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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桃園全國馬拉松賽大會公告:風雨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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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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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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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494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2008年桃園全國馬拉松賽大會公告:風雨無阻
    發表於: 2008-09-29 at 8:34am

關於因天候因素(主要為颱風)未能如期舉行之活動,應否退費,情理上仁智互見,法律上各說各話:

若為原告(請求退費之跑者)律師:依民法第266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如僅一部不能者,應按其比例減少對待給付。前項情形已為全部或一部之對待給付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被告於七月七日舉辦路跑活動,原告報名參加,已繳交報名費800元,詎因颱風來襲,不能依約履行,自係非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致不能給付,原告依上開規定自得請求返還報名費,由於原告已受領被告製作之紀念衫,爰請求返還對待給付之一部即500元如訴之聲明所示。

若為被告(主辦單位)律師:依民法第234條規定,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之時起負遲延責任。依民法第237條規定: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本件雙方關係並非契約,而係體育活動,應不能認有民法相關規定之適用。縱認如原告所主張應得適用民法規定,由於被告舉辦之活動,已於八月八日舉行完畢,被告已提供給付,惟原告拒絕參加,應認為係債權人受領遲延,被告並無故意或重大過失,自不應負任何責任。況被告因延期舉行,受有不小之財務損失,原告仍請求退費,等於將不可抗力導致之不利益全部歸由被告單獨承擔,其行始權利亦有違誠信原則,其主張實無理由,請求駁回原告之訴。

至於法官要如何判決?要問一下法官。我現在不是法官,過去不曾當過法官,這輩子將來也不可能去當法官。

同一案件,法官亦有可能有歧異之判斷,例如廖學廣在擔任汐止鎮長任內,曾因徵收鎮長稅遭檢察官起訴,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十八年,上訴後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如蘇建和等三人曾經由數十位法官判決死刑確定(但因法務部馬英九部長未准執行),後來經獲再審,曾經三位法官判決無罪。檢察官上訴後發回,更一審判決死刑;被告又上訴,再發回,現在更二審繼續審理中,媒體偶有報導。 純聊天,在微風細雨的颱風假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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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樂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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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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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知足常樂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9-28 at 10:47pm
  看到 << 風雨無阻>> 讓偶感嘆良久.跑者只有跑ㄇ???超級<薔蜜颱風>陸上海上都已發布警報.主辦單位.還大言<風雨無阻>.天意不可違的道理?.都拋之腦後.還好<廖兄>提出.斟酌-真拙-珍琢.的呼籲.總算.跑者之中.還有一些智者.<樂與恨> 常常一念之間.<<知足常<樂>>   <<一失足成千古<恨>>.樂與恨.就發生了.吾輩跑友.當三思?莫被勇氣衝昏了頭.<留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蘇東坡在<<赤壁賦>>提到.<渺倉海之ㄧ粟.哀吾生之須臾>. 身體髮膚.能不珍惜????????
知足常樂 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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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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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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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5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otto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9-28 at 10:10pm
文章發表人 cesar

糖小粒牙疼是否糖果吃太多了?
小心發炎處有可能是牙周病,這種病幾乎可整倒一個人的意志力。
趕快去檢查洗掉牙結石,否則會像偶一樣,治療至少要六個月又十天,痛死我了!(下月是最後一次復檢,希望沒事)
今天把藥吃完了,覺得不是很舒服,後天再去回診好了!謝謝奇奇兄的關心!Embarra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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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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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7-1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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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350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cesar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9-28 at 11:58am
這幾天牙疼Dead,醫生開給消炎藥,為了9/28一直不想吃,打算跑完再講。
這樣也好,只好乖乖的把藥吃完,不需要再掙扎了!LOL
[/QUOTE]
 
 
糖小粒牙疼是否糖果吃太多了?
小心發炎處有可能是牙周病,這種病幾乎可整倒一個人的意志力。
趕快去檢查洗掉牙結石,否則會像偶一樣,治療至少要六個月又十天,痛死我了!(下月是最後一次復檢,希望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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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居��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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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11-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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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78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郭居��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9-28 at 11:37am
      退費,太好了!部分人士.Embarrassed
      衣服要不要退?秩序冊呢?號碼布呢?Cry
      退多少?Ouch  曾經有過,已領物件不回收,全額退費.LOL
      若能全額,已領衣物不需回收;Clap我想......,先退,再補報名.Angry
      衣服?髒了?包裝袋已破?尺寸不符補登者?Ouch
      天災.沒人責怪.Smile
      純聊天,不負責任. 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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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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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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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王坤樹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9-28 at 10:36am
文章發表人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已報名者,若於新訂日期有事,印象中歷次有延期者均容許退費(通常亦准許補報名),亦情理之應然,
 
星爺這樣論述可能會誤導跑友一定可要求大會退費或補報。
事實上桃園馬是天災延期(其實不是取消),非大會任意改期,本身對延期一事並無過失,跑者不可強要大會退費或再補報。
 
當然大會若不在乎退費或再接受補報,那又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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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發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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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3-02-18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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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7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阿發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9-28 at 1:57am
原訂9月28日舉辦2008桃園全國馬拉松賽,因薔蜜颱風來襲比賽取消。
原訂9月28日舉行2008桃園全國馬拉松賽,因薔蜜颱風來襲,比賽取消。有相關訊息擇期公告。
轉貼自桃園縣立體育場活動公告 http://www.tcs.tyc.edu.tw/news-detail.asp?ctype=nAction&autono=289
希望不要有跑者到會場!!!∼
最新消息網管已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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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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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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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5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otto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9-27 at 10:45pm
延期對糖小粒也是一件好事,理由跟奇奇兄說的差不多
這幾天牙疼Dead,醫生開給消炎藥,為了9/28一直不想吃,打算跑完再講。
這樣也好,只好乖乖的把藥吃完,不需要再掙扎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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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t.lee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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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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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58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limit.lee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9-27 at 9:51pm
建議阿發兄或 網管大人改一下標題
免得跑友看到標題沒看到內容就早早休息,就早早出發,就....Cry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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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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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7-1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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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350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cesar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9-27 at 9:49pm
賽事因颱風而延期,對某些人而言,可能會和計畫有所衝突,但是對另一些人而言則等於給其休息養生的機會,譬如偶的右腳大姆指神經痛,目前尚在恢復中,颱風而使明天的桃園馬拉松延期,等於是多了一星期的休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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