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者廣場 首頁
論壇首頁 論壇首頁 > 長跑相關討論與資訊 > 比賽感想
  最新文章 最新文章 RSS Feed: 路跑協會應該退費給全馬跑友
  常見問題集 常見問題集  搜尋論壇   行事曆   註冊 註冊  登入 登入

路跑協會應該退費給全馬跑友

 發表回應 發表回應 頁面  <1 34567>
作者
訊息 反向排序
yun 由上至下檢視
系統管理
系統管理
圖像

註冊日期: 2003-07-1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4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yu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路跑協會應該退費給全馬跑友
    發表於: 2013-11-07 at 11:03am
很遺憾,在這個討論區居然看不到什麼太大的迴響?
我推測原因如下:
  1. 跑者廣場大部分使用族群為四十歲以上具資歷跑者,這些跑者對路協早已心死,採消極抵制不參賽之作為,大部分跑者當日均就近參加西部地區賽事,對於太馬發生之事無感。
  2. 跑者廣場已淪為各社團報名事務討論區
十年前,身邊的人開始說要抵制路協
十年後,這樣消極的抵制有發生作用嗎?

路協已經成為最有錢的團體,我們的姑息養出這樣的一個單位



來看看路協昨天作的公告吧
===========================
親愛的太魯閣峽谷馬拉松全程馬拉松參賽者大家好!

2013太魯閣峽谷馬拉松因10月31日晚間花蓮地區發生規模6.3地震,本會經與相關單位諮詢,為選手安全第一考量下去除危險路段,將全程馬拉松賽道減縮成半程馬拉松,感謝各位跑者的諒解,為了對全程馬拉松跑者支持表達感謝並向對於無法完成全馬而有所遺憾向各位致歉,現場即贈送乙個環保紀念袋。此外,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並再捐20萬元給花蓮天主教門諾基金會做為急難救助之用。

特此公告。 感謝您十二萬分的諒解.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敬上
=========================================

幾個問題如下:
  1. 此環保袋已預先印有2013太魯閣馬拉松字樣(Tarako Gorge Marathon),不就表示本來在太馬當天會發送給我們嗎?怎麼能拿本來就會發送給我們的東西,說成是致歉的物品呢?
  2. 路跑協會賺了這麼多錢,願意拿部分經費出來作公益是好事,但路協自行捐款為何要寫在此公告內?這與我們全程馬拉松跑者有何關係?
  3. 花蓮縣衛生局長 徐祥明先生,您身為2013太魯閣馬拉松大會委員,究竟使用何等身份投書媒體?對選手的抗議訴求隻字不提,通篇讚揚「花蓮縣政府」「太管處」「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以您這樣的身份來動用媒體資源,不免有粉飾太平、消毒、企圖改變輿論風向之意圖????
今天藉由這個機會,我們看到了路協、太管處、花蓮縣政府的種種問題以及利益糾葛
如果我們還是採取消極的態度,不就是默許這樣的行為繼續發生下去?
在跑者廣場上眾多豐富資歷的前輩們,在這個時刻難道不應該出來表示一些意見嗎?



今天在這裡,要爭取的不是退費,是爭取一個公平正義,以及對參賽選手的基本尊重


編輯者 yun - 2013-11-07 at 11:32am
回到最上面
st881105 由上至下檢視
Groupie
Groupie


註冊日期: 2012-03-27
位置: 屏東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49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st881105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11-07 at 11:01am
支持
回到最上面
蓮霧ㄟ 由上至下檢視
Senior Member
Senior Member
圖像

註冊日期: 2010-12-2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7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蓮霧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11-07 at 9:05am
一人一信,支持∼Clap
一人獨爽,不是真快樂!
真正的快樂,不是獨享的快感,而是為別人感到快樂!
回到最上面
hope 由上至下檢視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12-02-20
位置: 高雄市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25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hope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11-07 at 12:14am
我想或許沒有跑友有時間出面幫忙進行團體訴訟,所以擬了一封信,並已分別MAIL給內政部長、花蓮縣長、營建署長及太管處處長,請他們幫忙處理這件不公平的事。
有意願寄信給上述機關的跑友,歡迎複製後寄出,我相信寄的人如果夠多,一定可以引起相關機關的重視,進而達成監督,甚至改變路協的目標。
信件主旨及內容如下:

請轉飭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退還太魯閣馬拉松溢收之費用


敬陳
內政部李部長
花蓮縣傅縣長
營建署許代署長
太管處曾處長

敝人是參加今年11月2日太魯閣馬拉松全馬組的跑者,因主辦單位擅自將全馬賽事變更為半馬,且未退還溢收之費用,導致權益受有損害,茲具函敦請執事秉公處理。
「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競賽規程」如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下稱路跑協會)與報名參賽跑者間簽訂之契約,有拘束雙方之效力。依該競賽規程十七、安全事項:(2)規定,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準此,路跑協會因為此次的地震,考量跑者之安全,依競賽規程規定,可以「取消比賽」、「擇期比賽」或是「改用其他替代路線」(變更半馬及全馬之競賽路線),但是沒有權力將「全馬變更為半馬」。
路跑協會違反競賽規程十七、安全事項:(2)之規定,擅自將全馬變更為半馬,有錯在先,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參民法第226、227條);縱然將原報名全馬但當天被迫改參加半馬之跑者,視為同意路跑協會之變更,該協會仍應退還全馬、半馬報名費之差額100元與此類跑者(未參賽之全馬跑者,因路跑協會違反規定在先,渠等未參賽應認為係不同意該協會之變更,路跑協會既未取消當天賽事,自應退還全部報名費800元)。詎路跑協會賽後並未將溢收之報名費100元,退還給被迫參加半馬之全馬跑者,雖迭向現場人員反應,均未獲合理答覆(因未取得跑者同意,路跑協會在終點發給原報名全馬跑者之太管處製作的環保袋,至多只能認為是太管處之贈品,或該協會就擅自變更賽程之違約行為的補償、賠償或安撫,而不能認為係溢收價金之替代物)。該會所表現出的老大心態(你能耐我何),既視「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競賽規程」如無物,更將侵吞跑者溢繳之費用至少40萬元以上(100元×4000人)之行為,視為理所當然。厚顏、大膽之程度,令人髮指!
貴部(縣、署、處)係主辦該次賽事者之指導(委託)單位,煩請轉飭「路跑協會」立即退還溢收之費用,以維全馬跑者之權益。
敝人謹就 貴部(縣、署、處)為民主持公道之行為,致上最高敬意。耑此
    敬頌
大安
           000 敬上
回到最上面
yun 由上至下檢視
系統管理
系統管理
圖像

註冊日期: 2003-07-14
位置: 中華民國 台灣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241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yu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11-05 at 5:43pm
我們來思考一下這中間的問題好了
我們的報名費是繳交給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在全馬選手被強迫改成半馬的情況下
路協立刻省下全馬選手後段的補給品,其中包含水、運動飲料、食物等
這些東西馬上可以應用在路協的其他賽事上

但是為什麼當天我們收到的是太管處製作,並轉交路協所致贈的環保袋??
然後補給品有可能被路協帶回去繼續使用?(太管處應該不會留下這些補給品吧?)
假設上述情況為事實,請問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路協是經手整個活動經費,那這些補償給全馬選手的禮品
是否也應由路協活動經費來支出?
等於說路協應該付一筆費用給太管處,來購買這四千個環保袋,發放給全馬選手
否則不就變成全民買單?
這個裡面真的有很大的疑問存在
回到最上面
angela000217 由上至下檢視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11-10-26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3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angela000217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11-05 at 12:56pm

其實峽谷可以分兩天來舉辦

一天全馬一天半馬
人數都控管一天12000人
經濟效應也比一天來的多吧
半馬也可以分出一部分玩一玩接力賽
一人5公里
路程就是昔日全民健走的道路
方案是人想出來的
就看要不要去執行
 
天空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土哪有花,魚兒缺水沒明日,孩子想要有個家。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難伸,設身處地捫心想,誰肯將刀割自身 。
回到最上面
蓮霧ㄟ 由上至下檢視
Senior Member
Senior Member
圖像

註冊日期: 2010-12-2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7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蓮霧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11-05 at 12:50pm

若不保留參賽資格也沒關係

要退200元,做公益也好(買樂透)Tongue
若路協都默不抗聲的話,以後...
就就就...
 
 
 
麥哥來往啊...不再參加!Dead
一人獨爽,不是真快樂!
真正的快樂,不是獨享的快感,而是為別人感到快樂!
回到最上面
安樂使 由上至下檢視
Senior Member
Senior Member


註冊日期: 2008-04-13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79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安樂使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11-05 at 12:41pm
保留明年全馬參賽資格對今年有參加的人有利,卻對今年沒抽到籤的人不公平啊!
回到最上面
蓮霧ㄟ 由上至下檢視
Senior Member
Senior Member
圖像

註冊日期: 2010-12-22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977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蓮霧ㄟ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11-05 at 12:39pm
保留明年全馬參賽資格+1
一人獨爽,不是真快樂!
真正的快樂,不是獨享的快感,而是為別人感到快樂!
回到最上面
meddev 由上至下檢視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註冊日期: 2012-09-05
線上狀態: 離線
文章數: 13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meddev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3-11-05 at 11:44am
謝謝熱心和專業跑友的發文和搜尋。

我能接受的選擇:
1.保留所有本次全馬跑友參加明年太魯閣全馬的參賽權。
2.至少退費100元。
路邪的確是很經得起罵的,
大家罵完了,路邪通常不回應之後就不了了之,明年繼續獲得太馬主辦權。

當天主持人不下十次的要所有跑友幫勞苦功高的路邪鼓掌叫好,
其實已經心裡有鬼,想藉由掌聲來消毒,滅滅大家的火氣。
原來連那環保袋都有文章啊!
當天主持人說是發給每位全馬完賽者的額外禮物。

我到花蓮才知道改成半馬,感覺就是被強迫就範了,非常無言!
但我還是要非常感謝當天冒著大雨幫大家服務的所有工作人員。


編輯者 meddev - 2013-11-05 at 11:49am
回到最上面
 發表回應 發表回應 頁面  <1 34567>

討論區選單 討論區權限 由上至下檢視

Forum Software by Web Wiz Forums® version 9.73
Copyright ©2001-2011 Web Wiz

頁面執行時間為 0.07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