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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規程中飲食的規定是否應檢討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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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鄭永忠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3-06-16 位置: 馬來西亞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47 |
![]() ![]() ![]() ![]() 發表於: 2003-07-02 at 4:52pm |
各位台灣跑友好:
以我這位普通水準的跑友認為,比賽很多規定是針對水平較高的選手而定,主要在於避免出茅術騙取較好的名次和獎牌。 但是,以一般志在興趣跑步的朋友,平時若是出外單槍匹馬參賽,碰上熱心的平民老百姓準備涼水或冰塊,免費供應給選手,真是令人感激不盡。 我曾在去年參加泰國宋卡馬拉松,由於準備不足,加上當時氣溫高達攝氏三十八度,當地時間遲至早上六時才開跑,所以最後十多公里都渴得半條命,主要是給水站不多,很感激這些熱心人士。 當然,馬來西亞的Pacesetters跑步俱樂部也在不同的比賽,設立補給站給自己的跑友,當然也會不吝協助需要幫忙的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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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ingYam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2-08-20 位置: 美國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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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大大小小的比賽, 都自許為奧運, 把那一套規定硬抄過來, 有時不妨把它定位於 "活動" 就好了, 對於一些少數要競賽的選手, 協助他們, 貫徹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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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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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aman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2-07-08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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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是針對正式比賽,如奧運或區運之類,民間的比賽,每看到社團的補給,都會覺的很溫馨,尤其有些比賽本身提供的補給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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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don't hurry ! life is full of fun and j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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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ingYam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2-08-20 位置: 美國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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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競賽對於選手自行準備飲食補給有何限制?" 我的觀察是 "無", 但例外的是, 少數知名大比賽, 尤其是有較高獎金的比賽, 才會對精英 (elite) 選手做嚴格的要求, 有的甚至會做藥檢.
有規定就要切實執行, 不然就流於空洞, 成為笑柄.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者,取消競賽成績,或併禁賽一年", 這個規定, 狀似有理, 實是窒礙難行, 不如加個但書, 把它好好用在得獎選手就行了. 對於一般跑友, 天下跑友一家親, 聒聒絮絮話跑經, 喝喝私人供應茶水有何不可呢? 不然萬一鬧出人命, 誰負責呢? 自認倒楣嗎? 我相信, 大多數比賽最重要的宗旨是 "追求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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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出去散步,最後得出結論,以避開到日落,為走出去,我發現,是怎麼回事英寸
-約翰繆爾(1838年至1914年) 只是出去走走,結果待到天黑,我發現,出走竟真是返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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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3-02-11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4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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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路跑賽規程均明定: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者,取消競賽成績,或併禁賽一年。
此次金山也有非主辦單位之土城慢跑以小貨車設立補給站,其目的似在服務會友,但見非會員跑者取用茶水西瓜,亦未見禁止,若在該站取得飲食補給者,是否均應受取消競賽成績或併禁賽一年處分?私設之補給站提供主辦單位所未提供者,真會影響競賽之公平性嗎?外國競賽對於選手自行準備飲食補給有何限制?如果定有規則而不執行,且該規則似非必要或對於競賽公平性無重大影響者,是否刪除該規則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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