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洄瀾杯100公里全國錦標賽
活動日期: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開跑時間:上午6:00
開跑地點:新光兆豐農場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08年11月5日下午17時整
賽事特色: (1)本賽事為2009年IAU-100公里世界杯錦標賽選拔賽 (2)本賽事路線有精準丈量,符合國際田徑總會規定,50公里和100公里比賽結果 包含分組成績記錄均將正式列入超級馬拉松國家記錄。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委會、花東縱谷風景區管理處、中華台北路跑協會
承辦單位:花蓮縣路跑協會
協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局、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消防局、更生日報、 東方日報、洄瀾有線、花蓮酒廠、台日馬拉松交流協會、花蓮教育大學、教育電台花蓮台、名捷 車行、新光兆豐農場
主要贊助單位:熱情招募中 協助贊助單位: 大會流程: 11/28(週五)報到 (時間及地點另於報到通知單內通知) 11/29(週六)06:00 100公里起跑 08:00 5公里,10公里,50公里起跑 10:00 5公里,10公里組頒獎 12:00 50公里頒獎 19:00 100公里頒獎 20:00 比賽結束
競賽分類:全民健跑5公里,全民健跑10公里,50公里,100公里
競賽獎勵: (1)全民健跑5公里組和10公里組,男女各取前10名,不分年齡。 (2)50公里組和100公里,總名次男女各取前10名,20歲以上每五歲分組,每組報名人數1-5人取一名, 6-10名取2名,11人以上取3名。(獲總名次者不再列入分齡組) (3)100公里男女前三名列入國家超級馬拉松隊100公里組 (4)50/100公里限時完成者均獲大會完成紀念品
獎金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100公里 1萬 8千 6千 5千 3千 50公里 5千 3千 1千
比賽場地敘述: (1)每圈10公里整,大會會公布每人每圈成績。 (2)比賽路線為柏油路面,大部分平整,沒有紅綠燈,無須交通管制。 (3)每2.5公里設有補給站,供應:海綿,水,礦泉水,運動飲料,可樂,水果,麵包,乾果類。 (4)起點站供應杯麵。 (5)100公里組限時14小時,晚間參賽需自備照明。
報名費用:(報名者均獲贈大會排汗透氣衫、及免費遊園) 全民健跑5公里 全民健跑10公里 50公里 100公里 100元 200元 1500元 2500元
報名方法:(9/15起開始報名至11/5截止) 欲報名之選手請依下列方式事先填好報名表,繳交報名所需費用,報名完成後大會將於賽前一星期統一寄發報 名回執單,請完成報名之選手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領取比賽物資。如未在報到時間收到報名回執單請與大會詢問 或逕自於報到現場查詢。 (1)網路報名:請上網線上報名專區 http://bao-ming.com/ - http://bao-ming.com/ 填妥比賽報名表,並印出「報名繳費清單」。 (第一次上網者請先行註冊成為會員) 不能上網者請上網下載報名表後填寫 (2)郵局繳交報名費:以報值掛號方式(現金袋) 連同印出的「報名繳費清單」或報名表郵寄至「23199 新店郵局 第 19-199 號信箱」。(如遇費用金額龐大或有零錢者,可買郵政匯票,抬頭「邱士豪」) 對於賽程或報名有疑問者請上網站 http://bao-ming.com/ - http://bao-ming.com/ 觀看Q&A,或電話(02)2219-6400
違規罰則: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2.未穿著本次活動號碼、比賽專用計時晶片。不依規定將晶片繫於鞋子上。 3.晶片計時無紀錄起跑時間,終點時間及任一檢測站時間之選手。 4.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5.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有陪跑行為。 (二)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 1.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2.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3.冒名頂替報名者資格參加比賽者。 4.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者(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
申 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 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 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 證金,充當大會賽事基金。
(三)晶片:將提供所有參與選手晶片計時服務,作為大會成績紀錄之依據。 ●每一位報名之參賽者,於報名時預付新臺幣一百元作為晶片保證金, 選手於報到期間除領取活動號碼T恤外將會核發1枚計時晶片,晶片保證金將於賽後退還晶片後發還。 ●使用大會晶片之選手請於活動當天晚間9點前退還晶片以領取保證金,逾時將不再受理退費事宜。 ●晶片請於活動前繫於右腳鞋尖前,如無晶片者將不於計時亦不紀錄成績。 ●大會成績公佈將以晶片所紀錄時間為依據。無晶片即無成績。晶片遺失即不再補發。
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衣物保管:大會將於活動當天11月29日上午5時開始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活動號碼領取,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 (二)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三)隨身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四)請詳讀競賽規則。 (五)請服從裁判人員及交通警員之指示進行路跑。 (六)報到完成後,請小心保管活動號碼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無晶片即無成績 (七))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 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九)為維護其他用路人之權益,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通行, 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十)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 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十三)TWN報名服務公司電子郵件信箱E-mail: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 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 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大會為本次參賽選手提供每人新台幣參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 之保險契約為準)一、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 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一)被保險人 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二)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 、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二、特別不保事項:(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二)因個人體 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活動當 天現場將提供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 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三、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 人人身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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