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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馬冠軍少跑8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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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獅子頭 ![]() 系統管理 ![]() ![]() 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194 |
![]() ![]() ![]() ![]() 發表於: 2005-10-19 at 3:16pm |
其他項目我不是專家,所以就參造阿樹哥的觀點,但是沒有跑完這件事,就會有許多變化,也許他要跑的800公尺,剛好又遇到一位愛 爾蘭的牧師推他一把,他摔了一跤,第二名就超過了,所以合理的推算是不合理的,只有腳踏上終點線才是最合理的. 其實阿樹哥點出了大會的心態,他們就是怕頒發兩份冠軍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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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 manager ![]() 註冊日期: 2003-07-0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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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志平兄的這一番話是玩笑居多,不然永星、蕭會長、永泉、清雲、日子、小弟.........等一干人都間接被?到了(雖然 我們都不是律師,但都從事法律相關工作)。 承接之前所述「合情合理」,但並未言合法,是採較鄉愿的看法,希望事情有個圓滿的結局,不再深究是否合法。 本事件若以法的論點來看,個人有以下淺見: 1.甲(短跑800公尺的第一名簡稱之)短跑800公尺,只要乙(第二名簡稱之)或其他之參賽選手提出申訴,不論錯的原因是選手 或大會造成,依競賽規則豪無疑問(因他短跑800公尺)要被取消第一名及獎金。 2.乙以後之選手名次往前遞補。 3.甲之損失(如冠軍獎金),如果非本身之過失而是可歸咎於大會工作人員時,可請求大會賠償甲本可得到的第一名的獎金(本案因甲 領先乙甚多,再客觀加入800公尺還可算出甲領先為前題),換言之大會可能要頒出二份冠軍獎金。 4.若單純可歸責於甲之過失,甲被判失格不謹不能請求賠償,大會連成績證明都不會發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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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平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5-09-20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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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那麼好鬥呢? 別中了律師的詭計! 想想看律師是做什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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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2222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3-07-25 位置: 馬來西亞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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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律師朋友說,如果亞軍選手要的話,可鬧上法庭,要求取消冠軍資格,將排名重整。 請問有法律知識的跑友,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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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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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證人陳永星 ![]() Senior Member ![]() 註冊日期: 2003-02-11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4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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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驗,前導車上面有數字計時鐘,第一名跟著時鐘跑,第二名跟著第一名跑,依此類推,我跑得慢,永遠有人在我前面,若我也跑錯 路,前面的人也可能統統都錯了。關於路線標示,若細看秩序冊,恐怕還不能全然了解呢,有人跑錯,主辦單位的責任似乎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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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 manager ![]() 註冊日期: 2003-07-0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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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冠軍選手萬眾矚目,若有跑錯情況發生時其他工作人員應立即糾正,不會讓他繼續錯下去。 個人研判此次大會工作人員對冠軍選手的錯跑難辭其咎,不能怪罪選手之疏忽,因此名次給予保留,但成績不算,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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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新手上路 ![]() ![]() 註冊日期: 2005-04-28 位置: Macau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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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寧願想信是開導車抄近路(有可能是司機自己決定的),不太可能吧! 2、因為,開導車好像沒抄近路,是電視轉播車抄了近路。 3、選手沒認清路線,也不知開導車長得怎麼樣,那就麻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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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頭 ![]() 系統管理 ![]() ![]() 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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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選手記得路線,除非他(她)是當地人,並且有參與路線的規劃. 當領先的跑者前面有一輛開導車,如果選手跟錯了車,以為轉播車是開導車,少跑800公尺,就有失格的問題.如果是開導車少跑80 0公尺,那主辦單位就有問題. 中國在主辦馬拉松比賽還在學習中,如去年就有水站設立不足的問題,後段班的選手還要自己花錢去買飲料,所以我寧願想信是開導車操 近路(有可能是司機自己決定的),選手以為是跑這條近路,就會產生這樣的結果. 其實在四年前我們的選手去胡志明市也吃過一次虧,當時我們的郭老師-郭宗智是領先的跑者,第二名也的我們的人,當時開導車就多繞 了三公里,等越南的跑者進場後才回來,第一名就這樣飛了. 所以不是每一位跑者都知道路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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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新手上路 ![]() ![]() 註冊日期: 2005-04-28 位置: Macau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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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主辦單位的失誤。 每位選手,事前都應知曉路線,如果不是工作人員引導錯的話;跑錯了,自己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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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2222 ![]() Senior Member ![]() ![]() 註冊日期: 2003-07-25 位置: 馬來西亞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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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跑800米,還算跑全馬嗎?該被取消資格嗎?(雖是當局的失誤) 各位怎麼看? se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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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並非真的只是跑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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