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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會議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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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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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阿德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幹部會議決議事項
    發表於: 2003-04-28 at 3:10pm
當天會議有提到隊帽的設計型式 ,後來要討論的事情太多了,沒有作成結論.
目前倉庫裡已沒有帽子庫存了 ,有會員反應因為不小心丟了,想要申請一頂來戴 ,苦等沒著落,如果會裡短期內還沒有製作新帽,那麼大家就繼續戴兄弟會那頂出了名的帽子 ,免費替兄弟會作廣告也沒什麼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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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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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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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3-04-28 at 2:25pm
依本會章程:
第八條 會員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委員會決議,予以警
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十二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對於穿制服之規定,並無異議,不過應該兼顧實質正義及程序正義。因此淺見以為:嚴格
來講,幹部會議之決議,會員似無遵守之義務,但若明定於章程或經過會員大會決議,則
可名正言順依法就未著制服者論科『警告』或『停權』
萬分抱歉,自三月三十日繳交會費及申請表以來,尚未曾穿過制服,因到今天還沒領取制
服也。已寄發電子郵件給會長,請示明天晚上何地可領取,五月四日至善公園將首度穿制
服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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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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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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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3-04-28 at 2:15pm
1.『凡經由本會報名的人,在競賽時未著本會服裝』者皆應處分,惟現況仍有非會員委託團報者,如何處理?其非會員,自無權可停。
2.『林組長朝禎兼任預備組組長。各組除自行推薦入會外,不補新會員。』是否預備組永遠在預備組,除非各組推薦入會者,將來因來者不拒,預備組是否將無限擴編?
3.『平時參加活動,請養成自備餐具習慣。』萬分贊同,必身體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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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ingYam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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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RunningYam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3-04-28 at 1:29pm
有關以上 "紐巴倫公司不當廣告宣傳、挖角情形", 蕭會長曾略提到一些, 不知有詳細發生情形, 方便讓大家了解?
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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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頭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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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獅子頭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3-04-28 at 11:42am
補充一下會長的說明,有關會員穿著會服的規定:所謂會服就是本會所發的服裝,包含長短袖,但是不包含本會主辦活動所發的背心T恤,褲子就沒有規定.
穿著本會會服的時機是經由本會團體報名的正式比賽活動,皆應穿著本會會服,如未經本會報名者不在此限.
所謂正式比賽活動,就是有競賽性質的活動,不論是否由本會為主辦或協辦單位.
所謂處分及停權,凡經由本會報名的人,在競賽時未著本會服裝,幹部皆可提出口頭勸導,並了解情況,該次比賽不列入績分,但是經過三次勸導仍未見改進者,本幹部會議提出,並處以停權之處分,停權期間視情節輕重由幹部會議討論之,停權期間以三至六個月為原則,停權結束後可由本人向該組組長申請復權.
所謂停權:就是本會不寄會訊,不代理報名,不可參加聚餐,也不可參加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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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萬呈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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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28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蕭萬呈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3-04-28 at 10:44am
四月份幹部會議決議事項 2003.04.26.
出席人員:蕭萬呈.施文聰.吳三財.游象錄.林朝禎.吳水河.王世勳.陳英謙.蔡振曉.溫家成.李威德.賴怡廷.賴海源。
一、 目前會務運作檢討,1.游組長象錄:報名情形尚可。2.收取報名費用,請會員主動配合。3.領隊人員之安排請總幹事每月底先洽詢,並在網站報名專區告知。每次活動領隊請酌情準備食物、礦泉水,現場與總幹事共同分發號碼布、紀念品等。
二、 由於黃顧問政德另有美好規劃,下屆〈2004.03〉會長、副會長人選及組長以上幹部討論、推薦、安排。
三、 為提倡環保觀念,徹底宣導,平時參加活動,請養成自備餐具習慣。
四、 五月十八日中午土城慢跑週年慶暨會員大會,應陳會長之邀,至少要20人前往請益、聯誼。
五、 新會員入會只問興趣不分地域,請先告知:「加入後應穿著制服參加活動」。且以能方便使用網路傳遞資訊及報名者為佳。
六、 黃顧問政德第100次馬拉松將在12/21台北城市馬拉松賽中完成,當天將請選手配帶宣傳布條,贈送完跑百馬紀念衫。晚上有發表會、展示完成證書及馬拉松普查10次以上〈含增加十次者〉頒贈獎盃等活動。
七、 夏季旅遊行程請溫組長家成負責專案規劃。
八、 即日起不再服務不穿著會服及跨會會員,並暫停一切權利義務。〈普通會員明年不再收費了,永久會員以停權處理〉。
九、 三峽市長盃路跑賽時,副會長、副總幹事、廖秘書、翁秘書、李組長、張麗華六人擔任裁判,主辦單位給裁判費每人600元共3600元捐贈為基金。
十、 六月22日台中大腳ㄚ長跑族協會兄弟會在台中都會公園舉辦半程馬拉松賽,歡迎家屬同行,組隊參加外,請陳組長子容安排一日遊行程,報名費、餐飲自行負責,車資由基金支出。
十一、 六月一日三重同心聯盟邀請接力賽,每棒800公尺共20棒,三女十七男,請總幹事、游組長負責挑選人員參加。人員太多可組兩隊共襄盛舉。
十二、 請林組長朝禎兼任預備組組長。各組除自行推薦入會外,不補新會員。
十三、 05/31將舉辦跑50公里獻給敬愛的母親邀請賽,04/04已呈報體育會,核示中。
十四、 討論紐巴倫公司不當廣告宣傳、挖角情形。本會謝絕購買該公司任何產品,自03/31週年慶餐會、04/13三峽路跑、04/20金山馬拉松、04/27石門水庫路跑均作宣導,今後仍將繼續告知國內外全體跑友。懇請團結一致愛惜慢跑社團,努力提倡跑步風氣。
十五、 凡熱愛慢跑人士能完成馬拉松賽,經跑者廣場網站普查超過或增加十次以上者,今年十二月將第二次頒贈獎盃以茲紀念。
十六、 八月份倉庫租期屆滿,希能及早籌款購置會館。總價約200萬元左右以中永和、板橋地區為佳,請大家幫忙提供資訊。另請蔡組長辦理本會登記為法人資格,做為不動產登記之用。
十七、 請二組會員江鴻龍擔任內閣組長。
十八、 為鼓勵推動跑友多多完成馬拉松賽,挑戰自己追求理想,請蔡組長振曉設計製作挑戰馬拉松次數加油號碼布,廣發給國內外跑友。
十九、 北部活動請領隊指定出發集合共同搭車地點,酌量收費,長程比賽仍請應由專人規劃安排交通、賽程、食宿為宜。
二十、 五月份起請總幹事寄發每月會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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