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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馬冠軍少跑8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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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頭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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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獅子頭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北京全馬冠軍少跑800米
    發表於: 2005-10-19 at 3:16pm
文章發表人 王坤樹

(本案因甲 領先乙甚多,再客觀加入800公尺還可算出甲領先為前題)

其他項目我不是專家,所以就參造阿樹哥的觀點,但是沒有跑完這件事,就會有許多變化,也許他要跑的800公尺,剛好又遇到一位愛 爾蘭的牧師推他一把,他摔了一跤,第二名就超過了,所以合理的推算是不合理的,只有腳踏上終點線才是最合理的.

其實阿樹哥點出了大會的心態,他們就是怕頒發兩份冠軍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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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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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王坤樹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10-19 at 1:46pm

我相信志平兄的這一番話是玩笑居多,不然永星、蕭會長、永泉、清雲、日子、小弟.........等一干人都間接被?到了(雖然 我們都不是律師,但都從事法律相關工作)。

承接之前所述「合情合理」,但並未言合法,是採較鄉愿的看法,希望事情有個圓滿的結局,不再深究是否合法。

本事件若以法的論點來看,個人有以下淺見:

1.甲(短跑800公尺的第一名簡稱之)短跑800公尺,只要乙(第二名簡稱之)或其他之參賽選手提出申訴,不論錯的原因是選手 或大會造成,依競賽規則豪無疑問(因他短跑800公尺)要被取消第一名及獎金。

2.乙以後之選手名次往前遞補。

3.甲之損失(如冠軍獎金),如果非本身之過失而是可歸咎於大會工作人員時,可請求大會賠償甲本可得到的第一名的獎金(本案因甲 領先乙甚多,再客觀加入800公尺還可算出甲領先為前題),換言之大會可能要頒出二份冠軍獎金。

4.若單純可歸責於甲之過失,甲被判失格不謹不能請求賠償,大會連成績證明都不會發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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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平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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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志平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10-19 at 12:33pm

幹嘛那麼好鬥呢?

別中了律師的詭計!

想想看律師是做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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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2222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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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sean2222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10-19 at 12:19pm

一位律師朋友說,如果亞軍選手要的話,可鬧上法庭,要求取消冠軍資格,將排名重整。

請問有法律知識的跑友,有可能嗎?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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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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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10-18 at 9:44pm
台灣經驗,前導車上面有數字計時鐘,第一名跟著時鐘跑,第二名跟著第一名跑,依此類推,我跑得慢,永遠有人在我前面,若我也跑錯 路,前面的人也可能統統都錯了。關於路線標示,若細看秩序冊,恐怕還不能全然了解呢,有人跑錯,主辦單位的責任似乎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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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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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王坤樹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10-18 at 3:19pm

馬拉松冠軍選手萬眾矚目,若有跑錯情況發生時其他工作人員應立即糾正,不會讓他繼續錯下去。

個人研判此次大會工作人員對冠軍選手的錯跑難辭其咎,不能怪罪選手之疏忽,因此名次給予保留,但成績不算,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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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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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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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320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10-18 at 1:54pm

1、寧願想信是開導車抄近路(有可能是司機自己決定的),不太可能吧!

2、因為,開導車好像沒抄近路,是電視轉播車抄了近路。

3、選手沒認清路線,也不知開導車長得怎麼樣,那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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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頭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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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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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獅子頭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10-18 at 8:53am

不會有選手記得路線,除非他(她)是當地人,並且有參與路線的規劃.

當領先的跑者前面有一輛開導車,如果選手跟錯了車,以為轉播車是開導車,少跑800公尺,就有失格的問題.如果是開導車少跑80 0公尺,那主辦單位就有問題.

中國在主辦馬拉松比賽還在學習中,如去年就有水站設立不足的問題,後段班的選手還要自己花錢去買飲料,所以我寧願想信是開導車操 近路(有可能是司機自己決定的),選手以為是跑這條近路,就會產生這樣的結果.

其實在四年前我們的選手去胡志明市也吃過一次虧,當時我們的郭老師-郭宗智是領先的跑者,第二名也的我們的人,當時開導車就多繞 了三公里,等越南的跑者進場後才回來,第一名就這樣飛了.

所以不是每一位跑者都知道路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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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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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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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320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10-18 at 8:04am

這不是主辦單位的失誤。

每位選手,事前都應知曉路線,如果不是工作人員引導錯的話;跑錯了,自己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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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2222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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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sean2222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05-10-17 at 5:08pm

少跑800米,還算跑全馬嗎?該被取消資格嗎?(雖是當局的失誤)

各位怎麼看?

sean

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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