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台北國際國道霖園馬拉松賽.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長跑相關討論與資訊
討論區名稱: 比賽感想
討論區簡介: 抒發與交流比賽的感想與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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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2003台北國際國道霖園馬拉松賽.
發表人: Dale Huang
文章主題: 2003台北國際國道霖園馬拉松賽.
發表日期: 2003-03-31 at 7:47am
2003年台北國際國道霖園馬拉松賽已經圓滿落幕了. 天候狀況對跑者和大會工作人員而言, 大體上是公平的. 因為陰冷細雨的天候對跑者有利, 然而, 服務人員則會苦不堪言; 若是好天氣, 則跑者會有如人間煉獄的折磨感.
昨天的賽會裡, 我很高興地能和許許多多的老戰友於馬場上再次相聚,而且比此的關懷之聲不絕於途,令我感動不已. 跑者的世界是如此的溫馨可愛.
昨日的賽事, 我以保守的策略, 較慢的配速, 愉快的心情, 順利完走.
沿途看到很多跑友實力依然強勁快捷,當然也看到歲月不饒人的殘酷. 可是從他們完走後的快樂滿意的喜形於色, 我也深深地體會到他們是成功的馬拉松賽完走者.
我感謝所有在賽途中給我協助和鼓勵的跑友和工作人員. I can't make it without you and a huge thank to you all buddies.
------------- Dale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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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數:
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3-31 at 12:48pm
因事未報名,夜在十週年晏上聽來的:
1.喝春酒時,許多前輩都寄以厚望,希望能創佳績,甚至誇下海口,結果一片慘綠。
2.因腳傷未癒,跑二十一公里後無以為繼,走路撐完後半段,創個人最長時間者。
3.前三十五公里以穩健配速前進,後七公里在熱情太陽招呼下,慢走完成。
國道因無交叉路口,且還算平緩,路幅也夠寬,應該是創佳績的好機會,不過天不如人願,那就沒辦法了。
再依民生報頭版兩位肯亞選手串同配速以取得前二名,均分八萬元獎金,其為兵不厭詐乎?勝之不武乎?不過總是有相當實力,且冠軍也是拚出來的,個人以為其應欠缺可非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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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ysn
發表日期: 2003-03-31 at 8:47pm
本人第一次參加馬拉松,賽前雖常練跑,但一直未跑過25公里,果真至26.7公里附近發生惱人的抽筋
,幸經貴會蕭會長的拍打.治療和激勵打氣.讓我得以完成我第一次的全馬(5:14),雖然成績不太理想但我仍然很高興.感謝蕭會長.還有72歲也是第一次參加全馬的阿伯.謝謝你們,你們是我效法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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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Dale Huang
發表日期: 2003-04-01 at 7:23am
國道馬拉松賽結束後,據說有一小部份的道路使用者強烈地向高公局抗議.因封路辦馬賽,他們付費但是卻無法使用該路段,發出極度不滿之聲. 高公局繼續舉辦該賽會的動機和意願可能會受負面的影響.
我於昨天寫了感謝的信函給局長. 說明該路段辦馬賽的重要姓. 從高公局的形象建立,給駕駛人的機會教育,對國家體育的奉獻......給予高度的肯定和鼓勵. 雖然路協的辦馬賽風評不佳,我們仍然要對高公局的努力克服萬難,持續地支持國道馬賽,給予肯定並向該局表達支持和感謝之意.否則,高公局若是受了少數人的抗議而停辦,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果. 那就是所有愛跑者的夢懨了.
籲請各位網友每人一信,向高公局表示支持和鼓勵, 給他們信心.
發信對象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工程局-局長信箱. (可以自政府機關的行政院-交通部高速公路工程局-局長信箱找到收信處.)
大家一起來吧!!!
Run happy.
------------- Dale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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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Dale Huang
發表日期: 2003-04-01 at 8:12am
更正
原內容為:
發信對象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工程局-局長信箱. (可以自政府機關的行政院-交通部高速公路工程局-局長信箱找到收信處.)
應該更改為:
發信對象為:交通部台灣區高速公路局-局長信箱. (可以自政府機關的行政院-交通部-交通部台灣區高速公路局-意見信箱-局長信箱.找到收信處.)
Sorry about that.
------------- Dale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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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4-01 at 9:08am
國道係在高架路上舉辦,就高速公路用路人言,仍有原來高速公路車道可用,且一大早起跑,午間即解除管制,回復常態,況假日車輛無多,原來之高速公路亦應不致擁塞,對駕駛人之真正影響微乎其微,不應因三百六十五天中一天極輕微之不便,即排除提倡全民體育可能帶來之正面效應。易言之,就整體社會言,短暫封路辦馬拉松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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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蕭萬呈
發表日期: 2003-04-01 at 11:01am
相逢就是有緣,同是跑友,又同一時間在同一跑道上,在高速公路上認識 ysn兄,難得吧!別忘了我們相約04/13三峽鎮長盃路跑賽見,期待。
在此介紹你所說的兩位阿伯:一、張伯中先生,民國20.07.02出生,1996年10月加入永和慢跑,已完成五次馬拉松賽,國道那天他因高溫難耐,致腳抽筋難過,25公里後降慢速度走走跑跑,對補給站沒提供熱力之類的噴劑,感到很無奈。二、江瑞堂先生,民國20.01.15出生.2002年11月加入,03/30成功挑戰初馬,一路相伴追隨下,發覺兩個加起來140歲以上的長輩體力還真好,精神更是勝人一籌。真替他倆高興也很值得我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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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肉腳
發表日期: 2003-04-01 at 3:22pm
看到會長國道馬拉松的成績超過五小時,深感詫異,因以往成績均在三小時餘,看到本欄始恍然大悟,原本是半路見義勇為,拔手相助,當童子軍日行一善耽擱咯,真是令人欽佩,希望我們跑者均能有此胸襟,進而推展至全民,讓社會充滿一片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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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阿德
發表日期: 2003-04-02 at 5:52am
永和慢跑無主/副將之分,每位選手都是主將,完走後可第一時間享受 翁姐/湯老師準備的
蓮霧及小蕃茄讓體力能迅速獲得補充,真的很感謝她們,頂著大太陽為會友的犧牲奉獻,
不管有沒有得獎,讓我們覺得有尊貴的跑者般的禮遇.也非常謝謝當天的後援補給服務的成員,施總 /領隊 朝楨組長及公子,還有默默在後服務的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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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4-02 at 8:39am
十週年宴當晚聽來的:免繳報名費的五公里休閒組拿到的物質獎勵最佳,包括毛斤背包帽子紀念衫等,言者心中有不平之鳴。
或者因為有廠商贊助,可是主辦單位似應對繳了高額報名費的跑者更好的回餽,始為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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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Maraman
發表日期: 2003-04-02 at 11:19am
雖然是第一次參加國道比賽,觀念中一直認為跑高速路很單調,但是看到當天上萬跑友將高速數擠滿,還是蠻感動的,對於高工局肯將此場地供大家運動,還是非常感謝。
雖然個人成績平平,但我認為此場地的成績,非常具有參考性,因為其路線平直,起伏不大,距離正確(經AIMS認證),故可作為其他馬賽的參考成績。
對於黃大國手的呼籲我個人非常賛同,多點運動少點口水,國家才會進步,有政府機關肯支持這樣的運動,舉辦馬拉松賽,我們要給於鼓勵與掌聲,謝謝高公局。
------------- If you don't hurry ! life is full of fun and j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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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03-04-02 at 12:55pm
有人反對在高速公路上舉行馬拉松比賽,個人覺得他的眼光太短淺了,路本來就是給人走的,而非以汔車為優先考量,再說當天並未封閉道路,僅由五股到汐止南邊段關閉一天而已,並未妨礙汔車通行,不知那位駕駛者何以反對?
就路跑而言者,我還希望去信建議高工局「每月封閉這段道路一或二次」,讓全台北市民走上高架道,在高架道即興而跑或緩步當車,從頭走到尾,看看台北市的模樣,以及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城市?要不要慢跑以保持身心健康,還是要汔車飛駛產生污煙障氣的城市?
真不知那位反對者的心到那兒去了?只是一昧為自已著想,未曾關心過大多數市民權益?
各位如果想法和我相同,請大家一起發起「每月封閉五股到汐止段南側高架道路一或二次」,這項運動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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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Dale Huang
發表日期: 2003-04-02 at 1:42pm
以下是我於3/31寫給高工局的感謝信函,也籲請諸位跑友高抬貴手幫忙,一人一信給高工局加油打氣.就像太魯閣馬拉松賽一樣,感謝和鼓勵越多,他們辦比賽的意願也會越高.
本人昨天(30,03,2003.)參加貴局所主辦的2003年台北國際國道馬松賽.比賽圓滿成功落幕,完走了我個人的第92個馬拉松紀錄.非常感謝貴局對此次比賽的奉獻,使得所有的參賽者以極盡滿意的愉快心情,成功地挑戰此次的比賽,度過了快樂和值得回味無窮的一天.在此謹代表我所認識的跑友向貴局致上最高的敬意和謝意.
'道路'是為了人類的相互溝通和交流而生.本為人類雙腳所使用的.今天因為汽車的發明而使人類可以用車代步,快速地達到其目的地.看似汽車在使用道路,其實究其用路過程,仍是人類在用,只是以車代步而已.所以貴局能提供高架高速公路內湖段來舉辦路跑馬拉松賽,把路的使用真正回歸給人類的雙腳,教育了人們已經忘記的'道路'真義.自一年的365天中挪出其中之一天,使'道路'的使用真正地回歸給人們,讓人們有機會以雙腳去貼切地和我們每天快速馳騁的高速公路接近,也可以培養用路人和道路之間的感情.高公局為了全民的交通方便所做的一切努力,是何等的偉大.
本人已經跑過數十次的海外國際性馬拉松賽.我雖非精英跑者,但是我有豐富的國際賽經驗.其中好多的比賽路程,都經過繁忙的高速公路,而當地的政府全力地支持該賽會,使得賽會的名聲年年上揚,在國際馬拉松舞台上佔有一席之地,為該國的形象的提昇,貢獻良多.反觀此次國道馬拉松賽的路段,沿途的景觀和路況是我長期挑戰海外國際性馬拉松賽裡,非常值得炫耀的,足可名列前茅的高級路段.私底下和很多的跑友討論國道馬拉松的路段,幾乎可以得到滿分的肯定.
再一次地感謝貴局的智慧和勇氣,不斷地為全國同胞的'行'的方便和教育,長期地奉獻,也強烈地希望為了台灣體育運動的發展,請貴局能排除萬難,繼續推動國道高速公路的馬拉松賽.跑者之幸,國家之幸!Thank you.
------------- Dale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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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蔡振曉
發表日期: 2003-04-02 at 2:43pm
http://www.freeway.gov.tw/13.asp 這是高速公路局局長信箱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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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規律的練跑做為路跑勇者
心開運開、運開福到
開運人生、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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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振曉敬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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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沈俊雄
發表日期: 2003-04-02 at 3:55pm
剛才我已在高速公路局網頁留言表示感謝,建議各位跑友參加路跑時多多向義工和警察以及停等駕駛人表示感謝,展現跑者的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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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4-02 at 4:39pm
1.世界上不少城市都有無車日活動,似在四月中旬,台北市也曾經辦過,將部分路段開放給人行人及單車,禁止汽機車進入。不過都是利用假日,印象中市民高架及仁愛路一小段曾經有部分曾實施。去年某一天有單車日,想起來了,當天清晨在京華城跑市民高架後,至市府前隨馬市長騎單車至大直河濱公園,這樣的活動都有很多人參加,並不表示多數人贊成,可是就整體交通影響輕微,就提倡運動言,值得嘉許與續辦。
2.五汐之間除了高架外,下面還有車道,一個月封閉一或二次,一次四或五個小時,充其量為六個小時,其實就交通言,幾乎沒有影響。不過就怕高公局〈非高工局,一個管營運,一個管興建〉迫於輿論壓力及觀念保守,不願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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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03-04-03 at 1:07pm
我非常同意Dale Huang 的看法,大家去信給高工局,本來高工局是沒有義務為跑步比賽,而封閉高架道路,騰空供我們在高架道路上自由自在奔跑。大家去信給他只是表示我們的關心與禮貌,讓管理者感受到有人關心這事,而感到暖暖的,也為我們後續行事方便。
真正的跑者不只為自已名利打算,而是為大多數人著想。雖然我未見過他,他能身先卒,去信給高工局長,值得我們尊敬他,也非常欣賞他,羨慕他能常跑,尤其是他能乘工作之便,到世界各地旅行兼跑步,真是了不起,這也不是我們所能做到的。
希望下回有機會能認識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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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蔡振曉
發表日期: 2003-04-03 at 4:53pm
To cesar:發信對象為交通部台灣區高速公路局-局長信箱,網址在上篇拙著請參考,非高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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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振曉敬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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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03-04-04 at 6:28pm
非常謝謝蔡先生更正,應為高速公路局,我誤植為高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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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賴怡廷
發表日期: 2003-04-05 at 3:40pm
在國道之中,我真正氣不過的是,五公里休閒組不用報名費,但是獎品豐厚,遠勝跑全馬的紀念品!
------------- 賴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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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陳信良
發表日期: 2003-04-05 at 3:53pm
我想主辦單位為了做秀,以此吸引大眾,以創出參加人數盛況的假像?據說此次活動參加人數為歷年來最多, ....
------------- 陳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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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湯嘉蘭
發表日期: 2003-04-05 at 6:47pm
烈日當空,跑完全馬的跑者已經很累了,補給站對他們來說可能遙不可及,唯有移動補給站,才能給
予及時的幫助,所以我就借花獻佛,請大伙吃小蕃茄和蓮霧,一點小事別放心上!
ps全家都已註冊並發表言論,我成了眾矢之的,只有獻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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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蕭萬呈
發表日期: 2003-04-11 at 10:13am
此役個人以五小時九分跑完全程,深深感覺後段班同學的努力求上進是何等辛苦,他們都在跑自己的路吧!追求自己真正有興趣的人生目標,永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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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4-11 at 12:30pm
參加的是慢跑,以前五次全馬的成績在四小時二十六分至五小時五分之間,去年太魯閣名次卡為八七六名。就是要慢跑,若能完成下週的金山,預估也在五小時左右,我就是要慢慢跑。
若跑不動就走,走不動就爬,爬不動就滾。爬和滾是開玩笑的,你不可能看到我在路上爬或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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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阿德
發表日期: 2003-04-11 at 12:49pm
下週金山馬拉松限時六小時 ,到時看看有沒有人可以打破偶個人馬拉松超慢記錄05:50,
撐的回來,算他/她 灰熊厲害,比賽當天恐怕是攝氏35度高溫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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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蔡振曉
發表日期: 2003-04-11 at 3:25pm
超慢記錄可能是學藝不精、傷勢未愈、超能力等造成,我已嘗到上述三種狀況的苦頭,所以才體認慢跑的精髓就在【慢】字,而跑一定穿合適的鞋,忌諱光腳跑步,將足包起來就是【跑】。
回想本次國道限時五小時半,慢字訣已用了,我仍然非常辛苦努力撐完五小時二十九分三十七秒,Nver Give Up是當時的理念,金山又一馬用同理心去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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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賴怡廷
發表日期: 2003-04-11 at 9:44pm
每次看伯伯叔叔跑全馬,在我小小心靈中,感到無限羨慕憧憬,可惜的是我太幼齒了,還不能跑,否則就是用走的也要完成它!
------------- 賴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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