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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 代跑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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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ansan
Groupie
註冊日期: 2011-11-01 位置: 宅在家裡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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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拉松 代跑問題發表於: 2013-03-27 at 12:21pm |
0167 蔡柳興 男甲組 台灣鐵香蕉隊,是初馬, 我推論是為了初馬獎,所以不擇手段?
編輯者 aisansan - 2013-03-27 at 12:22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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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居��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3-11-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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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7 at 12:36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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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代跑(也可能兩個晶片,都不是當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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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3-07-0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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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7 at 2:27pm |
經檢視違規事證明確,個人謹以大會裁判長名義宣布: 1. 0166 蔡諭璋 0167 蔡柳興 該二人成績取消。 2. 0167 蔡柳興 男甲第二 名次取消,已領取之分組獎盃及獎品追回,該組錄取名次依序遞補。 2013雙溪馬拉松裁判長 王坤樹
編輯者 王坤樹 - 2013-03-27 at 2:28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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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頭
系統管理
註冊日期: 2002-05-07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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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7 at 2:33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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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明快的裁決,普查網尊重大會裁判,同時刪除該兩人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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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樹
manager
註冊日期: 2003-07-0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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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7 at 3:09pm |
謝謝Jay18的指教。 不過套句獅子頭旳名言:我們不是馬拉松警察。 比賽中純心作弊,我們是很難一下就抓出,只能就肉眼能馬上分辨的做出判斷。 上之例,說實話要靠跑者自律及跑友糾舉才能防範,要歸責終點裁判及計時人員,真的太沈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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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gebra0001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11-05-20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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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7 at 3:21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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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靠跑者的自律啊
我們只是一群馬拉松的追隨者 終點裁判及大會人員都非常辛苦在替大家謀福利 然而大家也希望這股清流能夠引導台灣馬拉松的走向 我還是那句老話 勿以惡小而為之 規定不行就是不行 沒有任何情面可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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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噹哥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12-12-1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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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7 at 3:51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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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友間互相約束自律,與主辦單位一起監督比賽公正性!漂亮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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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18
Groupie
註冊日期: 2011-03-07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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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7 at 3:53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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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的自律是整個賽事環節的一部份,表現的是參加者的素質水準
但當大家為了這場"賽事"情境,願意繳報名費前來參加,期望的是大會所提供服務,這服務包含了: 賽道範圍劃定.維持競賽秩序與公平.成績排名....等等可提供大家一個公平切磋及交流的機會,這部份展現的是主辦單位的執行力與專業 提出這~是讓各方都有思考的機會,並非刻意歸責於誰,個人早已跳出參加者或主辦方的單一角度在觀察國內每一場自行車.三項.鐵人.馬拉松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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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偉中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08-10-30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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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7 at 3:55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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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手違規時遭到懲處,固然大快人心,但主辦單位進行懲處時,有時也要考慮違規者的心態。猶記民國94年敝人至八里十三行博物館參加馬拉松賽,中途遇到交叉路口,前面不見跑者,不知應往何方?又不見工作人員指引,只好向路人尋問會場方向,卻意外切西瓜少跑了3Km,只是事後無人知道敝人切西瓜而安然渡過。若當時敝人被主辦單位懲處,而且在網站公布姓名,那可真是冤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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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gsong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11-05-29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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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7 at 4:03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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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兩個晶片不是疏失,是故意的,如此懲罰是正確的...
雖然比賽公不公平,對後段班的我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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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成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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