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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如跑馬拉松重要」 妻訴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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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子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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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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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咪子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子不如跑馬拉松重要」 妻訴離
    發表於: 2013-08-05 at 4:46pm
希望這些事情都能有個好結果:)
不管報導如何~最重要的還是身體健康跟家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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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先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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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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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28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穆先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08-05 at 10:51am
只希望不愉快、不如意的事趕快過去,有朝一日能再度心平氣和地繼續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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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go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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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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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letgo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08-04 at 7:37pm
文章發表人 Victim

就以我的案例提醒大家

不要相信法院會公平 . . .

譬如跑步,會踩到東西,可能摔個四腳朝天。What do you do?

一路上咒罵埋怨;或者舔舔傷口,學到教訓,拍拍屁股揚塵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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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im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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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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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Victim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08-03 at 5:00pm
就以我的案例提醒大家

不要相信法院會公平

要做手腳的話可以丟掉你的狀紙

審判長完全看不到你寫些什麼

而且法院弄丟狀紙完全不違法也不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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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南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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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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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林志南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08-03 at 7:58am
文章發表人 桐花迷



我今天也是有點灰藍, 想著那讓我椎心的劇情, 眼淚有點給它盈眶.......
偏偏在此時跟麵店老闆互瞧了一眼
然後老闆就很緊張地問我"麻醬麵要乾的還是湯的"
...........................真是 ! 誰有心情去想要乾的還是湯的
所以就隨他句尾回他"湯的" , 繼續陷入那劇情.....

回家打開, 果真是蠻湯的麻醬麵, 不過多了一顆滷蛋.
 




厚!妳那麼搞工 要一顆滷蛋就明講,幹嗎在那邊 乾的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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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花迷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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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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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桐花迷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08-03 at 2:07am
情理法, 既然走到法, 就等於不能談情說理
台灣現在有不成文的走向
年幼的孩子, 除非是母親不適任, 否則不會輕易把孩子判給男方撫養
畢竟年幼的孩童, 母親來照顧總是比較細心
V同學也不用擔心太多, 我身邊有幾個例子,
孩子成年之後, 只要不是太離譜, 總會找回自己的父母, 還親得很呢 !


有時候, 太執著, 兩手緊緊抓著
只會越勒越緊, 讓人窒息
 
放開手, 隔出空間, 吸口新鮮的空氣
然後靜待時間幫你把混濁的水塘澄清
你會看到功效的
 
靜待的時期
放鬆自己, 趁機充實一下專業技能
心境轉換
處處是良地, 逢面皆是貴人.


加油 !!!

多上來聊聊天, 跑友大多很友善.

我今天也是有點灰藍, 想著那讓我椎心的劇情, 眼淚有點給它盈眶.......
偏偏在此時跟麵店老闆互瞧了一眼
然後老闆就很緊張地問我"麻醬麵要乾的還是湯的"
...........................真是 ! 誰有心情去想要乾的還是湯的
所以就隨他句尾回他"湯的" , 繼續陷入那劇情.....

回家打開, 果真是蠻湯的麻醬麵, 不過多了一顆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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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im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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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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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Victim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08-02 at 4:46pm
文章發表人 林志南

何必這樣
最後還是會輕輕拿起 輕輕放下.
這樣大辣辣的在論壇談論 有點不智,
座下來找回初衷,兩個人還是能幸福過生活.
其他的不要意氣用事.何必???
大家不了解,只有你最清楚.
真的


問題出在

我到現在兩年看不到小孩

去她家門口求她,她放話一切照法律來!

我不得已按照法律來,連續四個檢查官說不讓我看小孩不違法!?

然後上訴到最高法院,前後九個法官都說我未具體敘述,駁回。

其實內容很具體的寫了15頁,很具體的寫出法條編號附證據,都被無視。

過程中新北法院還遺失我的狀紙,法院院長張清埤親自回函承認此事。

自由時報想必您只看到網路轉載,在報紙上是B4全版頭條刊登!

法院遺失狀紙、記者為你發B4全版頭條需要多少資源才能做到?

我面對這種種打擊,發洩一下對社會的絕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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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南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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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68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林志南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08-02 at 4:12pm
何必這樣
最後還是會輕輕拿起 輕輕放下.
這樣大辣辣的在論壇談論 有點不智,
座下來找回初衷,兩個人還是能幸福過生活.
其他的不要意氣用事.何必???
大家不了解,只有你最清楚.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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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go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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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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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letgo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08-02 at 10:37am
能夠維持相處是很難得又不容易,先學習重新自處吧!
 
聽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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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go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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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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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letgo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08-02 at 10:33am
刪除重複

編輯者 letgo - 2013-08-02 at 10:4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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