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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了!首次偷跑就取消資格國際田徑總會修改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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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bendicway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9-04-26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44 |
![]() ![]() ![]() ![]() 發表於: 2009-08-14 at 4:49am |
Oh, my god!
![]() ![]() A strict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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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chen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2-08-06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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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田徑總會(IAAF)2009/8/12日決議,修改田徑比賽起跑犯規的處罰規定,第一次起跑時犯規偷跑就取消資格。新規則將自2010年1月1日生效。 大會投票以97票贊成、55票反對、6票棄權的結果,決議更改現行規定。依據新規則,運動員在第一次起跑時犯規偷跑就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國際田徑總會在2003年開始實施現行規則,運動員在第一次起跑時偷跑暫緩處分,第二次起跑時犯規的運動員才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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