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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火燒島全國馬拉松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長跑相關討論與資訊
討論區名稱: 比賽感想
討論區簡介: 抒發與交流比賽的感想與心情
URL: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7720
列印日期: 2026-11-04 at 10:24pm
軟體版本: Web Wiz Forums 9.73 - http://www.webwizforums.com


主題: 2010火燒島全國馬拉松
發表人: 飛龍
文章主題: 2010火燒島全國馬拉松
發表日期: 2010-06-06 at 2:02pm

一場第一次舉辦馬拉松,一個難得前往的地方,一個外海的世外桃源,一次引上千人同一天湧入的地方,這是第一次舉辦的火燒島馬拉松,有人說如果天氣不夠熱,則不能稱為「火燒島」;但是真的到了6月4日大夥湧入火燒島則希望明天 的天 氣最好是下著小雨的陰雨天。

當6月4日抵達台東富岡漁港時,「後山警愛跑」的文輝兄已在該處等候協助搭11:30的船班,經過約50分鐘的海上搖晃,不知船上有多少人嘔吐,總算踏上綠島(火燒島),在碼頭等候的是「鳳山警愛跑」的輝文兄(也是綠島女婿),經過輝文兄介紹及引導,一行人休息後即前往「石朗浮潛區」,也真正看到名不虛傳的海底景觀,而也第一次近距離看到許多美麗的魚群,真的感佩綠島人對於海洋生態保育的用心。
 
6月5日上午在綠島人權紀念公園起跑,前一天騎機車繞行全島走一回,發現路跑全程均為水泥路面,起跑後不敢跑太快,雖然大會在一圈準備了12處加水站,但心想以綠島的天氣如果出太陽是必是一場嚴酷的馬拉松。
所幸之前請了輝文兄以半個當地人身分協助準備了冰塊及檸檬甘蔗汁,而輝文兄此次報名參加半馬後,立即對我們這一群還要再跑第二圈的全馬組提供適時的補給,才不致在後半段出太陽後爆掉也總算順利再下一馬。
再此特別感謝台東文輝兄協助住宿安排,百信蔡總協助飲食安排,鳳山輝文兄協助補給。Wink
附註:2010火燒島馬拉松賽相片分享:

http://tw.myblog.yahoo.com/jw!mXid6hyeFRKEfUnVcb2cxU4-/gallery?fid=116 - http://tw.myblog.yahoo.com/jw!mXid6hyeFRKEfUnVcb2cxU4-/gallery?fid=116




回應數:
發表人: otto
發表日期: 2010-06-06 at 9:09pm
這次綠島行,很感謝台東文輝兄協助住宿安排Clap,也謝謝鳳山輝文兄的補給Clap
這次協會暨上次台東馬每5K補給一次,這次在綠島補給真的進步很多,不到20K補給點12個Clap,小粒我是喝到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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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飛龍
發表日期: 2010-06-06 at 10:27pm
這次火燒島真是慘,前一天船上一大堆人吐得一塌糊塗,第二天一大堆人跑得慘不忍睹,雖然補給很好,但路面實在太硬,就連平日全馬有多名330之內的好手跑得都很保守,而以往常名列前茅的鳳山柯世傑兄也在終點前昏,緊急以直昇機送台東馬偕醫院,所幸最後無大礙返回西部。Dead


發表人: 普普跑者
發表日期: 2010-06-07 at 9:58am
我在外島待過,不知道綠島是不是太熱了!! 我可以在中午跑三千公尺14分多,應該可以在明年也參加這場馬拉松!! 


發表人: otto
發表日期: 2010-06-07 at 10:20am
有一點要建議主辦單位,要提早起跑麻煩喊大聲一點,突然『鳴笛』一堆人也不知道怎麼一回事,還有人說那是測試的,驚見人都往前面跑,才知道已經開始起跑,可能跑馬聽『槍聲』習慣了!突然聽到氣笛,把它當成演習吧!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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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本富
發表日期: 2010-06-07 at 10:50am
唐小力,綠島很高興認識你的風采,下一場馬見,加油

                                                 姚(杯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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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富春


發表人: otto
發表日期: 2010-06-07 at 11:31am
文章發表人 本富

唐小力,綠島很高興認識你的風采,下一場馬見,加油
                                                 姚(杯杯)
謝謝姚大哥的鼓勵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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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芳村
發表日期: 2010-06-07 at 1:44pm
起跑點附近除了海浪拍岸的聲音外,就是人聲吵雜,廁所旁邊的草叢也很隱密,為了展現台北人很衛生的習慣,還是排隊上小號,誰知道尿完走出來只聽到3...2...1,還來不及回神,整票人都向前跑掉了,啊!偶的GPS還沒定位,等了很久很久,偶的計時器終於肯上工,可是怎麼跑不動?偶知道了,hotel的早餐太豐盛了,吃了中式,貪吃又一堆西式,直到撐才停,難怪跑不動真的是現世報,第一圈只好龜速來消化肚子�堛漯F西,不過也消化的太快一點了,不但能量提早用完,第二圈還跑進鄉公所的公廁�媟磽N普賽人,幸虧補給站夠多,最後沒有倒在路邊就偷笑了LOLLOLLOL


發表人: yea919
發表日期: 2010-06-07 at 1:53pm
文章發表人 本富

唐小力,綠島很高興認識你的風采,下一場馬見,加油

                                                 姚(杯杯)
 
那個搖杯杯說要等我...都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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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有夢要快追,人生說了許多的希望,沒有付諸實現,就永遠是夢想.


發表人: 阿德
發表日期: 2010-06-08 at 1:01pm
成績已經公佈在首頁
http://www.turaa.tw/ - http://www.turaa.tw/


發表人: 芳村
發表日期: 2010-06-08 at 1:26pm
男子第五名王派漢才是,不是王振漢


發表人: Alpen
發表日期: 2010-06-08 at 6:52pm

已經看到改正過來了。

聽跑友說他還在昏船,原因是6月4日那天他吃了一包暈「車」藥,上了船不到十五分鐘就吐到不行,回程再吃還是沒有效用,回家後他老婆知道慘狀罵他:「笨蛋!你應該買暈「船」藥才對」。呵呵! 真是的!如果下次再去,看樣子叫他老婆幫他買通用陸海空的止暈藥。Smile
 


發表人: 阿發
發表日期: 2010-06-10 at 3:19pm
有關參賽此次2010火燒島全國馬拉松賽
發生部分獲獎選手獎金扣稅爭議一事
本人已盡個人最大之能力
並查詢相關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法規後發現
主辦單位綠島鄉公所
相關承辦人員確有誤解與錯誤之處
今日已去函綠島鄉公所李鄉長
將盡力為個人及部分跑友們爭取應得之權利
衷心期望此事能夠圓滿與平和處理
亦於綠島鄉公所留言申訴與說明
網址及留言內容如右: http://green.taitung.gov.tw/Gmail/secah_view2.asp?n_id=1500&n_name - http://green.taitung.gov.tw/Gmail/secah_view2.asp?n_id=1500&n_name
路徑:意見服務--選擇2服務信箱--信件查詢--輸入:吳永發後選擇查詢
敬請部分跑友們敬候佳音!∼


發表人: 派漢
發表日期: 2010-06-10 at 4:33pm
    非常感謝「發哥」的努力,比賽當天已經竭力爲我們力爭權益,事後找資料盡力平反,其實主辦單位真是過份,敘獎規定未按照當日自己印的秩序冊、簡章辦理,還搬出稅捐處新的規定(2000元以上就要先課稅金),又不拿出書面資料佐證,企圖強詞奪理、硬ㄠ就是,吃定我們跑者,若真欺騙將可依法追究主辦單位,反正再一次謝謝「發哥」。


發表人: chrysler
發表日期: 2010-06-10 at 4:36pm
獎金被扣稅的問題,呵呵,劣者都不會有這種困擾。Smile除非獎金發到 271 名以後。

根據稅法,確實這種比賽、抽獎....的「獲利」要扣15% 的稅,劣者一直很搞不懂的是,為什麼這個稅不是由「主辦單位」來吸收?例如,主辦單位可以在簡章、或秩序冊上列出來的獎金指的是「實領」的金額,而不是列出「扣稅前」的金額。

如此一來,當選手得到獎金後,錢拿了就可以走人了,就不用再被抽稅導致不快樂,這樣就不會有這麼多爭議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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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阿發
發表日期: 2010-06-10 at 5:07pm
這是我今日寫給綠島鄉公所李鄉長的E-mail:
李鄉長您好:
萬分感謝您熱心舉辦此次2010火燒島全國馬拉松賽
對於工作人員之熱情與辛勞
亦於此表達十二萬分感謝之意
美中不足的是
於頒獎金給獲獎選手時
發生獎金扣稅稅額有爭議之事
今本人仔細詳查與分析現行各類扣繳稅率後
遂發現   貴所承辦獎金發放之同仁在稅法的解讀上有所誤解所致
請針對本人之申訴與說明部分給予正面性之回應
本人亦會給予詳盡之說明與分析
本人姓名:吳永發 聯絡電話:04-23323000轉7217 行動:0928-981287
誠摯期盼此事能夠圓滿落幕
若發現確有錯誤之處
並懇請給予補發扣稅錯誤之所有選手應得之獎金
萬分感謝
跑者吳永發敬留2010.06.10

詳細說明及分析如下,內容節錄自現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 2 條 
七、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但政府舉辦 
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 
扣繳。每聯獎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第 13 條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 
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但下列依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所 
得,仍應依規定扣繳: 
一、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 
二、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 
產基礎證券分配之利息。 
三、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利息。 
四、以前三款之有價證券或短期票券從事附條件交易,到期賣回金額超過 
原買入金額部分之利息。 
五、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 
六、告發或檢舉獎金。 
七、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 
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 
滿一百八十三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適用前項規定 
扣繳。 
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前二項所得不超過新臺幣一千元者 
,得免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進一步說明如下: 
首先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十三條有規定到下列事項: 
一、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 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者,免予扣繳 。 
二、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 前二項所得不超過新臺幣一千元 者,得免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

*注意第一點說的是”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所以獲得獎金之總金額要倒除回去,即2,000元/扣繳率,所以其實是2,000元/10%=20,000元 
故正確扣稅稅額應為獲得獎金總額超過20,000元以上者方給予扣稅額10% 
而不是所有獲獎獎金超過2,000元以上者都要扣稅!∼ 


發表人: 灰狗巴斯
發表日期: 2010-06-14 at 2:48pm
依據所得稅法 第14條第1項第8類規定,競技競賽獎金有兩個重點;

1.競賽獎金應併入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

2.參加競技、競賽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准予減除。


舉辦單位在隔年初,會寄扣繳憑單給您,

您要跟據扣繳憑單,併入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

99年度綜合所得,扣除本人及撫養親屬免稅額,

薪資所得扣除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後,

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500,000元以下者,課徵5%。

超過500,000元至1,130,000元者,課徵25,000元,

加超過500,000元部分之12%。

所以,如果不是高所得者,競賽獎金預繳稅額,多少可以退回一部分或全部。

另外,所謂的必要費用,當然包括報名費,旅費及其他費用爭議就比較大。

但是不支出旅費,怎能參賽並獲取獎金,所以應該附發票爭取列入費用。

此外我認為,如果在賽前有添購新鞋,應該現場拍照及附發票爭取列入費用。

(沒穿頂級馬拉松新鞋,怎能獲取前幾名佳績!)

要多為自己爭取權益,只要有正當理由,國稅局都會怕您!




 

 

 


發表人: 派漢
發表日期: 2010-06-14 at 4:29pm
    感謝樓上跑友「灰狗巴斯」提醒所有跑者所得稅法有關競技獎金之規定,跑友們參加各項比賽時依定要預留報名費、交通、住宿費…等的發票或收據,也許哪一天就用得上。有時候想想,政府應將運動比賽報名費或競技支出相關費用增加列舉為扣除額之ㄧ部分,可大大提升運動人口,增加運動市場消費,也減少跑者金錢的負擔,希望愛跑步、運動的民意代表可多位大家爭取。


發表人: 阿發
發表日期: 2010-06-17 at 9:36am
今日本人親自去電綠島鄉李鄉長
除給予今年舉辦該活動之多項良善建議外
鄉長亦給予正面性回應
並允諾明年將在3月份擴大舉辦
關於獎金發放扣稅有缺失一事也將儘速處理
特於此告知部分跑友知悉


發表人: otto
發表日期: 2010-06-17 at 9:39am
感謝發哥給予建議Clap
明年3月,至少不會太熱,暫時對自己催眠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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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肉莉
發表日期: 2010-06-17 at 8:10pm
謝謝發哥鉅細彌遺的詳述獎金退稅事務
 
小雞美媚當天只得到區區$3,000,但仍被扣10%??
都怪我很久很久沒領獎金,都忘了扣稅相關條文
但當場我一直詢問...詢問...."哦?還要扣稅嗎?"
 
看來我的專業知識有欠加強
也很高興一切疑問有圓滿的解決!


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10-06-17 at 10:44pm
文章發表人 otto

明年3月,至少不會太熱,暫時對自己催眠LOL
 
熱是一回事,恐怕有更多人被催吐嚇到了!
至少你家愛跑的阿奔頭一回聽她說出~~下次不敢了。Big%20smile


發表人: otto
發表日期: 2010-06-18 at 8:21am
文章發表人 王坤樹

熱是一回事,恐怕有更多人被催吐嚇到了!
至少你家愛跑的阿奔頭一回聽她說出~~下次不敢了。Big%20smile
大樹哥沒說我倒忘了這一回事,我長這麼大沒暈車暈船的的紀錄,差點就毀在這一次LOL
免驚!我家阿計很健忘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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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10-06-18 at 9:00am
大頭記性是不太好,不過想到要去綠島(坐船)就會很想吐,還真忘不了呢Dead
∼∼想去的人不要打我,最好那裡不要辦了


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0-06-18 at 9:19am
不行   明年一定要再辦   只要不是夏天就可以   我一定報名   我啥米攏無驚   無驚風   無驚湧    無驚兔


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10-06-18 at 6:22pm
火燒島馬拉松明年辦不辦?我沒意見。
樓上兩位那麼堅持,那猜三拳決定辦或不辦。Big%20smile


發表人: 郭居��
發表日期: 2010-06-18 at 7:24pm
      既然要猜(沒限制兩位主角才能猜拳),我來插花一下;我猜榮俊兄不會去,賁學妹還是會去. 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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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電光遠眺
發表日期: 2010-06-19 at 5:16pm
雖然慢了兩週,不過總算是寫完綠島的心得啦!
雖然我只跑半馬而已....字多就只貼網誌連結啦
 
http://www.wretch.cc/blog/bigot/16470296 - http://www.wretch.cc/blog/bigot/1647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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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4bonjoursparties.blogspot.com" rel="nofollow -


發表人: 阿發
發表日期: 2010-06-21 at 8:48am
敬告部分獲獎跑者之訊息:
昨日下午
接獲綠島鄉公所相關承辦人員來電告知
日前發生獲獎選手獎金扣稅發生扣稅錯誤一事
經選手反應並提供相關詳細扣稅稅法給李鄉長
其指示相關人員查證後
發現確實有錯誤
除對選手致歉外
並全數退還扣稅錯誤之獎金
該筆補發之獎金
將連同成績證明一併寄發給選手們
請大家於近期再稍微注意一下
也很高興此事能夠在我及大家的努力與反應下
能夠圓滿與平和的解決與處理
並爭取到應得的獎金與權利
再次感謝大家的反應,支持與鼓勵
讓我義無反顧的堅持一個理念
而持續努力下去
那就是∼
這個社會已經夠亂了
不公不義之事也已經夠多了
但只要在合法,合理及合情的情況下
自己該爭取的權利
一定要跟跑馬精神一樣
用冷靜的思維,智慧,耐心,及用心
並堅持到底,終點就一定會到的!


發表人: marathon_tung
發表日期: 2010-06-21 at 10:07am
發哥讚Thumbs%20Up


發表人: 阿發
發表日期: 2010-06-28 at 1:23pm
日前發生扣稅錯誤一事
經多次與綠島鄉公所協調,溝通
並搜尋相關稅法解釋與分析後
今主辦單位已於近日內連同成績證明
併同扣稅錯誤之獎金予以郵寄補發了
(我會大腳ㄚ長跑協會已收到前述之成績證明及補發之獎金了!)
請部分獲得獎金並發生扣稅錯誤的跑友們再自行注意了
若尚有其他問題需要協助與幫忙之處
可儘速與我聯繫
姓名:吳永發   行動:0928-981287
定鼎力協助與盡全力幫忙
感謝大家了!∼


發表人: 黃柏霖
發表日期: 2010-06-30 at 1:49pm
文章發表人 阿發

............讓我義無反顧的堅持一個理念
而持續努力下去
那就是∼
這個社會已經夠亂了
不公不義之事也已經夠多了
但只要在合法,合理及合情的情況下
自己該爭取的權利
一定要跟跑馬精神一樣
用冷靜的思維,智慧,耐心,及用心
並堅持到底,終點就一定會到的!
熱心,冷靜,圓融的處理.佩服 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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