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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務]2016/3/27 16:30會員大會暨週年慶聯誼餐會,歡迎所有會友登記參加,提供建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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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雯雯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11-08-24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8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主題: [會務]2016/3/27 16:30會員大會暨週年慶聯誼餐會,歡迎所有會友登記參加,提供建言 發表於: 2016-03-21 at 3:40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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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組巧雯要參加 當日補繳年費   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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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山小雪   manager   註冊日期: 2010-01-27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93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16-03-19 at 4:52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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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組包括Terry一家,共5人(其中3人素食) 第六組4人 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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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gST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5-12-30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621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16-03-19 at 12:06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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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本部參加人數
 大人:20 小朋友:1 其中素食:3 可能與別組重覆計算:6人 編輯者 TangST - 2016-03-19 at 12:06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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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遊四海奔行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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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gST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5-12-30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621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16-03-19 at 10:32am | |||||||||||||||||||
| 本會「新北市馬拉松協會會員停權及出會作業辦法」訂定案提請審議案。 說明:目前本會會員停權及出會作業不明確,作業不完善,特提本案討論審議。 辦法:辦法條文如下 新北市馬拉松協會會員停權及出會作業辦法 第一條   新北市馬拉松協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據本會章程第二章規定,維護會員權益,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員未履行本會章程第十四條,得由會員提案,理事會作停權決議。 第三條   會員停權期間,不能享有本會會員權利。 第四條   會員停權原因消滅時,得由理事長逕行同意即日復權,理事會覆決。 第五條   會員復權時,停權期間之權利不予補救。 第六條   會員發生本會章程第八條或第十條情事之一者,得由會員提案,理事會作出會決議;必要時,理事會得提請會員大會複決。 第七條   停權或出會決議須於會後30日內,得於本會官網公告,並由理事長或理事會指定之工作人員以Email副知個人;若入會時未提供Email或提供之Email已失效,致無法以Email副知個人,不影響決議效力。 第八條   受停權或出會處分人須於公告日起15日內,書面或以Email提請理事會覆議。 第九條   理事會覆議時,得邀請受處分人出席會議說明。 理事會覆議得決議維持原處分。 第十條   理事會覆議決議準按第七條公告。 第十一條         
理事會覆議決議公告日起15日內,受處分人需以書面提請會員大會再議。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再議時,受處分人必須出席說明;受處分人未出席,會員大會決議,受處分人不得異議。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為停權或出會處分之最終決議會議;經會員大會決議,即日生效。 第十四條             
本辦法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即日施行;變更時,授權理事會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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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遊四海奔行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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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gST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5-12-30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621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16-03-19 at 10:18am | |||||||||||||||||||
| 本會「新北市馬拉松協會學生會員會籍及權利義務處理辦法」訂定案提請審議案。 說明:本會章程未定義學生會員,本次配合章程修訂案,明確律訂學生會員會籍及權利義務處理的辦法;本案討論審議。 辦法:辦法條文如下 新北市馬拉松協會學生會員會籍及權利義務處理辦法 第一條   新北市馬拉松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依據本會章程第二章規定,考量學生經濟能力,擴展會員來源,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會員入會申請按新入會會員申請程序進行,唯需加附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會員子女得免附。 第三條 學生會員入會免繳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入會獎勵應限制,不得比照新入會會員辦理。 第四條 學生會員入會後,次年9月需主動提供學生身分證明文件給理、監事任何一人查驗,確認符合第二條資格,會籍得延續。 18歲以下學生會員得免查驗資格。 第五條 已喪失學生身分時,按本會章程,繳常年會費轉列為會員。 第六條 學生會員年資得比照會員計算。 第七條 學生會員在會期間得比照會員參與會務,無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未滿18歲學生會員僅有享用本會所有設施之權利。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即日施行;變更時,授權理事會議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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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gST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5-12-30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621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16-03-19 at 10:03am | |||||||||||||||||||
| 本會「新北市馬拉松協會理事、監事選舉辦法」訂定案提請審議案。 說明:本會理監事選舉一直無一長久的辦法可遵循,常是臨到時,再在理事會議時訂一臨時辦法來辦理,提議明確訂定條文,理事會議上只作細節事項決議即可;本案討論審議。 辦法:辦法條文如下 新北市馬拉松協會理事、監事選舉辦法 第一條   新北市馬拉松協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據本會章程規定,健全組織發展,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選舉人資格:選舉年度前一年10月15日前入會且未被停權之會員。 第三條   候選人資格:入會達一年以上,且完成選舉當年度常年會費繳交者。時間計算由選舉日往前推算。 第四條   本會現任理事、後補理事及擔任組長以上幹部得為當然理事後選人。 本會現任監事及候補監事得為當然監事後選人。 第五條   候選人登記時間、選舉日期、選舉時間、投票地點及開票時間得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會議議決,並公告。 第六條 候選人登記與審查得由理事長指定會員一人辦理;被指定之會員可按需要,邀會員數人協助辦理。 第七條 自選舉日起算,30天前於本會官網網頁公告辦理候選人登記時間。 第八條 自選舉日起算,15天前於本會官網網頁公告登記候選人資格審查結果及候選人名單。 第九條   選票分為兩種:理事選票及監事選票。 兩種選票不得使用相同顏色。 第十條 每張選票可圈選人數最少1人,不得超過應選人數1/2。 可圈選確定人數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會議議決,並公告。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即日施行;變更時,授權理事會決議。 編輯者 TangST - 2016-03-19 at 10:03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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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gST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5-12-30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621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16-03-19 at 9:51am | |||||||||||||||||||
| 章程條文修改提請審議案。 說明:依本會章程部分條文與本會現況已有所出入,建議於本次大會作次完整的修訂,以利會務運作。 辦法:修改的部分如下,通過後遵照執行,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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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gST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5-12-30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621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16-03-19 at 9:50am | |||||||||||||||||||
| 常年會費調整案提請審議案。 說明:本會章程律訂入會年資滿一年,常年會費一次繳足一萬元,即可成為永久會員,日後不需再繳年費;原訂定此條文時物價與今日已有很大的差異性,且會員年費是會務運作經費來源之一,以有必要檢討調整,故提議討論審議。 辦法一:建請大會同意隊對永久會員常年會費做調整,調整金額選項如辦法二;如不同意調整,本案停止審議。 辦法二:永久會員常年會費調整選項如下,議決選項後,相關章程內容配合修訂,並完成修訂程序。 1.         
調整為一萬五千元; 2. 調整為二萬元; 3. 調整為三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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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li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3-03-26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405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16-03-18 at 8:17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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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組   6人
 鄭進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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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啟仁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9-10-26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553 |  文章選項  引述  回覆  發表於: 2016-03-18 at 7:36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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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成洪榮德已登記在第十一組裡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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