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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南橫經典超級馬拉松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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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頭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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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冠頭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2012南橫經典超級馬拉松賽
    發表於: 2012-03-23 at 7:14pm
文章發表人 峰仔

1.什麼叫挑起戰火?
   多數人關心的是遊戲規則的問題,討論的也是這個問題。怎樣?不能討論嗎?
2.當一個議題被發起之後,它就不是議題發起人所能主導、控制、消除的了,而是屬於全體(網路)社群所共有的,除非違反本站的發言規則,沒有人有權力叫任何人閉嘴。
3.如果錯了就認錯,光叫人家包含有何用?如果不認為自己有錯,又何必在意別人持續發表看法?
4.我也知道樓上您個人不能代表警界或台東超鐵,因為我所熟識的警界朋友不是如此,台東超鐵也不如此。
5.這也是我個人意見,警官先生。
為何不能為主辦單位發表意見~
再看清楚原來是針對我而來,希望您能為此事件負責.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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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頭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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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冠頭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3-23 at 6:45pm
文章發表人 峰仔

1.什麼叫挑起戰火?
   多數人關心的是遊戲規則的問題,討論的也是這個問題。怎樣?不能討論嗎?
2.當一個議題被發起之後,它就不是議題發起人所能主導、控制、消除的了,而是屬於全體(網路)社群所共有的,除非違反本站的發言規則,沒有人有權力叫任何人閉嘴。
3.如果錯了就認錯,光叫人家包含有何用?如果不認為自己有錯,又何必在意別人持續發表看法?
4.我也知道樓上您個人不能代表警界或台東超鐵,因為我所熟識的警界朋友不是如此,台東超鐵也不如此。
5.這也是我個人意見,警官先生。
請問您有參加南橫100公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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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仔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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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峰仔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3-23 at 3:21pm
1.什麼叫挑起戰火?
   多數人關心的是遊戲規則的問題,討論的也是這個問題。怎樣?不能討論嗎?
2.當一個議題被發起之後,它就不是議題發起人所能主導、控制、消除的了,而是屬於全體(網路)社群所共有的,除非違反本站的發言規則,沒有人有權力叫任何人閉嘴。
3.如果錯了就認錯,光叫人家包含有何用?如果不認為自己有錯,又何必在意別人持續發表看法?
4.我也知道樓上您個人不能代表警界或台東超鐵,因為我所熟識的警界朋友不是如此,台東超鐵也不如此。
5.這也是我個人意見,警官先生。
馬拉松裡有我的最愛,我的生命因此而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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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頭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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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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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冠頭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3-23 at 9:47am
當事人已接受他人建言不再多做回應,但是否有心人要再挑起戰火,此為何意?聲明本人並未代表警界及台東超鐵發言,完全是出於個人對事件的觀感,如有不當請包含.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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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慢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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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永慢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3-23 at 9:05am
不確定哪一場是在起跑後才決定延長關門時間的,若依主辦單位相關人員事先網路的回應,個人認知為本場是修正為無時限。一樣的里程,一樣的路線,將簡章的時限延長或取消,鄙見以為並無不公平之處。(若要求某人上車但於某處令其下車續跑,又未註記則有失公平)
某年某場還修正路線,飛毛腿們跑a路線,多數人跑折返點有別的b路線,或許才影響公平性吧(a路線與b路線的里程數無誤差的相同嗎)?
情理上言之,甚至以法理言之,若為參與者有利之修正,如前三名給獎金改為前十名發獎金,第一名獎金一萬元修正為五萬元,時限六小時修正為七小時等,應該容許。若前五名發獎金修正為前三名發獎金、第一名獎金十萬元修正為一萬元、時限六小時修正為五小時,必將群情譁然,顯非參與者所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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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程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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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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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64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草山程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3-22 at 11:04pm
主辦單位有權修正時限,但那是應該在起跑正前公告周知。如同考試一般,其錄取標準會事先公告,總不能考卷發下去,再來修改錄取標凖,那公平何再,這會讓人想起陳公子考軍法官的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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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慢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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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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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永慢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3-22 at 8:34pm
一向以為主辦單位有制定遊戲規則的權力,也保有修正規則的全權,如果簡章中明定時限,如全馬六小時、50K八小時、100公里14小時,但於簡章所定時限屆至時,繼續等候,對於超過簡章原定時限之跑友,一律發給證書,一律承認成績,鄙見以為可解釋為『主辦單位對於時限之修正』。於是在限時六小時的馬拉松,可見大會公告成績有7小時50分者,當予尊重。
是否要修正規則,主辦單位說了算。13小時跑至89公里處,後方猶有數十人吧?其中願意放棄者無幾,期待如去年逾原來時限完成者眾矣。後來因安全顧慮勒令上車,一律送至95公里即20號公路208公里處,放下令跑者續跑至終點,如能紀錄其短少里程,於成積公告及證明書均予註記,如弟為完成92公里,應該比較圓滿。
有能力靠本事拿完跑證書,能力不足或狀況不佳,靠主辦單位的大發慈悲拿證書,應該都是完成。
或許有些人努力要在原定時限內完成,若預估不能於簡章所定時間完成,寧願放棄。
跑過,會有許多體驗,看過好多山水美景,自然不是白跑。
以上都是老話重述,尚祈鑑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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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仔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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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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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峰仔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3-22 at 5:25pm
星爺這下子公親倒變事主了!LOL

整個過程個人不是很清楚,但當日預計以12小時跑完100K,後因故未能如願。下午6點左右跑至89K處,但考量無法在1小時內走回終點,因此上了巡迴裁判車,同時自動將號碼布上釘的名條交給裁判人員。
熱愛台東,甚且準備成為台東人的我,這兩年遇到賽事衝突時,總是捨棄西部的比賽而迢迢遠征台東。南橫,我跑過了,即使沒有這一場的完跑證明,我還是開心的,但是如果我知道,我可以有額外的三小時、二小時或一小時就好,我會不會上裁判車?
第一次的祈福百K跑了13小時半,但是進終點時,蕭萬呈先生說了讓人很感動的話:「只要跑友繼續跑,我們就願意等,因為他們是我們的兄弟。」但等歸等,失格還是失格,不然當初就不要訂時限。熱情可以凌駕公平?人情味可以超越規則?
台東只是台東人的台東嗎?批判台東人辦的比賽就是侮辱台東嗎?不好意思說別人鄉愿,畢竟主辦者可能是熟識的人,但是至少,像郭老師這樣的人,不該遭到「不要去台東...」這樣的侮辱。LOL
馬拉松裡有我的最愛,我的生命因此而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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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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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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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3-22 at 4:49pm
自家人犯罪,法官當然依法迴避,否則違法審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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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YMOUS 由上至下檢視
Group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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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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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48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ANOYMOUS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03-22 at 4:00pm

       是否重蹈『…區域網路,是個不講道理的處所,是沒有真理的地方,我看「視障跑者」就認栽了吧!多說無益,越說只有越受氣。尤其跑者廣場論壇更是個沒對錯的地方,依稀記得以前紀政的優秀跑者弟弟,亦因此,還不是在這跑者論壇上認栽消失了,還有目前已是永慢成員的某某博士,因爭道理,如今成為「某某x」…』之覆轍?消失不見了?

文章發表人 冠頭

老師建議您不要來台東污染我們的空氣,喜歡跑步的人度量是很大的,即然不喜歡台東超鐵辦的比賽,以後都不要來參賽......

冠頭先生:

    我有說不喜歡台東超鐵辦的比賽嗎? 何況,明年我還想參加.

    兩年來去了關山參加了五次賽程,難道是不喜歡嗎?

    如果,不想看見反面意見,要早說.

    如果,沒有反面意見,想要快速進步,還早呢.  

    真正沒風度的會不會是你啊?以個人的喜惡來代表整個台東縣.

 

 

冠頭兄:您可能誤會了。郭老先生老師和賁姐是南部同一所很有名大專院校的學兄妹關係,老師和賁姐溫和的個性亦是一樣的,只是他有話直說,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不一言堂,不飾非文過,是個直腸者,他的看法也跟我相同,雖然認為「台東超鐵」確實有錯之處,惟依舊對「台東超鐵」心存感激,比台東人還愛台東,『…以後都不要來參賽…』是言重了,爭論過後,大家都還是好朋友。主辦單位不能盡其能來討好跑者,跑者亦不能一味地討好主辦單位,不能只有囋!! !! !! !! !!……。有者改之,始能進步,跑者才有高素質的路跑活動可跑。而不是如同法律人永星兄似是而非之所言:「…豈非人情之常?若動產失竊,查明為家人所偷或鄰居所偷,一般人反應會相同嗎?若駕車遭後車強力追撞,保險桿都撞掉了但人未傷,下車一看,後方駕駛為近親好友或陌生人…」那是引喻失義,難道自家人犯錯,都可不必糾正嗎?如果當了法官,那還得了,不就成了xx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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