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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南橫經典超級馬拉松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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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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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7-1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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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2012南橫經典超級馬拉松賽發表於: 2012-03-15 at 9:24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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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件事的焦點已經被模糊了
照規則,選手搭車就應該直接回終點,怎麼會還有繼續下車跑的可能性? 這件事沒解決,怎麼大家都在討論明年如何如何? 建議視障跑者以選手身份正式向大會抗議 否則大家在這邊熱烈討論其實也沒什麼意思 我想主辦單位是不會跑來這裡回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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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跑者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12-02-16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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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3-15 at 7:15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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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07-1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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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3-14 at 9:12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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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程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9-10-13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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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3-14 at 8:38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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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賽與計時賽是不一樣,跑者在報名時需詳讀規章,衡量自身能力,報了名就需服從大會所有規定。主辦單位沒必要為了去滿足跑者的需求(証書),將賽事搞的計程又計時,這樣只會增加主辦單位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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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慢陳永星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11-12-15 位置: 台北市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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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3-14 at 8:34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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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人本有不同的思維邏輯,語言傳達亦有其限度,或有難以完全達意者。基本上,均出於善意,不管批評或建議,甚至些許情緒的埋怨。火在燒?沒感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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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跑者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12-02-16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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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3-14 at 7:47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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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者 視障跑者 - 2012-03-15 at 7:17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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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LinTW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11-07-13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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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3-14 at 7:10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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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的意思是明年的賽事可以採用這個辦法 這也算是事前提出建議 而且這次在比賽後半段搭接駁車的選手,主辦單位似乎沒有紀錄他們上車的地點,這個辦法也無法適用在這一場
編輯者 TerryLinTW - 2012-03-14 at 7:11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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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07-1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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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3-14 at 6:24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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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要求主辦單位這樣做是好建議,但非事後再提出,這是強人所難。也與您一開始提出的主旨不符。
編輯者 cesar - 2012-03-14 at 6:25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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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07-1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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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3-14 at 6:20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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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QUOTE]
不知道事情的全面,請不要任意獨斷的發言,好嗎?我的原意是公平,倘若大會限時14H,搭乘接駁車與未搭乘的選手(兩者皆已逾時),都以失格論處,我決無異議.
中間略
「把選手安全上車並載回終點再放出來,很好!
如跑友再自行跑步,出了事或後果由跑者自行負責。」
以前我也上過收容車,當然知道怎一回事,但我並未對
將選手自不同遠處,送上接駁車.然後,在同樣安全有限,又無交通安全支援下,在距離終點五公里遠處,將選手趕下車.
提出評論,因為我不是當事人,也沒在現場,只就我個人以前的經驗說出來而已。
如果是這種事,那必須問是誰下令的,這才是問題所在。您開頭沒先提出來,讓這把火燒起來,還把在草叢散步的獅子引出來。太過份了!
~~~
再來就你個人來說,不知道危險的事情也發生在你身上.那天,在天龍附近,你為了幫跑者照相,明明在你那邊距離不到10M,有部轎車駛近,你卻奮不顧身,跨過至對向拍照,要不是那部轎車主人眼明手快的減速行駛,??????,直至拍完照,你都還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至於這件事我是先看清兩邊,才決定到對邊拍照的,要不然也會撞到跑友的,也有可能被車撞,也謝謝您善意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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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跑者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12-02-16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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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3-14 at 5:01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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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者 視障跑者 - 2012-03-15 at 7:16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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