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駡誰?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長跑相關討論與資訊
討論區名稱: 比賽感想
討論區簡介: 抒發與交流比賽的感想與心情
URL: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956
列印日期: 2025-05-05 at 3:02am 軟體版本: Web Wiz Forums 9.73 - http://www.webwizforums.com
主題: 他們在駡誰?
發表人: 王坤樹
文章主題: 他們在駡誰?
發表日期: 2003-09-29 at 4:48pm
9月27日信義區健康活力路跑賽,本人未報名競賽組,只報休閒三公里組。輕鬆跑完三公里
後準備驅車離開會場,因比賽尚在進行中,路口皆有管制。吾車當然被攔下,正以欣賞角度
觀看跑者英姿時,發現路口氣氛俞來俞不對,被攔下之汽機車駕駛人已有人耐不住長鳴啦
叭,繼之有人與警察起爭執,有人作勢要衝過管制,現場怨聲鼑沸,警察臉色也俞來俞難
看。等馬市長通過後放行部份車輛通過,此時只聞駕駛人此起彼落大罵三字經。對一個愛跑
者而言,我實在分不清他們是在駡馬市長或警察或主辦單位或跑者?回家後心情低落一整
天。
|
回應數:
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09-29 at 5:23pm
駕駛人認為:你們這些閒人吃飽沒事幹,來這妨害交通。跑者想:一年才跑沒幾趟,禮讓一下跑友差不到哪裡去!我們也各有專職,不過熱愛跑步而已。
路口的裁判與警察是註定要挨罵的,因為縱橫兩向總要擋下一邊,被擋的就會不爽,雖不致於要去拿一桶xxx和一根xxx,卻不免出言不遜。當天有足以得名的跑友也受影響,其心中之不樂可想而知。
或許就是路線選擇的問題。台北市有不少堤外河濱公園,都是辦慢跑活動的好地方,對交通的影響幾乎等於零,中山區、大同區及萬華區即是。中正區及大安區在大公園四週跑,也不影響交通。不過看信義區,也許至六張犁的崇德街辦活動,對交通影響最小,不過路是窄了些,山下也沒有適當地點可集結。
依地圖看,另則由瑠公國中集合,跑山路往北星寶宮,但這條路也是窄得很。
本來今年不想跑台北馬拉松〈擬報三公里〉,就因在市區跑起來不舒服,即包括交通管制問題。
-------------
|
發表人: sean2222
發表日期: 2003-09-29 at 5:28pm
駕車人討厭有三:
1.跑者
2.交警
3.野狗
跑步人敵人有三:
1.汽車
2.球類
3.野狗
sean
-------------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
發表人: nickchao
發表日期: 2003-09-29 at 7:59pm
我這次有參加3公里路跑但我沒有看到這種情形,我是在終點欣賞第一名的英姿,如果我看到這種情形我一定會很難過。
我想這是國民的水準逐漸低落的表現也是從小教育失敗的成果,讓我們等待教改改到什麼程度,看看大家的公民與道德提升到什麼程度,
-------------
|
發表人: ysn
發表日期: 2003-09-29 at 9:50pm
當天我是參加九公里的,繞了市政府三圈,嘿!你猜被罵了幾次----------答案是5次;因為有不少十字路口,看到不少機車騎士做勢要衝,且講些不太好聽的話......唉!真是"機車".雖說不見得是在罵我,但聽了總是不舒服.
-------------
|
發表人: Ospace
發表日期: 2003-10-01 at 2:13am
Ans:他們在罵自己!別忘了一根指頭指向別人時,同時有四根指向自己呢。
比賽最爽的回憶 ,
是在日本參加大阪市半馬賽,
從起點到終點的道路兩側都有繩子隔開參賽者與觀眾,
與比賽路線交叉的每一條路口都有條伯伯站崗 ,
兩旁有許多觀眾揮舞著小旗子叫喊著「甘芭茶」 ,
真的就像電視轉播的比賽一樣哦!
那場比賽每年只開放3000個名額,
想參加的人要先抽籤 ,
中籤者再交2000日幣的報名費,
就可以享受啦~
要不然你就練到60min/半馬 ,
主辦單位就會請你免錢參加 !
中籤率不高溜,
我第二年就沒被抽中 ,
真是人生的遺憾吶~
有興趣的跑友請參考:
http://www.osaka-sports.or.jp/events1/chm.html
剛剛查了一下,我的成績還在板上:
名次 編號 姓名 地區 成績
432 1461 黄 富成 吹田市 1:27:59
真是比賽最爽的回憶啦!
-------------
|
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10-01 at 11:39am
1.在台灣跑步猶非顯學,其實交通管制時間並不長,尤其九公里不過一個小時許,但若細觀,台北駕駛人缺乏耐性者比比皆是。就以信義區為例,範圍實在不大,有不少人略微繞一下就可以到目的地,但總不願多騎個一公里,也許信義區路跑要重新規劃路線了。
2.前述大阪市交管的徹底,民眾的熱情,真是羨煞台北人了,有生之年,台北跑者在台北市內不可能有此享受。
3.抽籤是好主意,有些道路不適合過多人進入,如陽明山路跑、但或許基於收費或許基於不願讓跑者失望,雖曾限額卻還超額。記得去年陽明山路跑簡章限2600名,但後來現場稱有三千二百名。這次太魯閣限額一萬名,大膽斷言還是會超額,但若公開抽籤,事先講明,沒抽中的人該不會狐疑有作弊吧?
4.但若全部抽籤也不公平,若有一定成績不需抽籤,否則萬一前屆第一名要繼續參加卻沒抽中,豈非太可惜。總之,事先規則訂明,參加者自然沒話說,若不贊同規則就建議主辦單位修正規則,或者不要參加而已。
-------------
|
發表人: 王坤樹
發表日期: 2003-10-02 at 5:00pm
永星兄確實為路跑愛好者,提出之見解小弟甚為佩服!
小弟難過的非全怪罪用路人,用路人急需通過十字路口的心小弟也頗為同情,只是心中有一種難以形容之鬱卒,好似做錯事的小孩,低頭任人責罵,跑在街上好像是一種罪過,不知跑友們是否有同樣心情?所以在城市中能選擇一條不影響別人用路的賽道,是主辦單位必修的課程,否則為難警察、工作人員及裁判,皆令人不忍。
-------------
|
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3-10-03 at 1:47pm
人本教育實在不夠, 役於工具時, 工具 (如車輛) 擁有者, 就逞性宰制人 (如行人, 跑友). 此非旦夕能改, 只好主辦單位多用點心, 好好安排管制路線與疏解道路, 或增加緩衝區, 讓如此的衝突降低.
------------- 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
發表人: 蕭萬呈
發表日期: 2003-10-03 at 2:32pm
兩、三天了,在看完兄弟會大腳ㄚ網站中,吳永發跑友的言談,全身就一直不停的發抖?那叫不寒而慄。
裁判比駕駛人更尊貴?
-------------
|
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3-10-04 at 12:55pm
請問蕭會長, 令人發抖的文章, 其網址為何? 我去大腳ㄚ網站, 但未看到如此的文章.
------------- 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
發表人: nickchao
發表日期: 2003-10-07 at 8:00am
我也去看過阿發的文章,我在終點看著他們衝刺目睹現況,雖沒有看到爭吵的情形,但是阿卻是沒有口出惡言,是裁判指揮不當誤導選手,如果我有看爭吵的情形我一定會幫阿發的,這樣的裁判應該要好好的檢討一番。
-------------
|
發表人: 蕭萬呈
發表日期: 2003-10-07 at 9:50am
啊!該文不見了。
沒關係,ㄚ發是自己人,改天請他發表專題演講心得報告。
這種粗魯、辱罵、威脅、恐嚇、斷手斷腳的言論,到處槍林彈雨的響聲,叫人跑起來腿軟。
-------------
|
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3-10-07 at 10:06am
為了找那令人發抖的文章, 我去大腳ㄚ網站,把所有文章看完, 讓我感覺吳永發跑友是令人尊敬的, 很好奇該文章是長什麼樣. 不過, 文章不見了就算了.
------------- 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
發表人: ahdar
發表日期: 2003-10-07 at 12:27pm
RunningYam兄,該篇辛章並沒有消失,請連結以下網址
http://www.bigfoot.org.tw/discuss/show.asp?id=332&bd=16
歡迎常來大腳丫論壇發表高見。
-------------
|
發表人: 蕭萬呈
發表日期: 2003-10-07 at 2:55pm
長期跑步難免受點小傷酸痛之類的毛病,因此復健科、骨科醫師常好心循循善誘,要經常吃筋補筋啦,有錢時多吃牛筋,平時也要吃點豬腳筋,即使沒錢時也要我啃啃雞腳筋。真是筋筋計較。
高明的醫師啊!您萬萬沒想到路協裁判那裡還有另一種腳筋可以推介。
話雖如此,為保管好自己左右兩條腳筋,「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還是要懇請路協裁判大人高抬貴手,千萬拜託不要再剁了。
-------------
|
發表人: sean2222
發表日期: 2003-10-07 at 4:15pm
路協以推廣運動為首任,
但其中份子欲剁腳筋為己樂,
叫人如何去跑?
sean
-------------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
發表人: sean2222
發表日期: 2003-10-07 at 4:25pm
今早一時不察,撞及右腳膝部,劇痛難當(擦傷而已),
當時第一個念頭的並不是關心傷勢如何,
而是擔心是不是從此再不能跑?
雙腳是跑者的寶,
誰要剁我的腳筋,
我定與他拼老命!
sean
-------------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
發表人: sean2222
發表日期: 2003-10-07 at 4:59pm
惡裁判喝道:“再不爽,我剁掉你的腳筋,看你怎麼跑?”
我揚一揚眉:“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其志也,沒腳就裝義肢,再去報名參加鐵人三項,然後上報紙,接受大家的掌聲,說起來還得謝謝你!”
惡裁判遭一輪搶白,怒不遏止,怪叫一聲,突然發難,飛撲過來。
幸我早有戒心,展開游龍步,身形一閃,讓惡裁判撲空,跌個狗吃屎。
他臉上一陣紅一陣白,還想馬上爬起來再做甚麼似的,但他還未站穩先痛叫一聲,再次倒地。
只見他小腿紅腫,看來是骨折了。
我聳一聳肩,再轉身離開之前,冷冷丟下了這麼的一句話:
“我哪是不爽,就會想報仇,我哪是想報仇,就會送上一桶xx和一枝xx,下一個會死誰人,我自己嘛不知道?”
惡裁判不再惡了,呻呤連連。
此刻天空陰雲密佈,雷聲大作,下起雨來了!
老天是可憐裁判的懲罰太重了,還是要下場雨讓他醒一醒頭腦,反省一下?
我自己嘛不知道?
(亂寫而已,開玩笑的!)
sean
-------------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
發表人: cesar
發表日期: 2003-10-07 at 10:43pm
那天我有去參加信義區路跑三公里健康組,跑完一圈想再跑下去,因我未報名九公里,沒號碼布被裁判攔下來,就沒再繼續跑,因為再跑下去是會被趕走的。所以我在終點為他人拍手加油。
後來看到裁判像是著了魔似的,雙手在跑者群中亂舞,主要是終點跑道及跑幾圈的入口方向沒有標明,讓跑者無所適從,所以裁判不得不如此作。路跑協會沒有樹立標誌的作法,讓人搞不清方向,速度慢的人與速度快的人,幾乎在終點處撞在一起,還好沒出亂子,他們的服務未免太馬虎了。
-------------
|
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03-10-09 at 9:24am
1.路協是專業路跑競賽〈活動〉主辦單位,有豐富經驗,信義區路線也非第一次〈連這次我跑過三次〉,或應加強標示。
2.跑者可能是初次參加,對路線較不熟悉,情有可原,若標示清楚,可避免不樂見狀況之發生。
3.這條路線不長,但有不少垂直道路車輛太多,跑者與駕者間磨擦難免,跑來實非愉快,建議應修正路線,求跑者駕者互相影響最小者,以期雙贏。
-------------
|
發表人: RunningYam
發表日期: 2003-10-09 at 12:40pm
感覺是父權社會的遺毒, 慣以權勢壓人, 非以智識服眾.
不過, 看了以上ahdar 兄所指的一文, 雖說吳永發跑友所喊的與台罵稍有相似, 但以距離之近, 分貝之大, 不應有如此的誤判, 但可能是一造的說詞罷了.
------------- 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
發表人: 賴皮
發表日期: 2003-10-11 at 11:28am
在酸甜苦辣留言版~~~
------------- 皮皮皮....正如其名~~想甩開我~~嘻嘻嘻!
|
發表人: markmatchless
發表日期: 2003-10-11 at 12:12pm
去年我載我哥去參加台北馬拉松,我在終點處觀察得一清二楚
由於9公里分的組別實在太多,幾乎所有參賽選手都跑錯跑道
結果路協的裁判兇巴巴的跟什麼一樣,瞧大家跑回終點早是精疲力盡
卻一個接著一個被怒斥:眼睛沒在看,叫你跑這邊你跑那邊!
試問誰有多餘的精力可與成群結隊的粗獷裁判"拼輸贏"?
其中二人的醜惡臉孔從此過目不忘,各位親愛的跑友們自己保重了
------------- Mark
|
發表人: sean2222
發表日期: 2003-10-11 at 12:16pm
惡風不可長!
快邀快路協的理事來這留言板逛一逛。
sean
-------------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
發表人: 獨跑者
發表日期: 2003-10-11 at 2:59pm
我來想一個點子
既然此類事端發生的頻率不少
眾跑友與路跑社或可將該等醜惡嘴臉拍照存證
配合賽事的時間,地點及發生事由
於全國個大路跑網站上公開揭露(為免法律責任,主角眼部可仿A片以馬賽克處理)
提醒眾跑友保護重要資產
如於路跑賽中睥見此等兇神惡煞
請眾人務必雙手護頭
口中高呼"大爺饒命,別剁小人腳筋"
然後迅速逃離現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