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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者的覺醒,我選擇不沉默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長跑相關討論與資訊
討論區名稱: 比賽感想
討論區簡介: 抒發與交流比賽的感想與心情
URL: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15294
列印日期: 2025-05-09 at 10:22am
軟體版本: Web Wiz Forums 9.73 - http://www.webwizforums.com


主題: 跑者的覺醒,我選擇不沉默
發表人: poiuy010
文章主題: 跑者的覺醒,我選擇不沉默
發表日期: 2014-01-14 at 2:32pm
各位跑友
國家目前正值存亡之秋,大家勤練跑步或許是為了健身,也或許是為了報國
但,有些隱藏的魔鬼,正在侵蝕你我的生活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感覺?

前一陣子的高樹鄉馬拉松,獲得大家一致的好評
也有像苗栗馬拉松一樣神奇的馬拉松
顯示現在的馬拉松活動,雖然比以前還要蓬勃發展
但這蓬勃的背後,身為公民的大家,有沒有去要求主辦單位善盡職責
這就是本篇發文的用意:你花的錢,到哪裡去了?

在這使用者付費,花錢購物拿發票已成習慣的國家裡
你買一杯星巴克,肯定會給你一張發票
但,參加馬拉松,動輒千元,你的發票在哪裡?
如果有記者在這邊,歡迎記者主動介入查訪,看看我們的錢到哪裡去了呢?

報名高樹馬拉松,報名費是八百元
跟主辦單位要求發票應是理所當然,結果,主辦單位給了我一張這樣的收據
熟悉稅法的跑友們應該知道,這樣的收據是無法報帳的
當然,這樣的收據也沒有辦法課到稅
跟主辦單位反應過的結果,主辦單位表示,這場活動的發票是開給屏東縣政府的
而且是一次開足給縣政府,所以無法個別開立發票給消費者的!
見鬼了!我繳錢,發票縣政府拿?請問縣政府拿這發票去幹嘛?
我買咖啡,統一企業把發票拿給縣政府嗎?
縣政府把這些稅金怎麼運用?民眾知道嗎?
國稅局的角色又在哪裡?平常查稅查民眾很緊,現在呢?政府你查不查?
當天跑高樹馬的人,有幾個?漏掉的稅收有多少?
小弟只想求個公平、正義而已



原本以為,主辦單位,是小公司,營業額小,沒有辦法開立發票的,就想說算了
結果,原來路跑巴士也是這個主辦單位的業務
在路跑巴士的訂購網頁上,就有讓人家選擇開立發票的選項
結果也真的收到發票了
這下子,縣政府,國稅局,你們怎麼說?
跑友們,你們怎麼說?
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國度中,但有人規矩停紅燈,有人闖紅燈,標準不一阿
咖啡店乖乖開發票,政府就不用開發票阿,標準不一阿
如果,各位跑友,對於這樣的事情,也都默默的接受
那以後在這個國家也沒什麼公平正義可言了
這個國家的管理階層,公務機關,最常上演的就是這種情事
專管小老百姓,遇到政府自己違規,不是法律轉彎,就是硬凹
你們覺得呢?



說到路跑巴士,也是小弟棄賽的原因
不管什麼活動,參與時應該是以身體健康為主要原則
路跑巴士的出發時間,不知道是跟主辦單位喬好了,還是天命本應如此
明明馬拉松七點才起跑,各地出發的路跑巴士,五點半就把選手送達場地
主辦單位還說,可以讓選手在巴士上休息到六點半,再慢慢過去會場(停車處距離會場起跑線還有一大段距離)
請問,這一個多小時如果可以在家好好睡覺,那該有多好?是不是比較符合健康的概念?
不然,請大家去翻出路跑巴士的出發時間,哪一條路線不是要跑者爆肝半夜起床搭車的?
既然要爆肝,那我倒不如放棄這種爛行程,睡飽一點,再去其他地方運動就好
當初選擇路跑巴士的時候,只有跟民眾說他的路線,出發時間也沒有講好,都只寫暫定
(印象中是這樣,如果一開始就確定知道半夜就要起床,那早就放棄了)
回程也是一樣,跑完無法馬上搭車回家,必須要配合主辦單位推銷蜜棗
實在是很折騰人的一件事情
算算,如果是北部的車友,幾乎不睡覺就要上車,回到家也整整花了快20個小時在外面
南部的朋友,半夜起床,依照路跑巴士的時間,回到家也將近要12個小時在外面
跑個半馬也才兩個小時,其他十小時,用在休息或是放鬆不是很好?
難怪很多跑友都要自己開車去,也讓節能減碳的美意,流於口號而已
但,這也是跑友需要自省與團結的地方啦

未來希望經過這些討論或衝撞後,運動的環境能更加友善,更加有活力
也敦請各位跑友,不要輕易的忽視您的權益
公平與正義的環境,需要大家的堅持與守護,才能驅逐不良的主辦單位退場,糾正花納稅錢的政府
才能留給後輩跑者一個開明、公平的環境








回應數:
發表人: sengsong
發表日期: 2014-01-14 at 3:17pm
路跑巴士跟哪一場賽事無關吧!
也是去年才開始出現的業務,給馬拉松中毒嚴重 -- 每逢週末就拋妻棄子瘋馬跑友多一個方便的選項..
不喜歡可以不搭呀?有規定你一定要搭嗎?
因每一場都鮮少有人討要,所以沒發票沒有人想過,這件事情或許可以好好討論,但有必要如此陰謀論嗎?
還扯到什麼國家正值存亡之秋?你以前「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作文寫太多了嗎?



-------------
黃成雙


發表人: 慢慢跑最快樂
發表日期: 2014-01-14 at 3:32pm
只提早半小時到會場 你確定有足夠的時間寄物加上熱身拉筋?
如果因為這樣你被耽誤到起跑時間 你是不是又是另外一套說法?


發表人: otto
發表日期: 2014-01-14 at 3:34pm
7點鳴槍的賽事,5點半到會場,應該還好吧!
總要安排一些緩衝時間,總不可能6點50到會場,下車就跑吧!Wacko
看來需要高鐵直接到會場,才能滿足需求了Dead


-------------


發表人: James Chen
發表日期: 2014-01-14 at 3:59pm
說真的!我覺得高樹馬拉松辦得不夠好!
至少和上個月的阿公店相比差很多
強迫大家要搭接駁車,可是接駁車卻只有兩小台,一堆人排到起跑前還在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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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冬瓜(彰化星光八卦團),喜歡爬山、騎車、跑步、游泳。


發表人: RWU
發表日期: 2014-01-14 at 4:16pm
文章發表人 poiuy010

報名高樹馬拉松,報名費是八百元
跟主辦單位要求發票應是理所當然,結果,主辦單位給了我一張這樣的收據
熟悉稅法的跑友們應該知道,這樣的收據是無法報帳的
當然,這樣的收據也沒有辦法課到稅
跟主辦單位反應過的結果,主辦單位表示,這場活動的發票是開給屏東縣政府的
而且是一次開足給縣政府,所以無法個別開立發票給消費者的!
見鬼了!我繳錢,發票縣政府拿?請問縣政府拿這發票去幹嘛?
我買咖啡,統一企業把發票拿給縣政府嗎?
縣政府把這些稅金怎麼運用?民眾知道嗎?
國稅局的角色又在哪裡?平常查稅查民眾很緊,現在呢?政府你查不查?
當天跑高樹馬的人,有幾個?漏掉的稅收有多少?
小弟只想求個公平、正義而已




"無法報稅的收據"?
所以你跑步是在執行"業務",將執行業務的發票拿去報事務費?
那這下來國稅局真不知要查誰了?

雖然現在存在許多賺很大的馬拉松(多由行銷公司主辨)
但就了解許多有口碑的馬拉松是由民間團体自發性主辨的,如何開發票給跑者?
如果硬要開,又要叫晶片業者開立發票,或是又要委請行銷公司主辨?
他們是"公司"能開發票給你
所以又要再讓晶片業者多賺一手了,然後報名費就越來越貴了,然後你又能夠多体驗一個滿"特別"的馬拉松了
民間公司主辨,沒有"利"他如何會辨呢?



發表人: Zucchero
發表日期: 2014-01-14 at 4:21pm
關於路跑的交通問題,因為跑者沒有小叮噹的任意門,所以這是無解的。
想搭夜車去跑步,只能自行斟酌時間了。



發表人: poiuy010
發表日期: 2014-01-14 at 11:04pm
對不起,承蒙樓上各位大哥先進的指教
小弟深感抱歉,可能文筆不好,語意不清
也可能太過憤世嫉俗,言之無物,讓大家見笑了

星光馬,用接駁車的方式,運送跑者,連接鐵公路運輸
這樣的方式很棒,整個流程很順,也很棒
高樹馬,大家都開車,每個人的時間都浪費一點
整體的時間就浪費很多
沒有人說,要起跑前三十分鐘前才到最好
但,辦活動,應該是要給跑者有選擇,有選擇,且是貼心的選擇
才是辦活動的最高目標,也是跑者的最高級享受,是吧?

發票的部份,如同樓上的大家所說
我是認為,就跟咖啡一樣,有消費,就應該開立發票
這是負責任的態度,也是公民應有的素養
報名費裡,如果也包含保險費,也是跑者自己出的,也應該要給發票才對
總之,如果跑者都有公民意識,願意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那未來,不開發票的單位只會越來越少
相對的,這方面的問題也會省事的多
不管我的發票是要列舉,還是要自己作帳,對國稅局來說,都沒有問題的
我想強調的是,不公平的地方在於,我花錢,公家單位不給我發票
主辦單位有統編,卻只開給縣政府發票,這很不公平
如果這樣,沒有辦法喚起跑者的發票意識
硬是要帶入民間團體辦活動辦得好,很辛苦也沒發票可以拿的觀念
那也只能這樣了
台灣人就是這麼奴性重,我不想要過這種奴性的生活

若有得罪各位前輩的地方,還請海涵,見諒
以上是小弟的小小見解
也是希望大家除了跑步,也可以依循既定的法律來過生活而已



發表人: poiuy010
發表日期: 2014-01-14 at 11:13pm
文章發表人 sengsong

路跑巴士跟哪一場賽事無關吧!
也是去年才開始出現的業務,給馬拉松中毒嚴重 -- 每逢週末就拋妻棄子瘋馬跑友多一個方便的選項..
不喜歡可以不搭呀?有規定你一定要搭嗎?
因每一場都鮮少有人討要,所以沒發票沒有人想過,這件事情或許可以好好討論,但有必要如此陰謀論嗎?
還扯到什麼國家正值存亡之秋?你以前「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作文寫太多了嗎?

作文是寫了不少,但前車之鑑也不少
今天的報紙有提到,烏克蘭的例子,香港的例子也殷鑑不遠
舞照跳,馬照跑是香港回歸前的口號,但現在,香港怎樣?
台灣怎樣,以後規中國管,還會馬照跑?未來的事情誰也說不定
但,就如同前輩您說的,沒發票的事情,可以好好討論,沒啥陰謀論,但有死於安樂的憂患
如果每兩公里就有得吃,每兩百公尺就有人加油,每一百公尺就有人拍照,這樣就是好馬拉松
那,要吃好一點,加油團要辣一點,拍照記得要比Ya,哈哈
我還是堅持,不管我的發票要怎樣運用,花了錢,就應該給消費者明確的消費明細與發票
這是一定要的!政府自己規定稅法,這種事情就可以不用管了嗎?
我花錢捐給慈善團體都有收據可以抵稅了,這種消費性行為,怎麼可以沒有發票?還是屏東縣政府耶



發表人: owen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7:22am
發票是可以討論的選項之一,但可能要去問一下國稅局,因為某些活動是不用開立發票的,跟主辦單位沒有關係!如果有疑問,可以到國稅局的網站詢問,資訊公開的社會,應該會給你不是很滿意的答案吧!(因為是法律規定的!)
你說的烏克蘭,香港,不好意思!跑者廣場不太談論此事,因為跑馬就是跑馬,不用參加比賽你也可以自己去跑阿!何必一定要繳錢拿衣服、吃補給品、完賽後證書、完賽後獎牌另加一個便當呢?要拍照的話,可以自帶相機請別人幫你拍!過程永遠會討論不完的?但是你可以選擇參不參加喔!
現在台灣瘋路跑,當然就有人會辦各式各樣的路跑活動,剛好滿足不同人的需求!有人嫌貴?有人比賽完覺得不好?這都是可以討論的,所以才會有比賽感想的討論區!
跑馬是快樂的!不快樂的時候去跑跑步抒發一下也是不錯的!


發表人: whssnow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12:38pm
文章發表人 poiuy010

..........(恕刪)     主辦單位表示,這場活動的發票是開給屏東縣政府的     (恕刪)...............

這個是重點ㄚ


發表人: owen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12:58pm
因為要核銷吧!
如果真有疑問,建議還是去問國稅局吧!
不然的話可以自己辦一場路跑賽,就可以知道要不要開發票了?
當然還是建議多參加路跑社團,參與活動的規劃,就知道辦活動到底有沒有賺錢?
常常都是說賺很大,自己辦就知道啦!(針對真正辦路跑的社團)


發表人: 永慢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1:27pm
 不是所有消費都有統一發票,台灣有更多免用統一發票的商號,國稅局依法都不能要求他們開立發票,消費者也不可能要求他們無中生有,開立交付發票。
去政府機關繳費有發票?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有發票?法院公證處辦理文書認證有發票?地政事務所土地移轉登記,付費有發票?
去長庚、台大、榮總、衛福部所屬醫院門診、住院,拿的到發票?
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商標,繳納申請費用,智慧財產局應該誠實開立發票?
飛虎、大腳丫、永和慢跑,都不是營利事業,也許某些活動有節餘,也許某些活動有赤字,要他們收費一律開立發票?
如果很在意有統一發票,建議:先詢問是否誠實開立發票,決定是否報名。

沒去查資料的印象,台灣的統一發票是政府為了稽徵營業稅,避免逃漏稅而發明的制度,適用於營利事業。


發表人: cape129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3:00pm
文章發表人 poiuy010

各位跑友
國家目前正值存亡之秋,大家勤練跑步或許是為了健身,也或許是為了報國
但,有些隱藏的魔鬼,正在侵蝕你我的生活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感覺?
 
統一發票的全名為「營利事業統一發票」
所以,政府單位是不開統一發票的。
 
至於版主所說的,為什麼發票開給政府而非個人,
這就要看你(或國稅局)怎麼解讀這個交易流程,
如果是,執行單位(得標的行銷公司)-政府(主辦單位)-消費者
那付費憑證的流程也一樣,
執行單位開發票給政府,政府開收據給消費者。
如果流程是執行(兼主辦)單位-消費者(政府只是站在監督立場)
那就應該執行單位開發票給消費者。
大大舉星巴克的例子,
會拿到賣咖啡豆廠商的發票嗎?
會拿到奶精廠商的發票嗎?
會拿到自來水公司的發票(憑證)嗎?
當然只有星巴克一家公司的發票囉!
如果今天是自行去該廠商買咖啡豆買奶精買自來水,
當然就有該廠商開立的發票或憑證了!
 
版主所舉的應該是前面的情形,
所以沒拿到發票是正確的,
但拿到行銷公司的收據是錯的(應該由政府開立),
因為這樣子行銷公司是收一筆錢但開二張憑證,
我個人猜想是省麻煩啦!
而且收據國稅局很少在查核,多開一張無所謂!


發表人: Bill Ku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3:38pm
認同 永慢陳永星 大哥的說法 ! Clap

-------------
不受傷 , 才能長長久久 ~~~


發表人: Richard.Chou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4:28pm
文章發表人 poiuy010

對不起,承蒙樓上各位大哥先進的指教
小弟深感抱歉,可能文筆不好,語意不清
也可能太過憤世嫉俗,言之無物,讓大家見笑了


發票的部份,如同樓上的大家所說
我是認為,就跟咖啡一樣,有消費,就應該開立發票
這是負責任的態度,也是公民應有的素養
報名費裡,如果也包含保險費,也是跑者自己出的,也應該要給發票才對
總之,如果跑者都有公民意識,願意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那未來,不開發票的單位只會越來越少
相對的,這方面的問題也會省事的多
不管我的發票是要列舉,還是要自己作帳,對國稅局來說,都沒有問題的
我想強調的是,不公平的地方在於,我花錢,公家單位不給我發票
主辦單位有統編,卻只開給縣政府發票,這很不公平
如果這樣,沒有辦法喚起跑者的發票意識
硬是要帶入民間團體辦活動辦得好,很辛苦也沒發票可以拿的觀念
那也只能這樣了
台灣人就是這麼奴性重,我不想要過這種奴性的生活

若有得罪各位前輩的地方,還請海涵,見諒
以上是小弟的小小見解
也是希望大家除了跑步,也可以依循既定的法律來過生活而已


保險有發票? 你沒辦過保險吧? 沒發票就是奴性...這您還是自己跑好了

台灣人就是這麼奴性重. 因為與你看法不同就要口出惡言嗎? 


發表人: owen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6:21pm
感謝永慢的回答,小弟我只是快樂的跑步,能體會跑者廣場對跑友無私的貢獻。我想有質疑的都是初跑者,老馬的跑者大概習慣了這樣的模式,所以在辦路跑活動的時候,會盡量滿足跑友的需求。
感謝和感恩大家!


發表人: tom1214s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6:26pm
我到不認為開發票是否重要..也不認為開發票就是會用心辦好賽事..賺不賺錢其實也不是跑友最關心的事..
而重點是這兩年來路跑活動如春雨般長出來..多的嚇人..對有嚴重馬拉松症候群的跑友而言..當然是好事..可以我們卻不時可以看到品質有問題..主辦能力有待商榷的賽事..(當然好的賽事也是不少啦..像田中馬-櫻花馬-集集音樂馬-泰雅馬-台南星光馬-大雪山馬..........有口皆碑)..
我個人認為大部分的跑友只要有得跑..其實要求都不是很嚴苛..但基本的事情卻不可以打折的..譬如公里數要準/至少每5公里一個補給站(至少有水+運動飲料+香蕉)/計時方式要正確/整個流程要順暢..我不知道這樣的要求對主辦單位是否真的很困難??但我可以確定的是報名費一年比一年多..有問題的賽事也是一年比一年多..總不能拿錢卻不負責任阿..
我想賽事的品質是重要的..是要被關心的..說真的..到不是說不認識的主辦單位一定不會用心辦好賽事..但現在看到陌生的主辦單位..就儘量不去報名..以免踩到地雷..我覺得發票其次..有規範和制度加上評鑑方式..這可能是我們台灣這個自己號稱的所謂馬拉松大國急需建立和執行的..不曉得是否可以用定型化契約來處理??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4-01-15 at 9:12pm
我就是那種屬於瘋跑步的人
就我而言
只要有人願意辛苦辦活動,我都非常感謝
但是前提是,辦活動的品質要有基本的水準
誠如前面大大提到的
很多賽事都是有口碑的,值得大家參加
雖然難免有瑕疵,但是我認為瑕不掩瑜
而且主辦單位願意虛心檢討,我們都要持續支持
但是也有的賽事很明顯就是為了賺錢
我連理會都懶得理會
不過如果仍然願意參加,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倒也相安無事
最慘的是,簡章寫的非常漂亮,讓人家滿心期待
結果竟然是踩到地雷,那我的作法是
當一次笨蛋就好

平安快樂才是我的最愛


發表人: iamjackyy
發表日期: 2014-01-21 at 6:37pm
放輕鬆!
夜市開發票嗎?小吃店開發票嗎?你是希望高高興興的去吃個飯?還是堅持發票很重要?
內銷產業,即使國家收不到稅,這些錢依然是在國內流通,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就算有些報名費被拿去當請國外高手的獎金,那也不過是「為了提昇台灣跑馬水準」的學費,要不然當做是國民外交也好…
不會因為這樣就禍國殃民!
想開一點,天下不平事太多了,可以有想法,有抱負,但不需要這麼想不開!


發表人:
發表日期: 2014-01-22 at 5:21pm
講到發票'我eTag已經繳那麼多錢給[遠通]卻沒給我發票'

-------------
至善路跑蘇榮忠


發表人: jiunn0427
發表日期: 2014-01-22 at 11:59pm
......版大好像對是否應立開發票的認知有些出入!!!
一政府單位及機關學校是不需開立發票....因為他不是營業稅課徵的範圍
二主辦單位如果是縣政府,那這家公司應是屬協辦公司(我想應是透過招標取得資格)....所以該公司是應該開立發票給縣政府
三這些體育相關活動並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所以拿來跟買咖啡相比較是不太合宜
四路跑活動理有很多屬"代收代付"....所以跟上述的所謂逃漏稅行為,認知有出入
五國內有許多單位是屬於"免開立發票"的特殊行業別....不應混為一談
六國內路跑活動興起...是應該好好查一下這些收入及支出項是否合理正當,不過"逃漏稅"這字眼蠻沉重的,弄清楚再做評論會好一點
最後我給的結論是....
不管路跑活動品質如何,但單單就收費這件事,我想主辦如是政府機關的話,那"錢"的問題應該沒啥好議論,因為有主計與審計單位在把關,應該不至於出大亂子;反倒是地方的路跑社團問題就大多囉,是否有辦理"社團登記"?是否有向國稅局做年度的結算申報?這才應是要正視的事!我相信這些老派正當運作的社團應該都有注重這些細節,反倒是一些小團體有收費用但卻遊走法令邊緣而不自知的才令人擔心!!
好沉重的發言喔,哈...不就是跑步,求開心,求健康.....如此而已!Ton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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