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呀, 對呀... 看到不公平的事當然要抗議!!!
當然在訴諸媒體之前,也可以有其他方式,例如:1.寄發掛號信請求處理。2.寄發存證信函請求處理。3.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4.聲請法院調解。5.提起民事訴訟。6.前面有跑友提到的向體委會陳情。7.向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等。
支持發哥的做法為"制度"據理力爭。
路協這樣做,是嚴重違反比賽的獎勵規則!--一定要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