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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跑又上台領獎的情形層出不窮?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長跑相關討論與資訊
討論區名稱: 比賽感想
討論區簡介: 抒發與交流比賽的感想與心情
URL: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14780
列印日期: 2025-07-01 at 5:33am
軟體版本: Web Wiz Forums 9.73 - http://www.webwizforums.com


主題: 代跑又上台領獎的情形層出不窮?
發表人: 安樂使
文章主題: 代跑又上台領獎的情形層出不窮?
發表日期: 2013-10-20 at 3:57pm
剛剛去看了今天上午舉行的「2013艋舺盃馬拉松」的網路公布成績,突然看到男丁組的第20名(總名次第60名)竟然是「王源×」,這讓我嚇了一大跳,如果不是同名同姓之人(機率很低),他不可能跑319這個成績,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比賽過程中我完全沒看到他出現,是我沒注意到嗎?有沒有認識他的跑者今天有看到他出賽?
 
另外我確定在男丁組得獎名單中有一個肯定是代跑的,因為在比賽過程中我就發現並非他本人出賽,我還提醒那個代跑人不要跑太快,會得獎,造成問題,結果他還是跑很快,而且得獎了,因為在現場只有主持人唸得獎名單,現場沒注意聽,沒想到回來一查成績,那個被代跑者居然得獎了,不知道是被代跑者上台領獎還是代跑的人自己上去領,因為我認識代跑的那個人,所以就不方便說出來到底是哪位被代跑。
 
我只是覺得,代跑也許有許多不同的理由(例如報不到名),有些人也認為無可厚非,但我認為「不進終點」影響到其他後面所有人的總名次及分組名次(尤其是同組得獎邊緣的落選頭),這應該是最後的底限。而不但進終點還得了獎,實在是很糟糕,講直接一點的就是完全沒有道德良知。
 
這樣的情形永遠無解?也無法有效的處理?如果有終點照片可查的話,一查便知,再請主辦單位處理,以免這種歪風持續下去。



回應數:
發表人: Zucchero
發表日期: 2013-10-20 at 5:40pm
今天的艋舺杯,也有看到好幾個女孩子別著男生的號碼布在跑,
有的還把號碼布折一半別在身上......Confused


發表人: 永慢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12:28pm
建議:證實代跑並進終點者,不管有無得獎,公告並禁止參加活動一定期間。
建議:各活動簡章中增列:凡○年○月○日前曾經被任何單位證實有代跑情事者,不得報名,如報名後證實者,取消資格,報名費不得返還。
如果代跑得獎,嚴重影響競賽公平性,應受輿論最嚴厲之制裁。
舞弊之風不可長,正氣之士勇告發。



發表人: KHOO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1:19pm
文章發表人 安樂使

剛剛去看了今天上午舉行的「2013艋舺盃馬拉松」的網路公布成績,突然看到男丁組的第20名(總名次第60名)竟然是「王源×」,這讓我嚇了一大跳,如果不是同名同姓之人(機率很低),他不可能跑319這個成績,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比賽過程中我完全沒看到他出現,是我沒注意到嗎?有沒有認識他的跑者今天有看到他出賽?
 
另外我確定在男丁組得獎名單中有一個肯定是代跑的,因為在比賽過程中我就發現並非他本人出賽,我還提醒那個代跑人不要跑太快,會得獎,造成問題,結果他還是跑很快,而且得獎了,因為在現場只有主持人唸得獎名單,現場沒注意聽,沒想到回來一查成績,那個被代跑者居然得獎了,不知道是被代跑者上台領獎還是代跑的人自己上去領,因為我認識代跑的那個人,所以就不方便說出來到底是哪位被代跑。
 
我只是覺得,代跑也許有許多不同的理由(例如報不到名),有些人也認為無可厚非,但我認為「不進終點」影響到其他後面所有人的總名次及分組名次(尤其是同組得獎邊緣的落選頭),這應該是最後的底限。而不但進終點還得了獎,實在是很糟糕,講直接一點的就是完全沒有道德良知。
 
這樣的情形永遠無解?也無法有效的處理?如果有終點照片可查的話,一查便知,再請主辦單位處理,以免這種歪風持續下去。
 
今天看了許多不同地方的拍攝者照片,那王姓跑者的確未出現在昨天的比賽中,那他為何會出現於得獎名單中?建議主辦單位應該做亡羊補牢的措施,以免本來一場優質的賽事因而蒙羞。


發表人: KHOO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1:47pm
https://fbcdn-sphotos-b-a.akamaihd.net/hphotos-ak-ash4/1383330_660105410677120_341245623_n.jpg" rel="nofollow - https://fbcdn-sphotos-b-a.akamaihd.net/hphotos-ak-ash4/1383330_660105410677120_341245623_n.jpg
事證明確!請主辦單位處理。


發表人: 周天寶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3:28pm
抱歉!請跑者幫忙找出代跑者,有得獎的我們會追回獎牌及獎品,代跑者會取銷成績。請有確實資料及證據email:joutien@yahoo.com.tw


發表人: owen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5:18pm
現在的代跑都不低調一點,反而很高調ㄟ!是怎麼樣了,雖然沒有罰則,但也要尊重一下真正報名的跑友,既然無法杜絕這些高調的代跑,我是建議如有發現代跑領獎者,被代跑者的一定年度的馬拉松成績不予登錄,也就是說被代跑者的馬拉松次數中斷,以示惩戒,當然也需要跑者廣場的支持與配合。至於代跑者如知道其個人資料的話,比照辦理。這是個人的見解!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7:15pm
我曾經看過一位代跑者
應該是在北港馬
他坐在終點站前1K,我還問他怎麼了
他說他現在跑進去肯定會得名
認為他自己已經違規代跑,至少不要影響該組的名次
如此的低調啊
代跑應該是無法杜絕,但是至少被抓到要嚴懲
尤其是那些為了得獎的出此下策的人


發表人: 獅子頭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7:37pm
代跑人為本會會員,違反本會會員守則,經常務理事電話會議決議,該員停權一年,一年內不得享有會員權利!

新北市馬拉松協會理事長  施文聰


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8:54pm
我認為各主辦單位都必須要正視此一問題,本代跑事件的主角代跑者也「太老實」了一點,為什麼我會說他老實?
 
第一,他以為號碼布反著別就不會被人看到?
第二,聰明的代跑者要嘛就是不別號碼布,要嘛就是故意把號碼布別在後面(這樣不會被任何的攝影師拍到,也就不會有像今天有這樣鐵證如山證據了)。
 
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我有幾點意見如下:
1、嚴格禁止未別上號碼布的跑者參賽,號碼布的第一目的就是要識別,不能因為有晶片就不需要別上號碼布。
2、在比賽過程中,如果跑者將號碼布別在後面,對於這樣的跑者就暫時視其為有代跑之嫌,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裁判)必須要特別注意其身份是否真是報名者而先予以警告,並令其將號碼布別在胸前,警告不聽者,有必要將其攔下令其更正號碼布所別之位置,如果可以,應拍照存證。
3、一般民間社團單位主辦賽事恐怕很難做到上述兩點,但另有一點要做到就不是太難。那就是負責終點工作的人員對於有可能得獎的前段班(因為這部分的影響會比較大)要特別予以注意,要注意跑者是否有別上號碼布?是否將號碼布別在後方?身上是否有兩個以上的晶片?如果有這方面的問題,負責的工作人員應提高警覺性,應予以特別查證、記錄、拍照存證下來,而這樣的處理應該是合理且有其必要性的。
 
註:本次賽事我有認識的某人也有代跑的行為,而他的號碼布就是別在後方,完全不會被拍到有號碼布的照片,最後他也是跑了320以內的成績,相當然爾,他也佔了別人應得的得獎資格。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10:07pm
我個人想法
所有社團如果在代跑方面有共識
然後很明確的將處罰方式明定公告
不管他是菁英選手還是後段班跑者
要不然,在台灣連法律都不一定有人遵守了
更何況只是個簡章

樓上大大所提到的號碼布就是小小一個例子
所有簡章都規定別在胸前
但是每次比賽還是有人別在背後、綁在腰際、拿在手上
老實說,我就沒看過哪個場次有哪個裁判有指正過
(當然,我可能參加的場次過少的原因吧)
甚至明明規定不可以赤裸上半身,有人還是完全不理會女性跑者的的顧慮
台灣的馬拉松是很多,但是遵守規定的觀念可能就必須大家一起來支持囉


發表人: 老米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10:16pm
可能有些跑友,並不在意或自認本身實力無法得獎,報了名卻臨時有事無法下場,捨不得所繳費用,請沒有報到名或剛好有空的朋友去跑,跑完領毛巾、紀念品等,吃喝也沒多少,而且不會領排名獎金,對其他跑友與主辦單位傷害不大,甚至不痛不癢,低調代跑,這還說得過去。如果毫不忌諱,光名正大代跑,真是想不透。多數跑友不過幾面之緣,互不認識彼此姓名。如果是良知問題,僅能靠自律自覺,要嚴格執行,恐須藉助終點攝影佐證。跑步是一件健康快樂的事,身體健康,態度也要健康,大家才會快樂!


發表人: dogtail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10:27pm
大部份賽事的簡章都會要求優勝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但幾乎沒有任何一場主辦單位會真正查驗得獎者的身份。
如果這條能確實執行,雖無法完全杜絕代跑,至少代跑上台領獎的情況會改善許多。


發表人: 湯博佑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11:04pm
1.本人就是那位代跑者
對於此次賽事因代跑惹出那麼大風波
本人向主辦單位及各位參賽者致上12萬分歉意
2.對於因此次風波
使本會(新北市馬拉松協會)蒙受聲譽損失
為表歉意本人自請退會處分
3.對於此次風波
本人自明年3月起自行禁賽1年(對不起因多場賽事已報名,並跟朋友約好一起搭車,未免失信於人,請容本人此點要求)
4.感謝網上之菩薩,給本人逆增上緣之機會,本人心存感激,阿彌陀佛.


發表人: LINKING
發表日期: 2013-10-21 at 11:45pm

勇於跳出致歉並自請處份應給予肯定,但真的不能再次發生,以免失信於每個熱衷跑步的跑友!!



發表人: 金城跑者
發表日期: 2013-10-22 at 8:47am
{勇於跳出致歉並自請處份應給予肯定}加1.


發表人: 永慢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3-10-22 at 9:52am
1.被代跑者有可能毫不知情,例如社團團體報名,因故無法出席,遭他人拿號碼布代跑,被代跑者無辜。
2.勇於坦承,值得嘉許。今年雙溪櫻花馬也經過查證有違規行為,似未見有出面坦承及致歉者。


發表人: 蔡宗哲
發表日期: 2013-10-22 at 10:05am
勇於跳出致歉並自請處份應給予肯定+1...


發表人: ㄚ福
發表日期: 2013-10-22 at 10:21am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
林春福


發表人: 小寶
發表日期: 2013-10-22 at 10:26am
文章發表人 湯博佑

1.本人就是那位代跑者
對於此次賽事因代跑惹出那麼大風波
本人向主辦單位及各位參賽者致上12萬分歉意
2.對於因此次風波
使本會(新北市馬拉松協會)蒙受聲譽損失
為表歉意本人自請退會處分
3.對於此次風波
本人自明年3月起自行禁賽1年(對不起因多場賽事已報名,並跟朋友約好一起搭車,未免失信於人,請容本人此點要求)
4.感謝網上之菩薩,給本人逆增上緣之機會,本人心存感激,阿彌陀佛.


勇於面對錯誤, 自請停賽一年的自省, 有擔當......

其實換個角度, 或許處分也可以是, 停賽半年參與10 ~ 15場跑馬志工....

也許會更棒~~~~


發表人: phchou
發表日期: 2013-10-22 at 10:34am
還有女跑友掛男生號碼布在跑的, 這麼明顯的代跑行為, 也沒看裁判處理. 只不過沒上凸台 ? 所謂立法從寬, 執法從嚴. 如果主辦單位無法一併公告處理, 那所謂的規範就成為具文, 我認為主辦單位就不應該處理湯先生.至於永慢如何處理, 那是內規的問題, 我們就無可置喙了.


發表人: KHOO
發表日期: 2013-10-22 at 12:38pm
文章發表人 phchou

還有女跑友掛男生號碼布在跑的, 這麼明顯的代跑行為, 也沒看裁判處理. 只不過沒上凸台 ? 所謂立法從寬, 執法從嚴. 如果主辦單位無法一併公告處理, 那所謂的規範就成為具文, 我認為主辦單位就不應該處理湯先生.至於永慢如何處理, 那是內規的問題, 我們就無可置喙了.
 
我不認為您上述紅字部分的敘述是正確的觀念,你不能因為某些闖紅燈的人沒被警察捉到就不能對有被警察捉到的人放縱啊!
 
您如果希望主辦單位處理,請提出相關證據交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絕無不處理之理由。之前主辦單位周先生已有相關回應,請將證據提出吧!否則主辦單位怎麼「一併公告」處理呢?


發表人: 老米
發表日期: 2013-10-22 at 3:07pm
上台領獎者,繳驗身分證影本不失為方法之一。特別是獎金所得必須報稅,也許金額不足,是0元,好像也要繳身分證影本,填領款收據吧?
勇於公開道歉,自請禁賽,得失之間,更上層樓。


發表人: phchou
發表日期: 2013-10-22 at 5:12pm
文章發表人 KHOO

文章發表人 phchou

還有女跑友掛男生號碼布在跑的, 這麼明顯的代跑行為, 也沒看裁判處理. 只不過沒上凸台 ? 所謂立法從寬, 執法從嚴. 如果主辦單位無法一併公告處理, 那所謂的規範就成為具文, 我認為主辦單位就不應該處理湯先生.至於永慢如何處理, 那是內規的問題, 我們就無可置喙了.
 
我不認為您上述紅字部分的敘述是正確的觀念,你不能因為某些闖紅燈的人沒被警察捉到就不能對有被警察捉到的人放縱啊!
 
您如果希望主辦單位處理,請提出相關證據交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絕無不處理之理由。之前主辦單位周先生已有相關回應,請將證據提出吧!否則主辦單位怎麼「一併公告」處理呢?
你當然無法理解我的看法~~~
我的重點在於對於代跑行為, 其實大家是沒有共識的, 看了這麼多回應, 你會發現, 有人認為上凸台為惡, 不上凸台情有可原; 有人認為即便不上凸台, 所有人的權益也都受損了, 因為所有人的名次都倒退了. 對於這種沒有社會共識的問題, 以違反交通規則來類比, 實屬不倫.
此外, 如果主辦單位沒有能力事前避免代跑, 事中稽查代跑, 事後揪出所有的代跑. 那只有兩個方式可以解決: 第一個辦法:讓人覺得被抓到會麻煩死, 例如只要被抓到, 主辦單位就去司法單位控告代跑者. 第二個辦法:給代跑者一個出路, 例如可以當場開放更改跑者姓名 ( 但是不列入排名, 或酌收手續費用 ).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10-23 at 7:02am
其實主辦單位的確有他的難處
不過相信大家集思廣益
慢慢糾正這種錯誤的作法
另外,純粹個人看法
更改姓名後,會牽涉到保險權利義務
我如果沒記錯,今年有位代跑者在馬場上發生身體不適(還是其他,詳細我有點忘記了)
這樣保險理賠嗎?


發表人: KHOO
發表日期: 2013-10-23 at 9:06am
文章發表人 phchou

你當然無法理解我的看法~~~
我的重點在於對於代跑行為, 其實大家是沒有共識的, 看了這麼多回應, 你會發現, 有人認為上凸台為惡, 不上凸台情有可原; 有人認為即便不上凸台, 所有人的權益也都受損了, 因為所有人的名次都倒退了. 對於這種沒有社會共識的問題, 以違反交通規則來類比, 實屬不倫.
此外, 如果主辦單位沒有能力事前避免代跑, 事中稽查代跑, 事後揪出所有的代跑. 那只有兩個方式可以解決: 第一個辦法:讓人覺得被抓到會麻煩死, 例如只要被抓到, 主辦單位就去司法單位控告代跑者. 第二個辦法:給代跑者一個出路, 例如可以當場開放更改跑者姓名 ( 但是不列入排名, 或酌收手續費用 ).
 
你的第一個辦法,沒有主辦單位會考慮。
第二個辦法,代跑者應該不會鳥你。
 
我認為上凸台是代跑者影響較嚴重的情況,在主辦單位能力有限的情況之下,多注意前段班跑者是否有代跑行為應該是最需要先考慮的。其他後段班的代跑者就只能靠有人檢舉才能有效做處理了。


發表人: KHOO
發表日期: 2013-10-23 at 9:07am
.


發表人: CWJ
發表日期: 2013-10-23 at 9:39am
文章發表人 KHOO

 
被保險人的資料如果沒有更改,代跑者發生事情自然是無法理賠的了。
路跑活動簡章常見的敘述...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公共意外險的被保險人,是主辦單位,不是參加的跑者。

當發生意外,而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負賠償責任時,保險人(保險公司)依保險內容理賠給被保險人(主辦單位)。裡面提到的第三人,我認為也不限定於報名參加的跑者(不過我不是保險或法律相關從業人員,只是我自己對文字內容的解讀)。如果舞台倒塌壓到人,就算壓到的是跑者的家屬或是圍觀的群眾,如果主辦單位被法院裁定須負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範圍內理賠給主辦單位。

簡單說,這個保險,是主辦單位幫自己買的保險,減輕需要賠償的時候自己的負擔。


發表人: KHOO
發表日期: 2013-10-23 at 10:12am
文章發表人 CWJ

文章發表人 KHOO

 
被保險人的資料如果沒有更改,代跑者發生事情自然是無法理賠的了。
路跑活動簡章常見的敘述...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公共意外險的被保險人,是主辦單位,不是參加的跑者。

當發生意外,而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負賠償責任時,保險人(保險公司)依保險內容理賠給被保險人(主辦單位)。裡面提到的第三人,我認為也不限定於報名參加的跑者(不過我不是保險或法律相關從業人員,只是我自己對文字內容的解讀)。如果舞台倒塌壓到人,就算壓到的是跑者的家屬或是圍觀的群眾,如果主辦單位被法院裁定須負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範圍內理賠給主辦單位。

簡單說,這個保險,是主辦單位幫自己買的保險,減輕需要賠償的時候自己的負擔。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代跑者在比賽場子裡出了事如果責任在主辦單位,那也要主辦單位負責賠償,似乎有點不合理。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10-23 at 10:15am
主辦單位搭的舞台壓到人
當然責任在主辦單位
但是我覺得代跑者是不被允許出現在賽道內的
如果他出現了又發生狀況
難道主辦單位有義務負責嗎?
我也不知道呢


發表人: whssnow
發表日期: 2013-10-23 at 12:00pm
今年二月才熱烈討論的話題又再度討論
 
當初小弟挖了個獅坑, 參考看看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13463&PN=11" rel="nofollow -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13463&PN=11


發表人: 計無施
發表日期: 2013-10-23 at 9:11pm
我也是 贊成 代跑的人...不進終點 這點 是底線
雖然根本就不應該 鼓勵代跑的行為
不過既然 不可能在起點 查驗 所有人的 身分證明文件...
那 至少 請推廣 代跑者 不要進終點  或是 請等到比賽後段 在進終點 這點吧
因為 如果是精英跑者 會上凸台 那就更應該用 自己的名字去報名~萬一報不到 就明年再來
這樣 至少在 晚年的時候 跟人講起~以前曾經在 某某場 跑馬 得到 如何如何的成績 的時候 
可以跟 自己後代的子孫證明..
如果 只是 一般想要體驗 跑某一場 特色賽事的朋友們 那 就請 慢慢跑 享受比賽 因為 一開始的目的 就不是為了得名
而是 想要 體驗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10-25 at 8:24am
可是
請不要連代跑都沒有(至少代跑還有繳錢)
就直接進入賽道影響大家權益,甚至補給也吃起來了唷


發表人: william
發表日期: 2013-10-25 at 1:53pm
"代跑" 掛號碼布, 但不能掛晶片這很合理的規定。


發表人: 施偉中
發表日期: 2013-10-25 at 3:07pm
但若晶片感應出問題,大會就會查閱錄影帶再公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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