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本頁 | Close Window

路跑協會應該退費給全馬跑友

列印論壇: 跑者廣場
分類: 長跑相關討論與資訊
討論區名稱: 比賽感想
討論區簡介: 抒發與交流比賽的感想與心情
URL: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forum/forum_posts.asp?TID=14859
列印日期: 2025-05-09 at 9:27pm
軟體版本: Web Wiz Forums 9.73 - http://www.webwizforums.com


主題: 路跑協會應該退費給全馬跑友
發表人: hope
文章主題: 路跑協會應該退費給全馬跑友
發表日期: 2013-11-03 at 11:11pm
「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競賽規程」十七、安全事項:(2)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依上述規定,路跑協會因為此次的地震,可以「取消比賽」、「擇期比賽」或是「改用其他替代路線」,但沒有權力將「全馬變更為半馬」。沒有參賽的全馬跑者,可以考慮依「債務不履行」之法律關係,請求路跑協會退還扣除晶片後的報名費;被迫參加半馬賽事的原全馬跑者,則可考慮依「不完全給付」或「變更後之新契約」,請求路跑協會退還溢收的100元。
「跑者廣場」上人才濟濟,相信一定有法律專業人才,希望能挺身以「團體訴訟」方式,幫跑友追索這筆款項(100元×4000人,至少有40萬元),如能成功,我願將分攤訴訟費用後之餘額,全數捐給「跑者廣場」。



回應數:
發表人: 小寶
發表日期: 2013-11-04 at 9:36am
我也有報名全馬, 但主辦單位片面將全馬縮水成半馬, 本人絕不妥協...

百分百支持....

版主或其他單位若有人願意, 本人可以將報名資料及相關求償委託書, 寄給該人(單位)

並把所得捐給慈善團體.

其他跑友有車票甚至訂房的費用, 應該也可以一併求償.

團結就是力量大, 我門絕對不能讓路協藐視跑者的權利.

PS: 路邪官網居然把42K改21K的訊息刪的一乾二淨, 還好我已經把該網頁存成圖檔.

在另一討論文可找到.


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3-11-04 at 9:38am
贊成!


發表人: 孟哲
發表日期: 2013-11-04 at 11:16am
「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競賽規程」 我看了很多遍,就是有人一直跳針說安全第一,支持路協做法。
退費和安全第一根本完完全全不衝突。

要嘛你因安全因素而擇期舉辦或退費(依競賽規程),但全馬變半馬... 
這還不打緊,差價呢? 補給站數量又沒有變成兩倍,工作人員也沒有變成兩倍,
我花全馬的錢,用的卻是半馬的資源,這合理嗎?

去市場買豬肉,一斤 N 元,肉販跟你說半斤肉壞掉了,所以還是賣你N元,但只有半斤,
怕你吃到爛掉的肉,為了你好,所以只賣你半斤,但還是要收你N元,
有人會接受嗎..............


發表人: 孟哲
發表日期: 2013-11-04 at 11:39am
賽前主持人一直在說全馬跑者權益不會受損,獎金不會變少

請問 4000人都有辦法拿獎金嗎...... = =

獎金只有 20人拿,那其它 3980人權益沒受損? 睜眼說瞎話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11-04 at 3:57pm
支持,有需要我個人資料嗎?
而且我也願意捐給跑者廣場


發表人: 孟哲
發表日期: 2013-11-04 at 4:11pm
4000*100=40萬,溢收40萬,就算有些已支出了(油錢、補給之類的),吐個一半20萬出來不為過吧,
已買礦泉水又不是不能拿到下場賽事用。
請至少吐20萬出來,捐給慈善團體也好,捐給跑者廣場也罷,
但中飽私囊是什麼回事???  如果沒有溢收,那請給多支出40萬的單據明細給全馬跑友一個交代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11-04 at 4:22pm
可是我認為
路協會採取閉嘴的模式來因應
等到這陣子過去
他依然仍是太魯閣馬的承辦單位呢


發表人: yun
發表日期: 2013-11-04 at 11:32pm
來談談環保袋的事情好了
路協說這是等值環保袋,所以它應該值100元以上吧?
那我們來研究看看這環保袋到底值多少?
上網查了一下,原來這是太管處使用國家經費要來製作送給大家的啊
http://www.taroko.gov.tw/zhTW/Content.aspx?tm=5&mm=1&sm=3&page=2&index=1&id=2446" rel="nofollow - http://www.taroko.gov.tw/zhTW/Content.aspx?tm=5&mm=1&sm=3&page=2&index=1&id=2446

既然是公開招標,那政府電子採購網肯定有公開資訊可查囉
果然我查到了以下的資料


哇,原來今年六月就花了一百二十幾萬作了環保袋要送給選手
除一除,一個袋子也才78塊嘛,這樣跟路協宣稱的「等值」到在「等」在哪裡呢?

再認真看一下,奇怪,不是作了一萬五千多個嘛,那不是應該所有參賽選手都要有嗎?
本來就要送的東西,怎麼現在變成只有四千位全馬選手才「額外」贈送呢?
那其他一萬一千個環保袋的下落是???????
製作了上萬個太魯閣國家公園馬拉松環保袋,卻又不發送給選手,那是要作什麼呢?

http://ppt.cc/uZO3" rel="nofollow">PPT.cc縮圖服務
2013年太魯閣馬拉松全馬選手,因全馬被迫改為半馬,「額外」於終點所發放之「等值」環保袋。
半馬跑者並無領取此環保袋
(Edouard攝)

這個環保袋是太管處採購的,如果各位對此袋有任何疑問,應該可與太管處洽詢
===========================================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地址: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291號 
電話:03-8621100 傳真:038621497


發表人: 滿天星
發表日期: 2013-11-05 at 5:42am
提告他們吧……
請以商業不實之名詐欺騙消費者上訴…比較快
並且由資深百馬的幾位前輩推舉出一位當理事長,這樣跑馬的風氣會如發爐一樣旺與品質大大提升


發表人: Bill Ku
發表日期: 2013-11-05 at 10:25am
同意樓上各位大大所言 ! Big smile

-------------
不受傷 , 才能長長久久 ~~~


發表人: meddev
發表日期: 2013-11-05 at 11:44am
謝謝熱心和專業跑友的發文和搜尋。

我能接受的選擇:
1.保留所有本次全馬跑友參加明年太魯閣全馬的參賽權。
2.至少退費100元。
路邪的確是很經得起罵的,
大家罵完了,路邪通常不回應之後就不了了之,明年繼續獲得太馬主辦權。

當天主持人不下十次的要所有跑友幫勞苦功高的路邪鼓掌叫好,
其實已經心裡有鬼,想藉由掌聲來消毒,滅滅大家的火氣。
原來連那環保袋都有文章啊!
當天主持人說是發給每位全馬完賽者的額外禮物。

我到花蓮才知道改成半馬,感覺就是被強迫就範了,非常無言!
但我還是要非常感謝當天冒著大雨幫大家服務的所有工作人員。


發表人: 蓮霧ㄟ
發表日期: 2013-11-05 at 12:39pm
保留明年全馬參賽資格+1


-------------
一人獨爽,不是真快樂!
真正的快樂,不是獨享的快感,而是為別人感到快樂!


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3-11-05 at 12:41pm
保留明年全馬參賽資格對今年有參加的人有利,卻對今年沒抽到籤的人不公平啊!


發表人: 蓮霧ㄟ
發表日期: 2013-11-05 at 12:50pm

若不保留參賽資格也沒關係

要退200元,做公益也好(買樂透)Tongue
若路協都默不抗聲的話,以後...
就就就...
 
 
 
麥哥來往啊...不再參加!Dead


-------------
一人獨爽,不是真快樂!
真正的快樂,不是獨享的快感,而是為別人感到快樂!


發表人: angela000217
發表日期: 2013-11-05 at 12:56pm

其實峽谷可以分兩天來舉辦

一天全馬一天半馬
人數都控管一天12000人
經濟效應也比一天來的多吧
半馬也可以分出一部分玩一玩接力賽
一人5公里
路程就是昔日全民健走的道路
方案是人想出來的
就看要不要去執行
 


-------------
天空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土哪有花,魚兒缺水沒明日,孩子想要有個家。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難伸,設身處地捫心想,誰肯將刀割自身 。


發表人: yun
發表日期: 2013-11-05 at 5:43pm
我們來思考一下這中間的問題好了
我們的報名費是繳交給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在全馬選手被強迫改成半馬的情況下
路協立刻省下全馬選手後段的補給品,其中包含水、運動飲料、食物等
這些東西馬上可以應用在路協的其他賽事上

但是為什麼當天我們收到的是太管處製作,並轉交路協所致贈的環保袋??
然後補給品有可能被路協帶回去繼續使用?(太管處應該不會留下這些補給品吧?)
假設上述情況為事實,請問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路協是經手整個活動經費,那這些補償給全馬選手的禮品
是否也應由路協活動經費來支出?
等於說路協應該付一筆費用給太管處,來購買這四千個環保袋,發放給全馬選手
否則不就變成全民買單?
這個裡面真的有很大的疑問存在


發表人: hope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12:14am
我想或許沒有跑友有時間出面幫忙進行團體訴訟,所以擬了一封信,並已分別MAIL給內政部長、花蓮縣長、營建署長及太管處處長,請他們幫忙處理這件不公平的事。
有意願寄信給上述機關的跑友,歡迎複製後寄出,我相信寄的人如果夠多,一定可以引起相關機關的重視,進而達成監督,甚至改變路協的目標。
信件主旨及內容如下:

請轉飭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退還太魯閣馬拉松溢收之費用


敬陳
內政部李部長
花蓮縣傅縣長
營建署許代署長
太管處曾處長

敝人是參加今年11月2日太魯閣馬拉松全馬組的跑者,因主辦單位擅自將全馬賽事變更為半馬,且未退還溢收之費用,導致權益受有損害,茲具函敦請執事秉公處理。
「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競賽規程」如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下稱路跑協會)與報名參賽跑者間簽訂之契約,有拘束雙方之效力。依該競賽規程十七、安全事項:(2)規定,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準此,路跑協會因為此次的地震,考量跑者之安全,依競賽規程規定,可以「取消比賽」、「擇期比賽」或是「改用其他替代路線」(變更半馬及全馬之競賽路線),但是沒有權力將「全馬變更為半馬」。
路跑協會違反競賽規程十七、安全事項:(2)之規定,擅自將全馬變更為半馬,有錯在先,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參民法第226、227條);縱然將原報名全馬但當天被迫改參加半馬之跑者,視為同意路跑協會之變更,該協會仍應退還全馬、半馬報名費之差額100元與此類跑者(未參賽之全馬跑者,因路跑協會違反規定在先,渠等未參賽應認為係不同意該協會之變更,路跑協會既未取消當天賽事,自應退還全部報名費800元)。詎路跑協會賽後並未將溢收之報名費100元,退還給被迫參加半馬之全馬跑者,雖迭向現場人員反應,均未獲合理答覆(因未取得跑者同意,路跑協會在終點發給原報名全馬跑者之太管處製作的環保袋,至多只能認為是太管處之贈品,或該協會就擅自變更賽程之違約行為的補償、賠償或安撫,而不能認為係溢收價金之替代物)。該會所表現出的老大心態(你能耐我何),既視「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競賽規程」如無物,更將侵吞跑者溢繳之費用至少40萬元以上(100元×4000人)之行為,視為理所當然。厚顏、大膽之程度,令人髮指!
貴部(縣、署、處)係主辦該次賽事者之指導(委託)單位,煩請轉飭「路跑協會」立即退還溢收之費用,以維全馬跑者之權益。
敝人謹就 貴部(縣、署、處)為民主持公道之行為,致上最高敬意。耑此
    敬頌
大安
           000 敬上


發表人: 蓮霧ㄟ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9:05am
一人一信,支持∼Clap

-------------
一人獨爽,不是真快樂!
真正的快樂,不是獨享的快感,而是為別人感到快樂!


發表人: st881105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11:01am
支持


發表人: yun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11:03am
很遺憾,在這個討論區居然看不到什麼太大的迴響?
我推測原因如下:
  1. 跑者廣場大部分使用族群為四十歲以上具資歷跑者,這些跑者對路協早已心死,採消極抵制不參賽之作為,大部分跑者當日均就近參加西部地區賽事,對於太馬發生之事無感。
  2. 跑者廣場已淪為各社團報名事務討論區
十年前,身邊的人開始說要抵制路協
十年後,這樣消極的抵制有發生作用嗎?

路協已經成為最有錢的團體,我們的姑息養出這樣的一個單位

[新聞 2013]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31023/KHAWWHJTUKB7N.shtml" rel="nofollow - 全民瘋路跑 路跑協會賺飽飽?立委要求財政部查稅

[新聞 2011]  http://news.cts.com.tw/nownews/politics/201102/201102100668733.html" rel="nofollow - 舉辦「入聯路跑」活動 監察院彈劾前體委會副主委李高祥


來看看路協昨天作的公告吧
===========================
親愛的太魯閣峽谷馬拉松全程馬拉松參賽者大家好!

2013太魯閣峽谷馬拉松因10月31日晚間花蓮地區發生規模6.3地震,本會經與相關單位諮詢,為選手安全第一考量下去除危險路段,將全程馬拉松賽道減縮成半程馬拉松,感謝各位跑者的諒解,為了對全程馬拉松跑者支持表達感謝並向對於無法完成全馬而有所遺憾向各位致歉,現場即贈送乙個環保紀念袋。此外,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並再捐20萬元給花蓮天主教門諾基金會做為急難救助之用。

特此公告。 感謝您十二萬分的諒解.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敬上
http://www.sportsnet.org.tw/news_detail.php?Id=502" rel="nofollow - http://www.sportsnet.org.tw/news_detail.php?Id=502
=========================================

幾個問題如下:
  1. 此環保袋已預先印有2013太魯閣馬拉松字樣(Tarako Gorge Marathon),不就表示本來在太馬當天會發送給我們嗎?怎麼能拿本來就會發送給我們的東西,說成是致歉的物品呢?
  2. 路跑協會賺了這麼多錢,願意拿部分經費出來作公益是好事,但路協自行捐款為何要寫在此公告內?這與我們全程馬拉松跑者有何關係?
  3. 花蓮縣衛生局長 http://www.hlshb.gov.tw/files/11-1006-1911.php" rel="nofollow - 徐祥明先生 ,您身為2013太魯閣馬拉松大會委員,究竟使用何等身份投書媒體?對選手的抗議訴求隻字不提,通篇讚揚「花蓮縣政府」「太管處」「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以您這樣的身份來動用媒體資源,不免有粉飾太平、消毒、企圖改變輿論風向之意圖????
今天藉由這個機會,我們看到了路協、太管處、花蓮縣政府的種種問題以及利益糾葛
如果我們還是採取消極的態度,不就是默許這樣的行為繼續發生下去?
在跑者廣場上眾多豐富資歷的前輩們,在這個時刻難道不應該出來表示一些意見嗎?



今天在這裡,要爭取的不是退費,是爭取一個公平正義,以及對參賽選手的基本尊重


發表人: 小寶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12:54pm
消基會申訴

本會受理申訴範圍

日常生活中,相關食、衣、住、行、育、樂、醫等各方面之「民生消費性問題」。
會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十樓之二
電話: (02)2700-1234 
傳真: (02)2703-2675

再一人一信寄給馬英九......


發表人: Jay18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3:39pm
文章發表人 yun

很遺憾,在這個討論區居然看不到什麼太大的迴響?
我推測原因如下:
  1. 跑者廣場大部分使用族群為四十歲以上具資歷跑者,這些跑者對路協早已心死,採消極抵制不參賽之作為,大部分跑者當日均就近參加西部地區賽事,對於太馬發生之事無感。
  2. 跑者廣場已淪為各社團報名事務討論區
十年前,身邊的人開始說要抵制路協
十年後,這樣消極的抵制有發生作用嗎?

路協已經成為最有錢的團體,我們的姑息養出這樣的一個單位

[新聞 2013]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31023/KHAWWHJTUKB7N.shtml" rel="nofollow - 全民瘋路跑 路跑協會賺飽飽?立委要求財政部查稅

[新聞 2011]  http://news.cts.com.tw/nownews/politics/201102/201102100668733.html" rel="nofollow - 舉辦「入聯路跑」活動 監察院彈劾前體委會副主委李高祥


分享後進如我這三年對路跑活動的觀察~
1.,跑者廣場是全台路跑社團以及資深跑者齊聚之處,雖有一定影響力,但卻也不需要放大....
   與一般只是參加好玩的民眾比例...是可略見一二,或許跑者廣場在一般民眾心理:路跑活動資訊提供>網路討論互動
  如:一場跑馬活動參加者動輒上千上萬,會這裡留言回響的多是熟面孔,不只是太魯閣
   另外可以再看看螢光夜跑,這裡有多少跑友前輩去參加?可其確可讓媒體追蹤調查&消基會關注
         再看看這網站(評分人數)相信大家不陌生
http://www.sportsnote.com.tw/running/race.aspx?id=258a6191-77d3-432a-b207-1002b9ad73cc

2.關於路跑協會(先不談有沒有假帳問題),政府機關要查路跑協會應該算是容易的多,畢竟其上還有體總.體育署,有$進就要有產出...但民間社團~嗯~若有問題,那應不小於路跑協會,這在各單項運動皆然,倒是在路跑這項,因我們偉大的長官及名人也愛,參與的"民眾"也多,自然獨大凌駕與其他單項協會及民間社團



發表人: 陳文進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4:34pm
剛開始跑的時候.無知或許被路協美麗的路線吸引.跑過兩次.從此列為絕對拒絕往來戶.至今未曾參與過.不跑路協的賽事.我相信應該不會怎樣才是.
 
與其跑完後悔.不如一開始就拒絕.至少呼應前輩所言.莫姑息養奸.
 
當我們看到有人偷東西.如果保持沉默.那等於是鼓勵他繼續偷.


發表人: 賁俊蓮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6:53pm
我也贊成一人一信,要適當表達心中的不滿
∼∼只說了一些對往年的看法並不是冷漠,只不過今年剛好沒參加.
∼∼當然更支持北投慢跑把活動”固定”辦在同一天!


發表人: 永慢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8:29pm
去年就有草山308和台北馬拉松衝堂,少數北部跑友捨近求遠,玩得盡興。
今年也有紅瓦厝馬和台北馬拉松衝堂,不畏大勢力,值得讚許。
把路協拒絕往來,損失甚麼?得到甚麼?是否得不償失,每個人自我評估,有人多年對路協謝謝收看了。
太魯閣美景絕佳,如果馬拉松當天是路人甲,天亮就往天祥走/跑去,到天祥折返(甚至到文山或更遠處),完全不享用任何活動補給,對於報名者有失敬嗎?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8:37pm
反正我個人是已經將它列為拒絕往來戶了
至於,以我的感覺
反正它的場次一定還是很多人搶著、甚至擠破頭要報名
也沒差我這個人
所以它也不需要有任何檢討或是改進啊


發表人: 芎林22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9:13pm
今天的金門馬也是瞬間秒殺~~如果我是路協,我會有改善的動力嗎???


發表人: linsm
發表日期: 2013-11-07 at 10:47pm
文章發表人 永慢陳永星

去年就有草山308和台北馬拉松衝堂,少數北部跑友捨近求遠,玩得盡興。
今年也有紅瓦厝馬和台北馬拉松衝堂,不畏大勢力,值得讚許。
把路協拒絕往來,損失甚麼?得到甚麼?是否得不償失,每個人自我評估,有人多年對路協謝謝收看了。
太魯閣美景絕佳,如果馬拉松當天是路人甲,天亮就往天祥走/跑去,到天祥折返(甚至到文山或更遠處),完全不享用任何活動補給,對於報名者有失敬嗎?
所以今年11/02我就跑大屯山,12/15要跑歸仁紅瓦厝。

-------------
讓跑的人安全,讓沒跑的人安心;越跑越快樂,越跑越健康


發表人: algebra0001
發表日期: 2013-11-08 at 8:13am
老實說,如果我是路協
我幹嘛改進呢


發表人: wubae
發表日期: 2013-11-08 at 8:40pm
坦白說~路協被批評很多年~我都是姑且聽之~雖不喜歡路協的老大心態,不夠體貼跑者!但~還不致於抵制他們辦得活動!可是.....這次~我真的也不爽了!花了那麼多時間,從台南到花蓮~坐火車來回要十五個小時,結果換來2個小時多的半馬~....如果~事先知道~根本連去都不去!...往後~路協的活動~真的參加意願很低!.....支持...退費捐慈善!支持跑步前輩入主路協!


發表人: hope
發表日期: 2013-11-08 at 9:53pm
朋友告訴我,前幾天他寄了封mail給花蓮縣長(在我PO上擬稿之前),表達對此次太魯閣馬拉松的不滿,希望爾後的太魯閣馬拉松不要再委由路跑協會辦理。之後接到傅縣長指派之專人來電,表示縣長已接獲他的來信,會慎重考慮他的建議。
且不管花蓮縣長所言是不是官話,至少可以確信朋友的去信已引發一定的效應。
如果一封信就能引來注意,相信更多的信一定可以發揮蝴蝶效應,帶來巨大的改變 !
Just do it ! 別讓我們的冷漠成了壯大路協的養分 !


發表人: hope
發表日期: 2013-11-11 at 2:52pm

剛收到內政部長電子信箱回函,貼上供諸位跑友卓參

○○先生您好:
   
您於102116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主辦單位擅自將全馬賽事變更為半馬,且未退還溢收之費用」乙事,茲答復如下:
ㄧ、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2012年係為太魯閣國家公園主辦;2013年馬拉松活動主辦單位為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主要贊助單位為台灣亞瑟士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家樂福文教基金會、白蘭氏食益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天地合補葡萄糖胺飲、星辰表(香港)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日商優橋股份有限公司、日商久光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為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主動邀請贊助。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協助場地使用相關事宜,並未支出任何費用予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在此敘明。原製作之手提袋為國家公園活動宣導使用,為敦親睦鄰,業已贈送花蓮縣新城鄉公所、秀林鄉公所、相關協辦機關、單位、醫謢人員、志工、賽事活動得獎者及花蓮縣各公私部門等相關單位協助支援之人員及馬拉松工作人員,截至目前已發放7,600餘只。
二、有關您提及的問題,略述如下:『路跑協會立即退還溢收之費用,以維全馬跑者之權益』乙事,太管處表示: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為考量全程馬拉松選手報名權益及歉意,並權衡參賽選手對峽谷馬拉松賽事的支持,決定於比賽終點現場贈送手提袋乙個,並先行向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借用,目前刻正進行採購程序,完成後即可歸還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另經本部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洽詢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表示:2013太魯閣峽谷馬拉松因1031日晚間花蓮地區發生規模6.3地震,路跑協會經與相關單位瞭解,為確保選手安全第一,經考量後排除危險路段,將全程馬拉松調整為半程馬拉松,希望得到各位跑者的諒解,為了對全程馬拉松跑者支持表達感謝並對於無法完成全程馬拉松而有所遺憾向跑者致歉,現場即贈送乙個手提袋。此外,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並再捐20萬元給花蓮天主教門諾基金會做為急難救助之用。
三、據115花蓮更生日報載:本屆馬拉松賽主辦單位路跑協會正確果決的應變措施,避免一場可怕的災難性悲劇發生。太魯閣馬拉松賽活動當日112上午930分,於台八線燕子口隧道西端(中橫公路180K)、靳珩隧道口旁、九曲洞東端口前方三處,出現巨石崩落狀況,經過查證係全程馬拉松比賽經過路段。根據新聞媒體報導,當時執行機動巡邏員警及新城警分局天祥派出所王祝光所長目睹落石災情,依其歷年負責太管處峽谷馬拉松巡邏任務經驗研判,這次若未事先取消四十二公里全程馬拉松,後果將不堪設想。多達四千位全程馬拉松選手群,若分別在燕子口隧道西端、靳珩隧道口及九曲洞東端口前方三處遭逢落石傾砸,即便選手們配戴安全帽,仍無法承受巨大石塊重力加速度撞及,傷亡情況必然非常慘重。本次活動遭逢地震天災,仍應以選手安全為最大之考量。
四、相關對於本活動細節,太管處將再與主辦單位深入瞭解,您所提應該立即退還溢收之費用、損害賠償責任等乙節,將正式函轉路跑協會依據競賽規則並考量情理法辦理。
   
以上答復,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暸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
本案聯絡人員: 內政部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遊憩服務課張淑真技正
聯絡電話:03-8621100601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啟

 


發表人: Bill Ku
發表日期: 2013-11-11 at 4:07pm
好官方啊...
說明了他只是轉答 路協...
沒有做任何回答...

無言


-------------
不受傷 , 才能長長久久 ~~~


發表人: yun
發表日期: 2013-11-11 at 4:13pm
路協應該覺得安全下莊了吧
大家再怎麼關注也只有五天的效力啊~
隔個週末再跑完一場賽事,補給很棒,很開心,馬上就忘了太馬囉

我想重點還是擺在環保袋
我們一般人的理解,作了一萬多個馬拉松環保袋,應該是要發給選手的吧?
很可惜我們的官員說那是要敦親睦鄰的?其實有點難想像一萬五千個要怎麼發?
當初採購就是核定這個用途?這個我們市井小民也查不到,可能要麻煩調查局了
不過我想也沒差了,畢竟幾十萬的東西,大家也不會那麼care
反正路協都捐了20萬轉移焦點了嘛(以路協名義,不知道能否抵稅??怎麼不是以選手名義??)
又派大會委員去媒體消毒,超級好用的,連內政部也可以拿來引用

最後的重點,太魯閣的路權大家也都可以申請來辦活動的!!
因為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每年都去申請
建議各大團體,如果有興趣的話,歡迎跟太管處去申請2014/11/1的太魯閣路權來主辦賽事!!
對了,記得請太管處幫忙編列宣傳贈品費用!!


發表人: 小四
發表日期: 2013-11-11 at 5:03pm
那天中午看到新聞報導,覺得真是匪夷所思?沒有其他的好方法嗎?管理學上講:趨吉避凶。
怕選手發生危險可以理解,但還是可以規劃出完成全馬的替代路線不是嗎?以前還不是有先往台泥跑再折回中橫公路的路線過,這次為何不尋找呢?
我不迷信路邪的招牌,我喜歡我們各位路跑前輩站在跑者立場,辛苦規劃的馬場,希望這次的事件,不要再發生了。


-------------
慢跑是跑快樂的:)別心急,慢慢來:)


發表人: nero
發表日期: 2013-11-11 at 9:52pm
您於102年11月6日致本處首長信箱詢問『2013太魯閣峽谷馬拉松』乙案,說明如下:

ㄧ、2012年係為太魯閣國家公園主辦;2013年馬拉松活動主辦單位為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主要贊助單位為台灣亞瑟士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家樂福文教基金會、白蘭氏食益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天地合補葡萄糖胺飲、星辰表(香港)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日商優橋股份有限公司、日商久光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為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主動邀請贊助。本處協助場地使用相關事宜,並未支出任何費用予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在此敘明。原製作之手提袋為國家公園活動宣導使用,為敦親睦鄰,業已贈送花蓮縣新城鄉公所、秀林鄉公所、相關協辦機關、單位、醫謢人員、志工、賽事活動得獎者及花蓮縣各公私部門等相關單位協助支援之人員及馬拉松工作人員,截至目前已發放7,600餘只。

二、有關您提及的問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為考量全程馬拉松選手報名權益及歉意,並權衡參賽選手對峽谷馬拉松賽事的支持,決定於比賽終點現場贈送手提袋乙個,並先行向本處借用,目前刻正進行採購程序,完成後即可歸還本處。另經本處洽詢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表示:2013太魯閣峽谷馬拉松因10月31日晚間花蓮地區發生規模6.3地震,路跑協會經與相關單位瞭解,為確保選手安全第一,經考量後排除危險路段,將全程馬拉松調整為半程馬拉松,希望得到各位跑者的諒解,為了對全程馬拉松跑者支持表達感謝並對於無法完成全程馬拉松而有所遺憾向跑者致歉,現場即贈送乙個手提袋。此外,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並再捐20萬元給花蓮天主教門諾基金會做為急難救助之用。

三、據11月5日花蓮更生日報載:本屆馬拉松賽主辦單位路跑協會正確果決的應變措施,避免一場可怕的災難性悲劇發生。太魯閣馬拉松賽活動當日11月2日上午9時30分,於台八線燕子口隧道西端(中橫公路180K)、靳珩隧道口旁、九曲洞東端口前方三處,出現巨石崩落狀況,經過查證係全程馬拉松比賽經過路段。根據新聞媒體報導,當時執行機動巡邏員警及新城警分局天祥派出所王祝光所長目睹落石災情,依其歷年負責太管處峽谷馬拉松巡邏任務經驗研判,這次若未事先取消四十二公里全馬,後果將不堪設想。多達四千位全程馬拉松選手群,若分別在燕子口隧道西端、靳珩隧道口及九曲洞東端口前方三處遭逢落石傾砸,即便選手們配戴安全帽,仍無法承受巨大石塊重力加速度撞及,傷亡情況必然非常慘重。本次活動遭逢地震天災,仍應以選手安全為最大之考量。

四、相關對於本活動細節,本處將再與主辦單位深入瞭解,台端所提剩餘數量是要如何運用乙節,將於辦理國家公園環境教育、生態遊憩、遊客安全教育及保育宣導等相關活動時使用。

以上答覆,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暸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

本案聯絡人員: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遊憩服務課張淑真技正

聯絡電話:03-8621100轉601


發表人: nero
發表日期: 2013-11-11 at 9:53pm
基本上我只問了紀念帶本來的用途
結果寫了那麼多 都在幫路協說話
這是什麼意思
官官相護?
路協的頭比較大就是了


發表人: Harry Shen
發表日期: 2013-11-11 at 10:09pm
一、安全考量改半馬是欺騙
http://thbu4.thb.gov.tw/main_06_03.htm" rel="nofollow - http://thbu4.thb.gov.tw/main_06_03.htm
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轄區易落石及易坍方危險路段查詢表顯示,
本屆太魯閣全馬路線共涵蓋17處,半馬折返點前就占了5處,跑半馬就真的安全嗎?
從另一個角度思考,就算沒有地震、豪大雨,這區域一直以來就是落石不斷,
路協報名簡章也提醒跑友應注意自身安全,來報名的相信也都有將安全納入考量,
如果真的因為強震後落石機率大增,而在花蓮縣府反對進入峽谷後,
仍做出全馬改半馬的折衷,讓所有人誤信當天半馬路線安全無虞,
這絕對是路協對所有跑友的最大謊言。

二、辦馬拉松沒有全馬貽笑大方
全馬4000人X800元,半馬8000人X700元,
這才是路協只犧牲全馬,也不能得罪半馬的真正考量,
如果半馬改10K,晚10分鐘出發,全馬跑2趟半馬路線也是可以解決,
半馬跑友如果里程被減半應該也吞不下去吧,
現場抗議人數恐怕會讓賽事癱瘓吧。
路協向來有靠"半馬非跑友"來賺錢之嫌(半馬限時4H),
改半馬只得罪全馬,既可說服縣府比賽照辦,又可縮短時程,不增加開銷,
錢落袋為安,沒有全馬的馬拉松會貽笑大方又何妨。

三、找人投書媒體真矯情
自己人?官員?學者?不認識這個人,但既然投書媒體,相信可受公評,
安全無價,我認同,沒有人想看到一場健康的路跑賽事發生任何意外,
但以沒發生意外來說嘴,要大家認同並讚賞路協此舉英明,
並對於半馬的賽道上還是存在落石危機視而不見,此論點很難讓人認同。
只能說當天活動現場所有人都很有福報,上天保佑。

四、民間社團找公家機關借紀念品應急,第一次聽聞
環保袋是否涉弊,找當初採購公文出來看採購目的就知道,
接下來看是否已核銷,核銷也該有發放清冊為憑,
大家一起繼續追下去,找政風單位、找檢調,追追追,
只能說路協理事長真夠力,公家機關的環保袋紀念品也可借來擋,
這種辦事的效力與魄力拿來現場直接退100元給全馬跑友,不是更阿莎力。
有人批評現場抗議的選手很掃興,
如果調查結果太管處和路協有涉及不法,
那才真是有辱"太魯閣"之名。

五、捐錢平息風波,難道真的不法?
向來只聽說不法所得被贓到才會急忙捐錢給公益團體,
面對跑友種種不滿,路協捐善款這招似乎欲蓋彌彰,
慷他人之慨,占盡全馬跑友便宜,
更讓人覺得此舉只想昭告:錢我捐出去了,別再來找麻煩。

一個禮拜過去了,看來路協只想低調讓風波快點平息,
深不知這事件已經是台灣馬拉松賽事的一個污點。
奉勸路協,別再用"利益"優先來辦馬拉松賽事。
這讓人感受不到甚麼是真正的"馬拉松"啊。


-------------
放下過去才能不斷向前~


發表人: nero
發表日期: 2013-11-11 at 11:40pm
這於這樣的回應 真感到驚奇

2013年馬拉松活動主辦單位為"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本處協助場地使用相關事宜,"並未支出任何費用予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在此敘明。

為敦親睦鄰,業已贈送花蓮縣新城鄉公所、秀林鄉公所、相關協辦機關、單位、醫謢人員、志工、賽事活動得獎者及花蓮縣各公私部門等相關單位協助支援之人員及馬拉松工作人員,截至目前已發放7,600餘只。

疑問:既然主辦單位是路跑協會,那身為協辦單位的太管處為什麼還要花快121萬做了一萬多個袋子然後發給相關協辦機關單位.... 而且還沒發完 剩超多(相關協辦人員最好有這麼多) 這樣沒有浪費公帑 圖利某團體的嫌疑嗎?

相關對於本活動細節,本處將再與主辦單位深入瞭解,(套招?)
台端所提剩餘數量是要如何運用乙節,將於辦理國家公園環境教育、生態遊憩、遊客安全教育及保育宣導等相關活動時使用。
疑問:袋子上印有2013太魯閣馬拉松 標案是太魯閣國家公園馬拉松環保袋
         這說法不會太簽強嗎???


發表人: 高清海
發表日期: 2013-11-11 at 11:45pm
其實這個問題到最後也是不了了之,若是真的為了選手安全著想,應該是將比賽延期讓落石穩定後再跑,難道跑21k賽道裡面就沒有發生落石事件嗎不會問題發生嗎,今天只是路協運氣好,21k賽事沒有發生落石砸到人事件,讓路協安全下庄了,不然沒有將比賽日期延期的後果就有的瞧了,,

-------------
享受活著短暫青春,用腳步來體驗人生


發表人: 彰小孩榮裕
發表日期: 2013-11-12 at 3:43pm
一、事前規劃草率:此路線有落石之虞,並非地震之後才有,好幾年以來連平時都要提醒遊客,但太馬主辦單位不針對落石情況,事先規劃備案路線,顯見草率行事。
二、人數控管不當:太馬路線賽道要讓12000人同時跑,太擠也易發生危險,活動主場地零亂擁擠,盥洗沖洗設備設施嚴重不足,大量寄物袋曝露在外,退瞐片領物大排長龍,人數未控制在合宜之內,也導致根本無法採用「全馬跑者改為半馬路線跑兩趟」的各種可能應變方案。   
三、補救措施恐涉不法: 用印著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廣告」字樣的簡易購物袋,來「補」跑友的損失,是拿廣告品來當有價品,而且是拿國家公務單位花人民公帑去製作的袋子,給民間單位拿去當對價補償。國家公園管理處和路跑協是否都涉及不法? 
贊成繼續追究。


-------------
跟著永慢跑,再怎麼慢永遠都能跑。


發表人: yun
發表日期: 2013-11-12 at 3:50pm


發表人: yun
發表日期: 2013-11-12 at 9:35pm
應變能力是否足夠?

半馬路線是否為唯一之替代方案?
此路線已連續辦理第14年,落石風險並非今年獨有
以安全為前提,相信選手都能接受延期、取消賽事,或是更改路線
但唯獨「縮減路線」,這要大家如何接受?

看看2005年的太馬路線好了,由台九線一路向花蓮市區方向跑至光隆博物館折返
當年就能有這樣的規劃,這難道不是替代路線的一種嗎?
若以2005路線作為計畫備案,路協應可事先申請路權?
以路權問題作為理由,另個角度看來,是否代表路協完全未準備備案?

http://imgur.com/c1xhsAR" rel="nofollow">


發表人: hope
發表日期: 2013-11-12 at 10:27pm

貼上花蓮縣長的回函,較之內政部長的回函,簡直是官話連篇(完全抄自該縣某局長的投書)....

先生您好:

首先,崐萁先感謝您參與太魯閣馬拉松活動,體驗花蓮之美與熱情。

有關來信提及太魯閣馬拉松主辦單位擅自將全馬賽事變更為半馬,且未退還溢收之費用1事,經查主辦單位為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經本府瞭解,因花蓮地區於10月31日晚間發生規模6.3地震,該協會為確保參加全程馬拉松選手之安全,經考量後需排除危險路段,故將全程馬拉松調整為半程馬拉松,為取得各位跑者的諒解,並感謝參賽選手對峽谷馬拉松賽事的支持,決定於比賽終點現場贈送手提袋乙個,並於隔日再捐20萬給花蓮門諾基金會做急難救助之用,本府亦敦請該單位適時對外說明。

太魯閣馬拉松賽活動當日11月2日上午9時30分,於台八線燕子口隧道西端(中橫公路180K)、靳珩隧道口旁、九曲洞東端口前方三處,出現巨石崩落狀況,經過查證係全程馬拉松比賽經過路段。根據新聞媒體報導,當時執行機動巡邏員警及新城警分局天祥派出所所長目睹落石災情,依其歷年負責太管處峽谷馬拉松巡邏任務經驗研判,這次若未事先取消四十二公里全程馬拉松,後果將不堪設想。多達四千位全程馬拉松選手群,若分別在燕子口隧道西端、靳珩隧道口及九曲洞東端口前方三處遭逢落石傾砸,即便選手們配戴安全帽,仍無法承受巨大石塊撞擊,傷亡情況必然非常慘重。本次活動遭逢地震天災,故仍應以選手安全為最大之考量。

崐萁感謝您的來信。如有未盡事宜,請洽中華民國路跑協會:02-25855659

敬祝 安康
花蓮縣縣長 傅崐萁 敬上



發表人: malonlon
發表日期: 2013-11-12 at 11:34pm
由衷敬佩yun對這件事的追求和每回都言之有物的內容。
就2005年的路線,難題可能不只在路權的申請。國際馬拉松的路線還有丈量有效期的期限問題,供你作參考。

-------------
寧可一思進,莫要一思停.


發表人: 安樂使
發表日期: 2013-11-13 at 8:44am
文章發表人 malonlon

由衷敬佩yun對這件事的追求和每回都言之有物的內容。
就2005年的路線,難題可能不只在路權的申請。國際馬拉松的路線還有丈量有效期的期限問題,供你作參考。
 
難道改成跑半馬就有符合國際馬拉松的丈量有效期的期限問題嗎?
既然已經無法跑原來路線,還管這做啥?
今年這樣的措施不僅對國內跑者交待不過去,對可能遠道而來的外國人士來說更是情何以堪?!


發表人: hope
發表日期: 2013-11-18 at 3:36pm
這封是第1次收到內政部長回函後再寄出的MAIL
 
部長閣下勛啟:

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中仍轉知所轄回覆敝人的請求,謝謝您!

就來函內容仍有疑問,謹再說明如下:

1.敝人相信路跑協會做出變更賽程的出發點是良善的,但是依照「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競賽規程」十七、安全事項:(2)規定,該協會可以「取消比賽」、「擇期比賽」或是「改用其他替代路線」(變更半馬及全馬之競賽路線),就是沒有權力將「全馬變更為半馬」。路跑協會片面且粗魯地將「全馬變更為半馬」,除了凸顯該協會視競賽規程如無物的的老大心態外,也讓全國跑者知道路跑協會就本賽事完全沒有替代的備案。畢竟「太魯閣馬拉松」舉辦的時間與路線,原本就存在落石危機,乃眾所皆知之事,一個在同樣地方辦了10幾年相同活動的單位,豈有不知之理?路跑協會不預先備妥合於競賽規程的替代方案,已非負責任者所應為,竟還企圖以「選手安全第一」當藉口掩飾該協會的不負責與貪婪,甚至博取美名。顛倒是非的功力,較諸辦比賽之能力,實更勝一籌!

2.依回函所述,路跑協會自承,現場發的手提袋,是向太管處商借來贈送給全程馬拉松跑者以表示歉意者。就是明白表示,那只手提袋不是溢收費用的替代物,既然如此,為什麼還不將溢收的100元退還給被迫參加半馬之全馬跑者?路跑協會是人民團體,而  貴部是人民團體之主管機關,仍請本於主管機關權責命令路跑協會立即退費(與賽者退還100元,未與賽者退還800)。至於,該協會捐款20萬元給花蓮天主教門諾基金會乙事,乃該協會之善念,他人無由置喙,但絕不表示路跑協會可因捐款第三人而免除返還溢收費用的責任。

3.至於115花蓮更生日報所載之文,係出自本次賽會的大會委員徐祥明先生(似亦為花蓮縣政府某局處首長)之手,該文已非瓜田李下可喻,可信度如何?縱髫齡稚子亦心知肚明,何況是  部長及眾執事者。

4.依太管處表示,本次賽事是路跑協會主辦,太管處僅協助場地使用相關事宜,並未支出任何費用予路跑協會。換句話說,是不是任何一個人民團體都可以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舉辦馬拉松活動?如果是,有勞轉令太管處立即公告週知;如果不是,亦請公告設定之條件,以便符合條件的人民團體提出申請。

再次感謝部長您的費心,也靜待後續的進行。

 
下面這封是內政部長的第2封回函(讀完後差點壞了昨天跑完屏東馬的好心情)

 

○先生您好:
您於1021111日寄給部長信箱的電子郵件,提及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舉辦路跑活動報名費退費1事,茲答復如下:
一、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27條規定:「社會團體處理財務收支,不得有匿報或虛報情事,並應定期公告之。」另「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14條規定:「人民團體辦理之業務或活動,涉有收費或公開招生、授課、售票、捐募、義賣或其他類似情形者,應依有關法令規定,報請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或核准後辦理。其財務收支,事後並應公開徵信」。
二、依上開規定,社會團體推動業務,應符合章程所訂宗旨及任務,如涉有路跑活動收支、捐()款、補助款或其他類似情形者,對其團體之經費收入來源及支出情形,應依上開規定辦理相關公告徵信事宜;又對於報名費收入部分,應同時依該辦法第24條規定,以協會名義給予正式收據,並留存根備查。關於您所陳情該活動退費1事,因涉及事實認定,宜視該活動簡章、內容、報名表及退費規則而定,本部已另函該會檢視全案活動缺失部分予以改善,對於報名費收入部分,並依規定辦理相關公告事宜。
三、另國家公園內中橫公路之路權管理單位屬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舉辦活動須提具詳細計畫書洽路權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及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提出計畫申請,通過審查再提送到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每月召開一次)討論。本部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將視公私機關、團體申請之活動計畫內容配合辦理。
四、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
本案聯絡人員:吳宥靜(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聯絡電話:02-23566227
本案聯絡人員:張淑真(營建署)
聯絡電話:03-8621100601

 
關於這檔「太馬事件」,個人將秉持愚公精神繼續纏下去。也敦請有能力的路跑團體,依來函所示,爭取主辦來年的太魯閣馬拉松!


發表人: 廈馬
發表日期: 2013-11-18 at 4:52pm
小弟一聽說要抽籤第一時間就放棄了,如今看到網上討論退費問題非常熱烈.個人以為官方做事照本宣科也無可厚非,若要得到迅速回應,只要到各大媒體爆料專線一通電話,應該比公文往返快速許多, 近日的食品安全不就是媒體走在官方之前..祝各位最後能得到滿意的解決.


發表人: 淑卿
發表日期: 2013-11-18 at 8:02pm
愛好路跑的人,個性較坦蕩,不能跑全馬跑就跑半馬嘛,
再不然瀟灑點不去跑,自己找點去跑,不也是很快樂嗎?
管他路協怎麼處理,干卿底事。Wink


發表人: 達達馬蹄
發表日期: 2013-11-18 at 8:15pm
個性坦蕩,不代表就能縱容不公不義~

不能鄉愿!~


發表人: jahung235
發表日期: 2013-11-18 at 8:54pm
路協片面中止全馬跑者的權益,就是不公不義。基於安全理由,它能採取的方式有很多種,即使是硬要全馬變半馬,也應讓不願跑半馬的全馬跑者有選擇退費(註:成本已經發生的部分,當可不退)的機制,但路協不思此圖,反將全馬應該進行所需的花費藉機強行沒收,公理何在?我非常佩服hope兄不屈不撓、契而不捨的精神,加油!


發表人: 永慢陳永星
發表日期: 2013-11-18 at 10:34pm
太平山馬拉松因不可抗力延期舉辦,跑者有三個選擇:退費、保留資格、準時參與。顯然較合理,遂未見譏評者。
這也可以當作前車之鑑,足以警惕來者。


發表人: 小四
發表日期: 2013-11-19 at 9:57am

hope兄實在ClapClapClap

來年如果有路跑團隊出面搶下太魯閣馬拉松的主辦權,小弟不前往參與就說不過去了。


-------------
慢跑是跑快樂的:)別心急,慢慢來:)


發表人: 李孟峰
發表日期: 2013-11-19 at 11:35am
真希望來年有路跑團隊搶下太魯閣馬拉松的主辦權


發表人: fievel
發表日期: 2013-11-19 at 7:18pm
建議有報台北富邦馬拉松的跑友, 要不要大家集合一下, 當天給路協難看?
至少當天很多媒體及長官, 路協要躲也躲不掉!
太馬活動已經過了, 再搞也很難搞出個名堂, 不如富邦馬當天和路協來個正面對決如何?



發表人: 陳逸誠
發表日期: 2013-11-19 at 11:23pm
文章發表人 hope

「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競賽規程」十七、安全事項:(2)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依上述規定,路跑協會因為此次的地震,可以「取消比賽」、「擇期比賽」或是「改用其他替代路線」,但沒有權力將「全馬變更為半馬」。沒有參賽的全馬跑者,可以考慮依「債務不履行」之法律關係,請求路跑協會退還扣除晶片後的報名費;被迫參加半馬賽事的原全馬跑者,則可考慮依「不完全給付」或「變更後之新契約」,請求路跑協會退還溢收的100元。
「跑者廣場」上人才濟濟,相信一定有法律專業人才,希望能挺身以「團體訴訟」方式,幫跑友追索這筆款項(100元×4000人,至少有40萬元),如能成功,我願將分攤訴訟費用後之餘額,全數捐給「跑者廣場」。


我也是全馬被改成半馬的受害者之一
跑友們回家後都要重新忙碌於家庭及工作當中
即使不平不滿也多不再追究
如果HOPE前輩願意秉持馬拉松的精神讓路協退回溢收費用
不知路跑團隊辦的場子上是否願意提供一個休息區
提供受害者簽署聯署書要求路協退費
聯署書如果送到類似消基會或公平會相關單位不知是否幫得上忙

我也願將分攤訴訟費用後的餘額捐給跑者廣場或其他弱勢團體
 


發表人: 陳逸誠
發表日期: 2013-11-19 at 11:31pm
我也很想去金門跑馬
但像金門馬這樣不友善的報名方法
我不想消極的拒跑
而是和太馬一樣
希望有別的路跑團體來辦
或至少提升一下路協的水平
對跑友友善一點


發表人: 孟哲
發表日期: 2013-11-25 at 3:56pm
討論串快沉下去了...... 讓它浮出來

路協一天不解決,就定期讓這篇文章浮出來一下

把 40萬 吐出來~~~~~~

很多人想說就算了,不要看太重、個性坦蕩

抱歉,我非常不能認同,這種態度只會讓路協越來越爛

對於不公不義的事,沒有理由不給它盧到底的阿!!!!!


發表人: 小四
發表日期: 2013-11-25 at 4:30pm
全國賽事中有明年度的日期了,還是路斜訂走的嗎?心中期盼不是耶~
花蓮或台東地區的路跑團體,不知道有沒有可以地利之便搶攤的呢?

-------------
慢跑是跑快樂的:)別心急,慢慢來:)


發表人: 滿天星
發表日期: 2013-11-25 at 5:23pm
http://www.sportsnet.org.tw/news_detail.php?Id=502
這是路協對大家的回應……
俺只有說:呸……!!取頭去尾丟心作法有夠瞎…
就是沒講重點退不退費,只講地震造成公園崩塌後的考量作法及說捐錢給慈濟…
真是他馬的勒……
捐款名細與退不退費都沒說…
真的是又讓我學會一招:
要學偉人及542旅事件的人幹大事前要先斬後裝瘋賣傻,學****被抓到要拖一群下海…
要害人之前要抓重點…速速呈獻
要學****堅決自己永遠是對的
要學****說完馬上忘記說的話堅決自己沒有說…並且要勇往直前不認定對方是對的…
最後要學會**跟****臉皮夠厚
最後被反嗆時要學前幾年大家都在流行的話:高舉雙手我錯了嗎…我真的有錯嗎…難道真的是我錯了嗎…!!!

管理者註:本論壇禁止討論政治,為避免模糊焦點,部分政治議題之用語已刪除



列印本頁 | Close Window

Forum Software by Web Wiz Forums® version 9.73 - http://www.webwizforums.com
Copyright ©2001-2011 Web Wiz - http://www.webwiz.co.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