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4月天南地北哈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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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名稱: 天南地北留言版
討論區簡介: 抒發關於生活上的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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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2011年3、4月天南地北哈啦版
發表人: 黃榮俊
文章主題: 2011年3、4月天南地北哈啦版
發表日期: 2011-03-08 at 5:5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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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來自德國的鋼琴家魏樂富,隨妻子葉綠娜來台定居,倏忽30年,從一個不慣嘈雜台灣的外國人,成為一個拿著台灣身分證的「台灣人」。台灣的一切跟音樂一樣,都成了他的最愛,更令人跌破眼鏡的是,他即將出版一本台灣之書《福爾摩沙真實與虛構》,從世界各國數百年來的小說跟史料中,追溯福爾摩沙真實與虛幻的面貌,並已交由中研院審定完成。
目前在北藝大音樂系任教的魏樂富,30年前剛到台灣時,讀了傳教士馬偕所寫的《 From far Formosa 》,之後又陸續深入閱讀許多有關台灣的書籍,包括《魯賓遜漂流記續集》中有關福爾摩沙的記載,讓魏樂富感覺以前只存在書中的想像,突然和現實聯結,於是創作了這本書,並由妻子葉綠娜與外甥女葉儷穎擔任中譯,全書中英並列,並加上各個階段書寫有關福爾摩沙的書封跟插畫,堪稱一本充滿幻想,卻滿載歷史的福爾摩沙「故事」。
魏樂富用一位長年居住在台灣的西方人角度,綜合大量東西方文獻資料,用音樂般的律動與幽默,帶領讀者一窺「福爾摩沙」的虛虛實實。引經據典摘錄的故事,比如荷蘭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8/78/? - 公司軍隊�堛漱@位德國籍傭兵Caspar Schmalkalden,1648年經由巴達維亞抵達台灣,並以土地測量師身分停留大約2年,還寫下了一篇德文詩:「咱整天跑步奔行,拼輸贏,手腕帶有環鈴鐺,響叮噹。生來打獵是本行,能獵就上場。射不中,狗兒追其蹤!」非常生動地描述了台灣當時原住民的形象。
也有約翰.史特來(John Struys)書寫他在短暫停留期間,目睹一名男子被活活燒死:「一個福爾摩沙南部人被懷疑謀殺神職人員、泯滅人性的兇手。處決當天,兇手被帶來綁在柱子上,衣服被扯掉時,我們看見他的尾巴,大約一呎長,長滿了毛。」魏樂富笑說,讀了如此荒誕的傳說,「讓我深感懊悔自己竟活在如此無趣的21世紀中。」 魏樂富說,讀完所有關於福爾摩沙的故事時,「一幅多彩多姿的圖象顯現了。」但是這究竟是否真實?「我想它真實得和玫瑰的芳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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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數:
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3-08 at 6: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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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土豆伯注解:
這本書居然能夠送到中研院審定,可見不是一本普通的書,內容一定很有水準,值得一看。
這對台灣德國聯姻的夫妻,兩人都是鋼琴演奏家,尤其擅長4手聯彈,也就是兩人同台演出,大部分是一人各彈一台鋼琴同時演奏,少部分是兩人同彈一台鋼琴,
在台灣樂壇非常活躍。
30年光陰足夠讓一個人變老,回想魏樂富剛到台灣的時候,還非常年輕,英俊瀟灑(just like me),但是現在頭髮變白了,走路也變慢了,彈鋼琴的時候除了手以外,整個身體一動也不動,彷彿老僧入定。葉綠娜就不一樣了,彈起鋼琴來,還是跟以前一樣,整個身體都會隨著音樂擺動,而且養顏有術,看起來還是那麼年輕漂亮,「台北不老女人」這個名號不脛而走。
說個笑話,這是一位樂壇人士的真實告白。他說,葉綠娜30年前剛從德國回來的時候,任教於師大音樂系,他是學生,當時上課常常沒在聽,眼睛只盯著老師看,腦袋則是「胡思亂想」,只因為老師實在太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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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11-03-09 at 8:03am
有俊的大哥:你這句英俊瀟灑(just like me),有英文,我們看不懂啦
昨天看了一篇新聞的統計,說是台北市的女人最長壽!那高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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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11-03-09 at 12:54pm
文章發表人 賁俊蓮
有俊的大哥:你這句英俊瀟灑(just like me),有英文,我們看不懂啦
昨天看了一篇新聞的統計,說是台北市的女人最長壽!那高雄的 |
高雄的女人最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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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3-09 at 1:1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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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奇 你這句話講得對極了 那個王坤樹絕對沒辦法挑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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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11-03-09 at 4:34pm
有俊哥,樹大不是挑不出毛病,他是懶得理我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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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3-09 at 4:4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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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是因為還在吃獅子頭330的醋 到現在心情還是不好 所以懶得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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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11-03-09 at 4:5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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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好!
昨天才過38婦女節,不想害你們這對寶(奇、俊)被女人追打。
若要挑毛病,可大了,請問高雄外的女人看上面那句話會不想搥你們兩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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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11-03-09 at 6:50pm
不管說什麼,都會被挑毛病,還是閉口不 言採取「沈默是金」方式,也許會較好些。
看來最好不要與學法律的朋友,有什麼不愉快或過節,否則動不動被扣得素素的,也不好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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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郭居��
發表日期: 2011-03-09 at 7:17pm
奇奇兄:晚安!
話不能這麼說,如果話題改為---高雄的女人是屬於最水的那一類型(並不排斥其他人);如此,話就不會被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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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11-03-09 at 7:2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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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果然是老師,郭老師受教了!謝謝!
這也是說話的技巧,說話能兼顧他人,是再好不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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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3-10 at 5:4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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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豔文藏鏡人 國家劇院拚輸贏
今日新聞:配合「2011台灣國際藝術節」,深受布袋戲迷喜愛的史艷文和藏鏡人,將從明天起至13日,首度在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上演「雲州大儒俠之決戰時刻」,展開一場生死大決鬥。
很早就注意到這個節目,而且我知道會很熱門,票不好買,所以特地在開演前一個月就去買票,心想那麼早買,一定可以買得到,誰知一問才知道:「所有場次全部售完」。拜託,一個月前就賣完,害我買不到,真掃興!到現在還深深引以為憾!
這齣戲不知道有沒有發行劇本?我猜沒有,因為布袋戲向來是只有演出大綱,沒有劇本,所有情節與口白都在演出者的腦海裡,全憑實力現場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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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3-11 at 12: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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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劇場空間不大,票數有限,供不應求,似乎應該多排幾場,以響向隅。文化活動先進國家戲劇表演有一連演出幾年者,台灣的文化表演活動,多數不叫座,不管叫好不叫好。在實驗劇場或許檔期不好排,另有其他場地可以,個人會推薦國立台灣藝術館(南海路建中對面),布袋戲表演,不宜在如國家劇院之大場地,後排觀眾看不清楚。
七○年代史豔文開始引領布袋戲風潮,但野台戲了歷史更悠久,和寺廟密切結合,為信眾還願、祈福對神明的心意。那個年代娛樂方式少,廟前的布袋戲及歌仔戲表演,往往吸引幾百人同樂。在八○年代開始,電影放映極可能因成本較低,漸漸有取代之勢,野台戲就沒落了。近幾年偶見野台布袋戲的表演,往往不見任何觀眾,並有一人表演者。當然也有人很用心的傳遞布袋戲的香火,如李天祿大師就有許多徒子徒孫,包括一些小學生。
不需劇本而能演出,自有多年累積真工夫,真要有劇本,那也要有心人將大師的演出內容形諸文字,或許煙斗桑退休後可以費心費時從事這項艱鉅工程,造福同好(極少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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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3-11 at 1:2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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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3月份實驗劇場還有好多空檔 本來期待主辦單位見好 會多加幾場 但是也沒有
我曾經在圖書館看過王天祿的劇本 戲名是什麼我忘記了 是由教育部編印的 從序言中可知 是教育部特地錄音的 然後一個字一個字記錄下來 洋洋灑灑一冊好幾本(20本恐怕都有) 每一本都是厚厚的一本 這樣錄音記錄的工程 其艱巨的程度 可想而知
其實我對於布袋戲的劇情並不是很有興趣 我最有興趣的是口白中的詩句 當年電視布袋戲 黃俊雄用台語吟唱詩句 其聲韻之美 至今難忘 所以我要買劇本 並不是要讀劇情 而是要抄一些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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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3-11 at 5:2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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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阿跑的跑友寫道:…骨灰可可以托隊友幫妳放在常常放水的樹洞…..
我的剩餘的骨灰已經托隊友幫我埋在風櫃嘴的某棵樹下….
純聊天 天南地北哈拉 就以「埋大樹下」為題 我也來插一嘴 若離題的話 請勿見怪
1895年5月台灣人民不願意被日本統治 成立台灣民主國 製黃虎旗為國旗 現仍安在 但是國璽至今下落不明 民間有傳說 國璽埋在台北近郊山區某棵大樹下 信不信由你
這顆國璽由黃金打造 重10斤(100兩) 上面刻著「民主國之寶印」六個字 大總統唐景崧從淡水坐船逃之夭夭的時候 帶走了台灣巡撫的官印 沒有帶走掛在官廳門口的黃虎旗 至於國璽 史家認為也沒有帶走 如今旗安然收藏在台灣歷史博物館 國璽則自從唐氏落跑那一刻起 116年來始終沒有人知道下落
民間所傳說的埋藏地點 地方我知道 但我要賣關子不說 免得有人要跟我去搶挖寶藏 想要分一杯羹 哼 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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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3-11 at 5:4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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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啦!此地無銀三百兩,煙斗桑小心被居心不良人士抓起來,逼問埋藏地點。
客觀事實上,若116年前某有心人士所埋藏,經116年後,恐怕無人得悉,當年又無衛星定位,地形地貌顯然有異,精確地點天知道。
我也可以說地點我知道:在台北市內。客觀上台北近郊山區也可能在新北市,若真的是『台北近郊山區』。
大樹下,好乘涼!炎炎夏日,太陽曝曬下令人十分難受,躲在大樹下,何等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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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台北小林
發表日期: 2011-03-11 at 5:45pm
榮俊大哥
我決定日夜在你家門口監視,如果見你有外出挖寶之形跡可能,就尾隨跟蹤你,一定要分到這杯羹才行.
不過別擔心,我不會跟別人說的,而且也不會完全不事生產,幫你開車或是掩護你搬黃金玉璽,
諸如此類雜務粗活我都還是願意配合的~~ 
最重要的是告訴你,自今日起決定在你家門口跟監你~~~
你想甩開我獨自據為己有,哼!!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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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3-11 at 5:4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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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我也是忽然想起來 我會不會有生命危險才回來廣場的 沒想到星爺已經先發出警告了
緊酸 從此潛伏 不再出現 以保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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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3-11 at 5:50pm
發表人: 台北小林
發表日期: 2011-03-11 at 6: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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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俊大哥
酸嘛無效啦,除非今夜起你立即搬家不進出大門或帶隱身斗篷出門,否則我是跟定你了~~
還好你家離我家很近,不然這樣長期跟監也是粉累ㄟ,自現在起你就是我的新希望了,一定要好好給你顧好,
你說這樣就算保護你的安全也可以,給偶分一杯羹也不過份吧!不是嗎?? 
不說了,先趕緊下班回家變裝,來去你家門口站岡監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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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1-03-11 at 10:5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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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台灣被割讓給日本時,全台民眾都「掣咧等」,都想著要怎麼對抗日本人,不得已之下才喊出台灣民主國這個權宜之計,哪裡還有空打造10斤重的國璽,對於這個國璽的存在我個人持保留態度。如果有,也可能只是木頭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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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穆先生
發表日期: 2011-03-12 at 10:25pm
這幾天都是日本地震的新聞,看了真讓人難過,不知是不是世界末日真要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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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3-13 at 11:4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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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約週五1500許剛聽說日本發生8.9級地震,頗受震憾,但願震源深一點,災害輕一些。迄今能統計罹難人數還算相當少。初步聽聞,就對日本人的建物有信心,若同一等級的地震發生在台灣、在中國、在印度,會更可怕。星期天自由時報上一些讀者投書,更讓人對於日本國民及政府致上最敬意,雖然遭遇重大災難,處理有方,秩序井然,政府部分值得全世界學習,人民部分,要學也學不來,素質之提高非旦夕所能致,非法令所能成。
2.若由成住壞空的信仰,或科學的理論,星球會形成,也會毀滅,這是無可避免的,地球據研究已存在45億年,一定有終結的一天,恐怕沒這麼快。有人預言2012年05月19日世界末日,個人以為機會不大。但天災地變,古已有之,於今尤烈,年年都要奪去不少人命。
3.有些人命的喪失原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政府認真執法,如果業者重視防火,敞開逃生通道,如果消費者有危機意識,不要進入封閉(僅有一出口)而擁擠的空間駐留,台中大火奪去九命的悲劇應該不會發生。還有飲酒意識不清,仍然駕駛車輛,害人又害己,均可防免。台中大火發生後,政府嚴格執法檢查,聽起來僅有一家類似場所合於法規,多家自動避風頭,自行停業。新聞吵過一陣子之後,會不會又輕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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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11-03-14 at 9:45am
希望死者安息,心傷及身傷者早日恢復.希望這樣的天災,我們都不會遇到.
不管是不是世界末日,我都不怕.只怕世界末日後只有自己一個人活著.那才是最大的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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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3-16 at 1:3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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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6 11:05
馬來西亞的「怡保市」,上星期六舉行一場別開生面的「高跟鞋跑馬拉松」活動,不論男女,都規定要穿高跟鞋跑步,過程非常搞笑,部分男生還特地選購粉紅色高鞋。 不過獨特的是,這些穿高跟鞋跑步的男性,有些跑起來比女孩子還要快,前兩名都是男性拿到。有參賽男性說,這樣的比賽能夠讓男性瞭解女性穿高跟鞋的痛苦,是很有意義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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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11-03-16 at 2:5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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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對這城市我倒有些感情。
2004年7月初,趁暑假帶著家中三個小孩直飛吉隆坡,再由吉隆坡搭客運到怡保,雖對交通地理都不熟但還是讓我摸到怡保市沒走丟。
來此目的除觀光外就是來跑第一屆怡保馬拉松,當時算菜鳥也沒跑好,天氣有點悶熱以3:40完成我的第六馬。
時間好快感覺去那裡也沒多久一轉眼竟6年多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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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3-16 at 2:5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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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跑馬拉松活動,不太可能是馬拉松(42.195公里),合理推論為少於十公里的路跑活動。簡章應該規定鞋跟高度之低限,跑得快的應該都是恰恰好,太高很危險。沒提說有多少人扭傷了。比較有興趣的是天體路跑,但也不太可能有全馬的里程,短短幾公里,台灣若舉辦,要很秘密進行,不然警察伯伯要干涉,可能以妨害風化移送。不露三點,穿比基尼跑馬拉松不違規則吧?
如果女性穿高跟鞋是痛苦,可以選擇不穿呀!難道還有僱用人規定受僱人一定要穿高跟鞋?若僱用人要求受僱人一定要穿高跟鞋,難道無違法之虞?(再想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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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11-03-16 at 3:14pm
文章發表人 黃榮俊
有參賽男性說,這樣的比賽能夠讓男性瞭解女性穿高跟鞋的痛苦,是很有意義的比賽 |
我覺得這論點有點奇怪,女人穿高跟鞋好像不是男人逼的,泰半是自己喜好的,幹嘛要男人來體驗穿高跟鞋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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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1-03-16 at 3:1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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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高跟鞋應該是「女為悅己者容」,為了讓自己的體態更美自願穿的,的確沒人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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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3-16 at 7:1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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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三寸金蓮,應該沒有女人自願吧?聽說纏腳的過程很痛苦很痛苦,好像官宦富貴之家的女人才能纏足,似也是身分地位的象徵。纏足應是出於大男人的要求,實非良善風俗,現在就完全消失了。
有認為太高之高跟鞋,將損害健康者,如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MAIN_ID=210&f_SUB_ID=3457&f_ART_ID=41851 -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MAIN_ID=210&f_SUB_ID=3457&f_ART_ID=4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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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3-24 at 11:1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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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花9:48:42跑完全馬,卻會讓人肅然起敬,非殘障人士、非身穿重裝,而是重量級人物:182公斤。據人間福報星期三頭版報導kELLY GNEITING曾為相撲選手,在洛杉磯馬拉松花了九小時四十八分四十二秒完跑,體重下降1.8公斤。或謂其為迄今完成全馬體重最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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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04 at 9:41pm
已經有好些年不曾再參加馬拉松大會跑了,回想初次加入時,每寐不及寢,帶著興奮的心情,我逐夜地寫下跑馬的故事,無庸置疑,那些年鐵定是我人生最快意的時光。
好願意再回到這�堙A沒有比這�塈騣髀磢漲a方,無論追求什麼,都比不上跑步的腳踏實地了,我不斷自我對話,不斷自我鼓勵,唯有這�堙A我還有很多一見如故的朋友,我相信,可以在任何時間內,隨時集結,一如過去往常般的,重拾天南地北,互相交換歡暢的笑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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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05 at 9:05am
你怎麼展開新的一天呢?
跑步的人,有好多人清晨醒來第一件事,不是刷牙洗臉,而是先往外探頭衡量一下:
『嗯,真是好耶,微風多雲,又是個適合跑步的天氣。』
跑步的人最在乎天氣,其它的都不是那麼重要。
雖然好長一段時間沒跑步,我仍保有這樣的習性,喜歡陰天,厭惡大太陽,但我想,真正跑步的人只是想確認天氣,根夲不在乎好壞,調息吐納一番,摸清楚心情的內在自我感覺後,大概就會換裝出門練跑,想多了力氣會變弱,最好趕在心情變幻前,先跑就對了。
很不幸,我屬於想太多,然後就算了的那一種人。可是我還沒放棄,龜兔賽跑的故事給我很大的啟發,無論速度多慢,我終究會跑向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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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1-04-05 at 10:5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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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掃墓回來,今天的天氣適合跑步!史洪兄,今天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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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賢
發表日期: 2011-04-05 at 10:5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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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跑步真好,這裡永遠有一堆人等你歸隊,不管是什麼時候,不管心情如何,不管天氣如何(只要不是颱風天),能跑就好,能來就好,跑者廣場晚鐘鳴。
相信您一直都沒離開過。
久違了!史洪兄。
------------- 王乃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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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11-04-05 at 11:04am
對啊對啊!史老大,跑步大門不曾關過,你只是出去走走,歡迎隨時歸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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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11-04-05 at 3:5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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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大哥,大家都”灰熊”想你啊,啊你嘛不通久久才出現.狠狠吊我們一下胃口,要常常出現啦(我們的老調都快調不下去了).三不五時總有朋友會問,柯老又好”酒”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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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4-05 at 8:4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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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跑了沒?沒。這四天竟然僅跑了三公里,異地練跑,獨自跑在仁義潭水庫的壩頂上,解說牌上說壩長1535公尺,沒有任何遮蔭,太陽已經高昇。仁義潭大壩宜於跑步,只不過要面對陽光,宜於增強對烈日的適應能力。週五下班(約1800許)匆匆趕往潭附近的名都飯店,已將2140才進房。既來了嘉義,何妨順便逛逛新港、北港、鹿港,還有元旦初識的虎尾,結果哪裡也沒去,奉命直達台北返家。約1500許由嘉義北港仁愛路口的麥當勞離開,僅在清水服務區放水、加油,1800許回家。
跑過兩回雙潭馬拉松、嘉義馬拉松,均曾從仁義潭畔跑過,週五黑暗中還多繞了一段冤枉路才找到名都飯店。這回最失算的是沒帶泳裝,飯店內的泳池與三溫暖均未享用。連續假期的前夕,遊客還真是少的可愛。星期六約0900許去餐廳用早餐,全程竟然僅有三人。本來想住更便宜的勞工育樂中心,可惜客滿了。
連續假期的後三天,全待在事務所找東找西,幸有進展。連最近的仙跡岩都沒去,殊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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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05 at 9:25pm
久疏謀面,謹佈數言,即有勞各位仁兄義妹相迎,實感涕泣。
安公子、王經理、王校長、賁妹,各位久違了!但願廣場晚鐘長鳴不息。
感謝諸位垂詢,實不相瞞,我因為跑得少了,愈是不敢冒然出來招搖,現在僅逢初一十五,找個黑暗無光的小場地祭祭鞋,偶而小跑個把鐘頭即罷,練習不足,已不能參與長距離的團練。
日前單走猴峒大粗坑步道,上小金瓜露頭俯瞰基隆嶼,再下九份逛基隆山,算是一次較長時間的體能訓練,現況不敢登高山更不敢全馬跑著玩,僅能郊外附近走走,彷若一名遲暮之年的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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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06 at 8:33pm
今天終於見到羞怯的嬌陽舒展溫暖的懷抱,陽光下,我從裸露的肢體赫然發現皮膚變白了。
曬黑只消幾小時,褪白足足等了兩三年。
男生長得黑一點倒是無所謂,反是女生碰不著丁點的陽光,好似會咬傷人,果沒陽光的日子,才教人發瘋起狂。
即使在市區,也經常可見體型俊俏的車手縱隊排列,捱近一瞧,哇,全是銀髮一族的老伯伯,很羨慕退休後的逍遙自在,這樣的時光,或許我也已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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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07 at 9:04am
有些人會這樣認為,至少你的家人,再說得更直接一點,可能就是與你最親近的伴侶,他們對你一定或多或少也有這樣的批評:
「老是不務正業,周邊的事放著不管,光跑步肚子就會飽嗎?」
的確,很多人對我們這些跑步的人極端不諒解,認為我們是『吃飽換餓』,無所適事,幸好,跑步愈資深的人對這些話語老早就充耳不聞了。
早期一名18尖山的總教頭,他還沒開始跑馬拉松前,他都是西裝革履,疏洗一淨才邁出大門上班,不管工作或是應酬,他一身質料筆挺的西裝,襯托出他潔白細緻、堪稱姣美的少年臉龐,總贏得許多人的讚譽。一旦聽聞他在練跑馬拉松之後,即鮮少在公開場合見過他原來的面貌,西裝頭剃成小平頭,藍色制服換上的是輕鬆的排汗衫,他徹頭徹尾的改變,宛如新生,周邊的人驚呼不已。
然而,18尖山總教頭不過是千百名跑者的其中一例,跑步的人太多是從杯盅交錯的罪夢中醒來,從油脂粉面的裝扮脫胎成一介素樸的跑者,跑者的事業變成副業,甚至可以放棄,也真的有人放棄家庭與事業,專心練跑,跑步才是跑者的正業王道。
倘若沒有超人般的意志,以及神聖般的智慧,很難成為跑者的一員,至少我跟不上,雖然一度我曾以為自己跟跑者並駕齊驅,後來我知道跟不上,而悄悄退了場。
現在,我的企圖與野心又再度燃燒起來,哦,不!小火苗而已,還沒真正燃燒,也或許很快又被春雨淋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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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4-07 at 11:0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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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柯老師,早日重現馬場,再展雄風,百馬不遠。有極少數人,不跑則已,一跑就是42.195公里以上,當然欠缺足夠的訓練,能平安完跑已屬萬幸,自不能求成績之突破。拙見以為,平日練跑不足,未必是參與馬拉松活動的障礙。
有媒體報導一位92高齡的老婆婆,還完跑馬拉松,而他是年紀86歲才跑初馬。當然這個案例不能完全適用於所有老人,但至少可以啟發:要跑馬拉松,年齡不是問題。92歲猶能完馬,固係創下金氏世界紀錄;86歲才初馬者,或亦屬空前。年長跑者的加增是自然的趨勢,台灣亦然,如今年過七旬的馬拉松現役跑者或不及二十人(各活動經常不及十人),當我到七十歲時,我猜七十歲以上會有百人的大陣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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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賢
發表日期: 2011-04-07 at 1:31pm
從個人文章數,隱約可見對跑步的熱情程度,這點星爺及史洪兄絕對不在話下。
這些年來,50歲組以上的報名人數也比以前多出許多,當年跑馬時,覺得高齡跑者是屬於少數的一群,如今,歲月催人,自己早就邁入當時年輕人眼中的「高齡」,還好,身邊卻也同時多出不少同伴。
相約吧,七十歲時,繼續當死黨,有事沒事就開個數百人的同學會。
------------- 王乃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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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11-04-07 at 1:51pm
對啦,有時真的也不覺自己果然是慢慢變老了囉.
沒跑過女丁組吧  一開始的女丙組,慢慢的女乙組,要不了多久大概就要女甲組了,然後還要長青組或高齡組等著.
嘸差啦,免驚,驚驚也會老.希望二十年後.能和樓上各位英雄跑跑(希望仍有力氣喔),至少”話話”當年勇.到時希望仍有晚鐘相唱鳴!百人同學會?一定有的啦!跑步人口真的有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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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4-07 at 4:05pm
他們對你一定或多或少也有這樣的批評: 「老是不務正業,周邊的事放著不管,光跑步肚子就會飽嗎?」 的確,很多人對我們這些跑步的人極端不諒解,認為我們是『吃飽換餓』,無所適事,
我一直懷疑 我們這些專業跑馬人 是不是都獲得家裡另一半的的支持? 為了跑馬 平時花的時間很多 遇到外縣市的活動還要遠征過夜 但是這些跑步的活動很少有另一半陪同 這樣犧牲家裡的時間 真的每一個人都能獲得家人的支持而沒有怨言? 我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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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11-04-07 at 4:27pm
有俊的大哥啊,不要妄想家人都能支持及陪同啦,我看喔,不少人的心願是不要反對可以出門就好.畢竟有時我們想帶家人,但他們可是寧願在家裡看電視吹冷氣!
應該是要學吳老大,跑一場給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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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賢
發表日期: 2011-04-07 at 7:24pm
文章發表人 黃榮俊
我一直懷疑 我們這些專業跑馬人 是不是都獲得家裡另一半的的支持? 為了跑馬 平時花的時間很多 遇到外縣市的活動還要遠征過夜 但是這些跑步的活動很少有另一半陪同 這樣犧牲家裡的時間 真的每一個人都能獲得家人的支持而沒有怨言? 我懷疑! |
煙斗桑所言甚是
如果賽會能多多鼓勵夫妻檔跑馬,或父子、父女、母子、母女、三代同堂參賽,給予實質鼓勵(如田馥鋼一家人),不知是否會改善闔家運動風氣,比賽結束也不用急忙趕回家 (有人回家拖地嗎).....
------------- 王乃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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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07 at 9:38pm
午後的陽光正暖,上體育課時,驚覺班上兩位男學生起了糾紛,我立刻拉開他們,並且帶著其中一位走到笳冬樹下,我詢問這位小學生:
「你幹嘛跟同學發這麼大的脾氣?」我看他兩肩高聳,氣猶未盡,於是我接著說:「有什麼氣還沒出盡的就對著老師發洩吧,別罵他了,嗯?」
笳冬樹遮去他身上大半的陽光,唯有臉上冒出的汗水閃著亮光。小朋友仍心有不甘,他毫不猶疑,抬起頭瞪著我,兩片嘴唇不停顫抖,我看見他開啟雙唇,鼓動舌頭,對著我噴口罵出:
「幹○○!幹○○!幹○○!幹○○!幹○○!•••」
哦,小小年紀罵得有模有樣,我緩緩地問他:
「這樣…你感覺好一點沒?」
小男生放聲大哭了出來,
「好了,沒事了。」我示意他回到活動區去。
事後,他跑到我面前來,深深致上一鞠躬,我回以微笑為禮。
夕陽下我獨自在操場走了好幾圈,回想著剛才那一長串的罵語到底總共有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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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老貓陳
發表日期: 2011-04-07 at 10:11pm
佩服柯老師的 胸襟如此遼闊!
希望這個世界都能化戾氣為祥和
------------- 健康快樂跑,少病少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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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4-08 at 11:5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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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幾句?要錄音起來慢慢放,才能數得清。很少人沒脾氣,但會因人而異,且相信與年齡成反比(年紀越大,脾氣越小),古人不是說少年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嗎?老師不處罰、不責罵,學生獲益更多。老師也有脾氣,偶有失控造成人我兩傷之社會新聞,現代年輕人多手機,拿出來就錄音錄影,甚至上網了,最後媒體都取得影片公諸於全世界。動怒之後,往往繼之以悔。最嚴重者一時氣憤難平,造成人命之喪失,則得付出極為龐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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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Maraman
發表日期: 2011-04-08 at 5:35pm
文章發表人 賢
相約吧,七十歲時,繼續當死黨,有事沒事就開個數百人的同學會。 |
賢兄,
那你就得拜託ㄚ達,好好辦比賽到七十歲,辦一輪拜年馬就差不多了!
------------- If you don't hurry ! life is full of fun and j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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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廈馬
發表日期: 2011-04-08 at 7:13pm
的確,家人的支持,是跑馬最大的動力. 平日,在上班前,沿著員當湖一人操馬,假日早上,沿著環島南路跑到會展中心. 跑在'一國兩制統一中國'前, 遙望大/二膽,心想台灣的跑友可以邊跑步健身,一邊還可以打屁說笑,真是無限羨慕. 又說到回台參家跑馬,事前就需要喬工作,喬假期,喬航班....終於  . 幸好家中老婆支持,將幾張完跑證書裝框讓我帶回廈門掛在書房牆上,自我淘醉,滿足一下小小的虛榮心. 最近, SKYPE 上告知,又添購了不同樣式的畫框等著裝我的完跑證書,要我多多加油,再下幾馬. 這大概就是工作跑步之後,最大的支撐動力.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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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賢
發表日期: 2011-04-08 at 7:17pm
文章發表人 Maraman
文章發表人 賢
相約吧,七十歲時,繼續當死黨,有事沒事就開個數百人的同學會。 |
賢兄,
那你就得拜託ㄚ達,好好辦比賽到七十歲,辦一輪拜年馬就差不多了! |
哈哈,阿達七十歲時,咱們都八十好幾囉,真是不老跑者,還是老不休,說真的,若真吃到那歲數,只要能跑當然跑,到時會有幾人?跑幾公里組?
------------- 王乃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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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Maraman
發表日期: 2011-04-08 at 10:23pm
賢兄,
我是說我們倆個老伙兒,再跑一輪就快七十了,能否跑到那時,真不敢說,先預訂吧!
------------- If you don't hurry ! life is full of fun and j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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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9:50am
幾雙2007年買的跑鞋穿到現在還沒退役,s牌a牌n牌都有,雖都難免有或多或少的破洞與磨損,但是我捨不得把它們除役,繼續讓它們發揮資深的戰力。
衣櫃�堛滷あ蔬m更是耐穿,2006年的賽會紀念服至今依然嶄新,找不到任何老舊或破損的痕跡,所以打開衣櫃,幾十件排汗衫讓我恣意挑選,數量非常充足。
毛巾也不輸排汗衫,數十條毛巾輪流使用,在寒冬時,我用毛巾充當圍巾,既可驅暑解熱又可護喉保暖,很實用。
倒是運動帽略顯不敷使用,它們很容易遺失或路上被風吹落,必須不斷再購置,戴帽子已成習性,沒帽子我出不了門。
練跑時,全身上下,我的衣著都是經年世故的舊品,環視旁邊的跑者,不但穿著貼身新穎的款式,墨鏡與耳機更顯出頂尖跑者的凌厲氣勢,兩手擺動之際,亦可察覺腕錶是價值不斐的名牌,帥氣十足。
我跟他們絲毫沒得比,辣妹的雙眼不斷追蹤風速般的跑者,而我肥胖的身影根本擠不進她們夢幻雙瞳的眼縫�堙A我步履蹣跚地踩踏在零亂的石礫上,任由仙人掌的刺,扎傷我的胳臂,像是一匹野狼盯著荒野騎士般的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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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賢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10:17am
文章發表人 Maraman
賢兄,
我是說我們倆個老伙兒,再跑一輪就快七十了,能否跑到那時,真不敢說,先預訂吧! |
對呀,老樹也一樣老了,那就請年輕的阿達辦比賽來孝敬我們三個老輪家了。
怪怪,到那時我跑齡近50年,不比成績,比這個,就請幾位多敬我兩杯酒啦.....
不過,這也沒啥麼,剛剛看到十八尖山的天天跑大岡帥哥,裡面有寫到有個老美,天天跑,到今年應該超過42年了吧
神呀...........
------------- 王乃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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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1:4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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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史洪兄重回跑道,還是羨慕您跑步的環境→辣妹,無論她們的眼光是落在哪裡,至少還有得看嘛!可憐如我,跑步時身旁大多是步履蹣跚漫步的o-ba-san,差真多啊!以這點來說,您比我還有跑步的理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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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4:40pm
文章發表人 賢
文章發表人 Maraman
賢兄,
我是說我們倆個老伙兒,再跑一輪就快七十了,能否跑到那時,真不敢說,先預訂吧! |
對呀,老樹也一樣老了,那就請年輕的阿達辦比賽來孝敬我們三個老輪家了。
怪怪,到那時我跑齡近50年,不比成績,比這個,就請幾位多敬我兩杯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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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倫家最怕被說老啦,你踩到人家的痛處。 
這.....當然是玩笑話啦,早就自認是棵老樹,怎會怕被說老。
是啦,希望七十多的老樹還能跑,不要只是一棵釘在地上生根不會動的老樹。
咱們相約都要自強,管他幾歲都要快樂在跑道上同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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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賢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6:53pm
文章發表人 王坤樹
[QUOTE=賢][QUOTE=Maraman]
是啦,希望七十多的老樹還能跑,不要只是一棵釘在地上生根不會動的老樹。
咱們相約都要自強,管他幾歲都要快樂在跑道上同樂會。 |
比快比不了,只好比老了,反正老的是要先踏進....
至今還保有初馬參加民國72年金山馬拉松的秩序冊,
同班同學還在馬場的如:
政德大哥、宏鋼兄、蕭亞軍、洪慶顯、好馬蘇榮通會長,其他同學大部分不識,要不就轉學啦
網上還有同學嗎?
沒有沒關係
越老越要參加同樂會
跟老樹在一起保證你快樂
青春永不老
柯老師要常來同樂喔
------------- 王乃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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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7:3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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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的秩序冊,越陳越香,已經絕版(不可能有秩序冊再版的),物以稀為貴。個人係2001年才跑初馬,當然所收存的秩序冊不會超過十年。有些好奇28年前的全馬參加人數是300人?400人?限時四小時半嗎?
樹無百年不稱老,深山中更有千年以上古木。神木要2千年、3千年了。
天氣很好,就是風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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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9:21pm
回稟安公子賢兄的勸勉
我今早與黃昏各練了一次跑步
雖里程數不多
但也算是這兩年中較認真練習的一天
收操後到南大路一家麵館吃水餃喝酸辣湯加一碟花生魚干
吃得滿頭大汗直呼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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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10:1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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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竹唸大學的時候,師院前南大路十字路口的旁邊的旁邊的旁邊(往青草湖方向)有間小吃店小弟常去吃飯,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十年多囉!有點懷念當時的學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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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10:38pm
安公子所稱述的小店可能就是今天我用餐的小店
招牌高掛白底三個大紅字很簡單
<炸醬麵>
或是再前進幾間的快炒店
招牌放在馬路邊地上
<路邊攤>
安公子若是生性獨善其身
那我想你去的是炸醬麵那一家
安公子若是性喜廣結善緣的話
那我猜應是路邊攤的快炒店
印象中這幾年
只要是我進去快炒店那一家之後
很快天就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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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1-04-09 at 11:1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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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兄,為何去那快炒店很快天就亮了?不懂您意耶~喝醉了嗎?哈哈!
我以前常去的那家店應該是炸醬麵那一家,我的確比較孤僻些,但同學們一找還是常常好幾位一起去路邊的快炒攤喝到快掛,因為說是要預先訓練,將來應酬的時候才不會適應不良(我們是唸土木系的)。不過那快炒攤不在南大路,記得沒錯的話,應該是在西大路和經國路的十字路口,靠近牛埔路那一邊,現在應該不會還在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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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賢
發表日期: 2011-04-10 at 4:18pm
文章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1983的秩序冊,越陳越香,已經絕版(不可能有秩序冊再版的),物以稀為貴。個人係2001年才跑初馬,當然所收存的秩序冊不會超過十年。有些好奇28年前的全馬參加人數是300人?400人?限時四小時半嗎? |
那年報名選手約600人左右(因為有些名字重複出現,如政德大哥...),限時四小時半,冠軍好像是陳長明,成績大概217(沒去查證);天氣濕冷,與去年差不多
四十歲以上選手,必須由家屬一人陪同到達起終點,報到時辦理簽名,作必要之照顧(競賽規程所載)
.....
------------- 王乃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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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4-12 at 5:1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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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樹在另一版寫道:
煙斗仔,泥補我一刀,啊后叫出藏鏡人來對付泥!
藏鏡人:匪類!那裡躲。
煙斗仔:細漢仔熬拜嘸敢了。
親愛的王大樹,你知道嗎?這個鰲拜跟台灣關連可大了。
當年(1683)施瑯攻克彭湖、鄭克塽俱表投降之後,清廷對於台灣的處置分成兩派,一派主張放棄,另一派主留下,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棄留論」。
有此一說,當時鰲拜主張放棄,不過沒有堅持到底,否則以他當時喊水會堅凍的權勢,連皇帝都要聽他的,如果他堅持的話,說不定皇帝就會裁定:棄,如此一來不知今日台灣會變成什麼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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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12 at 10:03pm
安公子問說:
<記得沒錯的話,應該是在西大路和經國路的十字路口,靠近牛埔路那一邊,現在應該不會還在吧!我想。>
是的
三廠拆建
該店已不在現址
那家店我也是常客
現在手心微微還能記憶
當時打開冰箱取啤酒時的冰凍與刺痛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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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14 at 9:46pm
雖然我現在跑得少了,可喜的是跑步人口明顯增加許多,我周圍的教育界多了好幾位跑者,他們年資固淺,但入行很快,立即有相當優良的表現,所以我都還能獲得有關賽會的最新訊息。
今天為了探訪一棵市樹,事後繞入新竹市體育場,空盪的場內,發現大廳有兩大塊告示牌,登錄著全國田徑賽的記錄保持人姓名,除了紀政、楊傳廣等前輩之外,尚有幾位知名跑友也在名人榜上,我佇足半晌,似乎聽到當時賽會的陣陣歡呼聲。
我無意爭名,只是佩服榜上名人的堅強意志,田徑選手絕對是件苦差事,流多少汗得多少成績,付出與榮譽成正比。
倒是體育界的喝酒文化儼然成為田徑場外的另一個項目,曾有多少英雄好漢為爭逐這面金牌而終結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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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4-15 at 9:54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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鰲拜未堅持棄台,最後堅持將台灣納入版圖的應該是施琅了。台灣若不成為大清帝國的一部分,獨立自主的結果恐不敵西洋船堅炮利,會再淪為歐洲強權的殖民地嗎?西荷捲土重來,或英法捷足先登?鄭氏王朝滅亡後之台灣歷史就全部改寫了。若台灣淪為歐洲強權的殖民地,在二戰後會如其他數十個殖民地般獨立。在鄭氏治台的短短20餘年間,漢民族已在台灣扎根,仍可能演化出和現況未盡相符的漢文化。印象中孫中山毛澤東均曾經有台灣自主的言論,不過中國現在堅持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迄未曾實際統治過台灣。
紀政仍然是100M及400M短跑及100M跨欄紀錄保持人(均創於1970年7月),經過幾十年後,並無後起之秀足以更新紀錄,可惜。
台大流蘇正盛,白花如雪,在大門口進入右側有一株,活動中心附近至少十株。蒲葵花也在尖峰時段,黃花夠醒目。杜鵑已在後段,不似半月前繁盛。有人不知樟樹也開花,雖然一株有成千上萬朵,主要在於顏色與樹葉相去無幾,而每朵花又那般細碎。羅斯福路3段的木綿開的正旺,鮮明的橘色,吸引好多鳥兒來造訪。花期特長的應該是九重葛,四處均可見繁花盛放,鮮紅的花朵就落地,不似杜鵑在枝頭凋萎。 近日有團購訊息,難得的低折扣,可惜或萬幸目前現役跑鞋均正值盛年,絕無衰老模樣,或許還可再穿上三年五載,四雙活動用鞋再拚上百馬似無問題,就錯過了、放棄了趁低進貨的機會。 為何相同的騙術可以不斷的讓人上當?為何迭經媒體報導的詐欺,依舊層出不窮?上當者都不看社會新聞?不能從前人的損失得到教訓?早期的中獎讓人因貪受騙,近期屢有檢察官辦案,要保管金錢,則讓人因怕上當,政府的宣傳並沒能進入多數人的腦袋。 上次游泳在里港馬完跑後,小小池子來回兩趟,不及50米,更上回下水是在2009年9月12日的宜蘭梅花湖。如果今天下水,能持續游完1500公尺嗎?自以為可以,僅差在時間短長而已。一年半沒玩三鐵了,依舊會想念,但除了經濟因素外,對於高速騎乘單車,竟然有了恐懼感,尤其在下坡路段。今生還會再嘗試三鐵嗎?天知地知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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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4-15 at 10:58am
這是台北小林在隔壁版的留言:小弟昨夜在住家附近人行道練跑,最後一圈時踩踏到一坨超大狗黃金
粘得我整鞋都是,甩也甩不掉,雖然是最後一圈了,臭氣四溢沿路還是讓很多人掩鼻難過.
趕緊跑到附近公園找水龍頭用力清洗乾淨,不知哪個缺德鬼讓我真是對不起路人朋友啊~~
跑完時間已經太晚了,不然應該來去買個彩券才對.
現在的人很有公德心 溜狗都會清潔狗大便 不過.....不過.......還是到處看得到狗大便 可見公德心仍有未盡理想之處
經常看到溜狗人 對著狗自稱爸爸 女生的話就自稱媽媽 到現在我還是很不習慣這種稱呼
本週家庭作業題目:現在的人溜狗都會清理狗大便 請問有一天當他們的父母親臥病在床 他們也會幫父母親清理大便嗎?
A. 會 B.不會 C. u ask me, i ask who? D. no ask me, i no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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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15 at 11:45am
星爺提起台大校園內正逢此時季節開花的流蘇,適巧昨晚夜奔時,我也在新竹市陽光國小圍牆外的明湖路旁,發現一球一球的白色流蘇花在暗處怡然自立,巧也密密麻麻的盛開著,細緻的花瓣吐露著淡淡的清香,好似晨曦照耀飄浮山顛的絲雲,寧靜優雅的氣質,直讓我呆呆的杵在花前,由於懼於它的高雅氣質,我不敢心存任何玷污的念頭,以致於無法趨前一步親炙芳澤,我只能悄悄地發出讚嘆之聲!美極了。
不禁想起陳數主演的傾城之戀,范柳原與白流蘇之間那種難以啟齒的愛戀,或許我也把自己與這棵流蘇花一俱擬人化成劇中的白柳情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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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台北小林
發表日期: 2011-04-15 at 11:47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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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答案選"A",理由如下:
父母含辛茹苦養育我們成人不求回報,倒臥病床時理應是我們應該順理成章盡孝道責任,
幫忙清理排泄物更有責無旁貸義務,如此行為應該也是給自己子女無言的機會教育,
將來日後我們臥床病褟時,他們應較能以同理感受當年我們對待自己父母的無怨無悔才是. 
雖然不是保證百分百的肯定,但是絕對可以影響深烙子女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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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4-15 at 1:35pm
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4-15 at 1:3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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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爺寫到:鰲拜未堅持棄台,最後堅持將台灣納入版圖的應該是施琅了。
是的,最後堅持留台的是施琅。他那一本寫給康熙皇帝力主留台的奏摺,是個關鍵。他在奏摺中力陳台灣的重要性,說台灣是東南六省的咽喉,保住台灣就等於保住大清帝國半壁江山,又說台灣物產豐富,農業資源吃不完用不盡云云,寫的慷慨激昂,看的人莫不為之動容,難怪康熙會被他說服而決定留下台灣,「棄留論」之爭辯終於劃下休止符,這時距離施琅平台已經過了八個月了。
不過....不過...若說施琅要留下台灣沒有私心,恐怕也沒有人會相信。施琅平台後,康熙當然高興,封他為靖海侯,並命他騎馬半日,所到之處其土地全歸他所有。施琅遵命,天亮從官邸(今之大天后宮)出發,騎到中午而停止,共得土地七千五百甲,佔當時台灣(南部)已開發的土地近二2萬甲的四成左右。施琅把這些土地租給佃農耕作,他只收租,叫做「施侯租」,富甲一方。這麼肥的肉,他豈有放棄的道理?所以他反對棄台,一棄台,台灣就要還給原住民,所有漢人必須遷回大陸,而且禁止人民再踏上台灣這塊土地,這樣的主張施琅當然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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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黃榮俊
發表日期: 2011-04-15 at 1:3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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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土豆伯注解
施琅那天中午騎馬到達的地方後來蓋了一棟大厝,命名為將軍府,而房子所在地就是現在的台南將軍鄉。
這個「施侯租」,施琅一共設了八個收稅站,有人每年定期把租金收齊後送到台南以及後來他在北京的施府,施琅去逝後,由他的後代子孫繼承這項「戰利品」,收租方式容或改變,但一直存在,直到1895年日人來台後才被廢止,一共施行了212年。
施琅原名施郎,從軍後先後投入鄭芝龍、鄭成功父子麾下,後因細故與成功衝突,成功派人追殺他,施郎躲著不出來,成功一氣之下殺了他的爸爸和哥哥。當施郎搭船潛逃離開安平之後,發誓要復仇,並且要取而代之當王,於是在名字上加了個「王」字,成為施瑯。他要當王的野心,天不知,地不知,但是康熙知,所以後來康熙只給了他「靖海侯」的封爵,並且把他從台灣召回北京就近看管。只是不知從何時開始,他的名字又變成「施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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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17 at 9:38pm
市場內一位販子向我招呼一聲:「大哥!最近看來有比較胖喔?」他笑笑,把兩手擺在腰際,鼓起腮幫子對著我吹氣。
我笑得靦靦,湊過去討他買了些貨。
大多數的人皆如此,我亦不例外,在乎身體的胖瘦遠超過在乎性靈的虛實。
然而我並不盡然在意我的身體,事實上,我潛意識的傷害自己,那個程度,可能超過我對身體的保養。
曾經有一位朋友消沉的對我說了一句話,至今仍縈繞在我心�堙G「唉,別人總希望活久一點,而我卻巴不得趕快老。」
每當我失意時憶起這句話,心湖即泛起陣陣的漣漪。
什麼挫折可以讓一個人如此憎恨生命?後來他離婚了,事業也垮了,甚至兒子逃亡海外。
看著那些每天沒命似的練跑的人,到死方休的自殺式練習,他們和我的那位朋友是否有著一樣的人生,一樣的困境,但究竟是,他們倒底是想開了,或者是徹頭徹尾的想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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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20 at 7:50am
近日在電視劇「喬家大院」�堿搢鴗G爺喬致庸帶領喬家上下對老秀才行拜師大禮的一段情節,感動之餘另興感嘆,這段情節早已不復見於當今社會,拜師行禮反顯得突兀了。
現代老師這份工作愈來愈難為,耳邊經常聽到「師不聊生」的嘆息。
媒體每天總有辦法披露一兩則有關校園爆料的教育訊息,教師挨告的新聞屢見不鮮,其中以不當管教為大宗,事實上,社會民主多元文化之後,不僅是師道蕩然無存,連五倫的天、地、君、親、師,通通都扁平化了,傳統的特權逐漸消失,儒家倫理已不如過去那般的受到推崇。
執教二十餘年,教學仍然免不了遇到挫折,班級經營是最大的挑戰,我經常被學生搞得七葷八素,有時光靠輔導與管教實在約束不了學生一時的偏差行為,必須花很長的時間與學生諄諄告誡才可能獲得些微的改善。
但是老師緊蹙的眉頭也有展顏的時候,我偶而會被學生逗得開懷大笑,以致於整日感覺好幸福、好溫暖、好有趣,畢竟學生仍是一群天真無知的孩子,他們對老師的魯莽與衝撞其實是可以原諒的,當我遭受學生語言刺激或是態度的挑釁時,我學會一笑視之,『老師可以欣然接受學生的無禮言行不單是一種寬大的胸懷,更是教師專業應有的素養』,我這樣告訴自己,的確,身為教師,受有教育專業訓練,當有高過學生的人格涵養,不會與學生一般見識而織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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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21 at 8:54pm
雖然很久疏於練習,且身體已經成為報廢車輛,今日難得有午後的空閒,我還是勉強驅使自己出去跑跑。明湖路上看見夕照流蘇,花形漸殘,不復上週的潔白。
這種狀況跑起步來鐵定不太上路,全身僵硬得像似剛出土的古物,一邊跑一邊嘆息:『我怎麼變得這麼脆弱!』。
年輕的跑者揚起髮絲輕快地跨出帶勁的步伐,一一從我身後超越而去,我望其項背更興感嘆:『學如行舟,不進則退呀!』。
懷念當時只能使我更加討厭眼前,生命沒有倒退的機會,它的價值在於不能重來!
我吃緊的撐過一個鐘頭,額頭的汗水少得可憐,如乾旱不雨的氣候,轉指怒罵著天空的殘雲,去!甩頭回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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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24 at 8:32pm
昨天在台北杭州南路、徐州路、中山南路、紹興南路、信義路、仁愛路一帶兜圈子跑,約8k,沒有都會廢氣的髒污感,流了一身汗,舒服。
今天早晨再添15K的里程,下午又補5k,這樣盲目的奔跑,卻不知道生活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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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25 at 10:06pm
今日白天的氣溫稍嫌炎熱,但夜晚卻是無比舒暢,在這個季節跑步應當是最沒有藉詞推諉了。
體育場外的那棵藍花楹終於盛開,比起去年,整整遲了三個星期。明湖路的白流蘇凋謝殆盡,木棉也褪去碗大的花盞,枝椏初吐新綠。
沒風無月的夜,什麼事也沒有,今晚宛如曲終人散的一場歡宴,跑步的人只顧著划動雙腳,緊閉的雙唇像似與人結了好大的冤仇,耳機的音樂比跑鞋還要快,快得連心跳都遠遠地落在後面,我足足多跑了六圈才找回遺落的汗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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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26 at 9:26pm
我非天生麗質難自棄的人,但真的被肚子圈上的一層肥油感到懊喪,畢竟曾經一度縮小到29腰的自信,現又逐漸增加到32吋了,我知道形成的原因不外乎是每餐飯後飽以兩個港式菠蘿的後果,我仍無法改變這個飲食習慣,雖然這個習慣並非早期就有,大約是最近這三年才染上,青山依舊,幾度夕照,我竟然已達深陷不可自拔的地步。
每天走相同的道路,經過相同的烘焙屋,聞到相同的奶油味,就身不由己的如中邪似的走了進去,排隊結帳時,我看見前後的人都和我一樣,手上端著好幾個菠蘿麵包,我不敢想像一天不買一天不吃的煎熬。
我大可改變路線吧,何必走相同的路,換一條路走,或許可以擺脫那間烘焙屋的誘惑。
然而三步一間五步一家的麵包店到處都是,我的眼眸根本擺脫不掉菠蘿麵包的誘人姿色,下定決心我今天故意去買兩張蔥油餅,塗上厚厚的油膏再刷一層鮮紅的辣椒醬,紙袋不斷滲出油漬,我張開大口趁熱吃盡它們,想不到意猶未足,我還是想吃菠蘿麵包,終於我屈服了,以2012年為藉口,義無反顧地回到那家烘焙屋,亮出鉗子,我夾了三個菠蘿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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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27 at 9:59pm
沒有月影的夜晚,大地仍黏著白天的暑氣,今天高溫達30度,汗流浹背的夢魘再度爬上我的背頸。
我要求自己無論多忙,每天一定要抽出一個鐘頭跑步,別再藉口國恨家仇,否則就很對不起自己。
抱定決心,今晚我踏出步伐,緩緩前進,低著頭吐著氣,腦子回想著白天的事務做一次整理,檢討今天的表現與得失,我不會偷瞄旁邊經過的長腿女孩,頂多只是瞧一眼她們腦勺後頭甩盪的棕色髮絲,目標鎖定10公里,馬不停蹄,堅挺起鼻樑向前奔跑。
跑得還不錯,沒有雜念,沒有洩氣,沒有放棄,也沒有痠麻痛的肢體反應,撐過個把鐘頭後,安心的回家。
如果每一天都像今晚,我不會有其它奢求,阿門,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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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阿德
發表日期: 2011-04-28 at 12:40pm
文章發表人 史洪
我非天生麗質難自棄的人,但真的被肚子圈上的一層肥油感到懊喪,畢竟曾經一度縮小到29腰的自信,現又逐漸增加到32吋了,......,我張開大口趁熱吃盡它們,想不到意猶未足,我還是想吃菠蘿麵包,終於我屈服了,以2012年為藉口,義無反顧地回到那家烘焙屋,亮出鉗子,我夾了三個菠蘿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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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早晨,晨泳完畢,路過內湖洲子街留乃堂烘培屋,每回都是抵擋不住洋蔥麵包的誘惑,很自然走了進去,去年本來也是瘦到29腰,現在多了1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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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28 at 9:39pm
阿德吃洋蔥麵包,我尚不知洋蔥麵包長什麼模樣,該不是蔥花麵包吧?
我變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食言。
「老師,你昨天跑去哪�堙H你沒來看,害我們班躲避球輸掉了啦!」
「唉呀,我也在找你們呀,你們在哪�堣顑O?我在籃球場找不到你們班呢。」
一早學生看見我,就在我面前拉長脖子向我陳情。
本來約好到場幫班級加油的,其實我真的忘了,躲避球班際比賽時我出外開會去了。
失信於小學生,我有愧職責,堂堂一個大人,竟然違反誠信的原則,更況我是身為學生榜樣的教師,決定今天處罰自己禁食菠蘿麵包一天,禁止跑步一天,以求反省和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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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阿德
發表日期: 2011-04-29 at 9:23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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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蔥花麵包 ,是正港的洋蔥起司麵包.
另外還有太陽麵包,直接在上面擺個沒熟的荷包蛋,再貼一片培根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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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1-04-29 at 9:59am
文章發表人 史洪
阿德吃洋蔥麵包,我尚不知洋蔥麵包長什麼模樣,該不是蔥花麵包吧?
我變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食言。
.........決定今天處罰自己禁食菠蘿麵包一天,禁止跑步一天,以求反省和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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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罰自己操場繞200圈?禁食菠蘿麵包,改吃其他麵包可也。
是不是教育部長說要老師工作八小時?實務上當導師或級任,幾乎由學生上學的0800甚至0730起,到學生放學的1630,甚至國中有到1730止,全程都可說不得無故離校,那上課算工作,午餐午休在教室陪學生算不算工作,上課以外的時間要批改作業、考卷,要審閱簽聯絡簿,算不算工作?有些老師回家後還要和家長透過電話,就學生之學習情況或生活、行為有相當冗長的對談,算不算工作?
國小基本上準時放學,國中往往有第八節輔導課。據說還有學校是早自修也要老師上課的。曾經有同事讀台北某私立中學,清晨六時許就要上校車,下校車往往在晚上十時了,那該私校的老師,工作要算幾小時?
大學老師,一週或僅有八節課,但研究工作算不算工作?上課以外指導學生,算不算工作?如何計時?大學專任教授,或未必留校八小時,國中高中的科任老師,或許也不留校八小時,是不是就不滿八小時?
教育部的政策,是針對所有老師?針對科任老師?針對級任老師?教育部長或許能說清楚,我就是不知道。史洪兄有何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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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濠守
發表日期: 2011-04-29 at 10:0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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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論談什麼時候會開一個美食版哦 上次有人說什麼新竹酸辣麵,我就專程去吃過一次,超好吃的;所以還帶了一組人去再吃過一次,那組人吃了也覺得好吃,再帶別人去。難怪那間店常要下午1點以後才比較有位子的。 現在又有人說什麼洋蔥麵包,改天再來去內湖試看看吧,看看吃了是會跑的變330還是腰圍加一吋。 老婆常笑我,人家都是越跑越瘦的,只有我越跑越胖的,原來我都只有專心在看美食專欄,不是看人家的跑步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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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29 at 8:04pm
星爺也是教育界的過來人,所詢事項果為專業的論述,您點出的問題已具足說明了您的見解了,我仍在職,所操之業不逢天時,政策性的議題恕我不便在此公開談論。
走出中山地下街雙連站外面,我在馬階後面的市場內吃了一碗湯米粉,價格竟然才25元,想不到都會叢林內的傳統市場藏有這麼多令人垂涎的家鄉小吃與點心,太迷人了。
貪小便宜,我又切了一塊油豆腐,花枝與脆腸,外加一塊豬頭皮,坐在熙來攘往的巷道,我很靦腆的舉箸夾食,每一口送入嘴�堙A我都要四顧張望,深怕他鄉遇舊識,自己恐引人予落魄的印象。十分鐘不到,我掃完大小四個盤子及一口湯碗,吃得乾乾淨淨,迅速給錢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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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1-04-29 at 10:1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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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爺請參考。
【 2011/04/28 教育桃源電子報】
基層老師怎麼看:「教育部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
100年04月25日,立法院初審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教育部表示,修改教師請假規則,未來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預計八月一號開始實施。 本來權利與義務就是相對,但國中小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卻長期不夠明確,也就因此造成中小學老師超時上班的問題長期被漠視,但終於在教育部推動教師固定工時且入法中被看見了,但媒體報導:老師反對?
不過基層的老師反映可能不盡然,其實,早在入法之前,「桃園縣中小學教師出勤暫行要點95.1.24」即已規定:《二、學期間教師每週出勤時數四十小時,每日上班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中午時間亦得採計。各校每日出勤之起訖時間,由學校視校務需求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我們相信絕大部分的基層老師是正常且認真教學,而且教師在進入教育職場前即已知教育工作是犧牲奉獻的責任制,超時工作是常態,現階段多數老師加班沒補休、沒有加班費,導護、值週在課務自理情況下補休,雇主(教育部、教育局)不用付員工(老師)加班費,還要求員工要自理責任範圍內的工作(課務),這樣的員工,雇主沒有表揚為最佳員工,也不打算好好說清楚是國家社會要感謝大多數老師的無私付出,還以凸顯無課務不在校的極少個案,汙名化認真的老師,更讓老師背負寒暑假好像佔便宜的假像壓力。 教育部既然口口聲聲 "尊重師道" ,除了要求老師必須 "一定時間在校服務",也應該把老師寒暑假休假是合理的事實、老師超時工作應有補休與加班費、老師利用課餘時間參與進修並未影響課務...,等等社會大眾長期誤解教師工作條件的部分,一併說清楚,以正視聽!免得讓老師懷疑教育部真有 "汙名化" 教師休假權益的企圖。 我們認為:教師固定工時入法,對大部分基層老師應該沒有影響,反而突顯教師犧牲奉獻的形象,因為認真的老師還是會多做,反而那些極少數打混的老師恐怕未來的日子就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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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30 at 2:22am
經常在睡夢中奔跑,不停地向前奔跑,跑,成為夢境的唯一延續,一直朝向黑暗的天際。
經常在夜�堜b跑,不停地向前奔跑,跑,成為一天結束的謝幕答禮,一直追逐到落盡的最後一響音符。
經常在晨起後奔跑,不停地向前奔跑,跑,成為開創新機的原始動力,一直提升到全員到位的最佳狀況。
偶而也會不想跑,不想讓自己浸淫在溼冷的空氣,無人鼓勵、無人陪伴、那一天,整個世界只有輕輕的一聲哀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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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4-30 at 9:29pm
開春以來,新竹市還沒有好好的下一場雨,已實施夜間減壓的第一階段限水,五月後再不下雨,恐要採第二階段限水措施了。
當習以為常的需求無虞時,就不會有人珍惜它。
陽光水和空氣一向供應無缺,倘若有一天少了其一,則是活者末日的開始。
夫妻之愛亦如是。
曾經我把跑步形容成嫖妓,男人一天有跑步,則心神安寧,生活按部就班,不會有出軌的念頭,可保居家平安。
反若一天不跑,則心浮氣燥,恐萌意亂情迷的雜念。
我因為長久失跑,身體彷彿遭逢久旱不雨的天災,現在給自己很多限水措施,夜間減壓不得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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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11-05-01 at 2:0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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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把跑步形容成嫖妓,男人一天有跑步,則心神安寧,生活按部就班,不會有出軌的念頭,可保居家平安。 反若一天不跑,則心浮氣燥,恐萌意亂情迷的雜念。
史洪老師這句話。 相信多數跑友都會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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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史洪
發表日期: 2011-05-02 at 9:24pm
都五月的第二日了
請問這�埵酗H要開五六月的首版嗎
人家杜公子遠在美國那邊都已經開好日記版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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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碧湖杜
發表日期: 2011-05-03 at 1:5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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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大俠不就是此版的台柱.
泥在等誰來開新版 ??
------------- 享受起點到終點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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