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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賽規程 
  
宗    旨:提倡金門鐵人三項運動風氣,培養堅強毅力,肯定自我挑戰,發揮鐵人精神與世界接軌,促進金門觀光旅遊發展。 
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委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 
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金門縣議會、金門體育會。 
承辦單位:金門縣立體育場、金門體育會鐵人三項運動委員會、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金門縣警察局、金門縣消防局、金門縣衛生局、署立金門醫院、金門縣環保局、國立金門技術學院、自來水廠、養工所。 
贊助單位: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競賽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9日(星期日)。 
競賽地點:金沙水庫、金沙鎮環島東路→金寧鄉環島北路→縣立體育場。 
競賽距離:游泳1.5公里、自由車40公里、路跑12公里,合計53.5公里。 
競賽時限:游泳50分、自由車100分、路跑80分。(為配合交通管制,比賽總時間以3小時50分為限。) 
參加資格:凡對鐵人三項運動有興趣者、身心健康之民眾均可報名參加,未滿20歲須附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繳代辦費:1600元(含選手紀念品┼鐵人之夜英雄宴) 
參加人數:限選手800人,眷屬人數不限。 
  
比賽組別: 
       1.男子菁英組 
          18歲以上,民國79年(1990)以前出生者(男女皆可)  
       2.男子分齡組 
(1) M15-19歲組:民國78~82年(1989~1993)    
(2) M20-24歲組:民國73~77年(1984~1988) 
(3) M25-29歲組:民國68~72年(1979~1983)    
(4) M30-34歲組:民國63~67年(1978~1974) 
(5) M35-39歲組:民國58~62年(1969~1973)    
(6) M40-44歲組:民國53~57年(1964~1968) 
(7) M45-49歲組:民國48~52年(1959~1963)    
(8) M50-54歲組:民國43~47年(1954~1958) 
(9) M55   歲組:民國42年以上(1953年前)             
       3.女子組 
15歲以上,民國82年(1993年以前)不分組。 
  
報名手續: 
1.請填妥報名表、志願書(請簽章)、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報名費匯款收據(影印本請郵寄,正本請保留),請掛號郵寄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金門體立體育場活動籌備處),戶名:金門縣立體育場,帳號:039058005561土地銀行金門分行(無掛號而遺失或未能完成報名手續者,自行負責) 
2.聯絡電話:陳文雯082-372361、蔣光明0982-662557、 
傳    真:082-372646  
3.已完成報名手續者,因故未參加,恕不退還報名費。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7年7月20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活動流程: 
       1.97年11月8日(星期六) 
          13:00~17:00選手報到(縣立體育場)、領取物品及紀念品、車檢。 
          17:00~18:00競賽說明(金門縣立體育場) 
          18:30 鐵人之夜 
       2.97年11月9日(星期日) 
          07:45選手將自由車停放至金沙水庫轉換區,自行至游泳起點集合,寫參賽號碼 
、熱身。 
          08:45貴賓致詞 
          08:55 選手就位 
          09:00鳴槍開賽(第一梯次) 男子菁英組、M15-19、M20-24、M25-29、M30-34、女子組。 
09:10鳴槍開賽(第二梯次) M35-39、M40-44、M45-49、M50-54、M55以上。 
11:00選手開始陸續抵達終點 
13:00競賽結束 
13:00 頒獎典禮 
註:活動流程如有變動,以大會宣佈為準。 
競賽規則: 
1.依照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 
       2.參賽選手泳帽由大會提供指定使用外,其餘裝備選手應自行準備,始可參賽。 
3.其他有關競賽規定,詳閱報到時分發之大會手冊及賽前裁判長說明。 
獎    勵: 
1.大會贈送參加比賽選手每人主題紀念酒一瓶、T恤一件;於限定時間內完成比賽者,可獲大浴巾、紀念獎章及完成證書,完成證書於活動結束後ㄧ個月內寄送各完成者。 
       2.獎金: 
          男子菁英組:取前十名,各頒獎盃乙座及獎金。 
          獎金第一名30000元、第二名15000元、第三名10000元、第四名8000元、 
第五名6000元、第六名 4000元、第七名 3000元、第八名 2000元、 
第九名 1500元、第十名 1000元。 
           
女子組成績:取前十名,各頒獎盃乙座及獎金。 
          獎金第一名15000元、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8000元、第四名6000元、 
              第五名 5000元、第六名 4000元、第七名 3000元、第八名 2000元、 
              第九名 1500元、第十名 1000元。                       
男子分齡組:取六名,各頒獎盃乙座、前三名頒獎金。 
獎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 2000元。 
※男子菁英組成績超過2小時30分,只頒獎盃乙座。 
※男子分齡組各組參賽人數如未達超過20人,獎金減半。 
※女子組參賽人數如未達超過40人,獎金減半。 
注意事項: 
1.各團體請集體報名,同ㄧ信封袋郵寄。 
2.依法規定,凡獲得獎金達13333元以上,需課15%稅金,非本國籍者,依本國稅法扣稅(居留未滿183天者扣20%稅金),由得獎人自行負擔。 
3.賽前如遇颱風或人力不可抗拒天然災害,主辦單位為考量選手安全,有權宣布取消比賽或延期或調整賽事路線。 
4.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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