,非官方補給可能是全世界第一多


發表人: kenken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12:12am
七個小時....為啥正在最後努力的跑者都不知道...一直心想六個小時半,最後剩下十分鐘..三公里...也無法完成了!忍痛...坐了回收車...現在聽到終點時間延長半小時關門...心中不是滋味..我承認我自己沒努力完成,我承認我自己失敗..但...我也無言了!延長三十分鐘...忍著腳痛十分速跑或許都有機會..為啥在山區的跑友都不知道...為啥!


發表人: 高清海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1:20am
其實延長關門時間是主辦單位的權利(最好寫入簡章裡面),畢竟主辦單位要根據各種突發狀況來反映現實,永慢這次延長時間要是有跟水站服務人員或路上騎機車巡視跑道的志工聯絡通知跑友,或許大家反彈的力量就不會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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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活著短暫青春,用腳步來體驗人生


發表人: solo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8:24am
文章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恕刪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一旦大會確定要延長關門時間,務必要盡快把消息傳給賽道上全部的跑友(看是請各補給站傳答還是找人騎車沿途告知等等);尤其是收容車

否則對於部分只差原始關門時間一點只好放棄的跑友來說很不公平

所以大會若真決定要延後關門時間的話,最好別拖到最後半小時或一小時才說,起跑後約三到四小時內決定應該是比較好


回覆小胖豬

我是負責終點裁判的志工 王似詠(終點前轉彎處)
當全馬時間06:20左右,接到裁判長的指示延長時間到七個小時整, 立即請循線裁判 呂嘉錫大哥幫忙騎機車通知延線的志工,傳遞給還在努力趕關門時間的跑友此延時訊息

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慮


發表人: danielsu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9:26am
文章發表人 solo

文章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恕刪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一旦大會確定要延長關門時間,務必要盡快把消息傳給賽道上全部的跑友(看是請各補給站傳答還是找人騎車沿途告知等等);尤其是收容車

否則對於部分只差原始關門時間一點只好放棄的跑友來說很不公平

所以大會若真決定要延後關門時間的話,最好別拖到最後半小時或一小時才說,起跑後約三到四小時內決定應該是比較好


回覆小胖豬

我是負責終點裁判的志工 王似詠(終點前轉彎處)
當全馬時間06:20左右,接到裁判長的指示延長時間到七個小時整, 立即請循線裁判 呂嘉錫大哥幫忙騎機車通知延線的志工,傳遞給還在努力趕關門時間的跑友此延時訊息

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慮
充當一下事後諸葛鍵盤專家
1.會場與各點必須建立即時的聯絡方式
最方便當然是手機,如果山區訊號是否考慮使用無線電對講機,以水站大多不會超過 5 公里來看應該是在收訊範圍,有事的話會場通知第一近的水站,第一近的水站再通知第二近的水站,如此把訊息傳遞到最後一站(這次是折返點)反過來現場有事(如需要救護車,飲水即將用完)要通知會場就反向傳遞訊息如果真的有聯絡不上的水站再採用機動車輛通知。
2.訊息告知
每個水站放一塊白板(含立架),置於明顯的地方,沒事的時候可以寫一些標語當會場有事(如這次的延長時間)要向跑者公告,各水站收到通知後把公告內容寫在白板上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1:07pm
我想到一個我搞不懂的狀況
如果大會確定要延長時間了
而且大會也做了廣播和沿線騎車機動提醒以及各補給站立牌公告
那回收車的司機有沒有被告知呢
當有跑者不知道時間被延長了,已經打算放棄坐車時
司機大哥會與這位放棄的跑者卻認他的權益嗎?
有嗎?


發表人: tom333195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1:46pm
快關門時我也在終點等隊友.
06:40 聽到大會說延長到07:00,這時我們還剩2個隊員未回.
我也有看到大會派一個人要去延路告知.

06:41 我一個隊友跑回來我還跟他說慢慢來,還來得及.

另一位就沒那麼幸運,他說終點前4K 時間06:20 收容車就告知(最後一班收容車囉~要不要上?)
正常的話他們最後4K是沒辦法跑進20分,應該是落馬.但是沒有人知道會延長時間.

建議大會事先要有一套SOP(標準作業流程),臨時出狀況才不會亂.
例如:收容車幾點要開到哪裡? 判斷延長時間是否有考慮收容車位置?


發表人: topos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2:02pm
延長關門?賺到一馬?
我常在關門邊緣徘徊,有時候關門很輕鬆,有時後又會因為種種因素跑的很狼狽的關門
最近一年跑馬觀念改變,如果要自己免強關門而造成身體傷害後遺症,那我寧願被關門,但如果還有走的餘力的話,還是想對自己負責,就算沒證書也沒差,畢竟已經來了一遭
今年櫻花馬的路線,本以為比前年(熱)、去年(濕冷)好跑多且多的十公里的緩平路,跑前也像以前跑馬一樣前一兩禮拜沒在練跑,加上體重直直上升也就造成這次櫻花馬跑的比前兩次差
回程大約剩12k時評估無法安全關門回去,加上烈日酷曬慢慢腳步連走路都變的更慢,下坡跑起來的速度跟快走沒兩樣,直到擔任志工的朋友停下車來給我一罐康貝特補給後,才對自己說要對自己負責,下坡就跑起來吧,但前提萬一抽筋或無法走路的話,還是得乖乖的上收容車(記得當時剩下8K但時間僅剩56分),最後長下坡中面對其中兩段上坡跑到最後39k的牌子氣力放盡才慢慢走回去(當時距離表定640關門測收時間只剩10分鐘),走到最後剩不到1K時候,有才從終點方向的志工宣導說比賽有延長30分鐘,心想又被我賺到一個完成證書,但我的內心深處卻告訴我,就算最後沒證書你完跑,但至少你對自己負責堅持到底,不是嗎(堅持到底的前提必須在不損傷身體健康,跑馬是長久的,該放棄還是要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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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關門必達土潑鼠,跑馬在我之後的要小心~
我跑不快,但我跑的開心享受到關門最後一刻,關門前回來也是有完跑證明
6H關門必達秘訣(前21K跑2.5hr後21K走3.5hr)或(前2hr跑16K 中2hr跑走14k 後2hr走12K)


發表人: hundred horse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6:35pm
延長關門是件好事
因為XXXXXX,所以才需延長關門時限
因為一堆跑快的人把能喝的水拿去沖身體,導致後段班的人缺水,所以才需延長關門時限
因為水站喝水要排很長的隊,所以才需延長關門時限
因為XXXXXX,所以才需延長關門時限
 
如果限時這麼強硬,那馬拉松只是一個比賽!時間到了就收攤!那馬拉松永遠只是某些人的專利,永遠就只有這些人在跑,沒有更多新人
但如果時間彈性一點,跑友之間會有更多互動更多回憶(關門時限越多,互動越多),大家不用拼時間而能快快樂樂的跑.
比方說路協辦的馬拉松僅限5小時30分,評估自己的實力無法帶相機邊跑邊幫跑友拍照,也沒有互動,而且看到跑友受傷,也沒空再幫跑友解決受傷的事(死道友不死貧道),純粹拼關門,到頭來回憶也跟著減少,也會有一種花錢買罪受的感覺!
 
跑了百來馬,回頭想這一百多次馬拉松,最高興的不是自己破PB,也不是大會補給好不好,也不是伴手禮多不多,而是能看到跑友各個都開開心心的完賽,且將跑友喜悅拿相機拍下來分享出去,才是目前最高興的事


發表人: STUDY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7:05pm
文章發表人 egg

因為人龍,延長至6:40關門
因為缺水,再次延長至7:00關門(我不知道是否有關連)
我支持主辦單位的該堅持及該權宜調整
掌聲噓聲,最終都由主辦扛起,這就是擔當
 
大大同意!
尊重主辦單位的應變與規範!C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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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康跑跑樂


發表人: 滿天星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7:32pm
文章發表人 tom333195

快關門時我也在終點等隊友.
06:40 聽到大會說延長到07:00,這時我們還剩2個隊員未回.
我也有看到大會派一個人要去延路告知.

06:41 我一個隊友跑回來我還跟他說慢慢來,還來得及.

另一位就沒那麼幸運,他說終點前4K 時間06:20 收容車就告知(最後一班收容車囉~要不要上?)
正常的話他們最後4K是沒辦法跑進20分,應該是落馬.但是沒有人知道會延長時間.

建議大會事先要有一套SOP(標準作業流程),臨時出狀況才不會亂.
例如:收容車幾點要開到哪裡? 判斷延長時間是否有考慮收容車位置?
您好
我是志工之一與坐倒數第二台與跟在前面那一台收容車之一
我當時看到上收容車是真的跑到真的跑不下去才上車
及我們司機大哥有放慢速度讓隨車領隊一個個問ok不ok!!需不需要上車~經他(她)本人確定才上車~
並非跟路協時間到強迫上車
以上報告是我等到最後一位跑友過我在第五水站前的天上聖母出入口那裡才上倒數第二台收容車!!!


發表人: malonlon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10:53pm

這個議題很可惜,以前的討論沒有被系統的整理歸納起來.所以當它現在又被再提出來,持續觀察了兩天.發現大扺上還是流於你一言,我一語,站在各自的角度來發表看法,這樣的方式,對於幫助釐清這個課題的效果是事倍功半.

以下是我發現到目前為止,有一些跑友的論述,個人認為有所質疑或探討的地方.

1.      有因大會延長時限而得以完賽的跑友,認同這樣的作法,有助於鼓勵跑友及鼓吹馬拉松精神.

首先是鼓吹馬拉松精神的這個部份有點問題.事實上有另一派的見解認為懂得適時的放棄,才是真正的馬拉松精神.除了自保以外,萬一出了事情以致於見諸媒體,更讓不了解詳情的民眾誤解這項運動,這點就不是個人所能背負了.

另外,鼓勵到了因延時而得利的選手這一方,卻對另外三方造成傷害.

一是努力在原關門時限內完賽的選手.

二是認為無法在原關門時限內完賽而自願放棄上收容車的選手.

三是報名時,認為原關門時限沒有把握而放棄報名的選手.

 

經過本討論串的歸納,既要鼓勵到一方選手又不傷害到另三方選手,必需輔以一項原則~.*大會簡章事前註明大會有權臨時更改限時,並能將讓項訊息,即時周知到所有選手.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大會能否(或適不適合)具有該項權利呢?

這是我們接下來要探討的.

2.      有跑友提到,所謂的關門時間,應該以大會時間為準.這是國際規則!

很抱歉!可能是小弟我眼拙,因為我在規則裡看不到這樣的規定耶.可不可以請問在規則哪一條?有沒有進一步規定大會可不可以延長限時以及限時該是多久?

 

事實上,有一些田徑規則適用在田徑場上,或可引用在路跑規則上.但是這是基於在某些條件已經成就之下.很難全面適用在大型路跑或馬拉松賽上.

舉例來說,用晶片計時作為輔助的賽會,仍以鳴槍時間作為名次錄取這項規則.

在田徑場上,選手距離起跑線的位置不會差太多.X運會的選手,也都是受到成績限制,在名額有限下進行,彼此距離起跑線差距也不會太大.但大型路跑賽人數多則萬人以上,選手通過起跑線有著極大的時間差的不公平.這一點質疑再在挑戰著這條規則,所以在規則以外有一些制度上的設立,例如依實力分時分段起跑,讓有實力得獎的選手在同一區塊出發,使出發的差距減少.這樣就可以避免掉分組的錄取與否,是落在起跑差距的遺憾.所以規則裡雖然沒有規定起跑要依實力來分時分段起跑.但我們探究規則精神,這樣的起跑規劃是應當來被實現的.不是只是膚淺的被認為這樣只是讓起跑動線比較順而已.

(另外,這樣的設計還牽涉到有關檢錄的課題.因為,大部份的選手和大會本身,都還存在著有晶片計時,就不需要檢錄的錯誤認知!)

再回到探究規則精神,所謂大會的限時,究竟該以大會時間或者是晶片時間為準呢?

分時分段起跑的作法,也能順便為這個問題來小小解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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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一思進,莫要一思停.


發表人: CWJ
發表日期: 2013-03-12 at 11:53pm
malonlon兄這篇寫的很仔細。

我覺得,大會不應該也不適合具有臨時延長關門時限的這種權力(malonlon兄筆誤了,這是權力不是權利)。
大家會覺得如果更改時限的話,必須通知賽道上的選手;其實也隱含了大家都覺得更改時限這件事的正當性是有顧慮的,所以主辦單位才必須大費周章去通知跑者來消除對正當性的妨礙。
主辦單位不該具有這種權力,倒也不是因為可不可能通知到全部的選手...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覺得這樣違背了馬拉松這整件事的原則性。如果可以有這種權力的話,那簡章上乾脆寫: 本活動限時賽前不公佈,會臨場由裁判長依照天候補給跑者素質等等決定限時並公告在沿賽道每500公尺設置的公佈欄週知,請各位跑友臨場多注意公告...大家覺得這樣可以嗎?如果可以,那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明我自己的想法。
大會可以很寬鬆的把時限訂為7小時,7小時半...10小時,都可以。不過訂了以後,臨時要加1分鐘,也都違背了正當性。

很多國際賽會的關門時間用的是鳴槍時間,或許不是因為什麼田徑規則,可能只是因為交通管制的關係。
關門時限不只終點有,大多數的賽事都是沿路都有關門管制點,很大的原因也是在交通管制。(如果沿路不設關門管制,只有終點關門時限,要是有一位3小時實力的跑者,通過起點進入賽道之後邊玩邊拍照都不跑,混了3個半小時才開始猛衝,那每個路口都得管制七八個小時了)
所以,路口管制必須用大會鳴槍時間,時間到了就得撤除。不要覺得國外跑馬完全交管駕駛都好有禮貌,要是時間到了該撤除管制不撤除,我看他們也是一樣髒話連篇。

終點關門要用晶片時間,也不是不可以。討厭的地方就變成,在大會鳴槍時間的關門時限已到,之後的那一小段時間內拼死拼活終於辛苦回到終點的跑者們,千萬別高興太早啊,也先不能領完成獎牌...晶片去刷一刷才知道是天堂還是地獄呢!

排名規定用鳴槍時間,除了這樣才不會造成第一個回到終點的竟然不是冠軍的窘境之外。我覺得還有個難以解釋的困境...
要是第一個回到終點的A選手竟然不是冠軍;後面有個比他晚回到終點,但是比他更晚才出發通過起點的B選手,晶片成績比A選手快。那A選手可以說,要是你讓B選手跟我一起跑,我還可以拼出更快的成績的。
跑步是個彼此競爭的活動,如果用晶片成績排名,那像上面這種情況,嚴格來說A跟B選手沒有被放在一起競爭,他們沒有一起比賽。
正如同,100公尺短跑,可以事先規定好,只跑一次,大家要認真跑唷,在32個選手分4次每次8個比完分組預賽以後,直接宣佈成績最快的獲得金牌,不用決賽了嗎?不是不能這樣規定,只是冠亞軍選手們甚至還沒有一起競爭呢!

另外,malonlon兄提供這歌太棒了,不得不提。
http://tw.myblog.yahoo.com/blog17-blog4545/article?mid=136" rel="nofollow -


發表人: okcha23
發表日期: 2013-03-13 at 1:57am

天氣因素延長關門時限想到去年底的虎尾馬

那場也是小弟我的初馬.....
關門時間剩下1小時發現自己還有7公里趕快趕路
回到終點後聽到大會廣播因天冷因素有延長時限
但還是很慶幸有在原時限6小時內完成
靠自己而不是靠大會延長時限完成初馬還是有種成就感


發表人: Jay18
發表日期: 2013-03-14 at 2:51pm
怎麼大會時間/晶片時間的議題到現在還會有這麼多爭議??
難到主辦單位或跑友間~都沒有一位合格的裁判人員嗎??

正規賽事就只會有一種時間,,從鳴槍開始,所有賽事進行(頒獎.紀錄.時限...)都會以這時間為基準來進行,統稱官方時間

至於馬拉松規則,個人並不清楚,也看不到此規定或許這也間接表示,關門時限取決於賽事主辦單位?
在其他有具體規定時限的競賽項目(起跑線集體出發)來說,主辦單位及裁判長仍有最後決定權,可視狀況調整關門時間,甚至可在未到關門時限時,提早收容落後的選手,這在國際上非常普遍!

最後,是否要延長關門時限,應考量的是賽事本身的專業定位以及主辦這場賽事的目的及理念!其他都只是決定後的配套作為而已


發表人: 峰仔
發表日期: 2013-03-14 at 3:02pm
基於安全理由,以任何原因延長關門時間都不是好事,萬一有跑者倒在延長半小時的第20分鐘呢?
同樣基於安全理由,不只不該延長大會關門時間,還要嚴格執行各檢查點的關門時間,每位參賽者有義務為自己的安全負責,也有義務調整自己的狀態來參賽。

婦人之仁不足取!鄉愿往往造成更多的麻煩。

當然,已於簡章中說明因計時方次採取的彈性措施例外,不過其實直接在簡章中將該彈性時間加進去會更簡單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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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裡有我的最愛,我的生命因此而充實。


發表人: Jay18
發表日期: 2013-03-14 at 3:13pm
文章發表人 峰仔

基於安全理由,以任何原因延長關門時間都不是好事,萬一有跑者倒在延長半小時的第20分鐘呢?
同樣基於安全理由,不只不該延長大會關門時間,還要嚴格執行各檢查點的關門時間,每位參賽者有義務為自己的安全負責,也有義務調整自己的狀態來參賽。

婦人之仁不足取!鄉愿往往造成更多的麻煩。

當然,已於簡章中說明因計時方次採取的彈性措施例外,不過其實直接在簡章中將該彈性時間加進去會更簡單一點。

不延長~為了拼最後那幾分鐘趕到而超負荷所導致的安全問題也一樣會發生,且機率頗高!
不然不會有每每一過終點就虛脫倒地的畫面屢屢發生

關門時間的延長與否~還有源頭問題要先考量,安全只是事故樹的結果之一


發表人: 109.633
發表日期: 2013-03-14 at 5:01pm
跑馬是人生樂事.要以跑多少賺多少的思維.健康是自己跑來的無人能奪.但能分享.跑馬心態在於玩與完兩極.也是思想距離.浮雲無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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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豐慢為榮


發表人: 吳健國
發表日期: 2013-03-14 at 5:04pm
總歸一句話....這都是壞了規矩的下場,怨不得人 無論是主辦(隨意更改參賽人數後又隨意調整關門時間)還是跑者(沒練就想來混混看)兩者都一樣啊.......


發表人: tom333195
發表日期: 2013-03-14 at 5:34pm
我是贊成主辦單位有權因應現場狀況中止比賽或延長比賽
中止比賽也是有案例--2007 芝加哥馬拉松大賽一名參賽者不堪創紀錄高溫熱死、三百五十多人也不堪酷熱住院後,芝加哥馬拉松大賽中途取消
但是
如果回收車已經出動了就不適合再延長時間畢竟比賽有公平性問題


發表人: 峰仔
發表日期: 2013-03-14 at 11:19pm
文章發表人 Jay18

文章發表人 峰仔

基於安全理由,以任何原因延長關門時間都不是好事,萬一有跑者倒在延長半小時的第20分鐘呢?
同樣基於安全理由,不只不該延長大會關門時間,還要嚴格執行各檢查點的關門時間,每位參賽者有義務為自己的安全負責,也有義務調整自己的狀態來參賽。

婦人之仁不足取!鄉愿往往造成更多的麻煩。

當然,已於簡章中說明因計時方次採取的彈性措施例外,不過其實直接在簡章中將該彈性時間加進去會更簡單一點。

不延長~為了拼最後那幾分鐘趕到而超負荷所導致的安全問題也一樣會發生,且機率頗高!
不然不會有每每一過終點就虛脫倒地的畫面屢屢發生

關門時間的延長與否~還有源頭問題要先考量,安全只是事故樹的結果之一

不延長~為了拼最後那幾分鐘趕到而超負荷所導致的安全問題也一樣會發生?
依此邏輯,所有比賽都該延長囉?
時間的設定是參賽者報名前就知道的條件,跑得好跑得差,或是否發生危險都是事先應考量的,也是必須承擔的風險,但臨時延長時限卻是意外的變數,怎可等同視之?至於大會有權中止比賽或延長比賽,個人無意質疑,但中止比賽是為了維護選手安全,延長比賽卻是為哪樁?倒不如在報名時就直接贈送完跑證明一紙。
規則的制定,一是為了公平性,一是為了選手的安全,若無法兼顧二者,要規則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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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裡有我的最愛,我的生命因此而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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