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縣長騎單車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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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蘇縣長騎單車真快?
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文章主題: 蘇縣長騎單車真快?
發表日期: 2003-08-25 at 8:44am
這條路線是從華江橋下河濱公園出發,經新海橋自行車臨時便橋,來到二重疏洪親水公園,全長15公里,縣長蘇貞昌只花了半個小時就踩完全程.......這是台北縣政府的新聞稿中〈引自最新消息〉的一段文字,蘇縣長真的騎十五公里只要三十分鐘?時速三十公里?個人不太相信,純屬主觀臆測。是這樣想的:鐵人三項的單車項目算是競賽,選手都全力衝刺,四十公里限時一百分鐘,時速要到二十四公里。蘇縣長應該是輕鬆騎,不會全力以類似參加競賽的速度騎這一段路,因此三十公里時速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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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數:
發表人: 賴皮
發表日期: 2003-08-25 at 10:08am
也許是打稿的人對這方面的常識較不熟悉,我常常騎腳踏車到10km外的市區往往也要花掉40分左右,15km只騎半小時況且又不是專業選手,真的蠻奇怪的!!!
------------- 皮皮皮....正如其名~~想甩開我~~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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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03-08-25 at 11:04am
有些事情不用太認真,由其是政治性人物的新聞,看看就好。
就以路跑界名人『馬英九』,今年國道馬拉松賽,其十公里成績中國時報報導為40分跑完全程,可能嗎??至少老夫跑在其前也未入40分,馬更正﹝新聞界給小馬的外號﹞也未要求中時予以更正。此類新聞真的不用太認真,一笑置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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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8-25 at 1:07pm
經常在市區騎單車,以替代搭公車捷運,最苦者為頻遇紅燈,速度必需降至零,再出發最費力氣,速度最慢。為省力氣,有時會眼觀四方,假裝色盲一下。市區有時也要閃公車機車計程車等,頗為複雜。
要問能騎多快,也許到景福自行車道上來回幾趟,一趟可以拿六公里算〈由永福橋這頭至新景美橋下方,不要到入口處〉,就比較容易測出實力。不過也要挑對時機,有時路上人來人往,還有小朋友騎小車忽然無預警的往左往右或迴轉,也要時時擔心,隨時有煞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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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bigfish
發表日期: 2003-08-25 at 1:19pm
15公里期半小時和10公里40分鐘,全力衝刺的話並不很令人驚訝。蘇縣長以前是運動員,而且是高強度運動;馬市長40分鐘跑完10公里應該是筆誤吧...他8公里似乎要48分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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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8-25 at 5:25pm
印象中蘇縣長曾經是台大橄欖球校隊的隊員,體力應該較常人佳,不過歲月不饒人,從政多年能抽出多少時間運動,以維持年輕時的體能,還是有些懷疑?
就算全力衝刺有可能,不過縣長騎車似有大隊人馬跟在後方,難道真得快騎?真希望當天也在場見證者,來說說其現場見聞。
或者哪位老兄車子不錯,上面有里程計,又有計時器,由華江橋下河濱公園出發,經新海橋自行車臨時便橋,到二重疏洪親水公園現場履勘一下,里程多少耗時多少,便可知是否我們誤會了。
管他騎快騎慢,有單車道讓民眾可以從事很好的休憩活動、可以運動增進健康,都是好事,值得嘉許,更盼大家有機會善用這些花費民脂民膏建設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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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3-08-25 at 10:56pm
事實上, 一般步道是多用途的, 有散步的人, 跑者, 溜滑輪或滑板的朋友, 也可騎自行車, 有大人也有小孩, 大家一起分享與尊重, 應嚴格恪遵速限, 以美國而言, 是每小時不超過 24 公里, 要超越前方的朋友, 須由後方呼叫, 以求注意與同意. 因此, 以上若屬實, 則蘇縣長做了錯誤的示範.
若見到危及步道使用的安全時, 各位跑友一定要發揮正義感, 予已指正.
------------- 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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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陳英謙
發表日期: 2003-08-26 at 8:45am
從地圖上估計, 從華江大橋過新海橋再到二重疏洪道的最南端約只有6-8公里, 文稿寫15公里應不準, 我也不相信縣長率眾官員與記者能以30分騎1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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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8-26 at 9:30am
1.若以三十分鐘騎八公里,時速為十六公里,若以此速度騎鐵人第二項的四十公里就要花二小時三十分,超過一小時四十分的時限甚多,合理!
2.快慢與人有關,也與車有關。若世界冠軍騎我的交通車〈花二千元買的〉去參賽,預賽就被淘汰了。若我騎世界最貴的公路車參賽,也必拿最後一名。速度和天氣也會有關,順風逆風各不同,氣溫高到三十度和只有十五度也不一樣。
3.合理想像,蘇縣長騎單車行程,會遇到很多民眾,一定會有人和縣長互相打招呼,蘇縣長不可能傾全力向前『衝 衝 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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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Duncan
發表日期: 2003-08-29 at 5:37pm
對阿,華江橋到新海橋我企過,上面延路也有里程標記,約3.5km-4km
過橋再從新莊騎到二重疏洪道親水公園,總計應該不超過10km
10km騎30min也要很拼,尤其是那種自行車道那種小路,且不是柏油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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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9-01 at 9:02am
八月三十一日聯合報報導有位英國人被國際知名企業派來台灣,假日往往騎單車上陽明山,卻以『時速』七十公里下山至金山。
曾經騎過山路〈往翡翠水庫及由六張犁往中華技院〉,下坡時都是戰戰兢兢,不斷拉煞車,真有人如此大膽以時速七十公里下衝?陽明山往下路都不寬,且屬彎來彎去的山路,就算時速五十公里也很嚇人了,況七十公里乎?再者,山區可能速限僅四十公里,七十公里不是嚴重超速嗎?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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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03-09-01 at 1:24pm
那天我沒參加腳踏車出巡,所以應該沒有說話的資格。但是鐵人三項四十公里自行車比賽,我努力地騎也要花110分鐘才騎完全程,平均每小時時速27.5公里,比規定100公鐘內完成慢了十分鐘。依此推論半小時完成十五公里等於車速每小時三十公里,蘇縣長真厲害,應該讓他去參加全國或也界自行車大賽,衝、衝、衝為國爭光。
(很多新聞報導常常有膨風或灌水的情形,我們不必太認真去找這新聞正確與否,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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