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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醫院復診6/14日路跑活動知道嗎?[注意]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長跑相關討論與資訊
討論區名稱: 近期熱門活動告示板
討論區簡介: 張貼近期熱門的活動,提供大家新的訊息
URL: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710
列印日期: 2026-10-14 at 10:59am
軟體版本: Web Wiz Forums 9.73 - http://www.webwizforums.com


主題: 和平醫院復診6/14日路跑活動知道嗎?[注意]
發表人: 蔡振曉
文章主題: 和平醫院復診6/14日路跑活動知道嗎?[注意]
發表日期: 2003-06-04 at 7:04pm
在最新消息網頁有一則【和平醫院復診6/14日路跑活動】,星期六應該可以參加,要不要報名?知訊者請上網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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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規律的練跑做為路跑勇者
     心開運開、運開福到
     開運人生、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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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振曉敬筆



回應數:
發表人: 蔡振曉
發表日期: 2003-06-04 at 7:09pm
找到了

6月14日上午7:00於和平醫院舉辦 手牽手,和平加油為抗SARS而跑 7月6日第十二屆陽明山國家公園盃路跑賽因SARS綠故取消本活動
『手牽手、和平加油』為抗SARS而跑

競賽規程
『手牽手、和平加油』為抗SARS而跑

一、 活動宗旨:(1)為台灣及和平醫院再出發加油。

(2)鼓勵全民運動、增進全民健康,增強SARS抵抗力。

二、 主辦單位:和平醫院、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三、協辦單位:家樂福文教基金會、佳姿氧身工程館、NIKE、La New、中正區、萬華區各里鄰辦公室、全國各慢跑俱樂部。

四、活動日期: 92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7時。

五、活動距離:(1) 加油組10公里。(2)健康組3公里。

六、活動路線:(1) 加油組10公里:和平醫院(起點)-->艋舺大道-->常順街123項-->新店4號疏散門-->河濱雁鴨公園-->馬場町紀念公園-->青年路(繞青年公園)-->南海路-->三元街-->和平西路二段-->中華路二段39巷口(終點和平醫院)。

(2)健康組3公里:和平醫院(起點)-->艋舺大道-->環河南路折返-->和平醫院

七、參加對象: 凡身心健康對慢跑有興趣的國民及外籍人士,不分男女老幼均可報名參加。

八、參加辦法:非競賽慢跑,可現場報名報到免收報名費。

九、獎勵:(1)完成全程者於終點贈送抗SARS精美紀念品,數量有限2000份送完為止。

(2)現場農產品特展、園遊會及摸彩。

十、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備註

06:30
參與路跑民眾集合


06:00~06:55
測量體溫


06:40-06:55
熱身帶動操


06:55
恭請 貴賓致詞


06:59
恭請 貴賓至鳴槍台主持起跑儀式


07:30--09:00
園遊會及摸彩活動


08:00--08:20
有氧運動操表演


08:00--20:00
園遊會及農特產品展





十一、注意事項:

1.本活動為非競賽路跑活動,請聽從工作人員、警員之指示及燈號控管行進。

2.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並於報到時公布。



Chinese Taipei Road Running Association. 台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中山足球場) Tel. (02)25855659 Fax (02)2599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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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振曉敬筆


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6-04 at 10:08pm
六月十四日上午七時,想一起跑的到和平醫院來,雖非競賽,沒有號碼布,不幫你算成績,卻可在交通管制中跑十公里或三公里,也是好消息。
春天的燕子回來了,期望很快可以在首頁看到更多活動接二連三出籠。
協辦單位有『全國各慢跑俱樂部』,究竟主辦單位曾經徵詢哪個慢跑俱樂部?哪個慢跑俱樂部明示同意協辦?如何協辦?或只是寫出來好看的。
上面的訊息是路協首頁中不可錯過的唯一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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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阿德
發表日期: 2003-06-05 at 9:32am
建議 6月14日團練領隊 世勳兄考慮將練跑地點改為和平醫院,這樣大家有摸彩機會,又能賺會內送的襪子.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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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6-05 at 11:13am
附議。雖然跑山路空氣清新,沒有紅綠燈,對許多人言更過癮。不過在交通管制的馬路奔跑,恐怕這兩個月只有這次機會了。十公里跑完還不過癮,把隊伍開到植物園跑幾圈。
或者六時在植物園某處〈如博愛路入口、建中對面入口、國立藝術館前〉集合團練,時間到了再將隊伍帶到和平醫院,為和平加油。植物園到和平,慢跑只要三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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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獅子頭
發表日期: 2003-06-05 at 4:41pm
又想要偷懶,什麼植物園,和平醫院的,我建議集合地點不變,時間不變,但是路線改變一下,由錦和公園起跑到和平醫院,以我們的速度大約六點半就到了,再跑十公里,再回到錦和公園,剛好二十公里,里程也沒有縮水.也不會違反本會第0001號解釋令,會訊一經公告決不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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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6-05 at 5:33pm
路程不能說遠〈全馬五十公里甚至一百公里都跑過了〉,不過要經過很多有紅綠燈且無交通管制的路口,來回少說也要二、三十個,要吸很多毒氣廢氣臭氣,恐怕要生氣了。我的心肝會不會變黑?就算不會,肺也黑半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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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日子
發表日期: 2003-06-05 at 6:16pm
其實阿德兄的建議乃是''一兼二顧''的做法,公證人陳兄的顧慮也合乎常情,總仔,會上的規約也應該不外乎人情,更何況經濟不景氣有得跑又有得拿還不會傷身的機會更是要把握,這種做法也合乎''情事變更原則'',在法律的解釋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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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五十年,下天?內??????、夢??????????、一度、生???、滅??者??????


發表人: 獅子頭
發表日期: 2003-06-06 at 9:39am
在此說明一下會訊一經公告決不更改的原則,本會從創建以來就有寄會訊的作業,而且是每月底寄下個月的會訊,六月號因為遇到了5月31日的邀請賽,所以延了二天,不要小看這著作業,這是本會三長三年多來的堅持,也是許多會員連繫的方式,從去年起本會有了網站可以公告許多事項,但是會訊仍然按時寄發,只是有電腦的人改以E-MAIL發送.這就是本會的傳統,也是一種堅持,明年三月以後我也希望下任者要堅持這項傳統,我也會以會員的身份要求下任的三長執行這項傳統.
再論為什麼會訊一經公告決不更改,各位想一想,收到會訊的會員如果不另發通知,如何知道比賽集合的時間地點已經更動了,有上網的會員也不一定可以看到更改的通知,如果要更改就要一一通知,那就是再發一次會訊了,所以會訊一經公告決不更改.
但是有人會說這樣太嚴格,其實也不會,會訊公告的團練由領隊負責,領隊如要改變路線,可以在集合時間地點到位,再帶領參加的人員到新的路線.或是有臨時增加的比賽,則是兵分兩路,再找一位領隊帶領.
所以啦!會訊一經公告決不更改,就是總幹事為了偷懶,不想再一一通知所有要通知的人的一種方式,而且會訊公告的團練沒有強制性,誰都可以參加,也可以不參加,六月份安排了八場的團練就是要大家不會因為沒有比賽而疏於練習.現在有跡象,比賽會一一恢復,所以六七月的賽程,團練會一團大亂.


PS.其實會訊一經公告也是可以更改,只要能確認所有要通知的人都改經通知了,就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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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獅子頭
發表日期: 2003-06-06 at 10:16am
再論一項規定,如果有新增的比賽,或是太遠的地方舉辦的比賽,在本會會訊�堥S有安排領隊,也沒有替會員報名,這項比賽要不要加入勤跑記錄�堛瑭Z分?
例如去年的桃園縣長盃在埔心農場舉行,本會會訊來不及公告(因為從知道有比賽到舉辦比賽都在同一個月,會訊無法傳達這種訊息),那場比賽有登錄勤跑記錄上,因為參加的人也很多.或是今年本會有三人參加巴黎馬拉松,要不要算,或是我一個人跑去洞爺湖.
我個人認為如果要記入記錄至少要有五人參加的比賽,才能記錄.但是如果在會訊上公告的比賽只有三個人賽加要不要算,這些問題都是一些細節,大家也不會在意,但是為了記錄的公平性,我們還是有一點規定比較好,請各位提出看法,以便在下次幹部會議中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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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阿德
發表日期: 2003-06-06 at 3:52pm
個人淺見 :

只要有穿永和慢跑隊服出賽,不管人數多寡,即使單刀赴會,不分國內外,只要有
照片佐證,都應算出勤記錄,如同足球比賽有一隊員截到球,單刀射門得分,這一分當然要算,
難道要等五人都到齊才要進攻嗎?乾脆去玩小卡的五人制足球賽, 這樣會失去許多贏球的機會.

規定要滿5人才算出勤記錄,這是一種平頭式的公平,對於有POWER(財力/時間)的人,是一種
變相抑制其努力成果,結果反而是絕對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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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蔡振曉
發表日期: 2003-06-07 at 1:46pm
阿德說得好,只要有穿永和慢跑隊服出賽,不管人數多寡,即使單刀赴會,不分國內外,只要有
照片佐證,都應算出勤記錄,但照片外還有完成證明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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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振曉敬筆


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6-07 at 4:00pm
1.一定要有照片為證嗎?若無相片而有證人或證物呢?其實現在網路如此發達,永和會內經常上網者相當多,類似和平醫院這樣臨時增加的路跑活動,是否有幹部願意當領隊,屆時全部穿制服與會,參與者絕不會低於五人,當然可列入紀錄。雖然不計時也不計名次,但有里程,且屬大型活動,淺見以為應列入參賽紀錄。〈景行社區路跑雖有號碼布,但無名次卡也無成績單,也算在出賽紀錄而非練跑紀錄。練習紀錄往往沒有固定里程,就如在景福自行車道及中和國小練跑,每個人跑的里程都不一樣,自屬練習紀錄〉
2.法律可以修正,連憲法都不是不能修,會內規則應該也可以修正,不過要經過一定程序,並應力求安定,不要朝令夕改,讓人無所適從就好。至於應否修正、如何修正,管見以為既非重要事項不列入章程,充其量由幹部會議議決後公告執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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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6-09 at 12:34pm
兵分兩路,在正式競賽中曾經有過,如四月廿七日有上石門水庫的,也有跑景行社區的;五月十一日有上山的〈惇敘高中〉,也有下海的〈澎湖馬拉松〉。
依總仔說法原排定之圓通寺團練不應也不能改變,由於原訂行程後才公告推出的新活動,也有很多人有興趣參加,若增加一項團練,即於六時至植物集合,跑著跑著就跑向和平醫院也算團練,似無不可。若參加任何一個活動,通通算出席團練一次,任君選擇,豈非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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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03-06-10 at 1:23am
謝謝告知有這好康的消息,我會抽空跑十公里,如果永和慢跑有人參加,若人數不夠,我可臨時加入協會嗎?算是義助吧!(其實以前我也曾是永和慢跑協會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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