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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協禁賽公告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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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an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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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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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afa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路協禁賽公告之心得
    發表於: 2010-04-03 at 12:16am
考試幫別人作弊、路口沒警察闖紅燈....在一個先進的國家很難做的出來,我們離守法的標準還有很大進步空間,幫犯錯的人找理由,這個國家守法的觀念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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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桑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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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12-07
位置: 高雄 猴子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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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313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馬拉桑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0-04-03 at 12:26am
完蛋了....看完樓上那篇

台灣真是運動墳墓...整個社會的價值淪喪到如此

職棒打假球...沒什麼嘛...不過是放水一兩球而已

我以前對於棒球的熱情就在職棒一再打假球的風暴下不復存在

法治其實是匡正人類行為最後一道防線

違規被處罰...如果是事實...該接受就吞下去吧

拜託...不要再一附理直氣壯的樣子

態度...觀念真的有問題

我所堅持的是運動精神

被處罰的是誰...所屬的團體是誰

我一點也不想知道

我曾經向水站的小姐乞討過冰啤酒
還傻傻的去報名東京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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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toiseJo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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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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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3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TortoiseJo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0-04-03 at 1:10am
各位前輩請不用擔心台灣的道德淪喪,
我並不住台灣--我住在道德更淪喪的地方,棒球隊員打禁藥,高爾夫球名將鬧緋聞,
行人紅燈照過街,....不勝數.
 
對啊,講的就是運動精神,
是不是被罰了?
是! 對不對?
罰了,是不是表示以經被"法治"了?
如果不守法的人再犯,終將被跑場淘汰,很簡單.
 
我們都不認識對方,我連跑場上一個人都不認識,連在台灣都沒跑過一步說,
想說的是:
對方的態度,文字如何都不關別人事,
只要人家不再犯就沒有二次罪呀,
態度觀念有問題,自然會遭淘汰,
是的,台灣跑場當然有理由拒絕任何"不合格"的人與團體,
個人若"吞"不下去,作情緒發洩(是不是,我也不知道?),
給人家看"不爽",除了"法治"尚加"人治",
需要"再教育",
謝謝,學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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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年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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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9-12-14
位置: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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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31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俊年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0-04-03 at 7:21am
文章發表人 TortoiseJo

各位跑場前輩好,
 
才剛開始學跑步,所以常上此廣場取經,從來沒參加過任何賽事--因為不會跑嘛,
看到有所謂:"代跑"一事也很驚訝,但看到論壇上的反映卻更害怕,
區區認為"代跑"應屬"運動精神"有待改進,所屬團體紀律或者要強化,
論及個人品德,道德善惡標準等無限推演,似乎.......
 
另跑者廣場是不是屬公開論壇?
如果是,發言者未經私人網站許可擅自摘錄引用人家文字加以攻詰,似乎也.....,
不錯,網路是公開平台,
但私人網站裡的文字或者是作者情緒性宣洩,外人並無法確認,
被禁賽已是處罰了,有心想跑的人,自然會改過就不會有下次,
諸位前輩口誅筆伐,似有非要人屈膝求饒向眾人認錯,我們點頭你才過關之態,
不然光是口水就要妳在台灣跑不下去,管你是誰辦的,
好可怕! 是紅衛兵在作思想改造? 
 
在下還傻傻的以為跑步是為健康,快樂,業餘比賽是為增強,自我提昇,
原來台灣跑場如此險惡,不照"規矩"是會被打入地獄,
既使犯錯的人已經被罰了--不管是不是被迫.
 
還好在下還不會跑,摸摸鼻子,要在台灣跑個步還真複雜,
除了要會跑外,犯了錯,被罰了,道德品性要修,私人網站不能亂寫,
頸子要軟--做假也好,好生可畏的天下第一跑場!
 
 
 
 
 
希望妳下次不要在代跑就好了,其他講的在多也沒用..
誰知道你長怎樣?民間辦的活動也只有別號碼布,誰知道誰是誰?
只不過..
要懂得反省,知道改進...否則,講再多,說再多,罵再多,也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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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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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10-01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44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Robi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0-04-03 at 7:54am
T 先生(或小姐),請搞清楚,今天大家會如此氣憤,原因恐怕不見得是因為她代跑被抓

而是她被抓包後的態度,「毫無悔意」,這才是讓人火大的地方

不要拿什麼「我現在住在某個地方」這種話來檔,模糊焦點!

如果她被抓包後,在 Blog 裡表示不好意思、抱歉,然後有跑友看到,在此告訴大家說她覺得很抱歉,以後不再如此,大家會原諒她,但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

還有,Blog 裡的東西,如果自己沒有用密碼鎖定,就是一種公開言論,很容易經由搜尋引擎現形,現在網路人肉搜索太方便了,案例一籮筐啊!真的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言」!
典範是社會要的謊言。



如果人生是趟旅行,多數人都是在「跟團」。傻呼呼地跟著團走,永遠看不到心裡期待的風景,那麼,這趟旅行,豈不無聊透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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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andting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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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6-02-18
位置: Taiwan.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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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40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andyandting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0-04-03 at 8:33am
妨礙、影響到他人的行為,便有關『道德』!
自己辦個只有自己參加又無第二者在場的比賽,賽後發個大大的獎盃給掛著一大堆號碼的自己,賽後心得、照片永不對外流傳,這就無關『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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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toiseJo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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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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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3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TortoiseJo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0-04-03 at 10:03am
很抱歉,諸位前輩,
個人只是說出不同看法,無意爭戰,
代跑違法該罰不爭事實,個人造業個人當,
或者相關單位將來開罰條款應另加態度湣頑者應以抵制.
**對不起,網路是開放平台沒錯,沒加密碼並不代表人人可直間引文使用,或者在下的看法不正確.
**對方態度令人氣憤,不被接受是對方的損失,在下只是很天真的以為貴壇是公開論壇(?)可以說出不同看法罷了.
 
敝人不懂台灣跑場規矩多有得罪,
煩版主刪去妄文三篇,
本人當自動除籍,
謝謝指導.
 
 
 
**對不起,網路是開放平台沒錯,沒加密碼並不代表人人可直間引文使用,或者在下的看法不正確.
**對方態度令人氣憤,不被接受是對方的損失,在下只是很天真的以為貴壇是公開論壇(?)可以說出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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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莉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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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12
位置: 水星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66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肉莉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0-04-03 at 10:14am
樓上的兄台.
我覺得您寫的不錯呀!
說出自己的看法是件勇敢的事!
 
很多事/不是自己說的就很有理
很多見解/也不是自覺理虧就罪過
 
刪文/除籍.....這些我以前也做過又後悔的/還是少做....   
 
我在自己的小窩是這樣寫滴:

代跑是件錯誤的行為

這是無庸置疑地

那麼廣場上衍生出來的廣泛討論/應當是針對行為人於事件後的認知行為.

 

!代跑還是錯的!

但是如何矯正代跑者與被代跑者的 錯誤觀念 & 行為偏差才是整個問題的中心!

 

放過別人/等同於給自己一個機會!!!!

希望大家有個快樂的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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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919 由上至下檢視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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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6-03-13
位置: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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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29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yea919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0-04-03 at 10:20am
雞姐:
 
您寫得好棒喔!不過明天豐原馬我看又要被您的雞爪碾過囉....
 
 
呵呵
 
Sam 小弟
Sam...有夢要快追,人生說了許多的希望,沒有付諸實現,就永遠是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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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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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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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5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otto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0-04-03 at 10:29am
對啦對啦!Big%20smile
還是碾來碾去好玩啦,雖然我都是固定被碾的那一個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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