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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安樂長跑欠我一個應得的獎盃及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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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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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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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cesar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 基隆安樂長跑欠我一個應得的獎盃及名次
    發表於: 2012-10-10 at 8:45pm
樂見許老師為自已的權益發聲,並堅持到底,也很高興基隆安樂長跑能出面處理問題。(負責的協會,給您按個讚!)讓這事有個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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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波微步2 由上至下檢視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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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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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4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凌波微步2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10-10 at 8:28pm
前面打錯了,是許老師不是徐老師 。今天的開廣飛杯50公里賽事,專業志工與團隊應該可以證明不是伊貝特的晶片系統問題,而是是不是專業的團隊在辦理賽事。支持許老師爭取自我權益,不要被漠視,但是也要注意給基隆安樂長跑面子,爭取到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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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chou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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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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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phchou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10-10 at 5:26pm
文章發表人 許正輝x

感謝參與討論的所有朋友,今日安樂長跑某位先生已在開廣飛跑超馬賽賽後對此事有善意回應,在此特別說明。

另外再補充最後一點,除了之前個人提到的本會陳海晞先生比賽當天現場成績的分組名次與網路公布的不同(退後一名)外,今天早上到台北市立田徑場參加比賽,在賽前遇到今天擔任義工的某位也參與五分山馬拉松的跑者,他主動告知五分山馬拉松伊貝特網路公告的成績,在他的總名次部分也比現場領的成績證明退了一名,可見得這次不是只有我發生問題,另外還有其他人也有狀況(當然,其狀況如何外人就不得而知了),只有七百多人參加的比賽竟然能搞成這樣,晶片計時還敢說不會出問題?Angry

如果用晶片時間排序, 又要求要現場發成績證明, 就有可能會有此狀況. 這個之前北馬辦的櫻花馬主辦單位就有和大家溝通過了. 所以櫻花馬採大會時間排序, 以避免潛在的爭議. 這不是晶片出問題, 這是採用晶片時間排序, 又現場發證明必然可能產生的風險. 我能感受到你的忿怒, 要是我遇到可能會更怒. 但是我總認為, 身為明理的人, 凡事不可以理茫. 理茫只會模糊整件事的焦點, 把一個可以有建設行發展的結局, 導向防衛與漫罵.  


編輯者 phchou - 2012-10-10 at 5:27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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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正輝x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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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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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562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許正輝x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10-10 at 2:21pm
感謝參與討論的所有朋友,今日安樂長跑某位先生已在開廣飛跑超馬賽賽後對此事有善意回應,在此特別說明。

另外再補充最後一點,除了之前個人提到的本會陳海晞先生比賽當天現場成績的分組名次與網路公布的不同(退後一名)外,今天早上到台北市立田徑場參加比賽,在賽前遇到今天擔任義工的某位也參與五分山馬拉松的跑者,他主動告知五分山馬拉松伊貝特網路公告的成績,在他的總名次部分也比現場領的成績證明退了一名,可見得這次不是只有我發生問題,另外還有其他人也有狀況(當然,其狀況如何外人就不得而知了),只有七百多人參加的比賽竟然能搞成這樣,晶片計時還敢說不會出問題?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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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bid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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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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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kellbid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10-10 at 6:10am
努力跑完並爭取跑者個人的權益並沒有錯
總比有些人根本沒跑完 卻還是拿別人信物進終點拿成績證明和完成獎牌來的好
特別是那種只發信物沒用晶片  
或是像合歡馬這種沒出發感應只有終點感應的這種馬拉松

最近這場合歡馬就有這種人


編輯者 kellbid - 2012-10-10 at 6:11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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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YMOUS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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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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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48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ANOYMOUS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10-10 at 2:19am
文章發表人 許正輝x

文章發表人 aisansan



同時,個人並沒有在追求業績,
參賽與否並非個人跑步重點,我並不熱衷追求馬數。
不參賽並非就不跑步,喜歡跑步不一定要參賽,自己跑一樣很好。
 
這種想法很棒,小弟近期加強拚百馬業績,實在汗顏~~
「這種想法很棒,小弟……實在汗顏~~」希望許老師這種講法只是一種揶揄、戲謔而不是真的。要做到aisansa兄所說的「…喜歡跑步不一定要參賽,自己跑一樣很好。」雖然要引喻成「猶如在牀上學游泳般」似乎又有點失義,不過的確很難。
許老師平時除了要做好學問、授業…外,尚要將有限的餘暇運用在運動上,尤其對於跑步的執著與努力,亦有所期許,這種對自我要求的積極態度與人生,是不可多得的,是吾人應該學習的。對於爭取成績應得榮譽的勇氣,就像他在跑場上拚戰的精神,亦令人感佩。然而常士備役小胖豬兄所說「…廠商態度差是一回事,但不能挽回沒感應到這件事,總是得要做出處理,勢必要有人犧牲…」亦非無道理,名次的改變是個棘手的問題,希望許老師提出晶片問題後可做為下次主辦單位之改善與重視,而且廠商在處理態度上有所注意,不要讓受害者感到委曲與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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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士備役小胖豬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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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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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618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常士備役小胖豬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10-10 at 12:28am
文章發表人 aisansan

文章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文章發表人 aisansan

文章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文章發表人 阿龍

成績的異動更改及公佈是主辦單位的權限,並列名次
在備註再說明原因,方能更圓滿。

不過成績排名應該以有晶片感應到的為準,沒感應到的真的只能當作倒楣被雷劈

畢竟規則通常要去思考比較極端的狀況

若是晶片沒感應到,成績排名以跑友自己提供證據為準的話,大會公平性不再

因為以後選手成績有問題,會變成都是選手自己在舉證,證人、證物都由選手指定,那一定會出問題

今天講難聽點:沒感應到或感應出問題,到底是真的沒感應到,還是選手自己沒搞好或作弊?

大會怎麼會知道實際上到底如何?裁判不認識你,怎麼會注意到你是否真的通過起點?說有證人,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串通?GPS又不認人且有誤差,我怎麼知道真的綁在你身上?

只有大會「寧可信其無」,頂多只給完賽證書而不列入排名,才能避免少數想鑽漏洞的不肖分子有機可趁

對大部分跑友來說,這也是最公平的辦法

你說的是防止作弊的部分,
而許老師這棟樓主要是晶片錯誤問題的補救。
這是兩個不同的議題,縱使有相關性,也不應混為一談。

我個人認為,不應該舉著防弊大旗,就將少數正當選手的權益給犧牲掉。
正常來說,應該是針對防弊有防弊的規則,針對晶片錯誤有申訴和補救的規則。
只要規則在簡章中公佈出來,大家照規則辦事,這樣就能將爭議降到最低。

我個人認為今天這件事,有部分乃是肇因於活動單位的懶惰(未制定和落實相關規則)和傲慢(自認為晶片百分百無問題),
將活動單位過失行為的不利益效果,歸咎到一個正當選手的身上,這樣不是一個合理的結果。

既然怕有人作弊,
那為什麼不確實做好賽前的檢錄工作?
為什麼不多設置幾個檢查點和採取多重防弊措施?
為什麼不落實競賽規則的制定和執行?
這些才是為了防弊應該要做的吧!

至於晶片錯誤,應該要有相關的申訴和補救措施。
而不是相關的措施都沒做,等到晶片出了問題,
才說一句:抱歉喔!為了怕有人作弊,只好請你把結果吞下去。


確實應該以犧牲掉少數選手的權益為主,難道要犧牲多數選手的權益才是正確選擇?

廠商態度差是一回事,但不能挽回沒感應到這件事,總是得要做出處理,勢必要有人犧牲

那麼犧牲誰?當然是沒感應到的人,就不應該算進排名,頂多給予完跑證書

當然大家都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有Happy Ending,可是現實不是如此,事情發生時,一定要有人被犧牲,絕對不可能兩全其美

這時候,犧牲少數是正義?還是犧牲多數是正義?又怎麼能確定出問題的少數一定不是作弊?

防弊的大旗是必須的,沒這面大旗,大會公信力將蕩然無存

所以說你沒看懂我上面寫的,
動不動就要犧牲選手權益,
難道處理方式只有非黑即白兩種選擇而已嗎?
那活動單位還真好幹,難怪現在大家都搶著出來辦活動。


晶片沒感應到依然列入排名,就是犧牲其他選手的權益

晶片沒感應到就不列入排名,就是犧牲沒感應到的選手權益

不是動不動就犧牲選手權益,而是事情發生時只能犧牲選手權益

或請您想出一種方式可以不犧牲任何人的權益證明大會果然真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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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ansan 由上至下檢視
Group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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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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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86
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aisansan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10-10 at 12:06am
文章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文章發表人 aisansan

文章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文章發表人 阿龍

成績的異動更改及公佈是主辦單位的權限,並列名次
在備註再說明原因,方能更圓滿。

不過成績排名應該以有晶片感應到的為準,沒感應到的真的只能當作倒楣被雷劈

畢竟規則通常要去思考比較極端的狀況

若是晶片沒感應到,成績排名以跑友自己提供證據為準的話,大會公平性不再

因為以後選手成績有問題,會變成都是選手自己在舉證,證人、證物都由選手指定,那一定會出問題

今天講難聽點:沒感應到或感應出問題,到底是真的沒感應到,還是選手自己沒搞好或作弊?

大會怎麼會知道實際上到底如何?裁判不認識你,怎麼會注意到你是否真的通過起點?說有證人,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串通?GPS又不認人且有誤差,我怎麼知道真的綁在你身上?

只有大會「寧可信其無」,頂多只給完賽證書而不列入排名,才能避免少數想鑽漏洞的不肖分子有機可趁

對大部分跑友來說,這也是最公平的辦法

你說的是防止作弊的部分,
而許老師這棟樓主要是晶片錯誤問題的補救。
這是兩個不同的議題,縱使有相關性,也不應混為一談。

我個人認為,不應該舉著防弊大旗,就將少數正當選手的權益給犧牲掉。
正常來說,應該是針對防弊有防弊的規則,針對晶片錯誤有申訴和補救的規則。
只要規則在簡章中公佈出來,大家照規則辦事,這樣就能將爭議降到最低。

我個人認為今天這件事,有部分乃是肇因於活動單位的懶惰(未制定和落實相關規則)和傲慢(自認為晶片百分百無問題),
將活動單位過失行為的不利益效果,歸咎到一個正當選手的身上,這樣不是一個合理的結果。

既然怕有人作弊,
那為什麼不確實做好賽前的檢錄工作?
為什麼不多設置幾個檢查點和採取多重防弊措施?
為什麼不落實競賽規則的制定和執行?
這些才是為了防弊應該要做的吧!

至於晶片錯誤,應該要有相關的申訴和補救措施。
而不是相關的措施都沒做,等到晶片出了問題,
才說一句:抱歉喔!為了怕有人作弊,只好請你把結果吞下去。


確實應該以犧牲掉少數選手的權益為主,難道要犧牲多數選手的權益才是正確選擇?

廠商態度差是一回事,但不能挽回沒感應到這件事,總是得要做出處理,勢必要有人犧牲

那麼犧牲誰?當然是沒感應到的人,就不應該算進排名,頂多給予完跑證書

當然大家都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有Happy Ending,可是現實不是如此,事情發生時,一定要有人被犧牲,絕對不可能兩全其美

這時候,犧牲少數是正義?還是犧牲多數是正義?又怎麼能確定出問題的少數一定不是作弊?

防弊的大旗是必須的,沒這面大旗,大會公信力將蕩然無存

所以說你沒看懂我上面寫的,
動不動就要犧牲選手權益,
難道處理方式只有非黑即白兩種選擇而已嗎?
那活動單位還真好幹,難怪現在大家都搶著出來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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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士備役小胖豬 由上至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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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引述 常士備役小胖豬 引述  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 2012-10-10 at 12:00am
文章發表人 aisansan

文章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文章發表人 阿龍

成績的異動更改及公佈是主辦單位的權限,並列名次
在備註再說明原因,方能更圓滿。

不過成績排名應該以有晶片感應到的為準,沒感應到的真的只能當作倒楣被雷劈

畢竟規則通常要去思考比較極端的狀況

若是晶片沒感應到,成績排名以跑友自己提供證據為準的話,大會公平性不再

因為以後選手成績有問題,會變成都是選手自己在舉證,證人、證物都由選手指定,那一定會出問題

今天講難聽點:沒感應到或感應出問題,到底是真的沒感應到,還是選手自己沒搞好或作弊?

大會怎麼會知道實際上到底如何?裁判不認識你,怎麼會注意到你是否真的通過起點?說有證人,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串通?GPS又不認人且有誤差,我怎麼知道真的綁在你身上?

只有大會「寧可信其無」,頂多只給完賽證書而不列入排名,才能避免少數想鑽漏洞的不肖分子有機可趁

對大部分跑友來說,這也是最公平的辦法

你說的是防止作弊的部分,
而許老師這棟樓主要是晶片錯誤問題的補救。
這是兩個不同的議題,縱使有相關性,也不應混為一談。

我個人認為,不應該舉著防弊大旗,就將少數正當選手的權益給犧牲掉。
正常來說,應該是針對防弊有防弊的規則,針對晶片錯誤有申訴和補救的規則。
只要規則在簡章中公佈出來,大家照規則辦事,這樣就能將爭議降到最低。

我個人認為今天這件事,有部分乃是肇因於活動單位的懶惰(未制定和落實相關規則)和傲慢(自認為晶片百分百無問題),
將活動單位過失行為的不利益效果,歸咎到一個正當選手的身上,這樣不是一個合理的結果。

既然怕有人作弊,
那為什麼不確實做好賽前的檢錄工作?
為什麼不多設置幾個檢查點和採取多重防弊措施?
為什麼不落實競賽規則的制定和執行?
這些才是為了防弊應該要做的吧!

至於晶片錯誤,應該要有相關的申訴和補救措施。
而不是相關的措施都沒做,等到晶片出了問題,
才說一句:抱歉喔!為了怕有人作弊,只好請你把結果吞下去。


確實應該以犧牲掉少數選手的權益為主,難道要犧牲多數選手的權益才是正確選擇?

廠商態度差是一回事,但不能挽回沒感應到這件事,總是得要做出處理,勢必要有人犧牲

那麼犧牲誰?當然是沒感應到的人,就不應該算進排名,頂多給予完跑證書

當然大家都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有Happy Ending,可是現實不是如此,事情發生時,一定要有人被犧牲,絕對不可能兩全其美

這時候,犧牲少數是正義?還是犧牲多數是正義?又怎麼能確定出問題的少數一定不是作弊?

防弊的大旗是必須的,沒這面大旗,大會公信力將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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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人 常士備役小胖豬

文章發表人 阿龍

成績的異動更改及公佈是主辦單位的權限,並列名次
在備註再說明原因,方能更圓滿。

不過成績排名應該以有晶片感應到的為準,沒感應到的真的只能當作倒楣被雷劈

畢竟規則通常要去思考比較極端的狀況

若是晶片沒感應到,成績排名以跑友自己提供證據為準的話,大會公平性不再

因為以後選手成績有問題,會變成都是選手自己在舉證,證人、證物都由選手指定,那一定會出問題

今天講難聽點:沒感應到或感應出問題,到底是真的沒感應到,還是選手自己沒搞好或作弊?

大會怎麼會知道實際上到底如何?裁判不認識你,怎麼會注意到你是否真的通過起點?說有證人,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串通?GPS又不認人且有誤差,我怎麼知道真的綁在你身上?

只有大會「寧可信其無」,頂多只給完賽證書而不列入排名,才能避免少數想鑽漏洞的不肖分子有機可趁

對大部分跑友來說,這也是最公平的辦法

你說的是防止作弊的部分,
而許老師這棟樓主要是晶片錯誤問題的補救。
這是兩個不同的議題,縱使有相關性,也不應混為一談。

我個人認為,不應該舉著防弊大旗,就將少數正當選手的權益給犧牲掉。
正常來說,應該是針對防弊有防弊的規則,針對晶片錯誤有申訴和補救的規則。
只要規則在簡章中公佈出來,大家照規則辦事,這樣就能將爭議降到最低。

我個人認為今天這件事,有部分乃是肇因於活動單位的懶惰(未制定和落實相關規則)和傲慢(自認為晶片百分百無問題),
將活動單位過失行為的不利益效果,歸咎到一個正當選手的身上,這樣不是一個合理的結果。

既然怕有人作弊,
那為什麼不確實做好賽前的檢錄工作?
為什麼不多設置幾個檢查點和採取多重防弊措施?
為什麼不落實競賽規則的制定和執行?
這些才是為了防弊應該要做的吧!

至於晶片錯誤,應該要有相關的申訴和補救措施。
而不是相關的措施都沒做,等到晶片出了問題,
才說一句:抱歉喔!為了怕有人作弊,只好請你把結果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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