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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馬拉松令我錯愕的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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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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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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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國道馬拉松令我錯愕的一幕發表於: 2008-03-25 at 10:08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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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BC與甲乙丙是不同人的. 2.A拿了甲的號碼布,甲是男甲組,A是男戊組,年輕人大部份都會的比較快,所以那個A佔了一個男甲組的得獎名額. 3.如果A不得獎呢?他也亂了比賽的秩序,本來乙是100名的,現在A來亂,變成101名,而且在年鑑�堣A輸了甲(本來甲永遠不可能鸁乙的).就好像張宗騫永遠不能鸁王坤樹的. 本來沒有爭議的比賽,因為一個人所以全亂了,落選頭怪大會沒有把關,甲隊怪乙隊把號碼布借給A.結果全亂了. 這次亂了,如果下次有人要報仇,那跑界的恩恩怨怨何時了. 所以一勞永欲的做法就是號碼布只給本人使用,謝?其他關說,以後那種恩恩怨怨就不會發生.而且建立制度以後,各隊的隊員在報名時就會很謹慎,各隊的幹部會很小心,許多不讓發生的問題就不會發生,這樣不是很好嗎? 編輯者 獅子頭 - 2008-03-25 at 10:12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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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花迷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5-10-0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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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3-25 at 10:22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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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笑我囉....我每天熱身 5 k,
總有一天也會不小心 HIGH 到42 k 去的啦.
而且有人沒有理會, 也就是並未支持這項提倡,
他們雖然比不過我的外行, 但很顯然他們,
也是不懂你們在提倡蝦咪碗糕囉....
這部份我是可以接受啦,
我的邏輯會讓我想說, 啊 反正我就輸這些人啊
但是我可能會被甲嚇到, 以後每次都拿他當競爭對手倒是.
不過再想想, 大家都來這一套, 那豈不是滿街盡是競爭對手了, 日子真難過.
但是又再想想,聯考的時候, 也是全國考生都是競爭對手啊..
真兩難啊 !
這樣我就懂了 !
太扯, 太離譜, 這我就翻臉了.
我理解你們的"不代跑", 是該提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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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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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10-01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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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3-25 at 11:19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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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迷姐,啥時準備要 High 過來 42.195 呢?
哪天妳 High 過來了,絕對在終點替妳開香檳放沖天炮慶祝∼∼
最後那兩句啊....小的認為.....
不要借號碼布這種事情....
感覺不是不懂,而是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
以前球類比賽時,甲隊借了槍手可是沒得名,大家就算了
乙隊借了槍手得名,大家就群起攻之,要求取消資格
大家以為好像這樣也沒什麼,其實仔細想想,這邏輯有問題,應該是兩隊都要被取消資格,不是因為有沒有得名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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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是社會要的謊言。
如果人生是趟旅行,多數人都是在「跟團」。傻呼呼地跟著團走,永遠看不到心裡期待的風景,那麼,這趟旅行,豈不無聊透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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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花迷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5-10-0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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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3-25 at 8:59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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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香檳放沖天炮慶祝....感覺不是很有誠意
如果來個一手或一打
每一步艱辛的一踏, 都朝向猛男更近一步 !
對於那....不代跑的宣導, 如果連我這網站忠實讀者, 都搞不清楚, 更何況是那些不上網的人, 所以應該是廣告打得還不夠響亮啦. 一般人的直覺會先是, 不要浪費報名費, 而且也沒想到代跑者會得獎. 所以才會覺得沒啥大不了.
不過, Robin說的也對, 如果是你平常自己跑, 要怎麼跑,
找誰來跑, 沒人會管你. 但是既然要比賽, 既然你來參加,
就表示這場比賽在你心裡有點份量, 實在應該好好地跑,
尊重自己的參賽, 尊重別人的參賽,也尊重這場比賽.
跑馬拉松的人, 如果自己不太尊重馬拉松比賽, 好像也不該要求我們這些路人, 在某些假日, 讓出馬路讓你們去跑, 反正大家亂亂跑, 我們喇叭就亂亂按, 騎著歐都賣來跟你比快, 不過就是玩玩而已, 沒啥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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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5-01-14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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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3-26 at 7:18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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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志平提供張宗騫本尊照加上有人拍下代跑者的容顏 樂山水裡也不少是跑步社團之人 曾經山友拿出來獎牌給大家看看 我不會讓出號碼布 從未 更不會叫人代跑 這樣行徑真是痛恨之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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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態度:好吃、好睡、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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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仔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7-12-17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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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3-26 at 1:05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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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這個我真的要來說一下我的親身經驗。 我今年不到40歲,但我在太魯閣、ING台北跟金門到台南都被編到50~59歲組,當時以為會裡幫忙報名填錯資料,而且想說自己反正得獎無望,成績是真的就好,年紀就不管它了。可是台南那一場是我親自填寫報名表的。於是明德兄提醒我,或許是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登錄的資料錯了,我就上網去查自己登記在路協的會員資料,果然保我的出生日期登記成1958年*月*日去了。很奇怪,因為我之前參加路協的活動大都經由網路報名,基本資料也沒去改過,推測在去年11月以前路協的資料庫曾經更新或***,不知。於是我趕緊去了一封電子信,當天下午有事路過順便在去說一下,動作到挺快,中午已經更正好了。 我要說的是,也許你們看到的那位跑友並沒有冒名頂替的意思,只是遭遇跟我同樣的情形,甚至他可能自己也不曉得自己的組別是錯誤的。(不過聽說他有上台領獎???) 這個錯誤只發生在中華路協,因為他們似乎根據身分證字號直接抓資料庫裡的資料,並不是看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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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裡有我的最愛,我的生命因此而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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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3-07-0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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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3-26 at 2:39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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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仔兄:
你的狀況很容易判斷非故意冒名頂替,其實也沒冒名,那是用你的正名,只是組別弄錯了而已。
我提出的這個各案,名字(跑者不是張XX)與組別(他的年輕樣不像50歲以上)都不對,除了故意冒名頂替外,很難想像他不是故意冒名頂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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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08-02-21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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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3-26 at 7:14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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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代跑一事, 我認為有更嚴重的問題是出在保險.
假設我報了名而不參加, 由A君代跑, 而A君又很不幸地....
保險公司是認報名表上的身分證字號, A君自然不可能獲得理賠.
那我是否對A君的家屬有賠償責任? 或有道義責任?
當然, 意外發生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但是那可能性不是等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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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08-01-14 位置: Taipei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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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3-26 at 7:42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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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馬當天張宗騫的確沒有辦法參加。拿他號碼布的人我並不認識,但我覺得他如果當真上台領獎的話,就太離譜了!畢竟他的年紀看起來約三十歲,甚至於更年輕。我承認我也拿過別人的號碼布跑馬,但一來我的速度絕對不可能取得名次,二來我志在參加,在登記馬拉松普查時也照實說明是別人的號碼布。就是由於心中坦蕩蕩,所以我覺得上述的年輕人的行為並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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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
系統管理
註冊日期: 2005-10-01 位置: Taiwan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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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3-26 at 10:57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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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邏輯問題,不是說「不會得名、心中坦蕩蕩」就可以代跑。要禁絕代跑,就一視同仁,否則等於有兩套標準。我前面提出的「排球比賽槍手問題」是非常類似的情況:大家覺得反正他們不會得名,就不去舉發,其實這種心態根本是錯的。
仔細看看比賽規則,一定都會出現「禁止代跑」的規則。
另,馬拉松普查不接受代跑者的證書,既然已經說出來了,我就照實說。去年有人拿了證書來,「很誠實」的寫明這是代跑的,我的方法也很簡單:這筆記錄直接刪掉。代跑,還私自修改證書上的名字,這等於連續犯下兩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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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是社會要的謊言。
如果人生是趟旅行,多數人都是在「跟團」。傻呼呼地跟著團走,永遠看不到心裡期待的風景,那麼,這趟旅行,豈不無聊透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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