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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殺?無情殺!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其他各式討論區
討論區名稱: 天南地北留言版
討論區簡介: 抒發關於生活上的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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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 2025-07-19 at 1:1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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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情殺?無情殺!
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文章主題: 情殺?無情殺!
發表日期: 2004-10-05 at 9:20pm

 1. 情殺?有情豈會殺?無情才殺!台灣近日一再有所謂情殺之社會新聞,被害人有中學生有花樣年華的婦女,還有位男士則一時想不開,不 殺別人自己去撞火車。遇人不淑在傳統意義上似乎狹隘的專指女人婚姻不幸福,嫁給不好的丈夫。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成歷史,就算 經過相親而結秦晉之好,往往也經過一段交往的過程。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也許不巧碰上狼君,一旦發現不適合要分開,往往對方基於 強烈的占有慾,發生不理性的舉動,造成痛苦甚至無可挽回的悲劇。

2. 分手,學問大,卻每每是老師父母不教的科目。有感情或人際關係困擾,求助於父母老師,其實應該還可以獲得相當的指導與協助,可是 有些狀況就不是父母所能預估的。就如同女學生已經休學,準備出國讀書〈可見其家境也還不差〉避開是非之人了,竟又會單獨去會前男 友,若拒絕單獨見面,也許會有不同的結果,天知道!

3. 在醫院地下室被殺的個案,若女生採取緩兵之計,當場謊稱願意復合,或願意廝守一生,迨脫離險境後再設法以其他方式處理,也許就可 避免一死,畢竟只有天知道!危機處理,好高深的學問。

4. 出於一時憤怒,將舊情人殺死,若非一生處於追悔莫及的陰影中,也要面對十年以上的刑罰,就算能夠假釋出獄或必有執行完畢之時〈依 其情狀判死刑之可能應不高,依個人經驗猜測最重為無期徒刑〉,其後半輩子必受重大衝擊與影響,辜負父母的期待,終身莫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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