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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馬拉松令我錯愕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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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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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王坤樹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國道馬拉松令我錯愕的一幕
    發表於: 2008-03-28 at 9:28pm
文章發表人 陳英謙

跑步前輩郭明樹先生來函,對於沒報名想參賽者或報名沒參賽號碼簿處理應該更加謹慎 

不良大事(3).張宗騫因受傷要我將他的號碼布讓給想要跑的人, 恰巧有一位從沒見過的年輕跑友(昏暗中看起來像30來歲)跑來問於是就給了他, 因剛好站在李桂芳跑友(個體戶)旁以為是她帶來的朋友(經證實李桂芳跑友也不認識他,只是剛好站在她旁邊而已), 將張宗騫號碼布給了他並先收下退還晶片的NT$100, 結果沒想到他跑出屬於張宗騫組的分組第四名, 那還好, 沒想到還上台去領獎, 完了路跑協會要禁賽報名與代跑人一年(一年內不准參加路跑協會所辦的所有比賽), 問題是報名者好找, 代跑者哪裡找? 禁得了好心好意出錢出力的報名者, 但若無法找出代跑者他仍可繼續報名參加任何一場比賽, 可憐為人師表的張宗騫老師卻要背負起這個"被禁賽"的不良名聲, 被誤解為"偷機取巧"的參賽者, 附上路跑協會所提供代跑者照片希望各位幫忙找出此位代跑者以還清張夫子被誤解的一身清譽, 謝謝各位, 善哉! 善哉

 

郭明樹

看完郭前輩這段文,有點哭笑不得的感覺。
 
諸位路跑先覺們,你們的觀念還是讓我這個後學者搖頭連連。
 
不准代跑是所有路跑比賽第一守則,原報名者不可讓出號碼布,他人不可取號碼布代跑,這定義很清楚不用再做解釋了吧,為何你們會不懂?
 
不是善意讓出號碼布就可免責,除非遺失被他人撿到拿去代跑,才可免責。即然是「將他的號碼布讓給想要跑的人,」這就不對了,路協的處罰是站得住立場。找出代跑者如何能還他清白呢?我真不懂這是何方的道理。
 
上回金石馬也是有位人師在廣場貼文要免費讓出號碼布,果真有人出面承接代跑。之後還互相謝來謝去。老天ㄚ!這就是你們的道德觀,這要如何教育下一代不要作弊。很想發言制止,但......就怕成烏鴉,沒那個道德勇氣,結果又演變出這一齣鬧劇。%3c3c3cea%3c3c3c


編輯者 王坤樹 - 2008-03-28 at 9:3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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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謙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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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陳英謙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3-28 at 8:45pm

跑步前輩郭明樹先生來函,對於沒報名想參賽者或報名沒參賽號碼簿處理應該更加謹慎

 

2008323家樂福國道馬拉松當天我碰到了下列三件不好的事情, 原本只有第一及第二件事情發生, 覺得是"不良小事兩件"不足以驚動大家, 但當我在 3月2718:10接到路跑協會曾小姐的電話時, 才警覺到是有需要將原本認為的"不良小事兩件"跟此"不良大事一件"一起公諸於世, 以杜絕不良的習慣,不好的示範,並防範於未然也:

 

不良小事(1). 被我背包蓋住的一支NT$350元自動折疊傘完跑回來竟然不翼而飛, 比賽當天03:30就起床, 因為怕太晚到,會找不到停車位, 把車子停很遠要背兩袋包包(自從當上會長後多背一個背包是常有的事, T,號碼布,證書,布條,,地鋪,..., 像金石馬拉松東西又多又重的更需要多帶手推車), 又要撐雨傘,真是有夠累, 結果還是停很遠,因為靠比賽場地那邊禁止停車,繞了兩圈才停妥於有可能被拖吊的機車入口處前面一點, 還好要回家時剛沒下雨, 就把他當成是我的良心傘吧!

 

不良小事(2).完跑回來看見吳沛融的T恤在地舖上(暗自慶幸還留著T),但號碼布與晶片不見了,T恤袋子內也沒有退還晶片的NT$100, 賽後一直到今天328也沒有人打電話給我承認是誰拿去的(雨傘也沒有), 因為除了參賽選手外沒有多餘的幫手來幫忙看守也就無法得知,只要不被吳沛融兄誤解就!

 

不良大事(3).張宗騫因受傷要我將他的號碼布讓給想要跑的人, 恰巧有一位從沒見過的年輕跑友(昏暗中看起來像30來歲)跑來問於是就給了他, 因剛好站在李桂芳跑友(個體戶)旁以為是她帶來的朋友(經證實李桂芳跑友也不認識他,只是剛好站在她旁邊而已), 將張宗騫號碼布給了他並先收下退還晶片的NT$100, 結果沒想到他跑出屬於張宗騫組的分組第四名, 那還好, 沒想到還上台去領獎, 完了路跑協會要禁賽報名與代跑人一年(一年內不准參加路跑協會所辦的所有比賽), 問題是報名者好找, 代跑者哪裡找? 禁得了好心好意出錢出力的報名者, 但若無法找出代跑者他仍可繼續報名參加任何一場比賽, 可憐為人師表的張宗騫老師卻要背負起這個"被禁賽"的不良名聲, 被誤解為"偷機取巧"的參賽者, 附上路跑協會所提供代跑者照片希望各位幫忙找出此位代跑者以還清張夫子被誤解的一身清譽, 謝謝各位, 善哉! 善哉

 

郭明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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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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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Robi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3-26 at 10:57pm
文章發表人 Michael

國道馬當天張宗騫的確沒有辦法參加。拿他號碼布的人我並不認識,但我覺得他如果當真上台領獎的話,就太離譜了!畢竟他的年紀看起來約三十歲,甚至於更年輕。我承認我也拿過別人的號碼布跑馬,但一來我的速度絕對不可能取得名次,二來我志在參加,在登記馬拉松普查時也照實說明是別人的號碼布。就是由於心中坦蕩蕩,

 
這是個邏輯問題,不是說「不會得名、心中坦蕩蕩」就可以代跑。要禁絕代跑,就一視同仁,否則等於有兩套標準。我前面提出的「排球比賽槍手問題」是非常類似的情況:大家覺得反正他們不會得名,就不去舉發,其實這種心態根本是錯的。
 
仔細看看比賽規則,一定都會出現「禁止代跑」的規則。
 
另,馬拉松普查不接受代跑者的證書,既然已經說出來了,我就照實說。去年有人拿了證書來,「很誠實」的寫明這是代跑的,我的方法也很簡單:這筆記錄直接刪掉。代跑,還私自修改證書上的名字,這等於連續犯下兩次錯誤。
典範是社會要的謊言。



如果人生是趟旅行,多數人都是在「跟團」。傻呼呼地跟著團走,永遠看不到心裡期待的風景,那麼,這趟旅行,豈不無聊透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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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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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Michael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3-26 at 7:42pm

國道馬當天張宗騫的確沒有辦法參加。拿他號碼布的人我並不認識,但我覺得他如果當真上台領獎的話,就太離譜了!畢竟他的年紀看起來約三十歲,甚至於更年輕。我承認我也拿過別人的號碼布跑馬,但一來我的速度絕對不可能取得名次,二來我志在參加,在登記馬拉松普查時也照實說明是別人的號碼布。就是由於心中坦蕩蕩,所以我覺得上述的年輕人的行為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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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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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FY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3-26 at 7:14pm
關於代跑一事, 我認為有更嚴重的問題是出在保險.
假設我報了名而不參加, 由A君代跑, 而A君又很不幸地....
保險公司是認報名表上的身分證字號, A君自然不可能獲得理賠.
那我是否對A君的家屬有賠償責任? 或有道義責任?
當然, 意外發生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但是那可能性不是等於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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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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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人 峰仔

我要說的是,也許你們看到的那位跑友並沒有冒名頂替的意思,只是遭遇跟我同樣的情形,甚至他可能自己也不曉得自己的組別是錯誤的。(不過聽說他有上台領獎???)

 
峰仔兄:
 
你的狀況很容易判斷非故意冒名頂替,其實也沒冒名,那是用你的正名,只是組別弄錯了而已。
 
我提出的這個各案,名字(跑者不是張XX)與組別(他的年輕樣不像50歲以上)都不對,除了故意冒名頂替外,很難想像他不是故意冒名頂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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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仔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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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這個我真的要來說一下我的親身經驗。

我今年不到40歲,但我在太魯閣、ING台北跟金門到台南都被編到50~59歲組,當時以為會裡幫忙報名填錯資料,而且想說自己反正得獎無望,成績是真的就好,年紀就不管它了。可是台南那一場是我親自填寫報名表的。於是明德兄提醒我,或許是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登錄的資料錯了,我就上網去查自己登記在路協的會員資料,果然保我的出生日期登記成1958**日去了。很奇怪,因為我之前參加路協的活動大都經由網路報名,基本資料也沒去改過,推測在去年11月以前路協的資料庫曾經更新或***,不知。於是我趕緊去了一封電子信,當天下午有事路過順便在去說一下,動作到挺快,中午已經更正好了。

我要說的是,也許你們看到的那位跑友並沒有冒名頂替的意思,只是遭遇跟我同樣的情形,甚至他可能自己也不曉得自己的組別是錯誤的。(不過聽說他有上台領獎???)

這個錯誤只發生在中華路協,因為他們似乎根據身分證字號直接抓資料庫裡的資料,並不是看報名表。

以上,純屬個人經驗,因為台南碼的成績證明來得晚,所以台南馬的成績證明是正確的,不過很慚愧,在50~59歲組,我只能居第68名,到了30~39歲組,我倒成了第58名。
馬拉松裡有我的最愛,我的生命因此而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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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貓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8-03-26 at 7:18am

既然志平提供張宗騫本尊照加上有人拍下代跑者的容顏 
可以向路協舉證嗎?? 將這二位禁賽三年??....
那位哇哇仁兄? 2005年國道那位以男性冒充女性參賽而獲獎 你可要公佈那位女性的名字呢?
這樣對其他眾女將們長時間紮實的練跑真是很不公平
路協這麼不會抓人 糊里糊塗張冠李戴 就由咱們跑者互相監督

樂山水裡也不少是跑步社團之人 曾經山友拿出來獎牌給大家看看
這位仁兄將獎牌欲要往我脖頸掛著 我笑笑將頭臉斜一邊不給掛著
獎牌不是我的 不是我靠流汗得來的 我沾都不想沾

我不會讓出號碼布 從未 更不會叫人代跑 這樣行徑真是痛恨之極

生活態度:好吃、好睡、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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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花迷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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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香檳放沖天炮慶祝....感覺不是很有誠意
如果來個一手或一打%3c3ceart裸男當啦啦隊%3c3ceart
啊 ~ 讓人跑起來多有衝勁啊 ! 你說是不 ?!%3cig%20smile
 
每一步艱辛的一踏, 都朝向猛男更近一步 !  %3cmbarrass%3cd

 

對於那....不代跑的宣導, 如果連我這網站忠實讀者,

都搞不清楚, 更何況是那些不上網的人, 所以應該是廣告打得還不夠響亮啦. 一般人的直覺會先是, 不要浪費報名費, 而且也沒想到代跑者會得獎. 所以才會覺得沒啥大不了.
 
不過, Robin說的也對, 如果是你平常自己跑, 要怎麼跑,
找誰來跑, 沒人會管你. 但是既然要比賽, 既然你來參加,
就表示這場比賽在你心裡有點份量, 實在應該好好地跑,
尊重自己的參賽, 尊重別人的參賽,也尊重這場比賽.
 
跑馬拉松的人, 如果自己不太尊重馬拉松比賽, 好像也不該要求我們這些路人, 在某些假日, 讓出馬路讓你們去跑, 反正大家亂亂跑, 我們喇叭就亂亂按, 騎著歐都賣來跟你比快, 不過就是玩玩而已, 沒啥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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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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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人 桐花迷

文章發表人 王坤樹

呵呵碰到一個大外行: 
 
不要笑我囉....我每天熱身 5 k,
總有一天也會不小心 HIGH 到42 k 去的啦.%3cmbarrass%3cd
而且有人沒有理會, 也就是並未支持這項提倡,
他們雖然比不過我的外行, 但很顯然他們,
也是不懂你們在提倡蝦咪碗糕囉....%3c3confused
 
 
OH~~ 迷姐,啥時準備要 High 過來 42.195 呢?%3cig%20smile
哪天妳 High 過來了,絕對在終點替妳開香檳放沖天炮慶祝∼∼
 
最後那兩句啊....小的認為.....
不要借號碼布這種事情....
感覺不是不懂,而是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
 
以前球類比賽時,甲隊借了槍手可是沒得名,大家就算了
乙隊借了槍手得名,大家就群起攻之,要求取消資格
大家以為好像這樣也沒什麼,其實仔細想想,這邏輯有問題,應該是兩隊都要被取消資格,不是因為有沒有得名的緣故.....
典範是社會要的謊言。



如果人生是趟旅行,多數人都是在「跟團」。傻呼呼地跟著團走,永遠看不到心裡期待的風景,那麼,這趟旅行,豈不無聊透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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