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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協禁賽公告之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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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afan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8-11-10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44 |
![]() ![]() ![]() ![]() 發表於: 2010-04-03 at 12:16am |
考試幫別人作弊、路口沒警察闖紅燈....在一個先進的國家很難做的出來,我們離守法的標準還有很大進步空間,幫犯錯的人找理由,這個國家守法的觀念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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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桑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8-12-07 位置: 高雄 猴子山下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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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蛋了....看完樓上那篇
台灣真是運動墳墓...整個社會的價值淪喪到如此 職棒打假球...沒什麼嘛...不過是放水一兩球而已 我以前對於棒球的熱情就在職棒一再打假球的風暴下不復存在 法治其實是匡正人類行為最後一道防線 違規被處罰...如果是事實...該接受就吞下去吧 拜託...不要再一附理直氣壯的樣子 態度...觀念真的有問題 我所堅持的是運動精神 被處罰的是誰...所屬的團體是誰 我一點也不想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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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向水站的小姐乞討過冰啤酒
還傻傻的去報名東京馬拉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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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toiseJo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0-04-0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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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請不用擔心台灣的道德淪喪,
我並不住台灣--我住在道德更淪喪的地方,棒球隊員打禁藥,高爾夫球名將鬧緋聞,
行人紅燈照過街,....不勝數.
對啊,講的就是運動精神,
是不是被罰了?
是! 對不對?
罰了,是不是表示以經被"法治"了?
如果不守法的人再犯,終將被跑場淘汰,很簡單.
我們都不認識對方,我連跑場上一個人都不認識,連在台灣都沒跑過一步說,
想說的是:
對方的態度,文字如何都不關別人事,
只要人家不再犯就沒有二次罪呀,
態度觀念有問題,自然會遭淘汰,
是的,台灣跑場當然有理由拒絕任何"不合格"的人與團體,
個人若"吞"不下去,作情緒發洩(是不是,我也不知道?),
給人家看"不爽",除了"法治"尚加"人治",
需要"再教育",
謝謝,學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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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年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9-12-14 位置: 台北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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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 ![]() 系統管理 ![]() ![]() 註冊日期: 2005-10-01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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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先生(或小姐),請搞清楚,今天大家會如此氣憤,原因恐怕不見得是因為她代跑被抓
而是她被抓包後的態度,「毫無悔意」,這才是讓人火大的地方 不要拿什麼「我現在住在某個地方」這種話來檔,模糊焦點! 如果她被抓包後,在 Blog 裡表示不好意思、抱歉,然後有跑友看到,在此告訴大家說她覺得很抱歉,以後不再如此,大家會原諒她,但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 還有,Blog 裡的東西,如果自己沒有用密碼鎖定,就是一種公開言論,很容易經由搜尋引擎現形,現在網路人肉搜索太方便了,案例一籮筐啊!真的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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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是社會要的謊言。
如果人生是趟旅行,多數人都是在「跟團」。傻呼呼地跟著團走,永遠看不到心裡期待的風景,那麼,這趟旅行,豈不無聊透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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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andting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6-02-18 位置: Taiwan.Taipei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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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影響到他人的行為,便有關『道德』!
自己辦個只有自己參加又無第二者在場的比賽,賽後發個大大的獎盃給掛著一大堆號碼的自己,賽後心得、照片永不對外流傳,這就無關『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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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toiseJo ![]() 新手上路 ![]() 註冊日期: 2010-04-0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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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諸位前輩,
個人只是說出不同看法,無意爭戰,
代跑違法該罰不爭事實,個人造業個人當,
或者相關單位將來開罰條款應另加態度湣頑者應以抵制.
**對不起,網路是開放平台沒錯,沒加密碼並不代表人人可直間引文使用,或者在下的看法不正確.
**對方態度令人氣憤,不被接受是對方的損失,在下只是很天真的以為貴壇是公開論壇(?)可以說出不同看法罷了.
敝人不懂台灣跑場規矩多有得罪,
煩版主刪去妄文三篇,
本人當自動除籍,
謝謝指導.
**對不起,網路是開放平台沒錯,沒加密碼並不代表人人可直間引文使用,或者在下的看法不正確.
**對方態度令人氣憤,不被接受是對方的損失,在下只是很天真的以為貴壇是公開論壇(?)可以說出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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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莉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7-11-12 位置: 水星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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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兄台.
我覺得您寫的不錯呀!
說出自己的看法是件勇敢的事!
很多事/不是自己說的就很有理
很多見解/也不是自覺理虧就罪過
刪文/除籍.....這些我以前也做過又後悔的/還是少做....
我在自己的小窩是這樣寫滴:
代跑是件錯誤的行為 這是無庸置疑地 那麼廣場上衍生出來的廣泛討論/應當是針對行為人於事件後的認知行為. 嗯!代跑還是錯的! 但是如何矯正代跑者與被代跑者的 ”錯誤觀念 & 行為偏差” 才是整個問題的中心! 放過別人/等同於給自己一個機會!!!! 希望大家有個快樂的週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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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919 ![]() manager ![]() ![]() 註冊日期: 2006-03-13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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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姐:
您寫得好棒喔!不過明天豐原馬我看又要被您的雞爪碾過囉....
呵呵
Sam 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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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有夢要快追,人生說了許多的希望,沒有付諸實現,就永遠是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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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7-11-20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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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啦對啦!
![]() 還是碾來碾去好玩啦,雖然我都是固定被碾的那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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