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與運動家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慢跑俱樂部
討論區名稱: 北馬會務留言版
討論區簡介: 新北市馬拉松協會會務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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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運動員與運動家
發表人: 獅子頭
文章主題: 運動員與運動家
發表日期: 2005-04-26 at 10: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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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與運動家有何區別?一言蔽之就是運動精神的差異。
潔身自好的兄弟象教練李居明,以前在當球員的時候,訓練的態度認真、比賽的拚勁十足,不管拚鬥多麼激烈,他從未有逾越規矩或偷機 取巧的小動作,所以被大家喻為「棒球先生」,就是具備有運動家的風範。
以上是節錄自報上的一段內容,不只棒球,我們馬拉松運動也是一種運動,也需要有運動家的精神,尤其在漫長路途上,不可能會有裁判 一路跟隨,這時就需要有動家的精神,不能心存僥倖,以非法的方式縮短跑步的距離.
我們知道有最近有幾次馬拉松賽,幾位非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可能不了解運動家的精神,協助選手縮短跑步的距離,或是故意引導選手 跑比較短的距離,這是一種不良的示範,當然也不是選手自己願意的行為.
但是我們身為一名馬拉松跑者,就要堅持馬拉松精神,就要確實的跑完馬拉松的距離,才是完成一次馬拉松的比賽,我們也要以馬拉松的 精神,馬拉松的力量,要求主辦單位確實遵守馬拉松的規則,執行各項工作,正確的達成馬拉松的比賽.
我們身為永和慢跑的會員,除了我們自己跑馬拉松,自己辦馬拉松,都要遵守馬拉松精神,也不要因為主辦單位不能執行馬拉松的規則時 ,心存僥倖,有作弊的行為,當然主辦單位故意以錯誤的指引而導致我們錯誤的行為,責任不在我們.但是我們不能也不要因此而跟進學 習,我們要自許是馬拉松界的中流抵柱,永遠遵守馬拉松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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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數:
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05-04-26 at 4:5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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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會長罵的就是我們這種人,有點慚愧,金石是警察用警車在後頭跟了約四公里,因為是最後一個,只好妥協,他也表明要快收攤.八里 也是被告知最後一圈己撤哨,不過不該辯解,起因是累得沒志氣也就不深究到底還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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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獅子頭
發表日期: 2005-04-26 at 5:3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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賁小姐:其實我不是在罵你,因為我也不知道你的情形,當然每位選手每次跑馬都是希望能完成的,這兩次有部份工作人員以不正當的手 法故意引導選手縮短比賽的距離,實在不應該.比賽有限時,只要在時間內,選手都有權利跑道上比賽,就是超過時間,選手還是可以跑 步,最多大會不給成績,就像那霸馬拉松限時六小時,而且還真的關門,但是就沒有看到警察不准選手跑步.所以我在前文說過,這種責 任不在選手.
另外一種情形就是選手自己故意的縮短比賽的距離,這就非常不應該了.
我還是重申,我們要遵守馬拉松的精神,馬拉松的規則,不要有心存儌倖的心理,以自己的力量去完成42.195公里的神聖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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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05-04-28 at 9:4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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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不是我們的本意,但難免有點做賊心虛,只好不打自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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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5-04-28 at 12:4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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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訓練,增強實力,量力報名〈馬拉松限時短的五小時三十分,長的七小時〉,全力以赴,成敗由天。工作人員很辛苦,早早就要到崗 ,但是急著下班的心態,殊不可取,聽說正通大哥在前年曾文水庫的世界盃,就堅持完跑,雖然超過限時,沒有完跑證明,相信甜蜜的回 憶永遠存在腦海中,其堅持到底的精神值得跑者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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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鄭永忠
發表日期: 2005-04-28 at 1:06pm
發表人: 慢跑鞋
發表日期: 2005-04-28 at 1:4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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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渣打馬拉松,不僅限時5小時,而且要在限時內通過每一個check point,超時的,便關閘門、送上雙層巴士帶回終點。
2、看罷施會長談運動家精神一席話,很感觸,提醒有運動家精神的跑馬大眾,下次跑馬時,別在起跑線上偷跑幾公尺(這些跑友通常是 較晚到起跑點,但又不願往後走。)這種現象,是很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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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阿德
發表日期: 2005-04-28 at 6:1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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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徑協會有一篇文章 : 作者前國手 戴世然先生 .
跑了半世紀的馬拉松 ,強調馬拉松精神 ,馬拉松的距離 1米也不能少.
http://www.cttfa.org.tw/cttfa/cttfa_page.asp?file=2017273501.htm - http://www.cttfa.org.tw/cttfa/cttfa_page.asp?file=2017273501 .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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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強
發表日期: 2005-04-30 at 9:03am
發表人: 獅子頭
發表日期: 2005-08-31 at 3:0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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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4年4月24日的一場馬拉松,讓我有感而發,馬拉松最重要的是馬拉松的精神,至於跑快跑慢倒是在跟自己挑戰,就因人而異了.
想不到8月28日的梨山馬拉松真的被我看到有人切西瓜,被我質問後,還稱"我無這憨,又爬去高頂",回到終點後,我還怕他是玩票 ,在終點等他把參加卡給裁判,領了完成證書,才質問他有何面目領這張證書?
他的回答還是一樣,"我無這憨,又爬去高頂",
今日我追求的是一種精神,一個目標,一種挑戰自我的動力,我們完成一次又一次的馬拉松比賽,我們不會感到無聊,疲倦或是難過,因 為我們是在挑戰自我,如果我們連自我都想欺騙,我們又何必來參加這種累人的運動呢?如果我們只是想收集這種證書,我們又何必花這 麼多的金錢,時間來跑步呢?自己在家�埵L就好了.
今年有18場的馬拉松比賽,對跑者來講,是一個大挑戰,如果只為了一點虛榮而做出不名譽的事,真是讓所有馬拉松的跑者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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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5-09-01 at 12:1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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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們都是憨人,都堅持要爬去高頂,投機取巧者,應僅極少數。欺天欺地自欺欺人,也許沒有現世報,不過是自我作賤,建議將這種 人列入黑名單拒絕他參加永和或北馬舉辦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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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蔡振曉
發表日期: 2005-09-01 at 12:3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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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8/28梨山跑馬我壓軸在後面,四處無人了,就看到有人回程坐上車子,正好被我和1122跑友看到,那跑友認識上車的人還是 得獎的常客,我沒有看清是誰,我們都想回終點去注意那人是放棄比賽或投機,但是我們回終點已完成頒獎,就不了了之。
投機取巧此風不可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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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蕭萬呈
發表日期: 2005-09-01 at 1:3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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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頭腦簡單四 肢不發達,不是運動員的料子,更奓言運動家。
唯獨對本「跑者廣場」名稱的由來,由衷感謝黃政德顧問的費心與明智。
何人可以謂「跑者」?倒常陷入沉思。
『凡是熱愛跑步,認同跑步,願意自我付出,不求回報。願意為跑步奉獻心力,追求健康的跑步人生與生命尊嚴,謙卑永遠跑下去的人。 』
這樣子可能詮釋不到千萬分之一有關真正跑者的精神與意義,有勞大家集思廣益了?
自己是不是一位跑者,就看你跑步跑到哪裡去了?
若人人能以跑者自我要求甚而自居,何其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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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sean2222
發表日期: 2005-09-01 at 1:4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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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不是一位跑者,就看你跑步跑到哪裡去了?
這話發人省思。
sean
-------------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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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5-09-01 at 10:33pm
既然認出是誰, 建議應該向主辦單位舉報, 予以查證與警示.
------------- 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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