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形式道歉,並稱取消甲、乙、丙之資格,則受影響之丁戊己子丑寅卯辰.....名次均將提前,獎金亦有不同,似應一一通知辦理補發換發事宜。星期六前往高雄的路上在某服務區巧遇受影響之子,子稱『路協都在“忽嚨”』,子丑均未收到任何通知。
似乎據理力爭者,路協迫於無奈而為處置,若寬宏大量『包容』者,就不予處理了?路協要不要追回甲乙丙的獎金,個人無意見,雖然通盤會計考量上會有困難,但所有受影響者,該補的獎金應該要一毛都不能少的補發。要追回獎品,跑者大概也沒意見,若獎品(如襪子)有業經使用者,以折價方式處理,也屬公平合理。
事已多日,路協該不會要等一個月後再處理吧?該不會無法聯絡應得獎人吧?報名表上不該有聯絡電話及緊急聯絡人電話,難道這幾天這兩位的電話均故障?手機均未開機?未繳費而遭停話?
如果力爭者獲得處理,沉默的飛毛腿卻被忽略,則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