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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如跑馬拉松重要」 妻訴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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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咪子 ![]() 新手上路 ![]() ![]() 註冊日期: 2013-03-29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5 |
![]() ![]() ![]() ![]() 發表於: 2013-08-05 at 4:46pm |
希望這些事情都能有個好結果:)
不管報導如何~最重要的還是身體健康跟家人!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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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先生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8-10-31 位置: 台南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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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希望不愉快、不如意的事趕快過去,有朝一日能再度心平氣和地繼續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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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go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1-04-15 位置: nowhereanywhere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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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跑步,會踩到東西,可能摔個四腳朝天。What do you do? 一路上咒罵埋怨;或者舔舔傷口,學到教訓,拍拍屁股揚塵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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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im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3-07-25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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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我的案例提醒大家
不要相信法院會公平 要做手腳的話可以丟掉你的狀紙 審判長完全看不到你寫些什麼 而且法院弄丟狀紙完全不違法也不可以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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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南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9-03-1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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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妳那麼搞工 要一顆滷蛋就明講,幹嗎在那邊 乾的湯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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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花迷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5-10-0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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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 既然走到法, 就等於不能談情說理
台灣現在有不成文的走向 年幼的孩子, 除非是母親不適任, 否則不會輕易把孩子判給男方撫養 畢竟年幼的孩童, 母親來照顧總是比較細心 V同學也不用擔心太多, 我身邊有幾個例子, 孩子成年之後, 只要不是太離譜, 總會找回自己的父母, 還親得很呢 ! 有時候, 太執著, 兩手緊緊抓著 只會越勒越緊, 讓人窒息 放開手, 隔出空間, 吸口新鮮的空氣 然後靜待時間幫你把混濁的水塘澄清 你會看到功效的 靜待的時期 放鬆自己, 趁機充實一下專業技能 心境轉換 處處是良地, 逢面皆是貴人. 加油 !!! 多上來聊聊天, 跑友大多很友善. 我今天也是有點灰藍, 想著那讓我椎心的劇情, 眼淚有點給它盈眶....... 偏偏在此時跟麵店老闆互瞧了一眼 然後老闆就很緊張地問我"麻醬麵要乾的還是湯的" ...........................真是 ! 誰有心情去想要乾的還是湯的 所以就隨他句尾回他"湯的" , 繼續陷入那劇情..... 回家打開, 果真是蠻湯的麻醬麵, 不過多了一顆滷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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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im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3-07-25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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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 我到現在兩年看不到小孩 去她家門口求她,她放話一切照法律來! 我不得已按照法律來,連續四個檢查官說不讓我看小孩不違法!? 然後上訴到最高法院,前後九個法官都說我未具體敘述,駁回。 其實內容很具體的寫了15頁,很具體的寫出法條編號附證據,都被無視。 過程中新北法院還遺失我的狀紙,法院院長張清埤親自回函承認此事。 自由時報想必您只看到網路轉載,在報紙上是B4全版頭條刊登! 法院遺失狀紙、記者為你發B4全版頭條需要多少資源才能做到? 我面對這種種打擊,發洩一下對社會的絕望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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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南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9-03-1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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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這樣
![]() 最後還是會輕輕拿起 輕輕放下. 這樣大辣辣的在論壇談論 有點不智, 座下來找回初衷,兩個人還是能幸福過生活. 其他的不要意氣用事.何必??? 大家不了解,只有你最清楚. 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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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go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1-04-15 位置: nowhereanywhere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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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維持相處是很難得又不容易,先學習重新自處吧!
聽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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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go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1-04-15 位置: nowhereanywhere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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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重複
編輯者 letgo - 2013-08-02 at 10:40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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