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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難 - 跑步與家人的支持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其他各式討論區
討論區名稱: 天南地北留言版
討論區簡介: 抒發關於生活上的酸甜苦辣
URL: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2161
列印日期: 2026-10-06 at 1:42pm
軟體版本: Web Wiz Forums 9.73 - http://www.webwizforums.com


主題: 兩難 - 跑步與家人的支持
發表人: RunningYam
文章主題: 兩難 - 跑步與家人的支持
發表日期: 2005-03-11 at 12:34pm

過程詳見 萬統盃國際超馬.

以下讓我感覺

文章發表人 KITE

昨晚上夜班針對要不要兩日兩馬的問題在思索著!其實並非前輩的話我聽不進去!也絕對不是我正在興頭上聽不進去!我知道所有人都是 為我的狀況著想!但我有一些苦衷存在著!

由於我跑馬拉松不像大家可以自由自在的跑!基本上家人是不反對我跑馬拉松!但是我女朋友基於保護我的原則之下!非常反對我跑馬拉 松!...

如果萬一今年底要結婚的話!那以後的跑馬恐怕是難上加難了! 更別說超馬或12H了! 我最壞的打算就是以後大家可能會看到我跟勻升他們一起跑健康組了!

...因為我得到的答案是:到底是我重要還是你的馬拉松重要?.......一句話就被打死了

不過還是非常感謝所有人的關心跟勸告!郁棠由衷的感激!

Kite 只是自己 "向前行", 尚未讓跑步進入您的生活圈, 如果不能說服自己最心愛的人的話, 講難聽點, 就是沒資格來跑步! 跑步是提升心理與生理的健康, 若因此而傷害關心自己的人, 不跑也罷. 不過, 有機會大家一定會來幫您的, 您要與我們共同見證, 跑步是有益身心與提升自我, 進而使互動更為融洽, 那怎麼會有人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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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回應數:
發表人: 芳村
發表日期: 2005-03-11 at 2:57pm

KITE小老弟:

剛開始跑馬時,對家人或門外漢而言,跑完馬拉松的里程那簡直是比登天還難,每次比賽前夕,我總會不經意臭屁近日就要跑馬,媽媽就 會苦勸不要跑那麼長,10公里就不得了,42公里身體怎麼受得了,其實跑馬完走對我不是苦差事(雖然屬於後後半段班,常常用拖的 回終點),是興趣,深感內疚的是假日丟下她們在家留守,自己一個往外跑,後來心境一轉,何不帶著她們一起出來練跑,於是去年的梨 山馬、泰雅渡假村聯誼練跑以及往後多次大台北近郊的團練及賽事,我的家人都有參與,現在小朋友會問我這個週未及假日要去那�媢彖m 或比賽,媽媽由過去的驚訝、苦勸變成確認,明日練跑或賽事,早餐就不用準備我的,這種轉變當然不是只有我,會�堜|有許多跑友皆有 類似經驗,尤其是坤樹大大,他的跑馬阻力不在於PR或50K、100K,而是老婆大人,其立場之堅難不下於您 ,不過他的家人經幾次參與我們的活動後,最近好像沒有聽到大大抱怨不能跑馬的聲音,所以東吳超馬才能一鳴嚇死人 ,其實家人參與,並不是要他們一起跟著我們操練,那保證一次就嚇死了,而是讓她們瞭解這個團體是什麼碗糕?到底在搞什麼飛機?消 弭了她們不安全感,往後類似活動(跑馬或練跑)的阻力自然消失,甚至可以夫唱婦隨、全家出動,這就是永慢的特色。

在此建議KITE小老弟 ,趕快把您的女朋友帶到這個大家庭來,往後就可光明正大的跑馬了,說不定她興趣來了也跟著一起跑馬,小心喔!可能半路上就把您幹 掉了,那時就是婦唱夫隨了,明年的永和婚禮馬拉松就屬於您啦!!

祝小老弟您戀情順利、成家在即



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05-03-11 at 3:12pm

「.......如果不能說服自己最心愛的人的話, 講難聽點, 就是沒資格來跑步!.........」

YAM兄你這段話好毒,兄台可算是毒舌派一族。

我回家可得好好說服老婆,不然可能會被掃出跑道。

 



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05-03-11 at 3:33pm

芳村大大,真是觀察入微,小弟跑步的辛酸史一路跑來真是血跡斑斑,但每次都很勇敢的向老婆吐實(當然每次都被K的很慘,不知是否 已符家暴要件),不奢求支持,退而求其次,不反對也可接受,同是天涯淪落人(有那麼嚴重嗎?),郁棠兄參考看看吧。

 



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05-03-11 at 3:33pm
如何改變老婆大人的態度,這方面我經驗豐富,有機會我會講出來。其實在路協的網站上,我已經講過了,也獲得一些回應,不過還是可 以再提出來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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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俊敬啟


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5-03-11 at 6:24pm

芳村兄:若有機會可邀請伯母也一起來,王媽媽也很熱心參與,老人家在一起也很有伴。

家母也是出於善意,恐怕長跑會傷膝,一直以為若跑得其法,不要太快,應無傷害。跑得越多越久,自然越了解如何避免傷害。

家人反對,我也是,往往戲言無法取得『家長同意書』,不過團練及活動之外,多待在家中,少再拋拋走就是了。



發表人: 連sir
發表日期: 2005-03-11 at 6:46pm

唉!

「到底是我重要還是你的馬拉松重要?.......」

多麼沉重的一句話!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是相互的,

在情感的世界�堣蚳鉽垠n。

愛與被愛都是一種幸福,

體諒與尊重是維繫彼此情感的重要基石。

雙方都不應要求對方,在自己與嗜好間作個抉擇(或比較)。

〝愛〞不是全然佔有,更不能只要求對方犧牲。

如何取得平衡,有賴彼此的用心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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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路跑活動中與您相會~
連煌基


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5-03-11 at 10:16pm
有一些層次或程度 - 反對, 認同, 支持, 參與. 我想只要不反對就可以了, 其他無論認同, 支持, 或參與, 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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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5-03-12 at 12:45am
我的情形只有到認同的程度, 還好現在只跑超馬, 不必也不能很頻繁地參加比賽, 家庭, 工作都要兼顧, 兩個月跑一次 (優質或素質) 比賽, 星期一到五都有訓練, 也就心滿意足, 皆大歡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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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發表人: 貓
發表日期: 2005-03-12 at 11:38am

貓可以不可以發表意見呢?? 貓舌很毒....

如果有人提出「笨貓、不要胡言亂語」諸如之類 那貓就不提任何意見了

24h之後未見其他人提異議 那貓.... 就要敲打鍵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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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態度:好吃、好睡、好跑∼


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5-03-12 at 12:47pm

"毒" 也無妨, 我的出發點純粹只是出自愛護跑步與跑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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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發表人: 貓
發表日期: 2005-03-13 at 2:08pm

沒人提出異議喔 那麼 貓的身份證配偶欄己非空白 它填上了法律認可的一個人名字 
憑良心說 他是一名受害者 貓是不是有及格舉例的講呢?!

貓喜歡的 貓老公不喜歡 貓老公喜歡的 貓不喜歡 貓與另一半彼此興趣是南轅北轍卻不會互相干涉 那又怎樣?貓爸喜歡國劇貓媽不 會跟著陪同去看 貓媽喜歡逛街貓爸不會跟著陪同 同樣 這沒什麼好奇怪?!(可是 貓週遭的人都很詫異) 以母系家庭為主的貓老 公 他常對身邊親友解釋「我老婆去攀岩了」 「我老婆去爬山了」「我老婆去跑步了」.... 貓不待在家裡 貓老公卻待在家裡  貓回家(尤其是爬完山之後)總是會有熱騰騰的食物 貓的家庭好像有點和大家相反....

明明熱衷喜愛跑步 明明就有跑馬的實力 連做夢都夢到跑馬 卻要這樣委曲求全退而求其次 連10~15公里短程競賽也不行?居然 去走休閒組 連貓這個完全門外漢冀望達成跑馬的心願看在眼裡是頓足捶胸 也想搥打您 不值啊 
明明是一張一張傲人又得意的跑完成績證明 向朋友、向同事炫卻不能對女友(或者日後的老婆)炫、還得藏起來 若被發現了還要賠罪 解釋.... 貓不能理解 不能與身邊另一半分享快樂&痛苦 您要這個伴侶做什麼??是【伴】侶還是【絆】侶?

「到底是我重要還是你的馬拉松重要?.......」說這句話是很自私的 所謂的「保護您」、「關切」背後包含了自私的成份、可 能她怕您花太多時間投入跑馬而沒時間陪她 可能她怕你受傷而造成後遺症亦成為她的包袱 您要問她 她的重點是什麼?說服她 不求 她認同 最起碼別亂反對 尤其是不要提「到底是我重要還是你的馬拉松重要?.......」這句話

以貓個案而言 前任男友亦也叫貓作出一種選擇 他太天真的想 只要結婚後他可以改變我 很不幸 沒有 貓是自私的但不會叫對方做 任何改變 所以貓離他而去 即使前男友鬧自殺也不容所動 不退步、不妥協、不委曲求全
數年後 貓認識了現在的老公.... 貓老公也許明瞭 貓是可以不惜地將婚姻觸礁也不會放棄一己之喜好與興趣 所以 他從不做無 謂的反對而反對

後面人生很長 怎麼知道不會再遇到與您一樣志同道合伴侶呢? 夫妻若能琴瑟和鳴最好 若不能 最起碼要尊重彼此是完全獨立個體
『伴侶』是一個很抽象的術語 它不是屬於您的一種『東西』 實在是無從解釋 
當您放棄了最愛的跑步 那您真的一無所有了

312雨中跑步 ("雨中跑步"再另述)
貓老公載貓去會場 貓在雨中辛苦地跑步之際 貓老公趁機在車內睡覺補眠 以及在起點與終點 看貓 等貓 看貓 以及給貓熱烈的鼓掌(不是一向老公跑步、老婆拍掌鼓勵嘛? 貓家庭真的跟別人相反 無怪乎 貓都不好意思提及太多家務事....)

人真的都可以謹慎地的選擇與決定 或者 想想看 如何做出對雙方兩大皆喜的方法 個人之喜好實在不必都被全面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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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態度:好吃、好睡、好跑∼


發表人: bush
發表日期: 2005-03-13 at 4:45pm

永和慢跑的跑友們

您們如果知道"貓"是誰!

就幫幫她的忙

讓她可以無憂無慮的跑!

功德無量!



發表人: 貓
發表日期: 2005-03-13 at 6:44pm

bush 您誤會了哪 我沒有什麼問題 昨天還去跑了十五公里說

有困擾的是那位KITE....應該是要幫他.... 不是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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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態度:好吃、好睡、好跑∼


發表人: bush
發表日期: 2005-03-13 at 9:27pm

真勇敢!

昨天風大雨也大還去跑15K

今天更冷不知還有沒有去熱身慢跑

這樣可以使大小腿酸痛減緩



發表人: 許正輝
發表日期: 2005-03-13 at 10:12pm
今天許多永和的跑友都去參加大地超馬賽了,幸好沒下雨,否則又冷又溼的跑好幾個小時一定受不了~~


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05-03-15 at 8:56pm

有點錯愕,貓居然已婚,先前看你言論直斷你不適合婚姻生活,看來不只得罪你連你先生也一併得罪。失言冒犯,請罪!請罪!

 



發表人: 貓
發表日期: 2005-03-15 at 10:16pm

王坤樹君言重了 那不打緊的 您放心好了 貓和貓老公是很有"肚量"的人 一笑置之

貓若沒遇到現在的伴侶鐵定是會單身至老的.... 當貓老公實在是好慘啊

那位仁兄的兩難問題看來只有當事人才能決定了 旁人的勸說與例子僅只供參考了囉 此篇問題也就打住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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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態度:好吃、好睡、好跑∼


發表人: 許正輝
發表日期: 2005-03-15 at 10:21pm
我居然也遇到相同的問題了~~~未婚妻怕我的身體受不了,覺得三四月份的馬拉松太多,這次她一改先前的支持與肯定我跑馬的態度, 反對我參加四月底的花蓮超馬,這也讓我不知該如何是好~~再看看狀況如何吧!


發表人: KITE
發表日期: 2005-03-15 at 10:31pm

許老師:

怎麼連你也碰到了相同的問題啊!真是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啊!

不過我是因為平時練習太少了!所以才遭到反對!因為我每次幾乎都是到了比賽才以戰代練!難怪會被否決!不過最近再溝通的結果是! 只要我平時有練習的話!跑馬還是OK的!

 



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5-03-15 at 11:15pm
文章發表人 王坤樹

有點錯愕,貓居然已婚,先前看你言論直斷你不適合婚姻生活,看來不只得罪你連你先生也一併得罪。失言冒犯,請罪!請罪!

看到 "貓老公" 一詞, 我也愕然, 可見我們心裡的 "男女" 與 "夫妻" 的概念要些修正, 這無形中在蛻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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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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